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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懒唐>第一百一十三章 左右为难
  在场的大臣,许多人脸色都很难看。看起来,把茶水喝了的不止一位。

  李密哈哈大笑道:“陛下!我等身为勋贵之后,从小便是锦衣玉食。却没想到,在这小子手里成了傻子。为了这满殿的傻子,干一杯!”

  “说到锦衣玉食,满堂的勋贵还真比不上这小子。朕就干了这一杯!”李渊温怒的瞪了云浩一眼,与李密遥对一杯一饮而尽。

  刚刚开始,所有的勋贵就吃了一个瘪。都等着看下面的菜式到底是什么样儿的,可端上来的菜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排骨这东西就没什么了,可这排骨怎么这么大。肯定不是羊排,可吃起来也不像是牛排。皇宫里吃点牛肉没啥,可这种场合公开吃牛肉,李渊应该还做不出来。不过这排骨的确好吃,酸酸甜甜的吃一根想两根。

  肥瘦相间的肉,薄皮嫩肉,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腻口,最难得的是入口即化。好多大臣吃光了盘子里的肉之后,甚至用勺子舀了汤汁尝尝。

  黄瓜这东西不稀奇,可黄瓜里面的肉是什么?好像还带着脆骨,嚼在嘴里咯吱吱的口感很好。李密下了筷子之后,就土拨鼠一样的往自己嘴里划拉。不得不说,这种带脆骨的东西,确实好吃。

  那一碗黄黄的认识,鸡蛋羹而已。难得的是蒸得跟豆腐似的,平滑鲜嫩尝一口暖心妥帖。终于有一样菜是自己吃过的,李密觉得自己还不算土到掉渣。

  当一条嘴还在一张一合上来的鱼端到各位勋贵的餐桌上时,所有人都惊着了。包括李渊看着桌子上的那条鱼,都不敢下筷子。

  “各位大人尽管吃就是,这鱼看着活其实身上已经熟透了。只是有好吃鱼头的各位大人注意点,鱼头是没熟的就不要吃了。”云浩见众人,包括李渊都不敢下筷子只得出面解释。土鳖啊!糖醋活鲤鱼都没见过,只是李渊不让吃鲤鱼,只能以鲫鱼代替。都是淡水鱼,味道上应该差不了太多。

  李渊踌躇了一下,不过基于对云浩的信心,还是吃了一口。感觉不错,只是鱼刺多了一些。

  红烧狮子头端上来之后,立刻得到了李渊的喜爱。李渊在晋阳的时候,就好吃这一口。许久没吃过云浩亲自下厨的狮子头,夹了一口放到嘴里慢慢咀嚼。味道的确和宫里厨子做的不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李渊有将云浩拽进宫里当厨子的冲动。

  见到李渊下筷子,群臣才开始吃。不过这道菜显然不算是太对大家的胃口,或许是刚刚已经吃饱了。大家都是夹一两筷子就算了,在家里吃鱼都有小妾给挑鱼刺。这里是皇宫,谁他娘的敢带小妾来。

  鱼的震惊还没过去,内侍又端上来一个泥疙瘩,上面还冒着热气。

  李渊大喜,叫花鸡也是他爱吃的。平日里厨子炖鸡,活着是烤鸡。总觉得味道渗不进肉里,叫花鸡就不同。肉能够渗进肉里面,尝上一口鲜嫩爽口。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吃下去!

  不用一旁的苏瑾动手,李渊自己拿着木槌就敲开了你疙瘩。打开冒着热气的荷叶,香气四溢的芦花鸡就露在了外面。晶亮的油脂,顺着荷叶淌在桌子上。李渊撕下一条鸡胸脯肉,吃了一口感觉齿颊留香。

  李密也是吃过叫花鸡的,不慌不忙的用锤子敲开。撕下一条鸡腿,慢慢吃着非常有风度。群臣们自然是有样学样,不用内侍动手。拿起小木槌就将烤的坚硬的泥巴敲开,真正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筵席一桌上八道菜,这是礼制。因为这道菜是固定菜式,也就没有劳云浩动手。是李渊自己的厨子动手,云浩好奇的看了一眼,顿时失去了帮忙的心思。

  最后这一道菜,粗犷豪放。充满了浓浓的草原风格,云浩就算是后世的特一级厨师,也完全没有办法理解这道菜——烤骆驼。

  真他娘的是烤全骆驼,整只的骆驼被摆成跪拜的造型在窑里面烤。而且这骆驼还跟俄罗斯套娃似的,一层叠着一层。

  先是将煮熟的鸡蛋放进鱼肚子里,再把鱼烤熟了放进鸡肚子里。又把烤熟的鸡塞进羊肚子里,最后才是将羊塞进骆驼肚子里。最后才是将骆驼放进窑里面烤!

  整只的骆驼上糊满了各种香料,这让云浩想起了后世在草原上吃的烤全羊。大唐初年的胡椒面和跟后世不一样,那绝对是奢侈品,单单是这些香料。这头烤骆驼绝对价值千金!

  李渊随手一掷,精美的小刀便插进了骆驼的身体里。一名彪形大汉插手领命,就用这柄小刀开始解剖这头可怜的骆驼。骆驼的各个部分,被装在盘子里送给地位不同的群臣。端到李渊面前的,居然是骆驼耳朵。

  左耳朵给了李渊,右耳朵给了李密。这足矣显示,李密在李渊心中的分量。骆驼就两只耳朵,李建成都没混到。

  想到李建成,云浩就看了李建成一眼。这货正在跟身边的一名谋士模样的家伙谈话,这家伙很是面熟,云浩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是谁。

  分到最后,李渊盘子里自然是鸡蛋。李密的盘子里是个鹌鹑蛋,裴寂李建成李二的盘子里是鸽子蛋。看到李元吉这混蛋盘子里,只有指甲盖大小,不知道是什么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群人就开始胡吹乱侃。更有家伙下场,和那些歌姬共舞。人家歌姬好歹个个还是身材曼妙,一群大老爷们儿在旁边伸胳膊蹬腿的就煞风景了。个别不要连的,还不是来个袭胸摸臀的咸猪手。

  刘鸿基这混蛋,居然拉着一个俏丽的小宫女往柱子后面拖。这混蛋不是想在这办事儿吧!

  场面开始失控,说话的“嗡”“嗡”声好像是大殿里面钻进来一万只苍蝇。晋阳来的那些混蛋喝多了,猜拳行令的都有,场面上一谈糊涂。让李渊多少有些尴尬!他手下这些元谋勋校的成色,的确差了点儿。

  “让玄邃见笑了!”李渊捋着胡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着李密说道。

  “陛下说的哪里话,以前在瓦岗之时。那些草莽,比这还要喧闹。喝高了光着屁股相扑的都有,至于饮宴斗殴更是家常便饭。陛下这里,已经至少还没有飞盘子的。”李密想起瓦岗寨的程咬金等人,心里就苦。曾几何时,自己也是坐在李渊位置的人。现在……却只能坐在下陪着说话。

  这人,没尝过的滋味也还罢了。可品尝过了权利的美好滋味儿,再生生将他夺去。那种滋味儿,堪比杀了他还要难受。心里的难受,脸上还不敢表现出来,这让李密的心里更加觉得憋屈。

  云浩是管不了这么多了,寻了一处角落。立刻有内侍端来酒菜,都是在御厨房预留的。现在御厨房的厨子头是云浩的忠实拥趸,从第一道菜出锅开始,对云浩的敬仰就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是人做出来的菜?怪不得晋阳来的那些人,都说好吃食都出自云家。今天尝了一口,简直这就是神仙吃的。

  李二没什么心思吃东西,现在即便桌上摆的是龙肉他也吃不下去。看看正在跟瓦岗众人相谈甚欢的李建成,猛的灌了一大口酒。

  长孙无忌还在尉迟恭那里,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策反尉迟恭。他的安全能不能有保障,这可是长孙的亲哥哥,如果出了意外长孙那里可是交代不过去的。现在,李二有些后悔让长孙无忌去劝服尉迟恭归降。

  此时,远在夏县的尉迟恭正在跟自己的副将寻相饮酒。当然,他们桌上的菜式远没有李渊那里精致。粗犷豪迈,充满浓浓西域风格,才是他们的最爱。

  一人一条羊腿,拿着刀子削着吃。一口羊腿一口酒,不多时地上已经摆了好几个空酒坛子。

  “将军怎么回复长孙无忌?”寻相灌了一口酒,终于问出了自己憋了一晚上的话。

  “你想我怎样回答!”尉迟恭瞪着牛眼反问道。

  “不管将军去哪里,我与兄弟们跟着就是了。这些事情,不是我们想的事情。只要跟着将军,必然不会日日防备着身后有刀子捅过来。”寻相灌了一大口酒,本就红透了的脸上顿时变成了紫色。云家蒸酒的威力不容小觑!

  “哎……!”尉迟恭叹了一口气!

  “难呐!那云浩三番五次救了我的性命,还替我养小小,养囡囡和婆婆。这份恩,得记着得还。可主上对我也照实不薄,当初为了救俺。全家老小,都差点儿成了刀下之鬼。你说,这份儿情谊我怎么舍下。降也不是,不降也不是!哎……!”

  刀斧加身眉头都不皱一下的汉子,愁的双眉紧锁。现在尉迟恭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拎着马槊上阵撕杀。也只有血与火,才能让他暂时忘记选择的痛苦。

  “大将军,有件事情我觉得应该跟你说。吕崇茂派人找过我,说……!”21o7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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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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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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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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