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青灵庙回来,郝老丈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么美的清晨了。
家里早已揭不开锅盖,连给儿子保命的药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现在就算狐夫子真能帮忙报仇,父子俩也得活活饿死。
看见剩下的铜贝只够买一包砒霜,郝老丈心灰意冷。与其苟活于人世,不如提早与儿子黄泉作伴,也免得多遭一天罪。他牙一咬,心一横,决定服毒自尽!
迈着沉重的步子缓缓推开家门,他还没等跨过门槛,就看见面前跪着一个人,旁边放着一个竹篮。
郝老丈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跪在这儿的,也不知这个人跪了多久,只知道面前这个人就算化作灰他也认得,这个人就是王老千!
王老千突然举起肥厚的大手,吓得郝老丈跪在地上,浑身哆嗦。
只听“啪!”的一声!
王老千这一巴掌居然打在自己脸上!
“我该死!我混蛋!”王老千又接连猛抽自己十个耳光,边抽边喊:“爷!我错了!爷!我再也不敢了!”xǐυmь.℃òm
郝老丈颤声问道:“敢问阁下的爷爷现在何处?”
王老千“砰”的一头磕在地上,哭喊道:
“您就是我爷,您儿子就是我爹,您孙子也是我爹!今后我就是您孙子!不!……太孙子!”
郝老丈被他这辈分搞糊涂了,但他不敢拒绝,也不敢吭声。
王老千将身旁的竹篮双手捧到郝老丈眼前,扯开蒙在竹篮上的白布,只见里面装满了闪亮的金贝,耀眼的金光晃得郝老丈睁不开眼睛。这么多金子是他梦里也不曾见过的,让他顿时不知所措。
王老千大声恳求道:
“这些阿堵物是孙儿孝敬爷爷的!爷您若不认孙儿,孙儿就不起来!”
郝老丈哪敢认这样的孙子,他虽然最恨王老千,却也最怕他。此时的郝老丈既不敢收下,也不敢拒绝。
只要郝老丈不接过篮子,王老千就不停地磕头,任凭额头鲜血淋漓。
郝老丈见此时的王老千不像一只毒蛇,倒像一只磕头虫,心中的忌惮不由得少了几分。他双手接过篮子,颤微微地放在身旁,小声问道:
“敢问爱孙……何至如此?”
话音刚落,王老千立即陷入了回忆,身体逐渐像虾米般蜷缩,脸上浮现出恐惧的神情,五官扭曲到极限,样子极为可怖,就像有一只厉鬼要来索命一般。只见他嘴唇不停地动,嘴里发出一连串喃喃自语。
郝老丈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总觉得他今天的声音尖细刺耳,越听越像自己被骟过的儿子。他向王老千胯下瞧了一眼,只见他薄薄的裤裆里空荡荡的,也和自己儿子一模一样。
他将耳朵凑到王老千嘴边,仔细一听,听见他说:
“知道的……都说了……我……我什么都没做……真的……不知道林……姿去哪了……狐……狐爷爷饶命!”
郝老丈恍然大悟,虽不知王老千究竟遭到了怎样的制裁,但他知道那必定是青灵庙的狐夫子神通显灵。
尽管他儿子的残缺之身不能改变,但是能够以血还血,让王老千这样的地头蛇下跪认亲,已是他之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其实他还不知道一件事,王老千这个“朝歌第一泼皮”,现在已成了“朝歌第一笑话”!
郝老丈转念一想,若今天王老千死了,虽然仇报得痛快,但自己和儿子却会活活饿死。而现在一块铜贝换来满满一篮金贝,这足以让他父子二人后半辈子丰衣足食。
正所谓,庸人诛命圣人诛心。
郝老丈老泪纵横,心中的恨意已然消退,双手合十,朝着青灵庙的方向拜了又拜。
此时狐夫子在他心中简直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活神仙,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这般神通广大,也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一样帮助一个平凡的穷老头,更没有任何一个神仙比狐夫子更值得信奉。
朝歌城里像郝老丈一样敬仰狐夫子的人越来越多,而青灵庙里的五位神祗却和人们想象中的伟大形象相距甚远。
青灵庙里的五个人都是为了各自的欲望,扮演着拯救百姓于水火的角色。一成财产对穷人来说也许不多,但对有钱人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数字。
很多时候,青灵庙都会有大笔珠宝贝币被人用箱子抬进来。
善财公子告诉朝歌城里的有钱人,若是用上好的羊脂玉贝作为香火钱,添满五座空心的神祗雕像,狐夫子就会世世代代守护他们的子孙。城里有钱的财主对此深信不疑,以至青灵庙每天的香火钱多到难以统计。
善财公子借青灵庙大肆敛财;苏季托青灵庙的福,每天都能喝上最好的美酒;小道士顶着无畏战神的名头,也算圆了自己的将军梦;五谷仙翁顿顿都能吃上大鱼大肉,从一个消瘦的老乞丐,吃成一个大胖子,已经开始为减肥而发愁了;
然而,这几位神祗做的坏事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奉子娘娘”。
当地有一个茶商姓王,人们叫他“茶里王”。朝歌自商朝以来的茶都是由他家提供的。他不但有钱又有名,而且有一个十分美貌的儿媳妇。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儿媳入嫁已有十年,却始终没怀上孩子。
茶里王几代单传。为了抱孙子,他十年来不知给儿媳试过多少偏方,请过多少方士作法。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会尝试,但结果却让他一次又一次失望。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奉子娘娘”身上。
王夫人虽已不再年轻,却风韵犹存,举止娴静,举手投足都流露出大家闺秀的气质。她前脚一踏进青灵庙的门槛儿,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一个人身上。
花瘤儿从未见过如此雍容华贵的美妇人,馋的连口水都流了出来。他像往常一样从后堂取来“送子茶”,打算端给王夫人。
还没等他端起茶杯就听门口有人问道:
“你刚才把什么倒进茶杯里了?”
花瘤儿转头一看,只见小道士唯唯诺诺地站在门口。
“你管不着!”花瘤儿冷冷回道。
“那些在庙里祈祷过夜的妇女,怀得可都是你的孩子?”
“是又怎样?你一个出家人,少来多管闲事!”
花瘤儿话音刚落,只听一个冷冷的声音传入耳畔:
“他不能管,我能不能?”
花瘤儿定睛一看,发现说话的是苏季,身上的霸气一扫而光,连忙打着哈哈道:
“能管,当然能管。不过,季哥有所不知,王夫人原是花魁出身。据说她为了嫁入王家,狠心把两个孩子丢进河里淹死!自打嫁入王家以后,这只母鸡十年不下蛋。朝歌百姓都知道问题出在男的身上,可是她今天居然还来求子,说明这娘们儿依旧是个不守妇道的妖孽!若不降服了她,怎对得起我色鬼的名头?小弟答应季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
“一次也不行!”苏季厉声喝道:“你现在已经不是鬼了!”
花瘤儿将牙咬得吱吱作响,一张扭曲的脸憋得像烧红的铁块,低头喃喃地说:
“当初也不知是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却来充好人!还真把自己当神仙了?”
“我是神是鬼都无所谓!今天你敢把这碗茶端出去,我就没你这兄弟!”
花瘤儿猛然抬头瞪着苏季,眼中既没有兄弟,也没有情谊,有得只是赤裸裸的欲望。
“没有就没有!你能喝酒,我凭什么不能玩女人!”
“难怪你头顶生瘤,原来是坏透了!”苏季握紧拳头,一字一顿地说:“滚!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小道士左看看,右看看,不敢劝,也不知该怎么劝。
花瘤儿端起茶碗,用身子撞开挡在面前的两个人,大步直奔前厅而去。
王夫人每日品茶,对茶的品质很是挑剔。她觉得这“送子茶”简直是下品中的下品,不但口感欠佳,而且味道苦涩。她只捏着鼻子喝了半杯,就将剩下半杯偷偷洒了出去。
送子茶远不如林姿的春宵剑,只喝下半杯的王夫人半夜从床上惊醒,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身边竟还躺着一个男人!
当她用烛台照亮花瘤儿的脸时,吓得连衣服都忘了穿,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刚跑了几步,她踩到一块松动的石板,突然失足掉了下去。
她跌进一个黑漆漆的洞穴,用手一摸,感到地上毛茸茸的,满是黏糊糊的青苔。玉手捡起地上的烛台,照亮四周,只见前方曲折婉蜒,时宽时窄,洞壁在微弱的光线里,显得朦朦胧胧。
深吸一口气,她摸了摸自己的脉门,尽量让自己心情平静,小心翼翼地行进着。这洞里有洞,四通八达,她能感到自己正在向下走,越走越暗。
突然,眼前出现一个人!
王夫人顿时毛骨悚然,僵在原地。过了一会儿,见那人仍站着不动,她定睛一看,原来那不是人,而是一尊雕像。
怎会有人把雕像供奉在这种地方?
她疑惑地将烛台举在身前,照亮那尊雕像。只见那雕像一身道士装扮,脖子被连根斩断,左手拿着一个空碗,右手握着一把剑,剑锋沾满血迹。
雕像脚下踩着一块圆圆的石头。王夫人起初以为那是雕像的底座,当她用烛台照亮那块石头,居然发现那是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一双空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如此诡异的场面,吓得王夫人嘴唇发白,满脸泪痕。她终于抑制不住恐惧,尖叫着跑开。
不知跑了多久,她已然香汗淋漓,娇喘不息。
此时,突然眼前一亮,前方隐隐约约有一束光射在地上。她快步跑到那束光的下方,只见上面就是圆形的天空,看那天色已是黎明时分。
一根粗壮的藤条从上方垂下。她拽住藤条,用尽浑身力气向上爬。历经无数次失败后,她终于爬出洞穴,那时天已经亮了。
面前横着一米半高的木架,上面挂着晾晒的红缎长袍,原来她现在正在别人家的后院里。
她回头一看,原来爬出的洞口是一口干涸的枯井。没想到朝歌地下竟有无数交错复杂的通道!
就在这时,她油然而生一种猜测,双眼紧紧盯着那口井,眨也不眨。
“无论是助人的仙,还是灭财的鬼,难道都是通过这地下洞穴进入每家每户的?”
一阵冷风吹过,王夫人搓了搓裸露的肩膀,感到身上凉飕飕的,发觉自己还光着身子,于是无奈地咬着红唇,将木架上的衣服裹在身上从后门遁走。
跑回家里的王夫人,将昨夜发生的事告诉茶里王。她只字未提与男人同床共枕之事,只说自己见到了鬼。她虽不认得花瘤儿,却记得他头顶的那颗瘤子。茶里王听了儿媳的描述,觉得唯一脑袋长过那种瘤子的人早在几年前就死了。
王夫人见茶里王不相信,便当着全家人的面,将地下洞穴的事说了出来。她带领家人去寻找那口连接洞穴的干涸枯井。却发现那枯井下面根本没有她说的地道出口,也没有一根可以爬上去的粗壮藤蔓。
家人都以为她中了邪,基本没人相信她说的话。
然而,王家偏偏有一个人信了,这个人就是王夫人的丈夫,茶里王的儿子,王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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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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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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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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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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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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