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窟中央,放置一口高度可达成年男子颈部、三人合抱的大油缸,油缸上方点满了长明灯,长明数百年,未曾熄灭。
最为独特的是,油缸的造型乃是凤凰的造型。双耳雕刻成凤凰,缸体外延展出两对长长的羽翅,那些长明灯就是放置在这羽翅之上的,缸体中的油利用高低差自然灌满羽翅之上的沟壑,随着缸内的油面的降低,翅膀也会自然降低高度,永远保持在比油面低一些的位置。长明灯放置其上,完全不需人工添油,如此连续燃烧数百年无碍。
火葬,是如今大部分人都无法接受的葬式。然而,尹氏的老祖宗,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开始实行火葬了。或者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这山谷中可利用的藏地不多,不得不选择如此的葬式。但沈绥却觉得更多的是因为一种血脉的认同。南方朱雀火凤凰,化为灰烬涅槃重生,这是鸾凰血脉的信仰,自然而然也就融入了家族的葬式之中。
不知为何,沈绥忽然有些鼻酸泪目。大约是这么多年了,她终于体会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归宿感。曾经的遗世漂泊,这个家族就好像一叶浮萍,随波逐流,不知何处才是家乡。世上人皆与我不同,唯我孤独孑然,踽踽独行。但是在来到这里之后,她才有一种魂归故里的感觉。这里才是我的源头,是我血脉同根生的人们长眠的地方。
我们或许很特殊,也或许很普通,我们是鸾凰血脉继承者。
沈绥忽然有个想法,或许她该尽自己的所能,将这个曾经的隐居地保留下来。她不希望,这个她们家族的魂归处,就这样一直衰败下去,直至消失。
沈绥在葬洞中最后的现,是在一个小石龛内找到了一小块粗糙雕刻的石牌。那石龛内部并没有骨灰坛,只有这样一个石牌,上面刻着:
尹御月魂归后葬此
果然,尹御月来过此处。沈绥其实早就有所猜想,且一直随身带着尹御月的衣冠灰烬。眼下,就在一名千羽门弟兄背后的竹篓中装着。见此情状,她取了那灰坛,将尹御月的衣冠灰烬放进了石龛,然后将石牌立起,作为牌位。
尹御月,究竟是好是歹,沈绥不知该如何评论。他或许走火入魔,太过想要长生不老。可他最终还是明白自己无法长生不老,给自己立下牌位,早早就订好了葬处,就是最好的证据。他为了一己私利,害了太多太多的人,可他却还是忠诚于他的家族,未曾将家族的秘密大肆传扬出去,亦未曾如他父亲的遗愿一般,向家族报复。可他太过痴迷于血脉之秘,从而引起了后来一系列的事,却也是罪魁祸。这或许是一种冥冥之中的因果往复。
“前辈,你究竟活了多久,长生不老之术究竟是否有效,我其实都不关心。但我希望你的研究是有成果的,至少我可以确定的是,鸾凰血脉拥有相当强的治愈能力。借你当年炼制的血丹一枚,给与我的小妹妹治病,想来你也不会介意。你是家族的罪人,但我还是将你安葬于此,如你所愿。当年杀害你的凶手,我会找到的,并非是为你报仇,我这一生永远都不会为了复仇活着。我想要的,是真相。若我找到了,你或许就能瞑目了。二十多年了,但愿我还能找到。就这样了,前辈……”沈绥双手合十,拜了一下,随即带领手底下的人出了葬洞。
沈绥等人周身湿漉漉地回到了张若菡、沈缙等人的身边后,将洞内的情形详细描述了一遍。让沈绥意外的是,她话刚说完,沈缙就打着手势道:
【阿姊,我做好决定了。那枚血丹,我会服下的。】
沈绥初时有些吃惊,但很快似乎就已经理解了妹妹想法转变的原因。她从腰包中取出存放着那枚血丹的匣子,递给沈缙,笑道:
“那就赶紧服下吧,趁着你还没反悔之前。”
【不会反悔,我想了很久,今天终于想通了。或许我早就该来这里看看,看看我们的祖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的信仰,他们的观念,与外界真是太不同了。】她取出了丹匣中的血丹,一仰头就吞了下去,仿佛只是吃了个什么很普通的东西似的,随即问道:【阿姊,无论如何,我都是你的妹妹,是尹家人,对吗?】
沈绥眸中有泪光闪烁,一时哽咽,终于抬手抚了抚她的脑袋,道:“尽说些废话。”
沈缙低头笑了。
***
开元十九年九月廿四,润州金陵,沈氏老宅。
秋风拂面,天有些凉了。但是沈氏内却热火朝天的,又是扎红绸,又是挂灯笼,仿佛要办什么喜事。但是奇怪的是,并没有筵请任何客人,大门紧闭。
说起这关起门来办喜事,恐怕也只能想到千鹤与沈缙的婚事了。自千鹤三个月前向沈绥提亲后,她们的婚事很快就上了议程。但是,毕竟一切都还要等到回了金陵再说。从蜀地一直走到金陵,沈绥一行人完全是重走了当年先人们迁徙的道路。这一场寻根之旅,带给众人很多很多的感触,沈绥似乎觉得自己内心多了些什么。那是一种很特殊的责任,她觉得她有这个责任继续挑起家族传承的重担。并非只是血脉,沈绥觉得,她需要建立的是家族的信仰,一个家族培养出来的人,要有这个家族的精气神。从前的尹氏或许缺乏了一些精神层面的东西,因而家族中出了叛徒,惹出了这么多的乱子。她希望从此以后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养成尹氏才有的精神。琇書蛧
坚韧不拔,开拓进取,乐观处世,忠贞不渝。这十六字家训,是她初初刚定下的。坚韧不拔与忠贞不渝是之前家族中一直在强调的,但是开拓进取与乐观处世,家族中却极度缺乏,这或许才是望舒郎、尹御月、伊胥这类叛徒出现的原因。沈绥认为这样的精神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她自己,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哪怕再苦再痛再难,她都能苦中作乐,寻找到隐藏在黑暗中的光明,并为之奋斗。有了目标,自然也就有了动力与向上心,背叛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了。
否则,现在的她早已不知走向何方了。
只是看着开拓进取、乐观处世,这四个字,沈绥却依旧觉得太过轻佻,因为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尹域。尹域也是一个有这样精神的人,可是她最终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人力有时尽,当年尹域面对的一切出了她的能力范畴。哪怕再有着精神上的坚韧不拔与乐观,恐怕也是难以为继。
家训之事被她暂时搁置了,最近她有些迷茫,时常呆,内心情绪实则十分低落。能和莲婢凰儿一起回到金陵老家,以及妹妹婚事将近,怕是她近来唯二比较开心的事了。
琴奴和千鹤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因为都是女子,也不像是一般的婚礼仪式那么复杂,还需要嫁娶之类的分别。只是搭了青庐,摆了酒席,祭祀天地,合卺共牢,就结束。
沈绥已然换上了赤色的礼服,梳妆完毕。张若菡还在屋内打扮,一时半会儿出不来。她坐在廊下,看着小凰儿在院子里玩耍,有些出神。
凰儿正拿着棍子在地上戳着什么,全神贯注的,一岁零三个月的小家伙已经能颤颤巍巍走起路来了,头顶梳了一对特别可爱的角辫,随着她笨拙的动作一摇一晃。粉嘟嘟的小脸蛋带着一种孩子才有的纯真的表情,乌亮的大眼睛内充满了童稚的好奇与快乐。
不多时孩子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递给沈绥道:
“阿爹,虫虫……”
沈绥一看不由笑出声来,这孩子竟然挖了一大团蚯蚓出来。
“厉害啦凰儿,给阿爹看看。”说着就从孩子手里提溜起那条蚯蚓,盘在手里玩。凰儿一脸新奇地望着阿爹玩蚯蚓,眼睛都不眨一下。直到一个气恼的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
“赤糸,你带着孩子做什么呢,把手搞得脏兮兮的,快去洗手!马上婚礼就开始了!”梳妆完毕的张若菡出现在了她们身后,斥责道。
沈绥吐了吐舌头,忙丢了蚯蚓,拉着凰儿去洗手。凰儿还在惦记那条蚯蚓,一直扭着头看。但是因为怕阿娘火,她也不敢哭闹,憋着小嘴显得有些恋恋不舍。
张若菡是真的有些郁闷,这娘俩怎么都一个德行,好奇又好玩,这世上似乎没什么东西是她们厌恶的。而张若菡是自内心的讨厌虫子,看到娘俩玩虫子她就受不了。佛家说爱惜飞蛾罩灯纱,张若菡却永远都是那个被虫子吓跑的人。
洗完了手,沈绥抱着凰儿,与张若菡一道往青庐行去。不多时,便看到青庐外忙碌的尹家仆从们了。这些仆从都是老人了,起码当年沈绥受了重伤回到金陵之后,他们就在这里,很多人甚至照顾过沈绥的父亲尹域。见到沈绥一家三口来,老人们脸上都露出了慈祥的笑容。
掀开帐帘,沈缙已然坐着轮椅等在内了。看到沈绥进来,沈缙笑着,竟然开口说话了:
“阿姊,来了啊。”
三个月前服下的血丹有了出色的治愈效果,后来沈绥也会定期放一些血出来提供给颦娘做沈缙的后续治疗,沈缙再也没有拒绝过。
“怎么样,感觉如何?”
“有点紧张。”她略显羞涩地低下头,一身凤冠霞帔,显得她愈的娇艳可爱。素来男装的她忽然换上大婚的女装,实在是给人一种无比惊艳的感觉。
“我妹妹真漂亮。”沈绥笑着赞扬道。
“阿姊,别闹我了。”她是真的不好意思,“来,凰儿,给阿叔抱抱。”
“阿叔?”凰儿有些混乱,她不大明白为何阿叔穿成了这样,有些认不出来了。沈绥笑着将孩子送到了沈缙怀里,没有去理会孩子的疑惑。凰儿素来适应能力极强,别家的孩子,父母亲换一身衣服,认不出来了,可能会大哭。这孩子却不会,她很快就现这是她熟悉的人,于是自动忽略穿着的问题。
“琴奴,感觉怎么样,嗓子还有痒吗?腿脚如何?”张若菡关心道。
“嗓子不痒了,基本上已经完全恢复了。”她的声音还显得有些沙哑不自然,说话音量也很小,毕竟十多年未曾过声,还有些不大敢用自己的嗓子。不过能听出来,沈缙本来的嗓音是非常悦耳动听的女声,若泉水叮咚,清脆极了。
“腿脚不像以前毫无知觉,我能感觉到,但是还是动不了,我试了试,只能稍微挪一点,脚指头也能动两下。”沈缙继续道。
“没关系,多练练,时间久了,自然能恢复。”张若菡鼓励道。
“嗯,谢谢阿嫂。”她笑道。
不多时,另外一位新娘也在颦娘的搀扶下入了帐。又是一位素来男装的女子第一次换上女装,千鹤给出的美却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美,不娇艳不婉约,刚正大气,十足得符合她的性格。蒙眼的黑布被换成了红布,她的手被交到了沈缙的手中。二人双手交握,彼此心领神会地一笑。
婚礼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忽陀唱礼,沈绥看着她们合卺酒,共牢食,结为伴。一时真是感慨万千。她想起了两年前与张若菡成婚时的场景,又想起了小时候第一次抱妹妹的场景,一幕一幕,历历在目。她想起了千鹤悲惨的身世,想起了她在这里无依无靠,只剩下这样一群人在身边,不由得心酸又欣慰。
最后新人给她奉茶时,她竟没能控制住感情,流下泪来。张若菡倒是笑了,她自内心地喜悦,喜悦她心疼的琴奴和千鹤,能找到彼此毕生的归宿。
礼成,洞房夜,孩子已然熟睡,沈绥与张若菡携手在院中望月。
她们半晌无语,静静彼此依偎。
“我真希望一切都结束了。最后,张若菡轻声道。
“放心吧,不会太久了。”沈绥笑着回答,握紧了她的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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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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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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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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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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