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川的堡垒虽然坚固,但四处都是荒漠,完全没有人烟。
在这么一处鸟不拉屎的地方戍守的时间久了,整个人都跟着燥火起来。
昨日他特意叫来了柳城的一批暗娼来给弟兄们泄火。
别说这批暗娼还真有几分本事,伺候的弟兄们舒舒坦坦,筋骨酥麻。
嘿嘿,虽然这批暗娼要价颇高,耗费了弟兄们不少银钱,但也失先觉得还是值得的。
“头儿,那些美人说我可俊朗了,等下次再来黑风川专门伺候我一人。”
葛司一脸憨笑,显然还沉浸在昨夜的迷醉之中。
“哈哈,你个憨货,那娘们是看你的钱俊朗呢,你真以为你能入她们的眼?别说是你了,便是天王老子来了,没钱也别想一亲这些娘们的芳泽。”
“真的是这样吗?”
葛司一脸懊丧,垂下头去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我还以为她真的倾慕我呢。”
“倾慕你?你个憨货没听说过明人有一句话吗,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也失先一脚踢在葛司的屁股上,笑骂道:“别他娘的沉醉了,快点去带人放哨去。”
“唉。”
葛司美梦破碎,只得接受现实和几个同伴到哨塔去放哨了。
黑风川的驻军只有一千多人,基本上每个人一年都要轮值一夜,今天恰好轮到了葛司。
唉,又是一个漫漫长夜啊。
时维三月,黑风川却依然冷的刺骨。
尤其是在夜晚,冷风刮过整个身子都跟着颤抖战栗起来,仿佛那风似刮骨刀一般。
好在有酒喝,身子不至于那么寒。
哨塔一共两座,一座上站哨两人。这样要是有一个人困了打个盹还能有人盯着。
其实在葛司看来,完全没必要让这么多人一起放哨。
明人早就被吓破了胆,连哈密城都守不住,又怎么会打黑风川的主意?不过既然也失先将军下了命令那就得遵照执行,谁叫他是头儿呢。
当官的说的话就是金科玉律,谁敢不服从那就是挑衅权威,下场必定凄惨不已。
葛司自然不想去触这个霉头。他爬山高耸的哨塔倚靠在木柱子上叹了一声。
唉,要是每晚都像昨晚一样有个姑娘那该多好啊。
至于女人是什么身份,葛司根本就不关心。
“泌沙,你且说说看,咱们这辈子啥时候能有个自己的女人呢。”
葛司身材高大,一旁的泌沙却矮小瘦削,两人站在一起极为不协调。
泌沙灌了一口蜜酒,讪讪笑道:“去他娘的女人吧。有那钱老子宁可赌两把,总好过给那些女人卷去。”
葛司愣了愣,却是不再说话。这泌沙该不会是昨晚上受了什么刺激吧?还是说那方面有什么问题?
葛司不再去想这些开始哼起歌来。这是草原人最常唱的民歌,曲调悠扬只要一起调就能让人热血澎湃。
远处的山坳间响起了一阵阵狼嚎,葛司更是起了兴致,高声唱了起来。
“别他娘的嚎了,老子要睡一会,你且盯着。等老子睡醒了换你睡。难不成你还真想熬一夜?”琇書蛧
葛司虽然心中不悦,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倚靠在木柱子上一边酌着蜜酒,一边数着天上的星星。
一颗,两颗,三颗......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了一阵异响,起初他以为是野猫野狍子,但仔细分辨后发现却似乎是马蹄的声音。
“快醒醒,快醒醒,泌沙!”
葛司一边摇着同伴,一边点燃火把挂在哨塔的挂壁上。
“他娘的你嚎什么?我才睡了多久?”
泌沙的美梦被搅醒,愤怒的像个狮子。
“你听听,这是什么声音。”
“大半夜的能有什么,一定是野猫!”
泌沙想继续补觉却被葛司一把拉住:“你疯了吗,是马蹄声一定是!”
泌沙不耐烦的竖起耳朵去听,却真的听到了阵阵马蹄声。
不是一匹,甚至不是几十匹,这是几百匹、上千匹马的声响!
在这个时候出现马蹄声意味着什么泌沙心知肚明,这肯定不是马贼,难道是明军?
“要不要吹响号角?”
葛司犹豫了片刻叹声道:“还是再等等看吧,若是误报了军情可是要吃板子的。”
就在二人犹豫之时,寨门前突然闪过几匹战马。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两支羽箭便破空射来,直穿过二人的咽喉。
呜,呜呜。
他们想要说话却只发不出任何声音,似一摊烂泥般软倒在地,抽搐了一阵便死透了。
而几乎在同时,另一哨塔的哨兵亦被射死沉沉的软倒在地。
寨门前突然闪出大队人马,他们在领头将领罗用的率领下毫不犹豫的朝寨门冲去。
这寨门本就是木质被数柄铁槊这么一顶就出了一个大窟窿,足以让明军穿入。
这支明军明显是有备而来,没有任何犹豫直朝吐鲁番驻军营帐而去。
他们一手持着火把一手持着长矛,仅仅靠双腿夹着马腹,快速前行。
“丢火把,烧死这些蛮夷!”
守备官罗用沉声命令道。
夜袭军将士纷纷将手中火把丢向吐鲁番人的营帐。
这营帐是厚毛毡制的皮,经由火把一点立刻燃起熊熊大火。
那些吐鲁番士兵大多在熟睡之中,不少直接被烧死。还有一些反应了过来,立刻跳下床来,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营帐外跑去。
他们跑出营帐却发现寨子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
他们四下张望对视,眼神中十分迷茫。
就在这时他们看到同样衣衫不整,狼狈不堪的也失先将军。
“是也失先将军,大家快聚集到也失先将军那里!”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句,那些吐鲁番士兵立刻朝也失先跑去。
也失先见手下纷纷聚拢,心下稍定。
他着实没有想到明军会搞夜袭。但现在看来确实是他错了。
不过只要让他缓过一口气,对付羸弱的明军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大家不要慌,明军都是些土鸡瓦狗,一击即溃!”
也失先深吸了一口气,高声道:“结阵!”
......
......
吐鲁番人的战斗素养还是很高的,在也失先的命令下原本已乱如散沙的军队重新集结了起来。
他们结的是盾阵,步卒之间紧紧相挨,一手持重盾一手持长矛。这样的阵型虽然很笨重,但在对抗骑兵时有奇效。
也失先当然也希望以骑兵对骑兵,杀的这只夜袭的明军片甲不留。但是眼下再去上马结阵已经来不及了,明军也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最好的办法就是列步阵。
见吐鲁番人做出了针对性的应对,罗用丝毫没有惊慌。
他冷冷下达了命令:“弓箭手,齐射!”
从骑兵身后立刻列出了近百名弓箭手,弯弓搭箭朝吐鲁番人射去。
这些刚刚结成盾阵的吐鲁番人纷纷傻了,如果说笨拙的步兵阵最怕的那恐怕就是弓箭手了。
弓箭与弩箭最大的区别便在于弓箭是弧射,而弩箭是平射。
盾阵可以轻而易举的抵挡弩箭,却无法抵挡从天而降的弓箭雨。
霎时间,大批吐鲁番士兵被射伤射死。
“再射!”
第一排的弓箭手退了下去,后面的袍泽立刻补位上前,弯弓搭箭,目光冰冷的注视着这些蛮夷。
漫天箭矢编织成网,洒向吐鲁番士兵。
这一次,也失先的眼神中第一次露出了恐惧。
“这帮无耻的混蛋!”
在亲兵的护佑下他朝后退了数步,思忖了片刻后还是做出了逃跑的决定。
在无数吐鲁番士兵的注视下,也失先翻身上马,带着一干亲兵纵骑朝后寨而去。
“也失先将军跑了!”
不知谁率先喊了一句,吐鲁番军队原本已经动摇的军心彻底涣散。看似铁板一块的盾阵四分五裂。
罗用微微眯着眼睛,仿佛在享受这一刻的感觉。
“杀,不能让一个吐鲁番人走出黑风川!”
所有明军将士纷纷策马朝这些溃散哭嚷的吐鲁番人冲去,如暴风雷霆一般。
借着战马的冲击力,长矛可以轻易穿透吐鲁番人的锁子甲。
明军骑兵只需轻轻用力,便可以把敌军兵卒穿透,再重重的抛出去。
长矛入肉的噗噗声,吐鲁番士兵的惨叫,以及人之将死牙齿打颤的咯吱声汇聚在一起,霎是骇人。
明军将士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他们是职业军人,保家卫国,开疆拓土是他们的职责。
这些吐鲁番人屡次进犯哈密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今日便要好好教训一番这帮蛮夷,让他们再不敢进犯大明。
没有阵型的步兵在骑兵的冲击下就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几番冲击下来,吐鲁番士兵有大半已经死透。
那些幸存下来的士兵纷纷丢盔弃甲,跪倒在地请求明军的饶恕。
可是回应他们的是锋利的长刀。
长刀划过脖颈,飞起一个个好大的头颅。
明军士兵并不急着去捡头颅,在他们看来,这些吐鲁番人已经都是死人。等杀光所有敌军,再去数敌军首级也来得及。
对于明军将士,敌军的首级就是领取军功的凭证,他们自然会毫不犹豫的挥刀砍下。
“为了大明,为了陛下!”
罗用发出了一阵嘶吼,明军的血性彻底被激发出来,黑风川立时变成了修罗地狱。
......
......
也失先带着一百余亲兵纵骑逃窜到黑风川后寨寨门时,直是绝望不已。
在他面前站着的是另一只明军骑兵,人数足有五百。
他本以为已经逃出升天,谁知在最后一关被死死卡住。
这些明军,真的是如幽灵一般如影随形!
也失先如是想到。
眼下说别的已经没有用了,留给也失先的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死战。
死战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求饶的下场就是被当做猪狗一样砍掉脑袋。
“冲出去,跟着本将军冲出去。”
也失先抽出了佩刀,声嘶力竭的吼叫着。
吐鲁番人终于露出了狼性,纷纷一磕马腹抽出长刀随着也失先向前冲去。
可是就在他们已经起势时,战马却纷纷马失前蹄朝前倒去。
是陷马坑!
也失先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了,他被重重的甩了出去,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紧跟而上的骑兵亦是被陷倒,一匹战马直接压在了也失先的右腿上,痛的他一阵嘶吼。
他甚至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响,那种痛入骨髓的感觉直是叫人生不如死。
一百余吐鲁番骑兵还没有摸到大明骑兵就纷纷落马,惨叫声不绝于耳。
大明将士纷纷跳下马来,趋步上前干净利落的补了最后一刀。
也失先觉得身边瞬间安静了下来,他抬起头时发现一柄利刃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借你的人头一用。”
也失先甚至还没有看清那名明军将领的面容,脑袋便被砍下。
他的眼睛睁的浑圆,却是死不瞑目。
......
......
“禀报将军,本次共斩杀敌军一千一百二十三人,无一名敌卒逃走。”
副将章琮抱拳冲罗用禀报道。
经过了一夜,所有被斩下的敌军首级已经全部被装进了麻袋,随时可以带回沙洲记载在册呈报军功。
“弟兄们伤亡了多少?”
罗用沉声问道。
“阵亡的弟兄共五十七人,受伤的有二百一十八人。”
副将章琮垂下头去,声音里满是懊悔。
如果他们再布置的妥当一些,或许可以不用阵亡这么多弟兄的。
“把这些弟兄火化了吧,骨灰一起带回甘肃镇。”
罗用叹息一声道:“记得把朝廷发的丧葬钱带给这些弟兄的家人,他们是为了大明战死,不能让他们的妻儿还挨饿受冻。”
“罗将军您就放心吧,这些死去弟兄的家人我们会照顾到底。咱甘肃镇的兵勇可没有孬种!”
罗用轻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人死不能复生,眼下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做好善后,替弟兄们照顾好家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嘹亮的军歌响起,罗用携将士们为死去的弟兄送最后一程。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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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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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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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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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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