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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八零军嫂娇养记>第十四章 团圆饭
  回到家,关上门,毛豆豆看着手里的猪肝,撇了撇嘴,“爷爷,你没看出来,人家是给你小鞋穿呢!”

  毛大柱伸手揉了揉毛豆豆的脑袋,笑道,“看出来又咋的?你大发叔说得对,我们爷俩算下来只有四两肉,换成猪肝,反倒够咱们好好吃一顿的。

  你姑姑就好这一口,就算你大发叔没有提这茬,我也得跟他商量一下呢!”xǐυmь.℃òm

  毛豆豆看着毛大柱一本正经解释的脸,叹了一口气,“那我去叫姑姑和曹姑父来家里吃饭?”

  毛大柱挥挥手,“赶紧去,早去早回!”

  毛豆豆唉了一声,小跑步的出了门。

  从板桥沟到学校,整整一里多路,不抓紧时间,轮到毛大柱做饭的话……

  虽然不至于用以身试毒来形容,可也配得上味同嚼蜡了。

  毛豆豆为了不浪费一年到头难得的荤菜,真是竭尽全力在跑步。

  学校修建在一个小缓坡上,颇有些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放寒假了,学校里面就两户人家,远远的看到一个人影,毛小丫忍不住多看一眼。

  凭着自己一点五的视力,和对毛豆豆的熟悉程度,毛小丫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毛小丫赶紧的打开门,迎了出去,拉住气喘吁吁的毛豆豆,挑了挑眉,“咋了?跑成这样?”

  毛豆豆双手扶着膝盖,喘着粗气,对着毛小丫呵呵一笑,“队上今天杀猪,分了一牙猪肝,爷爷让我叫你和曹姑爷家里吃饭去!”

  毛豆豆此话一出,毛小丫秒懂了小丫头的小心思。

  毛小丫忍不住伸手给了毛豆豆一个脑崩,“你爷爷辛辛苦苦把你带大,现在吃的出味儿了,开始嫌弃你爷爷做饭难吃了?”

  毛豆豆捂着脑袋,看着毛小丫,一本正经的拍着马屁,“姑姑做饭太好吃了!我馋了嘛!”

  这个马屁拍的好,这一篇就这么翻了过去。

  毛小丫扭头给杨远家的打了声招呼,让曹刚回家直接到板桥沟,自己带着毛豆豆就走了。

  到了板桥沟,离天黑还有些时候,看着案板上没怎么动的猪肝,毛豆豆松了一口气。

  毛豆豆笑着拉起毛大柱,自己坐在灶台后面的小板凳上烧火,继续着把生米煮成熟饭的工作。

  毛小丫笑嘻嘻的拿走了毛大柱手里的瓜果蔬菜,开始的有条不紊的准备着,择菜,清洗......。

  就在毛小丫准备动刀的时候,外面的自行车铃声响起,曹刚也到了。

  毛小丫一听到自行车铃声,愉快的把菜刀一丢,笑着喊道:“你回来啦!”

  曹刚摇摇头,挽起袖子走进厨房。

  自家媳妇自己清楚,结婚不过三年,早就被他养得拿不动菜刀了。

  曹刚洗了洗手,对着毛小丫笑道:“要我干嘛!”

  毛小丫用下巴示意曹刚,曹刚看着案板上的猪肝,似笑非笑的看了毛小丫一眼。

  毛小丫没好气的推了推他,干净利索的舀起已经起弯儿的大米,用筲箕把米饭和米汤分离开来,然后上蒸笼蒸熟。

  毛豆豆看着毛小丫的动作,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

  毛小丫抿嘴一笑,给毛豆豆盛了一碗米汤,再搁上一勺糖,笑道:“小馋猫,解解馋!”

  毛豆豆接了过来,喂了一口给毛小丫,又喂了一口给毛大柱,自己才端着米汤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毛小丫看着只有这个时候才变得像个孩子似的毛豆豆,微微的勾起了嘴角。

  一碗米汤并不多,毛豆豆秀气的喝了一会儿,也就喝完了。

  一扭头,曹刚的猪肝也切好了。

  毛小丫默默地和曹刚换了一个位置,不一会儿,色香味俱全的一桌饭菜就上了桌。

  一家四口人拿着筷子正准备开动,门口就响起三短一长的敲门声。

  毛大柱赶紧跑去开门,就看见隔壁毛立春家的大闺女春妮,端着一碗滑肉汤站在门口,对着自己笑。

  春妮把大碗往毛大柱面前一递,笑道,“二爷爷,我娘说,这滑肉汤虽然粉子比肉多,好歹给你们添个菜,你别嫌弃,先拿着!”

  毛大柱笑着接了过来,回到屋里拿自家碗腾出来,扭头添了大半碗猪肝,端着出了门。

  春妮本来带着笑等着,一看毛大柱手里那大半碗猪肝,笑容渐渐凝固,嘴里一个劲儿的嚷着,“二爷爷,使不得,使不得!我真敢端回家,我爹娘非得把我的腿给打折了不可。”

  滑肉汤,滑肉汤,自然带了汤,再加上毛立春家的滑肉红薯淀粉比肉多了好几倍,算下来远不如毛大柱这大半碗实诚的猪肝值钱。

  春妮一个十岁的半大姑娘,这笔账还是算得清楚的。

  毛大柱对着春妮笑了笑,“没事儿,二爷爷送你回去,把碗还给你娘。我们春妮听话又懂事儿,二爷爷护着,看谁敢打!”

  春妮抿了抿嘴唇,低着头跟在毛大柱身后回了家。

  毛立春家的刚把饭菜端上桌,一家人擎等着春妮送完滑肉汤回来吃饭,就看到毛大柱端着碗带着孩子回来了。

  毛立春笑着迎了上来,“二叔,不就一个碗,你让春妮带回来就是了……”

  话音还没落,就看到碗里那半碗猪肝,毛立春的脸色就不好看起来,“二叔,你这是干啥呢?”

  毛大柱拍了拍毛立春,说道:“立春啊!这么多年邻居了,二叔是知道你是个好的!

  豆豆出事儿那会儿,还是你发现的。要不然,就豆豆那流血的样子,能不能挺过来还不知道呢!

  好容易抱回来,是你媳妇给换的衣服,也是你家春妮给小丫和刚子带的信。

  我这都没感谢你们呢!

  你们一家人一斤肉,熬了油,能剩下四两不?

  四两肉做了滑肉汤,还不忘给二叔端一碗,这份心意,二叔领了。

  我这一牙猪肝炒了一大碗,分点给孩子吃,不算啥!

  仨孩子,一年到头,就盼着这点肉,你紧着自己,总不能苦了孩子,是吧!”

  毛立春拉住毛大柱的手,抿了抿嘴,“二叔,咱们两家说这些干啥!

  当年要不是大志从河里把我捞起来,世上早就没有毛立春这号人了。

  没有我,咋会有他们?

  这菜,我咋都不能收!”

  毛大柱虎目一瞪,“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你还拿来说?

  仨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你不心疼我心疼。

  菜我给你放桌上了啊!

  猪肝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也得赶紧回家,家里擎等着我吃团圆饭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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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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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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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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