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主宰漫威>三十四章 进山
  一路护送,并没遇到幺蛾子。嬴翌还担心会遇到白日里被打溃的流贼,引起些小麻烦,没想到白担心一场。

  为何要把家眷、工匠送到小王庄,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虽然迁了许多百姓到方城山中,但在山中深处。为避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郑允芝并没有在山外设立据点。加之时间紧迫,又是夜晚,没时间把他们一口气送到山里,便选择了小王庄。

  轻车简从,很快抵达小王庄,嬴翌把带来的人留下,以保护县尊家眷和工匠,便要独身一人返回叶县。

  郑允芝之妻李氏颇为担心,叮嘱嬴翌道:“将军一路小心啊!”

  梓娘和小鱼儿也站在一边,怯生生的看着他。

  嬴翌抱了抱拳,翻身上马:“夫人放心,天亮之前必将县尊安然送到。”

  然后对周力、连彪道:“注意戒备,不要放松警惕。若有意外,立刻遁入深山。”

  “是,百户!”

  两人齐齐顿首。

  寅时前一刻,嬴翌再度回到叶县,见到了郑允芝。

  郑允芝举着火把笑道:“要是你再不回来,我就要放火了。”

  说着他叹息道:“多好的一个县城,竟要付之一炬。我这个做县令的,愧对百姓,愧对天子!”

  嬴翌道:“暂时的退避是为了来日,只要能保住粮草,一切都是值得的。县城没了日后可以慢慢修,粮草没了当时就得饿死。如果留在县城,必定挡不住流贼,死也死的没有意义。还让流贼怀疑我们为何抵抗如此坚决,粮食恐怕还保不住。我们主动退避,流贼便会以为县城没有留恋,也就不会怀疑了。”

  实际上郑允芝正是这么想的。

  他所作的,都是为了保住粮草。如果死守县城能保住粮草,他并不介意与县城共存亡。这一点,嬴翌也看出来了。这个读书人,比这个时代大多数其他的读书人,拥有更高尚的品质,这也是嬴翌佩服他的原因。

  正是因为知道死守也守不住,反而会引起流贼的好奇和怀疑,他才毫不犹豫的同意了嬴翌的建议。

  “走吧。”

  郑允芝脸色平静,将手中火把抛入屋里,转身就走。嬴翌跟着他,背后火光渐起。

  街道上,兵卒们将火把丢入两侧的屋里,浓烟开始升腾。等到所有人出了城门,县城已经开始燃烧。

  郑允芝头也没回,一马当先,没入黑暗之中。

  这一夜,叶县火光照夜,烧的半边天红彤彤的。

  天亮时分,郝摇旗带着兵马来到叶县,只觉得一股子热气扑面而来,他不禁连连皱眉:“叫人进去看看。狗入的,那狗官好大的手笔,竟然烧了县城跑了!”

  昨天战败,郝摇旗狼狈逃窜,好不容易才把溃散的兵收拢起来,一数,折了近两千人,气的他暴跳如雷,连杀了七八个人才熄了怒火。他左思右想,极不甘心,但又害怕这里的事被闯王知道,想到还有三千兵马截杀军饷去了,便打算休整一夜,先放过叶县,等劫了军饷吃下肚,再合兵回来找叶县的麻烦。

  叶县是在寅时凌晨燃烧的,彼时郝摇旗睡得正香,竟浑然不知。早上带兵南下去二郎山,路过附近,才发现不对头,忙过来一看,才见叶县已是一片白地。

  这让郝摇旗心中隐约畅快之余,还有些憋屈。

  狗入的狗官,昨天杀了他一阵,还没等他来报仇,就跑了!Χiυmъ.cοΜ

  进城查看的老贼很快回来,道:“全烧光了,掌家的。要不要仔细搜一搜?”

  郝摇旗闷哼一声:“搜个屁。这叶县早就人去城空,些草民能带走的都带走了,现在一把火,连根毛都剩不下。有什么好搜的。走,去二郎山,那里才是大买卖!”

  ...

  小王庄。

  天亮前,嬴翌再度抵达。

  从马背上下来,嬴翌指着村口的坟茔:“被屠杀的乡亲们都葬在里面。”又指了指旁边一座小坟:“我张大哥、侄女,就在这儿。”

  郑允芝整了整衣冠,到坟前长身一拜。

  “世道多艰,为官的却不能造福百姓,护不得百姓安危,实在是有愧于心啊。”

  嬴翌摇了摇头,只是叹息。

  历来王朝末年,皆是如此。几千年都没有改变。要彻底扭转,除非有万世王朝永世镇压,永保和平。否则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永远数之不尽的劫难。

  郑允芝的到来,让很多人松了口气。说起来他很有威望,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兵丁,还是工匠,吃的都是郑允芝给的饭碗。而且郑允芝为人为官,都是极好的,人们自然对他有一定的认同。

  而郑允芝家眷,自不必多说。如今也算是安稳了。

  “军饷就藏在这里?”

  郑允芝进了庄子,开口就问。

  嬴翌点了点头:“就在里面。”他带着郑允芝,来到一片草灰覆盖的地方:“就在这下面。”

  郑允芝打量了一番:“很不错,如果不是知道,一定看不出来。”

  嬴翌道:“二百万两不是小数目,需要起出来运到山里去吗?”

  郑允芝摇了摇头:“不必。暂时这里就好。数量太大,山路崎岖,眼下运送起来太麻烦。等稍后有时间再说。”

  嬴翌微微颔首。

  稍作休整,把村子掩饰一下,抹去痕迹,一行人便进山了。

  山路崎岖,荆棘密布。郑允芝这样的读书人,大概是没有走过这种山路的。而且也不方便骑马。尤其他妻妾儿女,书香门第大户人家,穿山越岭最是不便。

  嬴翌看他们走的艰难,便抽空做了两个框,一边是小鱼儿,一边是梓娘,他一肩挑着走。

  郑允芝和妻妾相扶而行,在后面看着,不由得露出微笑。

  嬴翌挑着两个人,也跟稻草似的,并不觉丝毫沉重,一边说话道:“当初我进山狩猎,没想到一回来就是噩耗。只有孙秀才逃了一条性命。我于是去追,也是夜里,放了一把火,将被挟裹走的乡亲救出来。但小王庄被毁,没有丝毫安全可言,想到狩猎时在山中发现的一个谷地,便将幸存的乡亲安置在里面。”

  “当初追杀一只虎,我嫌秀才手无缚鸡之力,便打发他去叶县,让他等着我。如果我杀了一只虎,就去接他。如果没能杀了一只虎,我还要去开封追杀,也要经过叶县,正好他在叶县帮我打听消息。没想到却阴差阳错,到了现在这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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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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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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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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