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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其它小说>唐谜>25.第二十五章
  春风曼度,万物复苏。年节一过,冬日肃杀的气息就节节败退,折柳插岸堤,曲江暖风拂,吟一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便有已换薄衫轻纱的妙龄女郎投来倾慕的目光。

  春意萌动,诸般风流,于沈绥来说,都是不存的。她近些日子忙于处理公务,早出晚归,竟是忘了一件紧要事。今日经同僚王俭不经意间提了一句“朱雀门外搭起看台了,晚间可去踏歌喝酒?”她才一拍脑门想起来。

  今日已是十四日,明日可不正是上元佳节了吗?她道为何长安街道上满是木杆竹棍、彩帛彩缎这些什物,那可不就是上元佳节的装饰物嘛!

  上元佳节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她家琴奴明晚可是有一场重要的比试,这件事她竟然给忘了!最近公事处理得风生水起,不过几日间,就把堆积两三月的事情处理了大半。可她却把最关键的自家人的事给忘了,真是因公废私,实属不该!

  早在沈绥沈缙入长安之前,名琴师董庭兰,听闻沈缙高琴艺的传闻,向沈缙出挑战。于上元佳节晚,相会于景风门外崇仁坊东北角的鹭云楼之上斗琴。当世名琴雷音,就在这位董夫子手中。为了能与雷音抗衡,沈缙特意派了一小队青鸾堂的部属,前往终南山拜谒白云先生司马承祯,迎借焦尾琴。

  不过此事一直就没了消息,沈绥也给忘了。那一队前往终南山的人,也不知出了什么差错,迟迟未归。

  于是这一日,沈绥早早就出了衙署,赶回家中。刚入乌头门还未下马,就听到悠扬的琴音流淌。沈绥笑了起来,跳下马来,就往内快步而入。

  一路进了后院,就见沈缙正身着一袭飘逸的交领广袖白袍,一双素手正抚于琴上,那琴就横放在轮椅前的案板之上,瞧着古韵十足。古琴尾部有焦黑痕迹,正是大名鼎鼎的焦尾琴。此琴乃是司马承祯早年间于吴楚之地溧阳寻得,后想赠与沈缙,奈何沈缙坚决不受。许多年来,很多人找到司马承祯,愿出高价收购此琴,司马承祯一律婉拒了。在他看来,只有自己的小徒琴奴,才是此琴最佳的拥有者。

  “琴奴……”站在沈缙的侧后方,沈绥一直等她抚琴告一段落,才开口唤她。实际上沈绥刚一进来,沈缙就现了,因而她很快结束了这一段随手信弹。

  “焦尾何时到的?”沈绥走上近前,查看这架名琴。她之前虽看过一次,但并未细观。

  【今日午间。】沈缙无声回道。

  “怎么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也没个消息。”

  沈缙笑了:【说来也是件风雅事。阿蒙带人赶到终南山时,恰逢卢子潜(卢藏用)也想要借此琴,师尊便与他斗棋,若他斗赢了才能借他。这一下就耽误了好几天时间,阿蒙说遣了鸟雀回来报信,却不知为何鸟雀未达,她亦是不知为何。】

  沈绥挑眉,鸟雀怎么会未达?她千羽门的鸟雀送信素来精准无误,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到别处去。

  “阿蒙!”沈绥喊道。

  “诶,来了来了!”一声炸雷从后堂响起,跑出一位高大的胖姑娘,身高和沈绥不相上下,但横头能有两个沈绥宽。穿了一身宽大的胡袍,戴着尖尖的胡帽,隐约能看出胡人的五官,一张肉嘟嘟的圆脸十分有福气,嘴里还鼓着什么食物没来得及咽下去,唇边一圈还留着油渍,说话都囫囵难明。

  “又吃什么呢,你这家伙一回来就知道吃。”沈绥看到她就想笑。阿蒙姓蒙,是胡汉血统,本来没有名字,沈绥见她长得高高胖胖,便给她起名叫“钟”,是形容她的外形很像一座钟,也比喻她的声音嘹亮,好似钟声。

  “嘿嘿,门主,我杀了一只肥鸡,刚煮烂了,门主要吃吗?”蒙钟憨憨说道,大嗓门控制不住,和她讲话总有一种要被震得耳聋的担忧。

  “不吃,你自己留着吃吧,我怕我吃了你就不够了。”沈绥笑道,随即抬手捏住她浑厚敦实的肩膀,道,“我问你,你那日回的鸟雀是什么品种?几时几刻的?”

  蒙钟碧绿色的眸子骨碌碌一转,道:“就是一般的灰羽信鸽,我是在二十九日未初三刻出的。”

  二十九日?那日是晋国公主的水6法会,沈绥那日就在沈家小院中,确实并未接到信鸽。奇了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阿蒙,吃完了,你去查查这件事,务必要弄清楚。我千羽门每只鸟雀的下落都必须清楚。”

  “是!”阿蒙将油乎乎的双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随即忽的一拍手道,“对了门主!我听二郎说你想吃辅兴坊的胡麻饼,就给你买来了,在后厨里热着呢,你等会儿,我给你拿出来。”

  说罢,就风风火火往厨房跑。

  沈绥哈哈大笑,她入长安城之前就说想吃胡麻饼,念叨了这么多天都还没吃成,到底还是阿蒙靠得住,从来不会忘了吃食。有什么好吃的都爱分给她吃。沈绥就喜欢这胖姑娘,真是贴心。

  正开心着,袖子忽的被人扯了扯,原来是琴奴唤姐姐了。沈绥连忙俯下身,“听”沈缙说话:

  【阿姊,你这些日子太忙了,我都没找到机会和你说。我给你打了一张银面具,你明日戴上,去踏歌罢,我有李青、杨叶、阿蒙她们陪着,你不必一直守着我的。】

  说着,就从怀中取出了一张银面具,递到沈绥手中。沈绥接过面具端详,这是一张整面,面具上并无太多矫饰,只压着丝丝缕缕的凤纹,十分典雅精美。面具做得很精巧,夹鼻抓面,脑后不必束带,也能牢牢贴在面上不落。

  “琴奴…我……”沈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其实她并不想去踏歌,她早已过了那样的年龄了,也早已有认定了的人,踏歌对她来说,并无任何意义。

  最关键的一点是,上元佳节,对于她们姐妹来说,是永远的梦魇之日。

  沈缙伸出双手,捧住蹲在自己面前的姐姐的面颊,温柔恳切:【阿姊,我总听你话,你也听我一次可好?很多年了,每到这一日,都是我们最伤感的日子,你总是寸步不离守着我,我不忍心。你也该有欢笑嬉戏,我想看你开心。你就当玩一玩,不必认真。以你的风采,应当在上元踏歌中大放异彩,就像当年一样,上元夜游,你一袭红衣翩然,是长安城中的火凤凰,我当时虽只有七八岁,对那画面记忆却无比的深刻。若你开心,阿父阿娘在天有灵,也会欣慰的。】琇書蛧

  沈绥眼中浮起波光,一时动容,喉头哽咽。

  她伸手握住琴奴的手,声线颤抖:

  “好,阿姊听你的。”

  ***

  上元佳节,是大唐最为隆重的节日,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比元日还要重要。主要在于这是长安城的狂欢节,人人就盼每年此时,能一连玩闹数日。上元节实际从十四日就开始了,一直到十六日结束,要喧嚣欢闹两日三夜。在此期间,宵禁解禁,长安各个坊市全部开放,数条大街人头攒动。特别是东直大街、朱雀大街和西直大街这三条纵向大道,火树银花不夜天,张灯结彩若织锦,鱼龙百戏夹道林立,轮番上演,热闹非凡,从街北一路走到街南,走一夜都走不完。

  找鼎、寻幢、幻戏、角抵、舞乐、飞丸、安息五案、吞刀吐火,目不暇接。孩子们是最开心的了,一溜烟就跑得没影,欢天喜地地围在自己最爱的表演旁,鼓掌欢闹。中年人扶老携幼,放下生活的奔波,纵情欢乐。

  百戏看腻了,长安百姓便会围聚在皇城、宫阙四周宽阔的广场上,看那些贵族的青年男女踏歌。甚至很多老百姓也上前去凑热闹,这一日,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贵族与平民,其乐融融。

  老百姓就爱看那些面具覆面的贵族男女踏歌,寻找心仪的对象。对于他们来说,那是最让人倾羡的浪漫场面。贵族的青年男女,各个长得好看,又才华出众、精通歌舞诗词,踏起歌来真是赏心悦目。不仅对于百姓来说好看,对于皇家贵族来说,也是很不错的观赏之物,踏歌汇聚的广场四周,搭建起许多高台,就是专供皇室贵族观赏踏歌的地方。

  皇城西安福门、皇城南朱雀门和大明宫丹凤门,是最主要的踏歌之所。就在这三道城门外,搭起了人工的灯树,冠名“琼华玉树”,乃是以锦缎缠绕,挂饰金玉,无数花灯绽放其上,光华盈天,美轮美奂。琼华玉树下,有着皇家选拔的上千宫娥与民间娘子们彻夜不停地踏歌,教坊鼓乐连绵不绝,响彻数里外。

  张家所在的醴泉坊,距离朱雀门不远。十五日傍晚,张若菡破天荒地带着无涯出了门,最初是跟随二叔一家出来的。但后来不经意间在密集的人群中走散了,张若菡与无涯被人流冲到了朱雀门前的广场之上,她倒也不心急,原本,她就打算前往景风门旁的崇仁坊,千鹤告诉她,今日沈缙要于崇仁坊鹭云楼上,与董庭兰董夫子斗琴,她尚未见过这位传闻中沈绥的弟弟,打算去看看热闹。朱雀门离着崇仁坊不远,时间尚早,她尚能缓步而去。千鹤这些日子一直跟踪沈绥不离,此刻多半正在崇仁坊那里等她。

  无涯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替三娘挡开人流。张若菡今日着了一身洁白的广袖襦裙,裙上绣金莲,头戴幂篱遮面,莲步款款,若仙子下凡,走在人群中,丝毫无法掩盖她周身高洁清寒的气质。无涯觉得这样的娘子太好看了,实在不能忍受娘子被人群拥挤,拼了命地为她开路。张若菡却不紧不慢,在后方总是说着:

  “无涯,你慢点,别那么凶。”

  虽然无涯奋力开道,张若菡依旧不可避免地被身旁人撞到。头上的幂篱一撞,差点落在地上,幸亏张若菡自己及时扶住。

  “三娘。”无涯连忙回身,“您没事吧。”

  “没事。”张若菡摇头。随即她的目光落在了一处路边小摊之上,道:

  “无涯,那里有卖面具的,咱们去买副面具,换了这幂篱罢,挺不方便的。”

  “好,三娘小心,我带您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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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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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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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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