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四人多日夜以继日的赶路,今日终于接近高亮山。说是接近,其实还有上千里距离。三小心中暂时放下了鼠王的那段爱恨情仇,又把心思全都放在了对三戒罗汉的担心上。于是几人不自觉的有加快了脚步,只想早一点见到三戒大师。
疾行的三能方丈面上不悲不喜,完全看不出来对三戒罗汉的焦急之色,但三小知道一百多年的感情,又哪是他们几个数月之情可以比的,只不过以三能高僧的觉悟境界,也许对他来,说圆寂并不像普通人感觉那么悲伤,或许是换了一种方式修行,或许是早登极乐的善果。
三能方丈突然对三小说道:“阿弥陀佛,你们三人先上山,东方还有三戒师弟一场因果,我去替他完成。”
“大师,三戒大师不是在高亮寺里吗?为何要我们先上山而大师您去东方?”刘云问道。
“三戒师弟确是在寺中,在等着完成他心中那放不下的事。只是他本早该圆寂,已苦撑数日,实在无暇了那东方的因果,我去帮他完成。你们快上山吧。”三能说罢,转向东方而去,离了三小,他的速度猛增,眨眼间便消失在远方。
问天三人听闻三戒本该早日圆寂,眉头紧皱,心中难免哀伤。
……
东方有一间残破不堪的土地庙,不知荒废了多少年。土地爷的神像已经化作一方土包,就那样散落堆在神台上,只有那腐朽不堪的半截土地爷拐杖插在土中,只露出寸余残端。
都说瑞雪兆丰年是对吃喝不愁,有暖和炕头的富人说的,对于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这瑞雪就是夺命的刀、催命的矛。同样百花争艳、鸟语蝉鸣的夏天,是人们精力本该旺盛的时节,而且已经冻饿不死穷苦人家,但是酷暑高温又何尝少夺了弱者性命。
在这间几乎已经没有顶子的土地庙里,有一老一小两个乞丐。小男娃四五岁,蓬头垢面,衣服撕得一条一绺的,两只草鞋的底子用两根草绳绑在脚上勉强掉不了,连一般乞丐所穿的鞋前面帮底分家的“吞土兽”都不如,或许是因为孩子长得快,没有合适他换的破鞋吧。
而半躺着的那骨瘦嶙峋的老人几乎已经奄奄一息,即使孩子很懂事一直在赶围着老人打转的苍蝇,但三伏的高温还是让老人身上好几块皮疮化脓了,胸口那块最大的溃疡已经碗口那般大,若不是不能撇下这五岁的孙儿,老人早就不愿再受折磨,撒手人寰了。
孩子拿出一块已经硬的掉渣的饼,用力掰下一小块,在温热的水碗里泡湿了放进爷爷的嘴里。琇書網
老人勉强张开嘴嚼了一块泡饼,已经嚼不出来什么味道,这可能是他这一辈子最后吃的一口孙儿喂给他的饭,因为他实在不行了,感觉大限已至。
“爷爷,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太阳公公每天升起落下的好慢啊,快点长大了才能照顾爷爷。”孩子扑闪着两只大眼睛说道。
“爷爷年轻时候也觉得每天过得很慢,整天一多半时间闲的没事干,满脑子瞎想。到老了却突然觉得每天都太快了。”
已经站在门外看了一会儿的三能方丈,听着屋内这一老一少的话语,想起一百六十多年前,自己和师傅就是在这间土地庙里见到了一个脸上长着黑色死皮的年轻人。那时土地爷神像还偶有香火。年轻时的三戒也是送走了自己唯一的亲人后,跟着三能和师傅上山。
往事历历在目。
“阿弥陀佛,逝者如斯,红尘一世,经历过就好,没有什么能拿走的,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老施主且安心就是。”三能走了进来。
小孩被突然地声音吓得就要躲到爷爷身后,可爷爷已经无力的靠着墙了。也许是平日里要饭受了太多欺负,孩子有些怯懦。但此时却一咬牙,挡在了爷爷面前。只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是他看出今天爷爷不舒服,二是这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给他一种亲切感。
自己和爷爷本不是高亮山附近的人,只是最近他和爷爷都莫名的听到有个老人在小声唱歌,唱的自己心里很踏实,夏天都不觉得燥热。奇怪的是别人都听不见,只有这爷孙俩能听见,爷爷说那是念经的声音,他们爷俩能听见那是缘分。他们跟着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走来,他以前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直走到这破庙,爷爷说他实在走不动了。
老人听着经声本欲睡去,可每次都放心不下自己的孙子,强睁着眼。见到老僧进来,老汉似乎有了依托,有气无力的问道:“大师,长生这孩子,能否……”
“老施主放心,我与这娃有缘,定将他培养成才。”见老汉说不出下半句,三能直接解答了他心中的担忧。
“谢大师,我有一事不明,还望大师赐教。为何年少时觉得时间慢,年老了觉得时间快?”老汉干涩的双眼居然不自觉的留下了一滴泪。
“兴许是年少时没那般烦恼,天欲多给世人留下些美好的时间,同时也给人思考与成长的时日。年老了觉得日子快,才会留恋,才会回味,才会珍惜这一生的美好,不至于觉得一生索然无味的离去。”三能答道。
孩子回头看看爷爷,见爷爷流泪了,用小手擦去爷爷眼角的泪痕。
此时老人安详的走了。
孩子站在那里流泪,没有哭出声,甚至没有抽泣,只是默默地站着,眼泪吧嗒吧嗒的滴落,划过面庞,将黑黑的小脸,冲刷出两道白嫩的痕迹。
……
高亮山上,晴空万里。
寺中像往常一样香火鼎盛,只是今日墙根处凉棚下少了那个解签的老和尚。
跪地磕头的香客再抬头时,觉得天空暗了许多。抬头看,卷卷黑云凭空而现,一层叠一层,越来越厚实。香客们赶快离寺下山,这怪天气,怎么说变就变,若是下山满了,肯定被濯成落汤鸡。
数百香客人流自高亮山一千零捌拾级台阶小跑而下。同时与人流冲突的一人登山。下山人撞倒上山人身上,如同撞上一棵大树,那人步态稳健,不退分毫。
凌迟欧阳炼我浑身气势凌人,白眼球布满血丝,每踏上一级台阶,天空中黑云就更密一分。
上到七百级台阶时,放眼望去四周已经如同黑夜,只有咕噜噜的闷雷声,不见风起。
山下古稀之年的老人站在自家房门前看着天,只有道道云中的穿梭的电光时时照亮天地。喃呢道:“活了七十年,还从未见过这么密的云。”
……
背着小娃,三能边向高亮寺行去边说道:“我并不是你师父,你以后叫我师伯,我与你三思师叔以后负责教你文武。至于你师父,能不能见着面都看缘分。你只是高亮寺俗家弟子,不必剃发,也不取法号,以后你还叫楚长生……”
见到高亮寺方向黑云压顶,时时有电光落下,三能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最后,小长生只得双手死死的抓住师伯的袈裟,生怕被风给吹下去,两边景物飞速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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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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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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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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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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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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