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敛财人生[综].>第294章 那个年月(23)五更
  那个年月23

  收庄稼的时候,最怕什么?

  答案是唯一的,那是无常的天气。品#书网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北大荒也有自己的小气候,那是东边日出西边雨。这雨说下也下来了。

  可这麦子不收行不行?搁在地里那才是真的烂的。见了雨,收割机不太好用了,尤其是现在这样的机器设备,那真是能把人急死。

  怎么办?一人一把镰刀,人力收割。

  全连谁也别想躲过去。包括林雨桐和四爷。

  一人一垄麦子。这个时候,只要站在地头,你能深刻的感觉到,这北大荒的地,到底有多大。一眼望不到头啊。

  虽然下雨,但天闷热的厉害,小伙子们都是背心。酱红色的,绿色的,白色的,蓝色的。这几样。放眼望去,衣服全都是什么劳动最光荣广阔农村,大有作为为人民服务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字样。

  四爷身的背心,是林雨桐在空间里找的。白色的。干干净净,啥也没印。倒显得有些特别了。

  林雨桐脖子还搭着擦汗的毛巾,穿着长袖。连袖口都系的紧紧的。给自己和四爷的身,都带了个小药包,防止蚊虫叮咬的。

  四爷和林雨桐都会割麦子。以前在圆明园,麦子种的不多,但都是自己收割的。偶尔会叫四爷的那些糟心兄弟。当然了,叫谁不叫谁,那都得是恩宠。有一次,九爷将差事办砸了。怕弘晖责罚他。于是,他二话不说进了园子,死乞白赖的是不走。那时候,正是收麦的时候,也刚好是田里的瓜要成熟的时候。他主动要求住瓜棚里,给四爷看瓜田。说是怕谁偷了瓜。见他的鬼去,谁胆敢在圆明园里偷西瓜。结果弘晖叫弘昭进园子请人。弘昭本身淘气,长到多少岁,他都淘气。见是九爷看瓜田。一不做二不休,竟是真的将园子里的瓜偷偷的摘了,凡是长得个头大的,看着熟了的,全都给半夜摘了藏起来了。九爷第二天吓的都站不起来了。自己不看瓜田,这瓜不丢。自己一看瓜田,这玩意它怎么丢了呢?叔侄两个,这个说那个是偷瓜的贼,那个说这个是监守自盗。连四爷气的都没法子。一对没出息的玩意。

  如今再想起,还真的是辈子的事了。

  如今,两人弯下腰,收麦的心情却不再是一样的。

  他们两人分到的垄子紧挨着,四爷多占了半垄,相当于他要收割一垄半,林雨桐只要收割半垄行。

  林雨桐哪里舍得他辛苦啊。于是手下翻飞,割的飞快。等超过四爷了,再回头接他。两人如此交替,竟然也不输给别人。虽然不是拔尖的一组吧,但也没落到后面去。

  雨下个不停,顺着人的脸往下流。林雨桐脖子的毛巾,不一会湿的透透的。挂在脖子又湿又沉。

  午是不能回去吃饭的,司务班送了窝头来,一人分两个窝窝头。着雨水往下咽。

  林雨桐不得不感叹这些人吃苦耐劳的品质。

  她吃了一个,将另一个给了四爷。这地方,大庭广众之下的,也不能偷吃。算偷吃,自己一点一点吃,不惹眼。四爷不行了。他也不客气。估计也知道自己吃窝窝头,有些难以下咽。接过去啃了。林雨桐这才把身水壶里的水给他喝。只要是防止淋雨感冒。

  四爷看了林雨桐一眼,将他的外套递给林雨桐,“穿。”

  里外都是湿的,穿不穿有什么不一样?

  林雨桐摇摇头。四爷固执的将衣服披在林雨桐身,然后抬她的胳膊,塞进袖子里。

  这又怎么了?

  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外面再穿一件湿衣服,捆在身能好受吗?

  直到四爷整理胸前的衣服,林雨桐才明白过来。

  自己身穿着的是白衬衫,但里面却是粉色的胸罩。这个时代的姑娘,穿的是那种背心。像是后世的老大妈穿的那种一样。所以,那样的衣服湿了,也看不出来什么。但林雨桐这个塑形的效果真是杠杠的。再加发育良好。胸前波涛汹涌。这一湿,效果可真有点少儿不宜了。

  她尴尬的笑笑,自己整理衣服。还不忘挑逗他,“……想不想……?”

  四爷瞪了她一眼,“回去再收拾你。”

  幸亏一个个的累得跟狗似得,也没人注意她。这么抬眼看去,有的躺在麦茬地,扎人也不在乎,到处是水,是泥也不嫌弃。那么四仰八叉的躺着。任由雨点往身打。还有些两人或是三人,背靠背坐着,头顶蓬着一件衣服,好歹能挡一下雨。

  后世的人总说,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林雨桐觉得,真应该叫他们看看这个时代的年轻人。这是女人当牲口用,男人当机器用。

  下午的雨,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稍微休息了半个小时,得继续干。

  等天黑下来,林雨桐和四爷才算割到了头。坐在地头休息。还不能擅自回去。因为不知道连长会不会说什么连夜加班的话。

  结果晚倒是不用在地里加班了。因为得回去到大场加班了。

  今天拉回去的麦子,必须连夜的脱粒。然后烘干,否则,捂在一起发热霉变了。m.xiumb.com

  这一忙,又是一晚。等到天亮了,终于能歇着了,可是林雨桐还是不能安生。因为知青宿舍的大炕,得用来烘干麦子。这些知青,都得挤在林雨桐的小院里。男一边,女一边,炕,炕下。还包括前面的医务室,机修班,都被占据了。那些老职工也一样,三五家男女分开挤在一处。剩下的地方全都得腾出来。

  这不是夏收,这简直是一场战役。

  林雨桐跟四爷也没办法开小灶了。吃起了食堂。这段时间将人累得狠了。兵团倒也没小气,杀了一头猪,炖着豆角茄子,每人盛一碗。林雨桐竟然觉得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

  “你觉得呢?”她这么问四爷。

  四爷揉了揉她的头发,不是饿得很了,谁会觉得这个能跟山珍海味。

  可是这般的努力,今年的麦子还是不成了。减产不说,还有许多发霉的。已经可以预见,后半年大家的口粮,是这发霉的小麦了。

  收了夏粮,该种玉米黄豆了。这个播种,更是要命,因为你得注意农时,稍微晚一点,到了秋里,它等下霜的时候成熟不了,一样白瞎。

  好在能用机械了,四爷解放出来了。林雨桐也要注意采收各种药材了。不用去田里了。只要把需要的告诉几个半大的孩子,他们去找,林雨桐在家里炮制好。

  但是这个时候,连里又下了新的任务。鉴于大家去年冬天没有蔬菜吃,那么今年,允许各家各户,单身的知青们,自己开荒,给自己种菜。要在食堂吃饭的,每天将菜称量好,交给食堂,叫司务班做熟成。但这个开荒种菜,不能耽搁大家的集体劳动。

  那也是必须是晚或者天不亮起来加班干。

  想用连里的机器,那是做梦。机器不耗油啊?连里这点油容易吗?再说了,开动起来,万一坏了算谁的?

  用牛用马用骡子,那更是做梦。牲口不歇一歇,第二天还能干的动吗?能为了自己,损害连里的利益吗?

  坚决不能。

  总之,机器得歇着,牲口得歇着。是人不用歇着。

  连连长指导员都自己阵给自己开菜地了,其他人还想搞特殊化吗?

  干吧!

  于是,点着火把,沿着河岸的一溜,一人能开出大半亩地来。四爷跟林雨桐开了一亩多地。能种什么啊?除了白菜,是萝卜。其他什么菜都来不及了。

  为了不叫自家的菜显得不特别,林雨桐都不敢怎么过分的用泉水浇地。每次一桶水勾兑小半杯,即便是这样,也叫自家地里的菜显得别人的都精神抖擞。

  “当时,我撒了一点草木灰。”四爷是这么解释的。

  但是当时黑灯瞎火的,谁知道他撒了还是没撒。

  但对方还是信以为真,“本来我也打算撒了,当时偷了那么一下懒,这效果立马不一样了。真是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半点做不得假。”

  四爷煞有其事的跟着点头,这话都是对的。

  到了秋,林雨桐这一亩白菜和半亩萝卜长的特别好。每个萝卜挖出来都有一尺长。粗壮的很。

  林雨桐囧囧有神,但是他们一点都不爱吃萝卜。

  “给王叔送一车去。”四爷道。这是自己种的,送人也没什么。城里的菜,供给的乡下还艰难。别看王叔有点权力,一样困难。

  林雨桐点点头,过年去做客的时候。见王婶连白菜根都舍不得扔。切成薄片用水煮了一样吃。

  城里待客,大冬天的能端出一碗清水熬萝卜,那都得是大方的人家。

  林雨桐将萝卜缨子都摘下来,用生姜腌制。这玩意萝卜好吃。谁要是不要萝卜缨子,她都要。等腌制好了送人,也是一样拿得出手的礼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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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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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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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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