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看着坐起身的罗绍,笑着说道:“你还是叫上惜惜一起去吧。”
罗绍无奈地摇摇头:“没有成亲,毕竟不太好,再说天还没亮,惜惜还睡着。”
说完,他转过身来,把手探进锦被,轻轻抚摸着张氏依然平坦的小腹,柔声道:“宝宝,爹爹去送你姐夫,你就要有个进士姐夫了。”
张氏忍俊不止,可又舍不得把他的手拿开,吃吃笑着:“当着惜惜你可别这样说,姑娘家脸皮薄。”
罗绍嘿嘿地憨笑:“那哪能呢,我也就是和你说说,玉章这孩子我是太满意了,你不知道他对惜惜有多上心。”
“我怎么不知道啊“,张氏坐起身来,笑道,“明远堂的那个丫头可是每天都来送东西,惜惜先前不理不睬的,现在就算是在我屋里,听说那丫头送东西过来,也会出去看看。”
“哦?还有这事?那就好,那就好。”罗绍笑弯了眼睛,先前他让惜惜给秦珏制墨,小丫头老大不情愿的样子,看来这女儿家的心事,还是要妇人才能看出来,他这个当爹的,还是粗心了。只要惜惜也满意这门亲事,他就放心了。
这时,有犬吠声传来,那声音又尖又细,却又高亢无比。
罗绍皱眉:“惜惜怎么这样早就过来了?”
张氏笑得不成,如果她没有嫁给罗绍,一定想不到会有人判断女儿来没来,是全凭狗叫的。
结果罗绍出去一看,汤圆正在树下刨坑,却不见罗锦言。
“惜惜哪去了?怎么只有你一个?”罗绍问道,话一出口才觉自己好笑。
放眼望去,只见一个丫鬟站在西跨院门口,正和一个婆子说着什么,那婆子垮着脸,老大不乐意地从丫鬟手里接过放着盖碗的托盘,转身走了。
那丫鬟便朝着汤圆跑过来,见罗绍站在汤圆旁边,慌忙曲膝行礼:“扰到老爷了,奴婢这就抱它走。”
罗绍皱皱眉,问道:“小姐起来了?怎么让人把早饭端走了?”
刚才那个婆子是小厨房的,罗绍屋里的早膳也是她送过来的。
那丫鬟是罗锦言身边的春份,听老爷问起,她忙道:“小姐说几年没有吃过炒肝儿了,这两天就想吃那一口,灶上备了食材,今天做过来了,小姐尝了尝,觉得味道不好,让灶上的人端回去了。”
炒肝儿是京城小吃,路边街摊都有卖的,但大户人家不会在街边买吃食,都是让灶上去做。
罗绍还记得,惜惜小时候刚来京城时,他和李青风常常带她去吃炒肝儿,这几年好像确实没有吃过。
灶上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厨娘,哪里会做这种街头巷尾的小食。
自家女儿就是想吃个炒肝儿而已,又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就是山珍海味,但凡能寻来的他也不会亏待女儿的胃口。
罗绍对春份道:“让小姐收拾收拾,我带她出去吃炒肝儿。”
两文钱一大碗的炒肝儿而已,又不是吃不起。
春份答应着,抱着汤圆跑回西跨院。罗绍叫来个小丫头,道:“我带小姐去吃炒肝儿,你问问太太,要不要一起去?”
小丫头很快回来,道:“太太说她没有胃口,您回来时路过八宝斋,给她买匣子杨梅糕吧。”
张氏这阵子害口,就喜欢吃这些酸酸甜甜的吃食,罗绍想到这里,心里也是甜甜的。
他叫了远山和明岚便往外走,还没到门口,就见罗锦言俏生生地过来了。
穿着件青绿色荷叶暗纹妆花褙子,鹅黄色十二幅湘裙,梳了双螺髻,插了一对南珠珠花。
他这个女儿被他娇宠惯了,张氏是继母,自是也没有给她立规矩,惜惜十天里有八天是睡到自然醒,今天为了吃个炒肝儿,一大早就起来了,真是小孩子。
“爹爹,到哪儿吃炒肝儿啊,是到北大寺门口吗?”罗锦言甜甜地问道。
“你忘了,玉章今天下场,咱们先到贡院门口送他,然后就到贡院后街的小胡同里去吃,那里的炒肝儿比北大寺的还要地道。”
“好吧,还要先去贡院啊。”罗锦言懒洋洋地说道。
罗绍直摇头,玉章今天下场啊,她就一点儿也不关心,秦玉章还比不上一碗炒肝儿。
贡院门前已经聚满了人,有外地来的举人,也有京城里全家出动过来相送的。
远山一眼就看到了秦珏,他穿着深蓝色杭绸直裰,身边站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长着张娃娃脸,稍微有点胖,笑容可掬地和他说着什么。
“大人,秦大爷在那边,站在他身边的是秦家五爷秦珈,倒是没有看到秦大老爷。”
罗绍下了轿子,明岚早就飞奔着跑到秦珏面前:“秦大爷,我家大人来了。”
秦珏转身去看,便到一前一后两顶轿子,停在不远处,他的心怦怦直跳,张氏有孕不便出门,跟着罗绍一起来的,应该是惜惜吧。
他和秦珈连忙来到罗绍面前,抱拳行礼,向罗绍引见秦珈。
罗绍微笑颌首,对秦珈道:“擅画山水的秦五公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秦珈脸色微红,连声道:“罗大人谬赞,谬赞。”
心里却对罗绍亲近起来,他无心科举,唯独钟情做画,为此常被垢病,罗绍是第一次见面,竟然知道他擅画山水,而且没有半分轻视。
罗绍看看秦珏身后,果然不见秦烨,心中不禁责怪起来,会试这么重要的事,做父亲的居然没有出现!
他对秦珏的口气更加亲切,叮嘱他万不可急躁,时文不用太过收敛。
秦珏却不时偷眼瞥向身后的轿子,夏至欠着身子,正和轿子里的人说着什么。
他的心跳得更快,她来了,她就在里面!
这时,有人高声道:“罗世叔?您也来了!”
罗绍一怔,扭头去看,却见大步流星走来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穿了件竹青色的杭绸直裰,眉清目秀,笑容亲切。
“廖云?”罗绍大喜,自从那年离开扬州,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廖云。
廖云过来给罗绍见礼,罗绍又向他引见了秦珏和秦珈,听到秦珏的名字,廖云的笑容一凝,神色也端凝起来。
秦珏也认出廖云了,扬州廖家子弟,陪着惜惜走铁索桥的那个。
正要再寒暄几句,贡院的大门打开了,秦珏匆匆又看了一眼罗绍身近的轿子,轿帘低垂微微抖动,显然是刚刚被放下。
他这才和廖云一起,向罗绍辞别,转身大步走向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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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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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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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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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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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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