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又将两个少女的优点一一道来:“……她们两个家世出众,相貌出挑,各有所长。不管挑哪一个,都不算辱没了阿诩。”
傅家,林家。
太子在心里比较了一回,中肯地说道:“傅家更合适一些。”
李阁老一把年纪,眼看着就要荣休告老,内阁中,傅阁老资历最老又有威望。肯定会是下一任首辅。
林祭酒也是位列九卿的高官,声望极佳,门生遍布朝中。
不过,两相比较,还是傅家门第更好一些。
太子妃笑道:“妾身也觉得傅家好,傅小姐又是圆滑伶俐的性子,以后也能替阿诩打点内务。不过,林小姐也有她的长处。论才学,是她更出众些,性情又娴雅文静。”
略一犹豫,又将太孙有意顾莞宁的事说了出来:“……顾家是大秦第一将门,边关十万将士都在顾家手中。顾二小姐是顾家唯一的嫡女,相貌也出众。只是,妾身不喜她的桀骜尖锐。阿诩倒是挺中意顾二小姐。”
太子听了这番话,不由得哑然失笑:“阿诩果然是长大了,也到了方慕少艾的年龄。既是为他挑选妻子,最重要的当然是他喜欢。否则,对着一个不喜欢的正妻,也是件头痛的事情。”
太子妃笑容一僵。
太子这番话,颇有些指桑说槐的意思。
当年太子还是二皇子的时候,并不特别受宠。
王皇后为嫡出的大皇子挑选皇子妃,自是十分精心。轮到二皇子的时候,便挑了闵家嫡女。
那个时候,闵老太爷还没去世,在朝中做着户部尚书,掌管钱粮,家资极丰。给女儿准备的嫁妆也极其丰厚。
二皇子娶了闵家嫡女为妻,也很满意。
闵氏相貌生的端庄秀丽,又贤惠大度,进门不到半年就怀了身孕。更妙的是,大皇子意外夭折,二皇子没费什么力气就成了东宫太子。
来年,闵氏生下一子。圣上龙心大悦,对长孙格外看重,很快就封了太孙。
太子一路顺风顺水,堪称人生赢家。
不过,人一旦往高处走了,不免就变得挑剔起来。
譬如太子,成亲的时候觉得闵氏嫁妆丰厚性情贤良,又早早生了儿子,哪儿看着都顺眼。
等闵老太爷一去世,闵大老爷闵二老爷都是平庸无能之辈,不但不能帮扶太子,还时不时的惹祸,处处拖后腿。太子就开始嫌弃闵家,连带着看太子妃也不是滋味了。
太子一个接着一个的纳美人,除了好色之外,也不无对太子妃不满的缘故。ωωω.χΙυΜЬ.Cǒm
好在太孙颇为争气,不然,太子妃在太子面前怕是更没底气。
太子见太子妃神色略有些尴尬,不由得暗暗后悔自己的失言,咳嗽一声说道:“既是阿诩自己中意,定北侯府又是手握重兵的将门,如了他的心意也未尝不可。”
说来说去,原来是相中了定北侯府。
太子自觉岳家没落,不给自己长脸,到了太孙这儿,便想着为他结一门好亲事。
定北侯府掌握着边关十万士兵,大秦武将俱以定北侯府为首。如果太孙能娶了顾家的女儿,将顾家拉拢住,不失为一桩好姻缘。
太子妃放软了声音说道:“殿下说的也有道理。定北侯府的门第确实没什么好挑剔的。只是,妾身想着,三弟妹就是出自侯府,天生就和侯府亲近。阿睿也只比阿诩小了三个月,说不定就有亲上加亲的念头……”
太子不以为意:“真是妇人之见。亲事一天没定下来,就做不得准。再说了,阿诩是孤王的儿子,是大秦太孙,比阿睿又年长。怎么着也得阿诩先定下亲事,才能轮到阿睿。”
说句不好听的,这满京城的闺秀,要先紧着太孙挑。然后才能轮到齐王世子。
这就是权势和身份!
太子妃被太子接二连三的反驳,有些讪讪,不敢再多言。
太子又道:“总之,此事不必操之过急。先等一等,慢慢看着各人的品性再说。”
太子妃柔声应下了。
……
依柳院。
顾莞宁默默算着日子。
太孙的生辰是十一月初七,也就是在赏花宴后的第五天。前世闵媛就是在这一天闯进太孙住处,闹的风言风语不可开交。
今天已经是初十,太孙生辰已经过去几天了,却是一片风平浪静。
到底是哪儿出了偏差?
为什么会和前世不一样?
是因为她去了赏花宴,灭了闵媛的气焰,引起了太子妃对闵媛的不满?还是闵媛这辈子没那么大的胆子,没敢闯到梧桐居去?
顾莞宁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总觉得似有什么重要的事被她遗漏了一般……
“小姐,季同来了。”珊瑚走进内室,轻声禀报。
顾莞宁立刻回过神来:“让他进来。”
珊瑚应了一声。
季同正在依柳院的院门处等着,远远地看见一个少女身影,不由得一愣。
这个身影,和二小姐极为肖似……
待人影走近,看清了是一张陌生的丫鬟脸孔,季同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笑。
他刚才在胡思乱想什么?难不成还以为二小姐会亲自出来迎一个下人不成?
“季同,小姐让你现在就进去。”珊瑚不喜多言,说话颇为简洁。
季同应了一声,跟在珊瑚的身后。
从背后看,这个丫鬟的背影和二小姐一般无二。
季同本不是多嘴的人,此时却忍不住张口问道:“这依柳院我也来过几回了,似乎从来没见过你。”
琳琅和玲珑他都认识,珍珠和璎珞也是熟面孔。这个丫鬟,他却从未留意过。
珊瑚微微一笑:“我平日大多在屋子里待着,琢磨药方捣鼓药材做些药膏之类的,很少出来当差。你对我没印象,也是难免的。”
其实,季同是见过她的。
只是,每一次都是几个丫鬟在一起。她相貌平平,在几个丫鬟中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也怪不得季同对她没什么印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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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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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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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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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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