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敛财人生[综].>第1393章 烟火人间(27)三合一
  烟火人间

  啤酒鸭最初不是用的啤酒,这道菜而是从江南引入皇宫,成为宫里一道御菜,而在宫里用的也不是啤酒,那时候也没啤酒可用,而是用的米儿酒。后来这道菜流传到民间,经过不断的改良,这才成为如今的啤酒鸭。

  桐桐做的,是真的在原来的宫廷御菜上坐了一些改良,用了啤酒了,但也不完全是啤酒。就是找出外面最好的厨子来,人家做的也很好吃,但口味跟桐桐做的肯定是不一样的。

  林雨桐不知道隔壁是要做这道菜的,早上起来就听老爷子说“隔壁怎么还在家里养起鸭子了。那么大一笼子鸭子。要是行,我看咱家也能自己养养鸡。不喂饲料……”

  “咱家如今吃的鸡蛋也是土鸡蛋。”厂里本就做卤蛋的营生,跟养鸡场是有合作的,如今养鸡场可不少,急着给自家供货的也多。有些就来私下里走关系,人情社会就是这样的。这些有心人就弄了个地方,专门养走地鸡,从鸡肉到鸡蛋,都是不用饲料的。这东西量少,就是送客户的。自家算是人家的客户,所以家里基本不缺这玩意。除了每天都新鲜的吃,老太太还腌制了不少,因何和因唯去学校,最爱拿她奶奶腌好的咸鸡蛋,在家里蒸好,去了剥壳,鸡蛋黄个个都流油了,说是夹着学校卖的那种饼子可香了。家里大半的腌鸡蛋都被她俩带到学校给干掉了,当然了,不排除偶尔会跟同学分享。

  老爷子一想也是,养鸡搁在笼子里不脏倒是不脏,可那鸡叫声也够吵人的。那就算了,不养了,却还探出头去,隔着栅栏看隔壁的鸭子“养也不能那么养,才多大点的笼子塞的满满的,要不了两天得死一半。”

  老太太在里面浇花“你操那闲心干啥?”

  林雨桐出去的时候才瞧见,好家伙,没十只也也有八九只吧。隔壁的保姆在边上打转,手里拎着刀,怎么看也不像是要养鸭子,倒像是要宰杀一般。她就打了个招呼“罗总不是出差了吗?怎么像是家里要摆席?”

  这保姆就笑“我小姑奶奶要的,我们罗总不是快过生日了吗?”

  哦!

  闺女给妈准备过生日学做菜,可以理解。

  她出了门开车离开了,临走的时候,还能感觉到那道带着打量和观察的视线。

  等林雨桐走了,罗青衣才出来,探头问保姆“随便抓一只就好了。”

  随便抓一只,然后直接将头给剁了,这才放在盆里浇上开水,看着保姆给鸭子拔毛。她其实不怕这个,小时候在家,最盼着的就是妈妈买一只鸡或是一只鸭回来,然后抹断了鸡鸭的脖子之后,接上一大碗鸡血或是鸭血,第二天用鸡血鸭血再继续做菜。其实,便是鸡头鸭头她也挺爱吃的。如今保姆的宰杀水平不行,哪里有直接砍头的?其实她自己杀,应该都要比保姆利索点。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她在家也给哥哥做饭的。可是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好像都不喜欢这种的女孩子了。上老师家去吃饭,老师的爱人杀鸡,宿舍上铺的同学就用香水喷在雪白的手绢上,然后用手绢轻轻的不时的靠近口鼻的方向,说不出的好看。那时候她就发现,老师和班里的男同学好像都没觉得女同学那么做不好。虽然妈妈一直说那样不礼貌,但紧跟着,老师和一半的同学都开始迁就那位同学,班里的其他女同学哪怕没有模仿,但也好像都感觉杀鸡宰鸭是一件特别粗鄙的事,影响的她……如今在家,也能拿着手绢,然后给手绢上喷上香水,捂着鼻子在厨房门口看着保姆干了。虽然一万次的想提醒保姆,糟蹋了鸭头,鸭子腿窝的毛和脖子上的毛得特别仔细一些,但到底忍着没上前去。

  等好不容易把毛处理干净了,保姆开始给鸭子开膛破肚。可这保姆大概是大家子出身吧,竟然直接将鸭肠子给扔了。

  妈妈以前哪里舍得扔,花费很多的时间将鸭肠子给翻出来洗干净,第二天用鸭肠烩了鸭血做给一家子吃。

  好容易处理完了,剁成小块了,保姆把厨房让出来了“我打听了,料都买齐了,方子就在纸上写着呢……”

  “那你去忙吧。”罗青衣系上围裙,进了厨房。保姆转身去打扫楼上楼下的卫生去了。

  她看着方子,一步一步照着做,折腾了得有一个多小时,出锅了。尝了尝,总也不是那个味儿。叫了保姆过来尝,她倒是满意的很“好吃!比我做的好吃。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手艺。”

  罗青衣勉强笑了笑“喜欢吃就带回去吃好了,我不是很饿,今儿就别做饭了。”

  保姆莫名其妙,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把菜折到饭盒里,趁着热乎的,骑着自行车给送到家里去了。

  以后的每一天,东家的姑娘都做一只鸭子,然后摆在餐桌上,一个人摆两幅碗筷,她自己一副,对面摆一副。吃饭的时候总也是一个人脸上带着笑,看着对面的空位置笑一下。其实她基本吃不了几筷子,剩下的菜还是叫她打包带回去了。可她还是瞧着瘆得慌。

  她就试着问了“这都已经大三了吧。不上课吗?”

  “哦!”罗青衣像是才想起来一样“老师带着同学去写生了,我请了病假,不想动。”

  这样啊!但是保姆不敢大意,这要是万一出了啥事咋办?罗总还出差去了。这姑娘这样儿绝对不正常。她还不敢在家里打电话,又没有手机,只跑到小区外面用ic电话给罗总打了电话“……大概是不习惯一个人在家,吃饭的时候对着空碗,还动不动就笑一下,我怕把她一个人闷出病来……”

  “还能闷出病来?”那都是闲的,“行了!我知道了,这边很快结束,这两天我就回去。”

  通风报信完了,保姆回去的时候,家里又在做啤酒鸭“鸭子是你杀的?”保姆看着碗里的鸭血,还有放在一边没清洗的鸭肠,赶紧问了一声。

  罗青衣不自在的笑笑“没事,我自己学着自己来就行。”

  保姆无奈,只得去洗鸭肠,她最不爱干这个活了。

  等罗青衣把菜做出锅了,尝了一口,稍微有些满意的表情。然后将菜分成两份,“一份你自己带回家,一份给隔壁的保姆。她给的方子,也叫她尝尝味道怎么样……”

  保姆都不敢说违抗的话,走的时候真就带走了。还顺道送了一份给隔壁的保姆。

  两人是认识的,都是二厂的下岗职工。

  林雨桐家的保姆是原来在二厂的小食堂干过,给领导做饭的,手艺很是可以。家里都称呼她为张嫂。

  张嫂有些不好意思拿人家的东西“你们家那位小东家也是怪,以两家的交情,你说她直接要多好,还得问我。”她摸着菜还温热,就尝了一口,连声道“好吃!真好吃!就是我做,也不敢说做的这么入味,这么香的。”

  这保姆就笑“我也觉得好吃,可不知道怎么的了,还总不满意。”

  张嫂就留心了,从自家要的方子,那肯定是要跟林总比的吧,“这比林总做的,当然是还差了点味儿的。”缺在哪里又不好说,但吃到嘴里明显就能感觉的到,还是不一样。

  “那是,林总就是做吃食出身的,她才多大年纪,一年也不下几次厨。”这保姆瞧着张嫂的表情有些意味深长,赶紧掩饰了一下。

  然后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了笑,这边告辞,那边也不留客。

  张嫂想起那天因大婶叫自己带回来的沙拉,心里有了些想头,也觉得堵心的不行。第二天,她就隐晦的跟林雨桐说“……罗总家的姑娘,那心气是真高,做了这得有小半月的鸭子了吧,还叫王家妹子给我带了,我尝着比我做的都好,可人家还不满意。我说我这手艺打从二十来岁跟着我爸学出来之后,就没有长进过,也得亏家里的婶子大叔都不是挑拣的人,几个孩子也是,做什么都吃的香,林总那么好的手艺,我做的饭菜愣是从来没提过意见。也纵的我越发不思进取了。跟人家比起来,都无地自容。”

  很隐晦的说了这事。

  可那姑娘除了跟鸭子较劲,也没上门。林雨桐说了一句知道了,就岔开了话题,跟张嫂说做菜的心得,也不怕人家偷师。

  张嫂也就顺势说起了其他,她其实挺喜欢在这家干活的,干活就有钱拿,多干了多少,人家都是有数的。年节给奖金,年底给年货连带奖金。虽然家里人口多必然是活比别人家多,但赚的真心不少。吃的喝了,这边也不吝啬,有多余的从来都叫自己给家里带过去。说实话,她在厂子里干惯的,就喜欢这种踏实的干活,然后稳定的拿工资的这种,跟东家关系处的好了,工作稳稳的拿到手里,她是真想干到退休的。

  心里存了念头了,那边再来打听什么,她就不说了。来回的搪塞!

  那边的保姆也不敢真的帮着打听了,如今想起那画室里的画,确实是怎么看都怎么不对劲!

  打听不来东西了,这天还想着怎么去跟这小祖宗回话呢,结果一进去就见这小姑奶奶坐在沙发上。坐在沙发上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她穿了一件偏襟的浅紫色夹袄上衣,衣服上的盘扣是盘出来的,下身是一件黑色的长裙,脚上一双绣花鞋。头上的头发编成辫子,就那么垂在脑后。

  如今穿这样的衣服就很怪,很少见人这么穿,而穿的不怪的,要么是电视上的演员在电视剧里的穿着,要么就是隔壁的林总。之前,恍惚在院子里看过一眼,她家常在家里有这么一身,穿上一点违和都没有。那时候吧,也说不上来大家闺秀这样的话,但就是觉得电视里的人要是从电视走下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可如今这姑娘也穿这么一身,连衣服的颜色都是一样的,可就是叫人觉得怪怪的。

  罗青衣还问“怎么了?”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不好看吗?”

  “衣服怪好看的。”穿到你身上不对味。以前那些衣裳多好的,穿着又漂亮又洋气,跟林总比什么,那有些衣服好看,人也好看,但搭配在一起,不一定好看的。

  正说着话呢,外面汽车的喇叭声一响,罗胜兰回来了。

  林雨桐从屋里出来,站在院子里打招呼,“罗姐,这一趟还顺利吗?”

  “顺利!”罗胜兰说着,就叫司机从后备箱里拿东西“给你带了好东西,一会子给你送过去……”

  话没说完,罗青衣从里面出来了,“妈,你回来了。”

  罗胜兰的笑意一点一点收了,看着女儿就皱眉“你这是……如今流行这么穿了?”

  林雨桐也看过去,才发现,这罗青衣跟自己穿了差不多一样的衣服。自己出来的时候,给外面搭了一件白色的披肩,而她就是那么一身,出来的时候下台阶跑动,差点把她自己给绊一跤。

  罗青衣就比较尴尬了,“那个……我从我们学校话剧社团借来的衣服,对着镜子自己给自己做模特的……”

  哦!

  罗胜兰比较耿直“你的气质不适合穿这个。要找模特,你看你林姨几眼,回去画去呗。她穿这个好看,能压的住。你穿这个……跟马戏团的似的,赶紧回去给我换了,出什么洋相啊!”说着还跟林雨桐笑“多大了都是个孩子性子,以前爱穿我的衣服,如今越发的作上了,还话剧团的,得为他们操心操到什么时候去你说……”

  林雨桐笑了笑,看罗家的保姆一副欲言又止低着头不敢看人的样儿,她就知道,不需要她再绕着圈子说话了,这保姆铁定是什么都会说的。她就只当什么也不知道,省的将来彼此尴尬,“女孩子嘛,都这样。我家两个大的,也一样,我柜子里的衣服鞋子,都能拉出来穿了。”说着就转身,“赶紧回去歇着吧,这起风了,外头还怪冷的。”

  罗胜兰应着,“赶明找你说话。”

  跟林雨桐想的差不多,罗家这保姆跟在罗胜兰后面转圈圈,先是放热水叫洗澡,然后又准备饭,等罗胜兰把饭吃了,要去卧室休息的时候,她又跟进去。

  罗胜兰没言语,见对方关了卧室的门,就知道这肯定是有话要说。

  保姆低着头,先问罗胜兰“罗总,您去青衣的画室看了没?”

  “我最不耐烦那东西了。”罗胜兰真是被前任给伤了怕了,见了颜料画笔就犯晕,这都是钱钱钱啊!“怎么?她画那见不得人的东西了?”

  所谓的见不得人的东西,就是那人体艺术,凡是裸体模特什么的,她是坚决反对的。

  保姆都不知道该咋说了,只断断续续的道“……林总做了啤酒鸭,青衣在家做了半个月的啤酒鸭……林总穿了那样的衣服,青衣也穿了那样的衣服……”

  什么话剧团借的?话剧团借出来的能跟邻居身上穿的是一模一样的吗?

  “你想说什么?”罗胜兰的脸一下子给沉了下去。

  保姆赶紧辩解“罗总,我到这家也都两三年了,青衣这孩子我跟看自家的孩子是一样的。我要是啥也不说,我这心里自己都过不去。小姑娘家,心里存了心思了,这个时候要是不拦着,只怕越陷越深了。”

  罗胜兰蹭一下从床沿上站起来,疾步就往外走,都走到门口了才回头安抚保姆“你别多心,我是知道你的。这孩子你就当是自家的孩子,要是做的不对了,你该说就说,该提醒就提醒,该告诉我的不管好坏都别瞒着我。要真是这样,我得谢你才是。”说着,就深吸了几口气,这才道“你先忙,我去楼上看看!”

  保姆松了一口气,紧跟着摇头,这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罗胜兰往二楼去,家里铺的地毯,厚厚的长绒地毯,踩在上面是听不到脚步声的。她上去,也没敲门,直接就推开了画室的门。

  画室里并没有人。

  但是画室里挂着的画,还是叫她变了脸色,她把一张张画了那对夫妻俩的画像都收起来,然后抱着就往楼下走。

  “妈,你干嘛?”罗青衣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她妈妈抱着一堆的画往楼下去,一着急就问了出来。

  罗胜兰脚步顿住,回过头来,看着女儿的脸,表情有些冷厉“你还记得你爸带着那个女人回来的那天吗?”

  罗青衣的脚步不由的往后退了两步,面色一下就苍白了起来。

  罗胜兰不说别的,只问这一句“你还记得吗?”

  罗青衣眼神慌乱的低头,又继续朝后退。记得吗?怎么会不记得?

  爸爸带了一个穿的虽然土气,但明显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然后爸爸说了什么……妈妈将她和哥哥推到了卧室里,不叫他们听。然后那天晚上,妈妈没哭,可却一个人在冷冰冰的屋子坐了一晚上。

  她不知道那天爸爸跟妈妈说了什么,但她却记得那个女人。学画的很长时间里,她都画的是那个女人。她跟在爸爸身后一进门就打量妈妈的眼神,那眼里的羡慕、嫉妒,还有很多很多的叫人憎恶的眼神和表情,在那么短短的一瞬间里,在那个女人的脸上和眼里不停的转换着,她从来不知道,人可以那么丑陋。

  罗胜兰一手抱着画像,一手拉着闺女,将她摁在画室的镜子前“你看看,你看看你现在,跟那个女人有什么不一样!”

  那个女人后来穿着跟妈妈一样的衣服,特意的从他们家路过。

  而如今的自己,跟那个女人有什么不一样呢?

  “不!不一样!”罗青衣摇头“我没想干什么,我就是……我就是不知道这世上原来可以有那么温柔那么好的男人……”

  爸爸喝醉了就打她,从来不是一个温柔的人。不喝酒的时候,教她学画画的时候,也还好,但眼里从来都是阴郁的,她也从来不知道男人可以如同阳光一样,照到世界最黑暗的角落。在家里,干活的是妈妈,挣钱的是妈妈,所有的事情都是妈妈做的,她也从来不知道男人可以顶天立地,能够遮风挡雨。

  哥哥在她的眼里,都不能算是一个男人。小时候他抢自己的吃的,揪自己的辫子。大了,就被妈妈送到国外了,如今变成什么样了,她也不知道。

  还接触过什么样的男人呢?

  老师?

  小时候的老师不记得了,大了之后的老师,都被妈妈送过礼,他们对自己和善,那是因为拿人手短。

  到大学以后的老师吗?老师喜欢的不是师娘,而是柔弱的像是菟丝花一样的姑娘,是看见杀鸡就不忍,闻见血腥味就得用喷过香水的手绢捂住鼻子的姑娘。这样的男人,她实在看不到优点。

  可是因总不一样,对老人孝顺极了。对孩子从来没有过打骂,做他的孩子一定很幸运。做丈夫……她从没见过哪个男人能做到这个份上。她竟是找不到任何缺点,跟她从书上,从上,从电视上看到的好男人,是一样一样的。

  这样的男人……“我喜欢,有错吗?我真的没想怎么样,我就是喜欢……然后也想叫他知道,我很好,我真的很好……但是……我却什么也做不好……”

  罗胜兰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因为闺女的话而和软起来,反而越发的冷厉“他再多的好,那也是对着他自己的老婆孩子的好。你算干嘛的?是哪位呀,人家凭啥对你好?”

  “我也很好!”罗青衣抬起头来,固执的看向她妈妈“我也很好!为什么我……”

  话没说完,罗胜兰一个巴掌狠狠的扇了过去“你很好?你哪里好了?”她上下的打量闺女,“活成别人的替身,别人的影子,连你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你还有脸说我?你看看你自己,你还是罗青衣吗?你觉得你好,你就给我活出一个罗青衣的样儿来!别学着人家吃学着人家穿,东施效颦听过吗?人家东施效颦也比你好,至少东施只是看西施貌美,而不是觊觎西施的男人!若说东施把自己闹成了笑话,那你呢?你比挑梁小丑的样子还要丑陋!”

  “妈……”罗青衣几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是不是你闺女!”

  “做出这样的事来,我不觉得你是我罗胜兰的闺女!”罗胜兰抬手捋了捋头发,“我罗胜兰站在外面,虽是一介女流,但也是头顶天脚踩地,一顶天立地的人物。我的闺女不说巾帼不让须眉吧,但至少也得是个懂道理明事理的人。你若是连最基本的也做不到……那就证明我之前没把你教好。既然没把你教好,证明我没有教好你的本事。我教不好你,会有人教好你的。”她的语气越发的冷硬起来“收拾东西,我明天就送你走。那边你哥接你。你不是一直说我偏心你哥吗?这回也偏心你。等你在那边安顿好了,你哥就回来,在我跟前我盯着他。你呢,享受跟你哥一样的待遇,每个月基本的生活费给你,保证你饿不着,可再想要吃的好,穿的好,就得你自己想办法去。为了学人家,一天一只鸭子的作,家里是有钱,但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你就是被保护的太好的,压根就不知道外面的世道。出去吧,见见世面去……”

  “我的学业还没完成……”罗青衣知道自己的妈妈,她说什么便是什么,下了决心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她开始有些慌乱了,英语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明天去美国,然后哥哥会被妈妈叫回来,自己在异国他乡,只一个人,钱也不多给,怎么办?活不下去的!

  求情的话没说完,罗胜兰就又扭脸过来“学业没完成就别完成,无所谓!若是学不好做人,有再好的学问有什么用!倒不如在国外,多刷几个盘子来的实惠。”

  罗青衣几乎是不能理解“您是我妈吗?您怎么这么狠心!我就知道,你恨我爸爸,所以连我们也恨……”

  这话戳的罗胜兰心里一揪一揪的疼,身体晃悠了一下几乎站立不住,但还是道“这回你说错了,我不恨你爸。当年嫁给你爸的时候,我也以为,你爸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哪怕他只知道伤春悲秋,我也觉得,他是!我能为了他受一切苦楚,我心甘情愿。只是后来,不一样了。变了的,不是他。他一直都是那么一个人。而我却真的变了,以为能心甘情愿的为他辛苦一辈子的,可是到头来生活的压力叫我不得不低头。总是把那些不如意的怨气,撒在他身上。我跟你爸走到结束,他有一半的错,我也有一半的错。所以,这压根就谈不上恨!只是,谁都年轻过,谁都会犯糊涂。”说着,她就带着几分自嘲“那位孙叔叔,你还记得吗?”

  罗青衣被她妈带的,忘了刚才的顶撞,点点头“记得!他现在在邱县当县委书记……”

  “对!”罗胜兰便笑“当年,我追着你爸跑,而你孙叔叔追着我跑。你孙叔叔什么都好,那时候当知青,什么苦活累活他都干的动也帮我干,可我总惦记你爸爸,怕你爸爸被锄头磨烂了一双作画的手……那时候,我觉得你爸爸是清风明月,是世间再也没有的男人。而你孙叔叔这样的,一抓一大把……可结果呢,你爸爸成了什么样?你孙叔叔又成了什么样?”

  孙叔叔的爱人也不是一个优雅的女人,相反,很有些大大咧咧的。但是一看,就知道她过的很好,那双手保养的比妈妈还好。家里的活,只要不是孙叔叔实在有事,只要有空就帮着干。到现在,孙叔叔依旧是一位健壮又不失儒雅的绅士。

  那么好的男人,当年在妈妈的眼里却不如爸爸吗?

  “是不是很傻?”罗胜兰轻声问了一句,然后过去抚摸闺女被打的脸庞“谁都有傻的时候。孩子,你这件事,就是在犯傻。在别的女人那里,他是好男人。可在你这里,却未必。男人,跟脚上的鞋身上的衣一样,适合的便是最好的。不必追求光鲜亮丽,只要舒服、暖和,夏能扛日头,冬能御寒,便是好的。别的衣服鞋子再好,你用着不理直气壮,穿着不舒服合身,要他何用呢?就跟你身上这件衣服一样,你看,穿在你林姨身上,她便如同贵妇,叫人觉得优雅闲适,可穿在你身上,像什么?”她推着孩子再度站在镜子前面“你自己看看,像什么?好看吗?”她叹了一声“不好看!就像是唱戏的,还是跑龙套的,找了一身谁都知道不合适的衣服套在了身上。闺女,别把日子过的像演戏!人啊,只有做自己的时候才不会累。这些话,你许是会明白,许是现在怎么说也明白不了。不过没关系,等你明白了,觉得能坦然的把这些画像送给你因叔林姨了,你再回来。妈……在家等着你!”

  然后第二天,林雨桐出门的时候,就见罗家母女也出门。见罗青衣拉着行李箱低着头,她就问“怎么?回学校去?”

  “哪啊?”罗胜兰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笑道“我家的大小子要回来了,在他回来之前,先把他妹妹给安顿了,这个丫头,我也打算叫她在国外见见世面。要是以后想回来,就回来。要是不想回来,我给她在外面置办产业。如今这方便的很,我以后也常出国,想她了就去看看她。”说着,就拍了闺女的肩膀“跟你林姨再见。”

  “再见。”罗青衣没有抬头,只低头回应了一声。

  林雨桐也只做不知里面的事,便笑道“这是舍不得家了。孩子出门是这样的,等适应了,怕不记得家门朝哪边开了。”她顺手从手腕上摘了一个镯子下来戴在罗青衣的手腕上“在外面好好学,常回家看看。”

  “你看,这多不好意思。”罗胜兰又催促孩子,“谢谢你林姨。”

  “谢谢。”她还是那样的姿态,那样的腔调。

  “不客气,你们这决定也太仓促,来不及给你准备礼物,别见怪才好。”说着,就送这母女上车,“怪冷的,赶紧车上去,得去机场吧,别耽搁了。”

  客气话说着,把人利索的送走了。

  林雨桐和罗胜兰之间,该如何还如何,竟是半点也没受影响。

  就连家里的老太太也说“胜兰这人,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可就在这件事大约过了有半个月之后,林雨桐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本市寄来的,却没有写寄信人的地址。信是寄到家里的,老太太帮着收了,然后晚上回来,才给林雨桐的。

  林雨桐回房间打开,结果里面是两张照片。www.xiumb.com

  照片是偷拍的,一张是在酒店门口,一张是在一个小区单元楼下。

  酒店的这张,能看的出四爷是往酒店里走的,而他的侧后方却跟着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四爷微微侧着脸,像是跟身后的人说话一样。而这个女人,风吹散了头发挡住了大半的脸,看不清楚容貌。

  小区单元楼下这张,四爷手里提着两兜子水果,身后跟着的还是这个女人,一样的大着肚子,头上还带着帽子,脸依旧是没有正面。她跟着四爷,照片上看,跟四爷几乎是贴着走的。

  还别说,怎么看,这都像是一对。

  这要不是自己跟四爷之间的信任基础,只这两张照片,要说着两人没事,她自己都不信。

  可明显的,四爷不可能干出这样的事来的。

  见识过随便一个人都能出一张照片的时代,如今看到这样的照片,如果不信,那先是考虑到这张照片是假的。

  可这假是怎么做出来的。别以为只有到了网络时代了,有那什么软件,想怎么就能怎么,其实这照片想要造假,早就有人会这么干了。

  翻看那些历史照片去,有些不合适出现在照片里的历史名人,合影里就把对方直接给抹掉了。如今再多出一个人来,虽然不知道怎么做的,但想来专业的人士做的话也不是做不出来。

  她先是朝这方面想的。可再端详那照片,林雨桐又觉得不对!

  这不是后期处理出来的吧,只能说遇到了高明的摄影师和高明的模特,这借位借的也太好了。照片上看两人贴的那么近,可实际上呢,只怕在三步开外。

  如果是这样的话,怕是有人跟踪四爷了。

  这照片是有人处心积虑弄出来,然后特意给自己寄来的。

  可是,为什么呢?

  只为了叫自家两口子闹起来的?

  这……对方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林雨桐觉得,这件事,跟之前罗青衣的行为还不一样,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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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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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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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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