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佑者们的队伍崩溃了。
因为恐惧而溃散的队伍没有再挽回的可能,后面的轻骑兵纷纷勒转马头,想要逃离战场。
溃败的浪潮席卷了这支军队,局面很快变得无法控制,众人拥挤着向后逃窜,挤倒的人被活活踩死,谁都无暇顾及他人,只恨自己为何不多长出两条腿。
这时城门开了,大队的胜武军骑兵冲了出来,在射出了最后一轮致命的弹雨之后,城上的炮击适时的停止了。
“这些家伙来的时候牛气冲天的,真打起来也不行啊。”叶楚楚看到圣佑者们被辽军骑兵一边倒的砍杀的样子,摇了摇头。
“他们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有神保佑的。”孙珲看着脚下的战场,点了点头,“看来耶律大石手下的辽兵还真是挺能打的。”
“当初记得是你说的,辽兵几十万人让一万金兵给打败了,现在看着辽兵不是那么差的啊?”叶楚楚有些疑惑的说道。
“此一时彼一时,耶律大石的才干,可不是耶律延禧那个废物点心能比的。”孙珲笑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当年大宋联金攻辽,金兵打得辽兵溃不成军,但在金兵面前抱头鼠蹿的辽兵,面对大宋天兵时,却个个如狼似虎,奋勇争先,大宋的兵将那会儿的表现,就不能简单用‘寒碜’一个词来形容了。”
孙珲说的是宋朝第一次“复燕云”的往事,那一次对宋朝来说,简直就是梦魇。
在耶律延禧跑到原始森林时,辽国五京已经丢了四个,只剩下了南京析津府,也就是燕云十六州里的幽州。在这里辽国有一部分军队,一整套政府领导班子,外加一个王子。
该王子是燕王耶律淳,一个非常不得耶律延禧欢心的苦命孩子。在全民族都遭殃的情况下,他被爸爸抛弃了,扔在金国和宋朝的夹缝里,在理论上注定了必死无疑的命运。
但就是这个孩子,给辽国留下了仅存的一点点尊严。
在公元1122年前后,他的军队不多,只有六七万人。有两个宰相,都是汉人,分别是张琳、李处温。有一位妻子,封号是萧德妃。此外还有一个官场的新人,他的名字叫耶律大石。
在合法的皇帝逃进原始森林之后,辽国最富庶最文明的燕云十六州没有想着向敌人投降,而是积极地抵抗。
耶律淳被推举为新皇帝,他的就任很仓促,甚至不合法,他的任期也很短,前后不超过三个月,但他在历史里留下非常牛的印迹。
而后人为了纪念他,撰史时把他治理下的燕云十六州称为“北辽”。
北辽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女真人,而是世代友好的兄弟之邦宋朝。他就任的时候,正是宋朝扑灭方腊起义,童贯腾出手来准备北上的时段。刚刚好,这两个人碰在了一起。
在宋朝一方,这简直是天赐良机,情况好得出乎意料,连之前的失误都能补回来。之前渡海结盟时,赵佶摆了大乌龙,把燕云十六州的地理区域都搞错了,导致金国人只答应了一小半的土地转让。现在辽国皇帝耶律延禧一路狂跑,把金军的主力都引到了蒙古草原的深处,现在燕云十六州附近除了辽军的残余兵力外,几乎是一片真空。
只要出兵快,打得狠,管他什么金国不金国,趁机抢到手,以前谈的合同就是一张废纸!
宋军带着这种欲望出征,为了必胜,童贯率领15万大军(一说10万)出了开封,这里面的成员有西北军、禁军,等到了东北方边界之后,还有原来驻守的边防军,这样最起码可以达到20万以上的军力。
无论从哪方面讲,宋军都足以压倒燕云战区的辽军。何况这时辽国人魂不附体,早就被吓垮了。更何况燕云地区主要是汉人,自古以来汉人的向心力都是超强的,他们会主动帮助宋军收复故土。
于是童贯催动大军,奔赴燕云,他的对面,辽军不但兵力单薄,居然一共有四个种族,分别是契丹、汉、渤海、奚。这让他的心情大好,辽国已经没落到这步田地了,全国精锐丧失殆尽,守卫燕云十六州这样重要的地段,居然拿不出本族的军队。
童贯抱着这样的看法走上战场,注定了要被撞得头破血流。等待他的辽军的确是一支杂牌军,但要看掌握在谁的手里。
领军的叫萧干,他家祖传的杂牌手艺,可以说是辽国世袭的杂牌军领导。萧氏是辽国后族的姓氏,萧干这一支世袭奚王,专门做少数民族的工作,到他这辈都是第六代了。关于怎样整合不同民族,捏合成集中的战斗力,他是燕云地区的不二人选。
战斗开始,宋军的纪律性得到了完美体现。从赵光义开始,直到赵佶共有七位皇帝,每一代都要求宋朝的将军们听指挥守纪律,按照事先布置好的阵图打仗。于是乎,每一场战斗都是样板戏,从头到尾,都像流水线一样规范划一。wWW.ΧìǔΜЬ.CǒΜ
结果宋军遭到了惨败。原因很简单,宋军是仗着人多势众来占便宜,心里很轻松,辽军却是在拼命,尤其是人少。那么除了一拥而上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吗?
辽军的勇猛让宋军的士气一落千丈。宋军将士集体傻了,不是说辽国马上就灭亡了吗?军队都死光了吗?个个吓得要死饿得要死,分别只是死在宋朝人手里还是金国人手里吗?怎么会还这么野蛮?
要知道宋、辽百年无战事,两国在边境上的力量基本持平,那么,宋朝的河朔地区已经是军事真空地带,为什么辽国的燕云地区还有这样的军队?
当时的童贯是想不清这些问题的,但熟悉历史的孙珲了解当时宋、辽、金三国的形势,明白辽军变强其实就是因为金国的刺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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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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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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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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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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