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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九霄丹神>第五百九十四章 真正的宝库
  林峰没有屈膝,他只是站在阴影里,大大方方盯着蛮猪,额,公主。

  “嘿伙计,那是公主,还不下跪?“山丘见偶像竟然不卑不亢,表示很无语,小声提醒。

  奈何,它忘记自己的身量实在庞大,哪怕是压低了嗓音,也跟打雷差不多。

  蓬云公主显然注意到它们俩,继而将目光定格在林峰身上。

  “哦,有新伙伴加入?“蓬云公主的声音,倒是很女性化的,只是有些像大妈。

  它低头看着林峰,目光沉着冷静,这不像是妖兽能有的眼神,林峰心一惊。今天在这里,他算是大开眼界。

  气氛骤然僵住,所有妖兽都不敢大口呼吸,血腥味和紧张气息交杂着,令大家心头无比沉重。

  这时幸存者中,不少妖兽都在腹诽:“这家伙真傲慢,面对公主还敢这么理直气壮,该死的,它会连累了我们所有兽……“

  “就算你再强大,又怎能强过公主?它太可怕了,快跪下啊!“

  纵然见识过林峰的强悍,这些妖兽还是觉得,他和蓬云公主相比,差的太远。

  砰!

  蓬云公主身上一道红烟爆闪,它整个身体缩小数倍,即便如此,还是能有两丈多高,并且直立行走。一条猪尾,仿佛漆黑钢鞭,在身后缓缓甩动。

  它走到林峰身边,低头看着他,片刻后,赞许道:“我知道你奋力搏杀,杀死了那个可恶的家伙。他手上,已经有不少我们妖兽的鲜血了。“

  蓬云公主居然夸赞这个家伙了?大家心头松口气,山丘差点瘫倒在地。

  吱吱吱!

  一阵尖锐的鼠鸣,个中饱含了洋洋自得。林峰心里知道,钻地鼠十有八九成功了。

  他扭头一看,果然看到那个家伙蓬松的大尾巴,正从一块岩石后竖起如旗杆。

  林峰知道这家伙心里崇拜着蓬云公主,做梦都想见到它。好吧,就让它得偿所愿。

  “公主过奖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对了,我想介绍一位朋友给公主。“他叫道。

  蓬云公主深感这只白色的獒狼与众不同,心中对他高看一眼,自然也非常乐意见他推荐的人。

  “好啊,让它来吧。“蓬云公主道。

  “钻地鼠,来吧。“林峰于是转头叫道。

  钻地鼠扭扭捏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它从石头背后跳起来,结果后脚被石头绊住,砰一声栽倒在地,弄了个灰头土脸,引得一片哄笑。

  可那又如何?今天它总算见到公主啦!wWW.ΧìǔΜЬ.CǒΜ

  引荐过后,林峰悄然问:“事办好了吗?“

  钻地鼠猛点头:“好了,一会儿我带你去看。“

  “我能进得去?“林峰诧异。

  钻地鼠道:“本来是不能的,刚才突然被谁把通道拓宽了,不过十分隐蔽。“

  林峰松口气,那真是太好了。到时把灵阵图祭起,将向东来引入,方能永除后患。

  蓬云公主安抚大家情绪,说了一些鼓舞兽心的话语。

  妖兽就是妖兽,很容易忘却灾难。它们就着山贼的尸体,又开始狂欢。

  “你跟我来一下吧。“蓬云公主对林峰说。

  林峰没做迟疑,跟着这只庞大的鬣鬃蛮猪,向外洞走去,一直走入潭水里。

  那潭水竟然自动避开蓬云公主,潭底赫然别有洞天。

  看到眼前的场景,林峰再一次惊讶不已。这不就是那条老树根吗?

  灰色的天空,黑色的大地,一条不见首尾的老树根。这条树根透着无尽的沧桑,不知经过多少岁月。

  它下方的溪水静静流淌,清澈的水下铺满宝石,流光溢彩。这里的灵气,实在是太充沛了。这气息,完全与之前他们躲藏的山洞一模一样。

  而在见到老树根幻境之后,林峰发现,之前那满是宝石与灵草的山洞,已经彻底变了个样子。像废墟,原来一切都只是幻象。真正的宝库,在这里。

  “由于你为我们蓬云山兽族做了一件好事,我特许你在这里静思三天。“蓬云公主道。

  它口气中,充满了恩赐的意味。

  林峰颇有些贪婪地看着这地方,心里大约明白,为何这只鬣鬃蛮猪,能够成长为如今的样子。

  一定是因为这里,高浓度的精纯灵气,导致它发生异变,突破了种族能力的天花板。

  倘若霜能在这里呆三天,必定大有益处。

  只是,这树根从何而来?

  仿佛看穿林峰的疑问,蓬云公主道:“不要小看这条丑陋的老树根,当初我还是一只幼崽时,跟随族群迁徙至此。我们本是被追杀,全族只剩我一个。后来我不慎坠入其中,依靠这条小溪,以及树根树皮活下来。“

  “没想到,当日的灾难,反倒成就了今日的我。你可知道,我已经三百岁了。“它颇有几分骄傲地说。

  作为一只鬣鬃蛮猪,能活这么久的确是个奇迹。不过林峰却暗道:“你到底是有多笨,三百年在这里呆着,只有今日这点实力。“

  这只鬣鬃蛮猪,实力大约与叶珈琏不相上下。只不过长期在这种环境生活,再加上食用了这神奇的树根树皮,它多少拥有一些异能。可能连叶珈琏,也难以将它一举拿下。

  这位公主口气傲慢,林峰并不喜欢它,却也不过分讨厌它。只客套几句,便在这环境中开始突破。

  而这个过程中,那位蓬云公主便在一旁吃了睡,睡了吃,完美诠释了物种本质。也让林峰开始明白,为何三百年它只有这点成就。

  日升月落,三天很快过去。

  浓郁的天地灵气,让霜的身体发生可喜变化。林峰感觉,自己能倾听到更遥远的风声,对身边的天地灵气,感受也更加细致。最明显的变化,便是力量上的成长,此时的霜,力量大约提升了三成左右。

  他非常想要扑跃撕咬,试试爪牙威力。又担心触动这里的禁制,还是算了。

  林峰耳朵一扇,够听到某些地方,灵草在顽强的生长,突破泥土的封印,迎风招展。

  “吼!“林峰不由自主要舒展筋骨,沉腰按爪,听到体内骨骼在咯咯作响。

  他很诧异地发现,霜脊背上,有一对拳头大小的凸起生成,不痛不痒,却也不知到底为何物。

  “很好,你果然有成为大将的潜质。我问你,你愿意追随我么?“蓬云公主很傲气地问。

  林峰摇摇头,不卑不亢地回答:“我是愿意,不过我觉得山丘比我有着更强烈的责任心。而我,远处还有伙伴在等待。“

  蓬云公主眸子里闪过一丝失落,倒也没有为难他:“也好,看来我们缘尽于此。“

  “也未必,说不定很快可以见面。“林峰笑道。

  他作别公主、山丘,记住这个地方,向伙伴们奔去。钻地鼠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追随林峰,他倒也没有拒绝。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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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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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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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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