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明亡的核心问题就是土地问题。什么小冰河,天灾,后金,农民军都不是影响局势的关键。
何况农民军为什么会形成席卷天下之势,还不是土地兼并到了不给普通农户活命的地步。
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都是被逼到绝路后兴起的。
中国百姓多是顺民,但凡还有一丝活路,就绝不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做那造反的事情。
君父君父,君在前父在后。
但如果这个君父抛弃了自己的子民,子民自然要自己想办法讨饭吃了。
如果往深处挖,就会发现土地兼并和科举制度有着极大的联系。
明代的读书人享有很多特权,考上了秀才便不必交税服役。
而读书人一旦中举,更是成功迈入乡绅阶层。
即使不能更进一步考中进士,凭借着举人身份,在家乡也能活的很滋润。
无需举人老爷多言,十里八乡的族人、农户都会争相把田地寄挂在举人老爷名下,从而达到免税的好处。
当然,秀才相公也同样可以免税。不过秀才较多,没有什么统治力,还是选择身份更为尊贵的举人更稳妥。
故而族人农户多会选择举人投献土地。
要知道,虽然是有保人做中间人的,且双方都是心领神会,农户只需要给举人交很少的租金。但这些土地毕竟名义上是举人老爷的。
一旦举人老爷反悔(虽然这种可能性很低),或者举人老爷被加租,小农户是没有地方讲理的。
去到官府状告举人老爷侵占土地?那地契田契上可清清楚楚的写着田亩已经过户!
这本身就是一种潜规则,是处于灰色地带不受大明律保护的,要怪只能怪那些农户想赚小便宜,结果坑了自己。
及至明末,百分之十的精英阶层手中握有百分之九十的田亩,土地兼并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举个例子,徐阶徐阁老是名满天下的宰辅之臣。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他的老家松江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土地都是在徐阶名下的。
当然,以徐阶的身份,未必会真的做出赖账侵占土地这么吃相难看的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确实是一代名臣的大污点。
有些时候不是你要兼并土地,是族人乡里投献。他们宁可给这些士大夫吃粮也不给天子不给朝廷吃粮,直接导致大明是一个官富国穷的畸形结构。
要想解决这个顽疾,单纯靠蛮力杀大户是不靠谱的。这样不但会激起反弹,还可能动摇国本。
转移矛盾无疑是个极为巧妙的办法。
只要能够不停的打胜仗,就可以遮下丑陋的东西。
而一旦大明朝廷控制了西域,就可以学盛唐时,迁健儿入西域开垦土地。
中原土地紧张,可西域土地并不紧张啊。
只要肯吃苦,要想发迹还是不难的。
当然这也只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让大明多出一百余年的国祚,为改革赢得时间。
说起改革,谢慎还是十分推崇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的。
这个上承唐代两税制,下启清朝摊丁入亩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
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个国策在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但却是提出了一种可能性。
张居正绝对算是够手腕的政治强人,换成范仲淹这样的理想主义者,恐怕又会是一个早夭的“庆历新政”了。
政治家绝不能是理想主义者,因为政治处处都是博弈和妥协。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为什么能够获得相对成功,不就是因为吸收了蔡京这样的人吗?
政治不是打扑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成的。
领导者首先要具备识人的能力,要做到知人善用,用对人,用好人。
蔡京这样的人难道就一无是处吗?难道都要像包拯、海润一样白日昭昭才是能用之人吗?
有时谢慎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到底是清流好还是能臣好。
能臣是能做实事的,而清流往往是嘴炮党。
在大明,任何人想要上位都要经历清流这个阶段。但若上位了还是把自己定位为嘴炮,未免就有些太过无耻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若是人人都为了刷声望变成了嘴炮,那大明朝廷岂不是乱成了一锅粥。
当然,这也不是说风骨不重要,只是说要做到一个平衡。
越往上爬见到的人和事情越多,感悟便越不同。
叫一个县令和知府谈理政体会肯定不一样,知府和巡抚又会不一样。
谢慎的优势在于领先时代五百多年的见识,以及不对称的信息优势。
但这些在处理政务上并没有太大的效用。也就是说谢慎在政治上不但没有这些官场老油条出色,甚至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追赶。
路要一步步的走,饭要一口口的吃。现在考虑这些东西也没有用,还是先做好眼下的事情吧。
吐鲁番使者来到京师拜见天子,照例天子会举行大朝会。
谢慎这样的六品官虽然也有资格参加,但位置肯定是极为靠后,想看热闹是看不到的。
朝会的流程十分固定,无非是吐鲁番使臣献礼,天子训话,百官齐拜山呼万岁。
但这对于谢慎来说意义却是十分不同。
这是他来到大明后,要参加的第一次大朝会。
虽然不是万邦来朝,但场面势必小不了。作为一名热血儿郎,一直都有着一股大国情结。
能亲眼看到番国使臣叩拜泱泱大明,那种快感绝对是言语难以形容的。
都说强汉盛唐,为什么大明就不能叫番夷来朝叩拜。
想及此,谢慎笑声道:“这事情都赶在一起了。也罢,我倒想看看这个吐鲁番使臣会带来什么贡品。”
印象之中,吐鲁番的特产不就是葡萄吗?
但葡萄酒的酿制方法早已传开,这吐鲁番使臣若真是带来些葡萄酒完全无法勾起人的兴致啊。
“嘿嘿,听说吐鲁番的姑娘个个长得貌若天仙,或许这次番国使臣带来几个绝世美人呢。”wWW.ΧìǔΜЬ.CǒΜ
王守文将一粒葡萄丢入口中,狡黠笑道。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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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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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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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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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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