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也因此,这个小位面上各种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矿物资源。
整个位面面积大致相当于两个金阳平原那么大,河流纵横,植被丰富。分东南西北四个部分,红林村位于南部。
虽然文明欠发达,可是这里的部分体系发展也很完善,粗中有细。
与银月大陆相仿,这个世界的勇士们也有层次划分。
他们崇尚自然,尤其崇拜星空,管所使用的力量叫做星力,更是自称星徒,分一到三阶。
根据林峰实测,一阶星徒大约对应了一到三阶武师,以此类推。
像狼爪这样,三阶巅峰星徒,已经是相当强大的存在。其肉身强横程度,相当于半步后天境界。
一般只有氏族首领,或者部族最强大的战士,才能成长到这个级别。
仅凭肉身力量,跻身半步后天,林峰禁不住苦笑:“我们辛辛苦苦,攫取天地灵气,费尽心思挖掘各种天材地宝用于修炼,得消耗多少资源,才能踏入半步后天。若是银月大陆那帮老骨头知道了,怕是要羞愧到自·杀了。”
由此,他更是决定,严守这个秘密,除了他们几个人,坚决不让其他人知道天星大陆的存在。
事实上,土著们出生就拥有相当于武师境的底子,之后的成长变得十分缓慢。他们并不刻意的去修炼,为生存而进行的艰苦狩猎,足够让他们得到成长。
像狼爪这样,天生就有强大的肉身基础,在日常狩猎活动中成长为三阶星徒,绝对是天才。xǐυmь.℃òm
比星徒更高等的存在,叫做星使。同样也是分三阶,分别对应后天武师境一到九阶。
只不过,狼爪说,他这辈子见识过最强大的人,就是他的祖爷爷,一位一阶星使。
“我们这里最多只存在一阶星使,并且这强大的存在,都在踏入星使境界之后,很快失踪了。有人说,他们去做了天星神的使徒,也有人说,他们往生了。”狼爪说,“但我并不希望踏入那个神秘强大的境界,因为我们身后,还有妻儿老小,还有族人需要保护。”
他目光深沉,坐在那里宛若磐石,仿佛大山。对于红林人来说,狼爪就是精神支柱,是永远的依靠。
对狼爪来说,林峰已是他不可或缺的好兄弟。
这段时间在林峰的帮助下,他对力量有了更新的理解和领悟。尝试利用天地灵气,在体内短暂形成灵力。
虽然因为族群缘故,他们体内并无丹田,无法令灵力长久存在。但是,灵力与星力,能够很好的融合,大幅提升狼爪实力。
现在他对林峰,简直是五体投地。
狼爪甚至力排众议,封林峰为第二祭祀。
祭祀是智慧的象征,被所有的土著所崇拜。历代,红林只有一个祭祀,这一代的祭祀更是狼爪的母亲。
狼爪这么做,无疑是向所有人表明态度,大家对林峰也就更加尊敬。
“我们和鬼蝠,从古到今都不和睦,他们眼馋我们的仙泉,为此不知发动过多少次战争。”狼爪道,“厉骨与以往所有的鬼蝠领袖不同,听说他和恶魔缔结契约,背后有一个很强大的靠山。”
说这番话时,狼爪满目担忧:“我知道,恶魔觊觎我们的家乡。”
林峰也禁不住想起那个脑袋上纹了一只可怕蝙蝠的家伙,那人就像一头凶猛残暴的妖兽,随时会给人来上一口。
“他还会再来的。”狼爪叹口气。
外头响起号角声,狩猎的时辰到了,狼爪起身,向林峰躬身,率人前去狩猎。
林峰无需狩猎。
在红林人眼里,他的一手灵丹妙药,比什么功劳都大。
狼爪走后,林峰便去村里几户有病人的人家去转了转,而后回到仙泉。
这段时间,仙泉的强大力量带给他巨大的冲击,让他每一天都灵感迸发,领悟多多,尤其是破石头功。
按照计划,今天他将要把这番领悟彻底推演出来,从灵感变成实力,那才是最踏实的。
丹田运转,橙色流光烟霞一般溢出,在他身上淡淡的流转,形成一层保护膜,流光之中,竟然掺杂了密密麻麻的细沙。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林峰的灵力,比前一段时间,强度增加了三倍不止,这自然归功于仙泉。
这意味着,林峰现在的战斗力,抛开神识带来的加成不算,紧靠灵力,便可匹敌武师境巅峰。算上神识的话,甚至可以匹敌半步后天。
清空所有杂念,林峰牵引灵力,缓缓运转两个小周天。
体内世界,灵力所过之处,带起一片片的黄尘。
冥冥之中,林峰现身一片沙漠。放眼望去,黄沙无际。
厚重、踏实,这种感觉让他内心异常平静。
那个虚幻的林峰,在虚幻的体内世界,缓缓起手,带起微风。
风来,沙起,如黄色珠帘。
起初是薄薄的一小绺,逐渐变成一片,继而接天蔽日。
林峰身形舞动,灵活宛若仙鹤,闪转腾挪。微风变强风,强风变狂风。
终于,风卷狂沙,满地黄沙飞速贴近,聚沙成塔。
当林峰周边再看不到一粒沙,而眼前矗立一座沙塔时,他脑海之中,涌现出大片的符文。
符文翩翩飞舞,冲击着他的心灵,又化作一掊沙,点点融入他的血肉之中。
土元素,来源于大地。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完全融入大地,倾听着大地的脉动。
林峰用心地领悟。
“一粒沙毫无作用,聚沙成塔,却能够产生撼动山岳的力量。”林峰暗道。
他双臂一晃,身上灵光激转,黑色长袍,无风自动,猎猎作响。
灵力在他微微弯曲的双臂之间,凝聚成一个环,但见他周身,土石飞起,盘旋成塔。又随着他双手一震,巨大的撕扯力瞬间形成。
砰!
体内世界,沙塔崩塌,黄沙四散,旋即化作一个个土黄色的光晕。
身周围,那凝聚起的沙塔,也是瞬间被撕个粉碎,重新归为虚无。
那仙泉也似乎感应到什么,砰一声溅起一道数丈高的水花。
也不知是水面高了一些,还是井台矮了一圈。林峰与泉水,距离更近。
一双巨大的、森冷的眸子,在泉水中一闪而过。只是他闭着眼,全身心投入修炼之中,竟未看见。
破石头功与清砂诀,在这一刻得到完美的融合。
林峰缓缓睁开眼,赫然发现已是深夜。扭动了一下关节,他站起身,打算去看看不知。
哒哒哒!
储物盒内,玄武堡模型再一次不安分起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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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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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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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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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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