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个去,这什么情况,王振华怎么会突然问我这个?
要知道,王振华,可是我未来的老丈人啊,虽然我和大小姐还没有订婚,更没有人给我们保过媒,但是,大小姐对我单膝跪地求婚的事,可是在无数商界大鳄,政界大佬的见证下完成的啊。
在外界。我更是早已被打上了王氏集团姑爷子的标签,然而这时,身为大小姐亲生父亲的王振华,却忽然问我,是不是在外面有许多女人。
这尼玛的,我要怎么回答?
说有?
那他不得抽死我啊!
若说没有的话,那不是撒谎吗,我良心难安啊,最主要的是,我特么确实是有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然而,就在我无比纠结,进退两难之际,王振华却是忽然哈哈一笑,然后说道:“于飞,你年纪轻轻便如此优秀,将来必是人中龙凤,就算是有几个女人也不过为。于飞我问你。为什么这男人,为什么都想要赚更多的钱,做更大的官?”
我闻言挠了挠头,然后说:“因为……想过更好的生活,想受更多的人尊敬?想要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
“错!”哪想到王振华却摇了摇头,然后一脸笑意的说道:“当钱多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对于我们来讲,只不过是一串数字罢了,而之所以有钱人还想更有钱,那是因为,他们想征服更多的女人,你记住。男人所做的任何事,包括想赚更多的钱,相做更大的官,都是因为当他们身份地位提高之后,可以拥有更多的女人,可以让更多的女人为他们而倾倒,于飞,你现在懂了吗?”
听到他的话之后我顿时心头一震,甚至忽然有了一种茅塞顿开,顿悟了人生真谛的感觉。
我去,原来王振华和我是同道中人啊!
麻痹的,这王振华的逻辑,简直是神了,这简直就他妈是神回复啊!
而且,这时我也为自己能拥有一位如此开明大义的老丈人而感到无比的庆幸,这样开明大义的老丈人,上哪找去啊!
“咕噜!”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正不知该如何接话呢,他却忽然说:“你看刚才的寻芳怎么样?”
“寻芳?”我眼珠子一转,然后说:“寻芳阿姨是个好女人,和叔叔很般配!”
不是我吹牛逼,论拍马屁,我于飞若论第二,那绝对没人敢说自己第一。
只是尼玛。正所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哪想到我这一句马屁刚刚拍完,王振华却面露古怪之,用眼角余光瞄了我一眼,然后说:“谁告诉你那是我的女人的?”
“呃……”我闻言一怔。然后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问:“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他摇了摇头,说:“寻芳这孩子,是从小在我王家长大的,而且,你怎么可以管她叫阿姨呢。她今年才比怡人大三岁,才26岁而已,只不过是和怡人类型不成,从小长得比较成熟大气罢了。而寻芳呢,也是我家的童养媳,本来是我准备养大,给我那大儿子当媳妇的。但哪想到,我那大儿子和小儿子从小就得了脑瘫,现在大儿子的智商都不超过八岁,唉,也是可怜了寻芳了,跟了我那大儿子,就相当守活寡啊!”Χiυmъ.cοΜ
我闻言瞬间就懵了。
卧槽,寻芳竟然不是王振华的女人,而是大小姐大弟弟的老婆?
这尼玛的,看来是我闹误会了。
童养媳这个词我听过,就是说有些女孩被领养后,长大了就要嫁给领养家庭的孩子,一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所以感情如兄妹,长大了结婚后,感情也会很好,不会像其余的夫妻总是争吵,因为他们更了解彼此,更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也知道对方更想要的是什么!
但我却没想到,寻芳竟然是王家的童养媳!
而且,还是一个脑瘫儿的童养媳!
最他妈主要的是,大小姐的大弟弟是脑瘫。智商顶多八岁,虽然身体可能发育的很成熟,但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而王振华,竟然叫寻芳整日陪在自己身边,照顾自己。
难道。这是父带子过,父亲帮助自己的儿媳妇,帮助自己的儿子……
想到此间我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心说尼玛的,这有点邪恶,有点乱套啊!
王振华见我怔在原地。一脸的惊愕显然就想到我误会了,当即就摇头,说:“寻芳和我感情极好,打小我就把她当亲女儿看待,对经商也极有头脑,在我还没倒下的时候,就帮了我不少忙,在我倒下的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帮助怡人,我们两人亲如父女,所以我啊,是真想给她再次找一个好归宿啊,跟了我那个傻儿子,真是误了她!”
“哦,是这样!”我点了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心说看来是我邪恶了。
不过,王振华和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他先是给我灌输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甚至如果没有很多女人,那就是不成功,没钱没地位的意思。
之后,又说他大儿子脑瘫,却有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守着活寡。
然后又跟我说,想给她找个好的归宿,不想继续误她!
这尼玛,难道,他这是想将寻芳嫁给我的节奏?
只是卧槽,我将来不是要娶大小姐的吗?难道,这王振华竟然开明的。要将自己的女儿是儿媳妇,一起嫁给我?
这尼玛就有点刺激了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脸上更是布满了纠结的神,心说,我到底应不应该答应呢?
若是答应了,那对于大小姐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且王振华会不会觉得我很**?
但若是不答应的话,那寻芳就可怜了,要一直陪在那个脑瘫傻子的身边!
正所谓救人一命胜在七级浮屠,虽然我这不算是救人命,但怎么也算是救寻芳于水深火热,寂寞难耐之中?
想到此间我便一咬牙。心说妈的,不就是多找一个女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以我于飞的能力,别说是一个,十个八个都没问题!
且,看着寻芳每日里在寂寞难耐中挣扎,我于心何忍啊!
我一拍大腿,刚要开口,但王振华却先我一步,率先开口说:“于飞,你觉得。你和怡人般配吗?”
我闻言一怔,全然没想到,他竟然会话锋一转,问我一句这样没头没脑的话。
不过,若是以前,我肯定会被他问的无地自容。因为,和王家比起来,我确实是个穷小子,想要娶王家的大小姐,那绝对是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如今的我,早已不是从前的我了,无论是心境,还是眼界,都要比以前高的多。
我的心境,早已不再淤泥于钱财之中,我有更远大的理想。那就是变强,拥有足够守护我想要守护的一切的力量。不过,这种力量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我的这个梦想,想必更不会被常人所认可。
他们追求的,是钱财,是权势,和我的路不同,所以,我也不强求别人能理解我!
不过,别人不理解我,不懂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求所有人都能懂我,只要大小姐懂我,且真心愿意嫁给我,那便足以!
而且,生活,怎能只有眼前的苟且,却看不到远方的梦想与诗歌呢?
想到这里我淡然一笑,然后说道:“嗯,我觉得我们很般配!”...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www.xiumb.com!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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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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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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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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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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