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烈血狂兵>第47章 怕他个鸟
  看着枫晴青春靓丽的样子,秦柔微微怔住,心里竟生出一丝嫉妒。

  其实,秦柔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就是对枫晴的清纯靓丽心生喜欢,中间夹杂着一点难以言明的私心。

  “有时候怎么样?”见对方没有说完,秦柔忍不住问。

  “秦姐,我也不知道,就是一想到,心跳就有些加速,脸上会微微发热,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睛儿,姐是过来人,你不必害羞,喜欢就是喜欢,再说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有时候它并不受自己控制,这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就像你会特别喜欢某种味道的食物一样。”

  枫晴两只乌黑程亮的眸子转了转,突然眼前一亮:

  “某种特别食物?对啊,就像榴莲,嘻嘻,秦姐你觉得林哥像不像榴莲?外面看上去长满了扎人的刺,让人望而生畏,里面气味有些难闻,令不喜欢它的人退避三舍,不过只要吃上一口它的味道就会让人爱不释口,而且营养丰富,是不是这样。”

  “榴莲?别说,还真像,晴儿这个比喻很贴切,对,就是榴莲,我怎么没想到呢,还是晴儿心思活泛。不过,林云这臭小子怕是颗极品榴莲,一般人吃不定他,姐要是再年轻五六岁,倒真想试试……”

  秦柔笑开了,越想越觉得像,一时说顺了嘴,把心里话也吐露出来。

  枫晴耳朵一竖,转过脸,眨巴着大眼睛,望着秦柔,似乎在疑惑秦柔刚刚话里的意思。

  “秦姐,你说你想试试,这话好像是指林哥吧?你是不是……嘻嘻,林哥怎么这么大魅力呢,连秦姐……嗯,好男人当然会有女生喜欢,就像金子会发光一样,挡都挡不住。秦姐,你是过来人,还害什么羞啊。”

  秦柔脸上有些发红,撇了下嘴:“晴儿,拿姐笑话了不是?姐跟你们不一样,姐都三十了,可不像你们这些小花痴,见到帅哥就追着跑。

  不过,跟你说句实话,姐是蛮看好那臭小子的,不过姐是有过婚姻的女人,配不上人家。”

  配不上!?

  枫晴突然脸色微变,似乎这三个字撞到了她的小小心灵。

  “秦姐,晴儿才配不上,我和枫哥从小就被人看不起,走到哪里都是异样的眼光看我们,说我们是野种,没爹养的孩子。

  后来,我哥参军了,而我妈妈不久后得了场重病,枫哥只好退伍回家担起这个重担,但是我妈妈还是含泪走了,她临走时,最后说的一句话是,对不起。”

  “晴儿,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事。”

  秦柔两眼含着泪光,一抹浓浓的柔情流露。

  她何尝不知人心冷暖,世道炎凉,听到枫晴可怜的身世,内心的怜爱犹如决堤的洪水,就仿佛母亲看见了自己受伤的孩子……

  枫睛噙着泪花,忍住没有让它落下。

  坚强,这两个字与她并不陌生,反而似乎融入他的血液,是的,这个从小受尽白眼的女孩,此刻怎会让眼水轻易掉下。

  十分钟过后,枫晴平静下来,又像只枝头的鸟儿,哼着歌上楼了。

  次日早上。

  叶如妃,准时在小区门口等着,一如既往的冷艳,一身黑色职业装,勾勒出他完全的身段,庄重而又动人,是个男人都会心动。

  一会儿,林云驾车停在路边,看到叶如妃惊世骇俗的美貌,挂着抹坏笑道:

  “美女,要不要搭顺风车?”

  “……”

  叶如妃剜了一眼,冷着脸,走到车边,就是不上车,意思是要林云帮她开车门,谁叫他调侃自己。xiumb.com

  林云嘴巴一咧,屁颠的帮叶如妃开门。

  路上,一台迷你车追上林云的车,里面一个打份得花枝招展的火辣美女对林云甩了个媚眼,不过转眼,看到叶如妃那张把自己甩了几条街的漂亮脸蛋时,媚色一僵,识趣的跑了。

  而林云还无耻的按了几下喇叭,不过那美女还是头也没回的走了。

  “老板娘,你什么时候把车换了啊?”

  “怎么?这车就开腻了?”

  “不是,这蛋疼的红色太惹眼了,刚刚有个美女就老是盯着哥看,弄得哥不能专心开车。”

  “臭美,想换车行啊,自己挣钱去买,每天吊儿郎当不思进取,这样子你能买得起车?”

  叶如妃刚没有看见那一幕,以为林云在臭美,翻个白眼,冷哼道。

  林云有些不屑,自顾笑了下:

  “谁说哥不思进取了,哥现在不是副总吗,再过几个月,搞不好就把副字去掉了,你不要小瞧了哥?”

  “你要有那本事,我就送台车给你。”

  “真的?”林云来了精神。

  “到时再说。”

  “切!”

  叶如妃总在关键时刻吊胃口,在这烧不开煮不烂的牛犊子面前,这种小小主动权让她有些许惬意。

  林云压根没往心里去,一台车少说也要好几万,对一个工薪阶层的单身女人来说不算小数目,就算对方送,自己敢要吗?

  答案很快被林云肯定,因为,这犊子想得还要长远,先要车,再要人。

  想得倒美。

  这世上想得美的人多了去,林云这犊子是既敢想,又敢做。

  叶如妃不知道林云胆儿这么肥,一如冰冷的脸上看不出她身心的一丝惬意。

  目光深远的看着前面挂着‘华新地产’四个大字的高楼,说了句平淡如常的话,外人却如何也听不出她的心迹:

  “华新地产,其实也只是个名字。”

  “老板娘,要是把华新地产改成如妃地产,你觉得怎么样?”

  叶如妃神色一乱,仿佛就要撞车了的节奏,两只眸子盯在林云那张稀松平常的面孔,半晌,一无所获。

  林云是随口说的,却歪打正着,这犊子不知道“华新”两字来自一个人的名字:叶华新。

  而叶华新就是叶如妃的生父。

  叶如妃记忆中的父亲,像大山,像挂在天上星星,看得着,却够不着。

  那时候,叶如妃才一岁,父母就离婚了,她才刚学走路……

  高考那年,她坚持选择建筑学,不为了哪天功成名就,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只为了有一天,能让那个走出去的父亲,能看到她的成就。

  而现在,看不到了。

  只能在每年特殊的那几天,给他扫扫墓,对着碑上那张带着微笑却无比陌生的照片发一阵呆。

  林云的话,无意深深触动了叶如妃,一丝极显苦涩笑意悄无声息爬到她的脸上,想起父亲的死因,突然间,这个冷艳女人身上有了一股杀伐之气。

  “林云,你怕张千手吗?”叶如妃声音冰冷问道。

  “怕,他一覆手,哥就会被拍死,谁敢跟他玩啊。”

  “我是问真的。”

  “额,怕他个鸟。”

  林云一手打着方向,眯眼叼着根烟,一抹不羁的神色,有些痞气,有些邪性,像个牛犊子,又像个二楞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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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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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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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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