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昱掌中长刀滴血,身周遍是无头死尸。面色漠然,神情冷淡。
这等杀气,已经到了一个莫可名状的地步,每杀一人,心就冷一分。到后来仿佛一个旁观者,手里不停,心里却静如止水。
到现在,死在赵昱手中的鞑子精骑,近乎八百之数。短短数日,亲手造就这等杀戮,便是许多征战一生的将军,怕也及不上他。
在杀戮的同时,赵昱一身强横无比的功夫完全得到了实践。功夫是什么?从上古之时,先民们披荆斩棘,斗野兽,斗自然,斗天地,功夫就是用来杀斗的。
只有在杀戮和战斗之中,才能完完整整的体会到功夫的真意。
功夫就是一头煞气滔天的野兽,而师父曾跟他讲的武德,便是束缚这头野兽的绳子。而现在,赵昱便如同脱了缰的野兽,将功夫的本质,原原本本的展露了出来。
因为在斩杀这些鞑子的时候,他不会存在任何哪怕一丝丝的心理负担。因为他觉得,他杀的,就是野兽。因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在这个过程中,心中的戾气,逐渐爆发。同时,对一身功夫,也有了更深的体会。杀气沸腾,合着气血昂扬,短短几日里,一身能耐就再提升了一个档次。
斗杀,是催动功夫精进的终南捷径!
正是早上,日头刚刚升起三竿不到。
昨夜里忙了大半宿,只休息了一个时辰,赵昱便精神抖擞,又出来狩猎。那些鞑子,就是他的猎物。
身体练到他这样的境界,已经近乎超凡脱俗。精力绵长,精神饱满。每日里,能休息一个时辰,便可完全恢复所消耗的精气神,何况他体质本就非同寻常。
从天色刚刚放亮,正是鞑子的斥候交接任务的时候,赵昱就出动了。两个时辰,就有数队斥候精骑全部死在他的手中。
不过按照赵昱估计,鞑子怕是快要忍不住了。
像鞑子这样凶暴的蛮族,这些年来已经养出了骄兵悍将的味道,怎么可能容忍有一个做鬼的,在周遭徘徊?
此前是拿不准底细,不敢贸然出击。但短短几天就死了这么多,就算拿不准底细,也该出来了。
赵昱抖了抖掌中这口刚刚从鞑子斥候手中夺来的战刀,微微抬起了头。他已经清晰的感受到了地面的震动。
那不是二十骑所能造成的动静,至少上千骑!
而且凭着这几日与鞑子捉迷藏得来的经验,他还大概估摸出了这些骑兵与自己之间的距离——最少五里,最多六里半。以及这些骑兵的行进速度。
以这样的速度,大概还要半柱香的时间,这些骑兵就能出现在眼帘里。
赵昱找了匹马尸,就着一屁股坐了下来。
一手拄着战刀,整个人虽是坐着,却无比的挺拔。就好像一尊石雕一样,一动不动。
这几日,每屠戮一队鞑子骑兵,战刀就要报废一口。每次都要捡新的。这让赵昱有些不爽利。大略估摸着,什么时候搞一口好刀,或者上好的兵器。
材质要够坚韧,经得起折腾。刃口要够锋利,杀起来才更能砍瓜切菜。最好还要够重。这战刀一口,不过十多斤重,拿在手里轻飘飘的,跟稻草似的,没什么感觉。
赵昱枕着马尸就这么端坐着,正是要等那鞑子的大军到来。区区一队斥候,不过二十骑,根本不够他杀。每次都意犹未尽,待寻到下一波斥候的时候,那种激情却又消散,总是不上不下,空荡荡的,分外的不爽利。
反正估摸着鞑子大队人马应该要出来找他麻烦了,既然如此,那就会会他们!
天天杀大头兵,也乏了。该是宰一个将领,来舒缓舒缓情绪。
果真如赵昱猜测的一般,大概半柱香过后,一条黑线出现在眼帘里。那黑线卷起阵阵烟尘,扑起丈高,滚滚如潮水。
赵昱站了起来。
轻轻一跃,从马尸上跳下来,伸出一根指头,在刀口上一弹,嗡的一声,战刀发出一声脆鸣。
然后倒拖着这口战刀,信步闲庭,迎着那如同潮水一般涌来的骑兵,大踏步走了过去。
脚步越来越快,先是一步,寻常一般。到了三百步距离,便就已是一步一丈。到了一百五十步距离,已是一步两丈!
那些鞑子骑兵的面容,清晰的映照在赵昱的眼睛里。赵昱眼神不曾波动分毫,就如同一潭幽泉,古井无波。
那如潮头一般的鞑子前排骑兵,当中一个身披金甲的魁梧将领,引起了赵昱的注意。
“没有白等啊。”
赵昱轻轻一笑,分外恬静:“我父我母,在天有灵。鞑子的大将、鞑子的皇帝,他们的头颅,才有资格摆上祭台!”
豪格率军从大营出来,先就找到了一处杀场,便是赵昱今日一早的头一笔生意。随后又找到第二处,于是便循着赵昱杀戮的方向,一路便追了过来。
遥遥便看到一个人影,持着一口战刀,从一处杀场中迈步迎上。豪格心头有些疑惑,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很清晰的看到远处横七竖八摆着的马尸、人尸。那就是他们的斥候无疑!
但这个迎上来的,又是什么角色?
他一时间不曾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造成了这几日以来的近三个牛录的折损!
只道是这人恐怕是受伤了,被他的同伴抛弃,然后留在了这里。他不认为,存在这样一个人,能以一己之力,杀戮那些精锐斥候。
必定存在一支兵马,也许不多,但肯定是精锐中的精锐!
野猪皮的子孙,对中原的花花江山还是有所了解的。中原地大物博,自古以来,都不曾少了精锐。也许明朝已经腐朽了,但烂船还有三斤钉呢!
就譬如野猪皮喜欢看三国演义,奉为军事指导思想。上行下效,黄台基还有他的儿子豪格,自也看过这部汉人的‘军事秘籍’。
遥想千多年前,那汉末三国时代,就有许多精锐的兵种。比如陷阵营!陷阵营就没有多少人,却能纵横沙场,以步卒兵种压过骑兵一头。
因此豪格猜测,必定是明朝某个将领手下的一支精锐,突入后方,打算以这样的形式,骚扰、牵制他大清的大军。
就像几十年前戚继光的军队那样的精锐!甚至更加精锐!
但必定人数不多!
因此,豪格有信心,以手中这五个牛录的精锐骑兵,把这些汉蛮子全部留下!
但让豪格感到惊讶的是,那个他以为是受了伤被抛弃的汉蛮子,出乎意料的迅速!数百步的距离,便是两支全力对冲的骑兵,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相遇——作为骑射起家的蛮族,豪格能够轻而易举的在冲杀的过程中,动念推算出接战的时间。
之前距离还远,看不清那个人的速度,眼看到了五十步距离之内的时候,才骇然发现,那个人一步跨出,竟然有三四丈的距离。
一个呼吸,眨眨眼皮的功夫,就跨出了五六步!
就好像闪电一样!
豪格顿时心生震怖,一时间产生了一个念头——莫非这几日的惨剧,都是这一个人造成的?就像是三国演义里面的吕布、关羽这样的大将?!
他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大喝一声:“杀!”
然后铿锵一声,扬起了掌中战刀!
那个人,已经到了眼前!
他来不及说更多的话。
然后只觉眼前一花,手中一轻,随即好像飞了起来,竟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赵昱一跃飞起,伸手便夺了这金甲将领的战刀,顺势一撩,就将其枭首,然后抓着那蓬松的头发,往腰间一别,就把个人头悬在了腰上。
掌中那口夺来的战刀分量分明更趁手一些,然后抡圆了一道光轮,以其臂展加战刀长度为半径的一个圆内,七八颗人头同时冲上了天。
那些战马就托着失去了人头的尸体,冲了出去。ωωω.χΙυΜЬ.Cǒm
赵昱脚尖一点,把一个从身下冲过的骑兵脑袋点歪,顺势落在那马背上,胳膊一拂,把这尸体拂下马去。
于是就仿佛一轮明月,刀光旋转,放出朵朵冷森森的花,带起一蓬蓬明亮的鲜血和一颗颗懵懂的人头!
一千五百骑,不说是万马,却也是千军。在这等军阵之中,赵昱绝不会傻兮兮的在地面上搏杀!
任凭那些骑兵冲撞,体力消耗成倍增加,可不是聪明人的选择。
赵昱此前,从来未曾骑过马,倒是在山里骑过马鹿。不过以他对身体和劲力的掌控能力,学骑马也是等闲。
古之大将,越是厉害,骑术就越强。这不单单是因为天赋,而是因为他们本身足够强大,对身体的掌控,对发力的掌控,对平衡性的掌控,都强大到了一个相当的程度。
因此能纵横杀场。
而赵昱,一声修为可谓前无古人。在未曾开辟穴窍之前,青云道人就拿他与楚霸王相提并论。开辟了穴窍之后,怕是那楚霸王,也要逊色一筹。
于是这几日杀将下来,夺了不少马匹,在与鞑子捉迷藏的过程中,这骑术,也练的有模有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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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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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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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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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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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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