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龙族的事情,暂时也不用担心,龙云风和敖乾约定等到来年黄河鲤跃龙门的时候再回来。
龙云风优哉游哉的飞行着,却突然闻到一股烤鸡的熏香味从下方树林传来。
咦?这年头还真有闲的蛋疼没事在一个小树林里烤鸡的家伙?按照以往小说的推理,这种人不是那种实力高强、不拘小节的隐士高人就是乞丐。
龙云风好奇之下,往下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青色道袍的中年道人,懒洋洋的躺在地上,一头蓬松的有些脏乱的头发散落在肩,一只手拿着一只鸡腿啃着,一手拿着一根插着烤鸡的木棍,在那烤着鸡,腰间别着一个青色葫芦。
倒是名副其实的邋遢道人。
龙云风看了看这邋遢道人,突然脑中冒出个想法,这该不会是张三丰转世吧?
起了好奇心后,龙云风就降下云头,向那邋遢道人走去。
龙云风不知道有时好奇心能害死猫,可是有时候好奇心又能救人一命,而龙云风更是打死也想不到,他今日要不是进了这片竹林,他光辉的一生还没开始就会结束。
他更不知道那个邋遢道人的真正身份可比张三丰高贵得多,来头也是大的吓人。
那邋遢道人也不知道是喝的太醉还是不想理龙云风,龙云风都快要走到他跟前了,那邋遢道人依旧是自顾自的烤鸡吃肉,似乎龙云风是不存在的一样。
靠,竟然玩忽视?龙云风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不过他也没生气起来,甩甩衣服就走,那是那些盛气凌人的2B干的事。若水的百年修行,还造成了另一个后果,便是龙云风的心境彻底超越了修为,已经控制了自己的身体,换句话说就是,他除了拥有龙族的傲性外同时还拥有穿越前懒散的宅男性格。
遇到战斗是傲骨铮铮的,但是生活一平淡,变得没皮没脸的也是很有可能的。
龙云风自认为所谓的傲气凌人全是二货行径,真正的强者不是所谓的盛气凌人,眼高于顶的,这种人充其量是个小强者。
中国人有个说不上是好是坏的习惯或者说是习俗,那就是取得一些成就的人吧,他会很嚣张,而取得了大成就的人反而会很低调,虚怀若谷装的跟平凡人一样。
这个世界也差不多,像妖族七大圣个个嚣张得要死,可每一个那都是小辈的,像阐教的玉鼎真人、人教的玄都**师、截教的云霄个个都是低调的家伙。
龙云风虽然实力也就是妖族七大圣那个级别的,可他还真没有什么太大的傲气,虽然这跟他晋升大罗金仙的时间太短没有适应好自己的小强者身份有关,不过更多的是这家伙疲倦了高强度的修炼和逃命,想要懒散一点有关。
所以,龙云风这家伙不但没走,还厚着脸皮坐了下来,一脸笑呵呵道:“老哥,你一个人喝酒吃肉也无聊,小弟我刚好肚子有点饿,陪你吃点喝点,帮你解解闷咋滴?”
说话间,手已经朝着烤鸡伸去,暗暗想着谁叫你刚才忽视我,现在吃你点烤鸡也不过分,大不了待会儿从法宝袋(炼器师修炼的一种大空间容器)里拿出几样好菜做赔偿。
邋遢道人诧异的看了龙云风一眼,老哥?这称呼要是给自己那帮徒弟听到了,非宰了这小子不可。不过这小子倒也挺有意思,看看,大罗金仙、水系法则三层,咦?龙皇传承,伐天者体质,貌似有点意思,这要搁一千多年前,自己估计就又要有一个亲传弟子了,现在就算了吧。
不过这小子身上似乎还藏着点秘密,算了,他就是有再大的秘密,只要不是来找我这个酒鬼麻烦的就行了,关自己这个酒鬼又有什么事呢?三界就是再闹,也关自己这个酒鬼没事,自己现在这样子估计就是师父师兄也认不出来吧。
邋遢道人貌似是懒得赶龙云风,直接将正在烤的烧鸡扔给了龙云风,之后,接着啃自己的鸡腿。
龙云风看着手里的烤鸡,愣了愣之后也不客气,直接就用上龙族的千虚鬼龙爪,干净利落的将烤鸡完好的给分成十几块。那速度、那手艺比人家专业厨师用刀弄得都要来得好。只是要是祖龙泉下有知,知道龙云风这家伙用龙族的顶级神通来分烤鸡会不会后悔当初自己选了龙云风当龙皇呢?
龙云风抽了抽鼻子,这烤鸡卖相还是很不错的,而且香气扑鼻,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小尝一口,龙云风不由得发出“啧啧”的赞叹之声,这味道绝了,龙云风前世的三弟唐玄那家伙家里就是开饭店的,还是五星级的,可那里的菜还真不如这个烤鸡好吃。
“老哥,你说你有这手艺直接找个酒楼当大厨,绝对生意兴隆,没事躲着干嘛?”龙云风一边吃着烤鸡,随手将一个鸡腿扔给邋遢道人。
“当大厨?”邋遢道人听了却哈哈大笑:“你让我去当大厨?哈哈,这个世上能吃到我作出来的东西不超过十个人,能让我心安情愿的为她做菜的,更是只有一个人,你小子能吃上我烤的烤鸡那是你小子几世修来的福气。说出去都可以炫耀一下了。”
额……龙云风摸了摸后脑勺,好吧,这年头总会有几个性情古怪的老头,虽然这邋遢道人不算老头。
却不知道邋遢道人这番话却是真的,整个三界能比邋遢道人强的人都没有几个,而能吃得上这种巅峰强者做的菜,绝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和荣幸。至少孙悟空他老师准提道人就没有吃过这邋遢道人做的菜。www.xiumb.com
说了几句后,邋遢道人就自顾自得吃着鸡腿,如刚才一样完全忽视龙云风。只是细心的龙云风却发现那邋遢道人在说到“她”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哀伤。
不过这是人家**,龙云风虽然好奇可也不会像那些八婆一样非要刨根问底的,好像不知道人家的伤心事自己就不痛快就活不下去了一样。
好菜好酒,虽然只有一只烤鸡,不过的确是好菜,好菜需要好酒来衬,龙云风不想干巴巴的就吃一个烤鸡,从法宝囊里拿出那坛百年佳酿来,本来是打算送给杨戬和梅山六怪的,现在就先拿来用了。
打开坛子的封布,一阵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龙云风深吸一口气,一副享受陶醉的样子。这酒还真不错,一百多年没喝过酒了!
龙云风从法宝囊里拿出从酒楼带回来的大碗,使了个小法术,酒水自动从酒坛里飞到碗里,一滴不漏。
邋遢道人再次看了龙云风一眼,用法术来倒酒,是炫耀?怎么看着是无聊!
龙云风左手拿着鸡腿,一口咬上一块烤鸡肉,右手拿着酒碗,喝着那百年佳酿,一副快活自在的样子。
龙云风**************,吃着人家的烤鸡,也不好意思一点表示都没有,再取出一个碗来主动的把酒递给了邋遢道人。
“难得你小子还懂点礼仪,知道回报,不白吃我这烤鸡。”邋遢道人却哈哈一笑,也不接过龙云风递来的酒碗。
龙云风正奇怪间,却见邋遢道人拿下腰间别着的青皮葫芦,打开盖子,一阵比之龙云风的百年佳酿更加香醇的酒香散发而出。不,应该说是龙云风那百年佳酿根本无法和人家的酒相提并论,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龙云风再次羞愧了,自己这菜不如人家,酒也不如人家,就是不知道法力怎么样,算了也不用比了,比了估计又要心碎一次。
龙云风眼巴巴的看着邋遢道人手里拿酒葫芦,心想算了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自己这烤鸡也是厚着脸皮拿来的,就再厚着脸皮一回,实在不行就不要脸了,反正这年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脸皮薄的在龙云风前世那个社会想找到一份好工作那是相当不容易滴。
特别是底层员工要不是有这一张厚脸皮想升迁那可是困难得很,特别是像推销员这种工作了。
所以龙云风再次腆着一张脸坐在邋遢道人身边,一脸笑嘻嘻的看着邋遢道人“老哥,哦,不,老叔,您老人家年纪大了,喝酒有害身心健康,要不把酒给我喝?放心,小子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的美酒,让你这美酒物尽其用,免得老叔你喝了美酒,伤害自身,得不偿失,是吧?”
龙云风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的十二字真言发挥的淋漓尽致,连称呼都从“老哥”变成“老叔”,不过邋遢道人外貌本就是个中年人,真实年龄更是龙云风几百倍,叫他一声老叔都已经是占了便宜。
要是论上邋遢道人的真正身份,龙云风叫他一声老叔那都是让别人先羡慕不已。
邋遢道人终于知道什么叫极品无赖了,为了喝酒,竟然连说是为了自己身体健康着想的的借口都能说出来,就自己这修为,别说是喝几口酒的,就是每时每刻每分每秒不间断的喝酒,那都是毫发无损。
特别是为了称呼自己是老人家,尽然直接把称呼从“老哥”改成了“老叔”,就是变着法说自己老是吧?这小子真的是祖龙的传人?龙族龙皇个个不是都刚烈不屈,甚至都要刚过易折,一个个自傲都过了头,咋就出了这么个异类。
不过邋遢道人也不与他一般计较,好久没有遇见一个与自己脾气相投的年轻人了,罢了罢了,反正自己这个老头子身边已经有几百年没人陪了,今天难得有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陪自己说说话,就把水火仙酿给他喝上几口吧。
“小子,别叫什么老叔不老叔的!想喝酒,直说就是,真按年龄叫起来我做你爷爷那都是绰绰有余。”邋遢道人随手一扔,将酒葫朝龙云风扔去。
龙云风一个海底捞月,灵活的接了过来。闻着那扑鼻的酒香,就要往嘴里灌。
正要将酒水送入口中,龙云风突然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气想自己袭来,整个树林里萦绕着一阵肃杀之气,龙云风寒毛根根竖去。
危险!
这是龙云风的第一感觉,将手中的酒葫放下,目光一寒,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
树林中突然出现的这个黑衣人,一米五六左右的身高,在矮上一点点就要比灵儿都矮了,而那张脸就更加丑陋,或者说是丑的惨不忍睹。
整个五官都快扭在一起,还是一个鞋子脸外加三角眼,绝对有半夜让小孩止啼的功效。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更关键的是这黑衣人身上的气势,至少是大罗金仙五层的高手,继观音之后,龙云风面对的最强对手。
而且不同于观音,上次他和观音相斗说是拼杀倒不如说是比武切磋,打赢了自然好,打输了也没事。
可眼前的这个丑男却不是这么一回事,那身上的杀气更是令人胆寒。
龙云风清楚的感觉到这人是冲自己来的,只是暗暗纳闷,自己才刚出来,前前后后也没碰见过几个人,哪来的仇家?龙云风到现在还是不认为九头虫身后有大人物,所以直接将九头虫排除,在他眼里九头虫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妖魔,能有什么后台?
纳闷归纳闷,龙云风不管他是什么来路的,反正是来杀自己的就是了。
大罗五层,拼一拼未必就真的拼不过,来杀自己就要做好被自己杀的准备。
全面备战的龙云风没有注意到在那黑衣人出现的时候,邋遢道人眼中竟然没有半分异色,似乎早就知道了黑衣人的存在。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www.xiumb.com!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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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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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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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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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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