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上了楼,他回头问众人:“你们怎么看?”
“什么怎么看?”富难不解。
“你可真是个愚公”,余生没好气的说:“这世上像你这么笨的或许有,但绝对不多。”
“这女子就不是。”余生看了眼楼上,“所以我十分怀疑她那些被孟婆蛊惑的说辞。”
“假若真被孟婆蛊惑,那死的也应该是她,而不是她弟弟。”清姨说。
黑妞、柳柳、怪哉他们不约而同的点头。
他们同孟婆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挺长,了解孟婆,她只会蛊惑人自杀,绝不会蛊惑人杀别人。
更不用说至亲相残了。
“把系我呀喊进来,就什么都知道了。”余生坐下说。
系我呀很快进来,手里端着个大葫芦,高兴的递给余生,同时递出去的还有左手的钱袋。
“满上!”他得意的说。
余生让胡母远去,对刚下来的叶子高说:“系我呀挣钱可比你强多了。”
“他那是讹诈。”叶子高没好气的说。
余生让系我呀说说那女子究竟怎么杀死她兄弟的,系我呀翘起腿:“欲知前事,十文钱。”
“你看,讹诈吧。”叶子高说。
余生也瞪着系我呀:“你想死了是不是?”
系我呀急忙把腿放下,正要说话,周九凤和周九章姐弟俩雄赳赳的走进来。
“余掌柜,鸡抓到了。”他们得意的说,奈何身上全是鸡毛,周九凤胳膊上甚至有伤口。
后面楚辞他们身上也狼狈的很。
余生建议:“你们也算是锦衣卫精英了,我觉着锦衣卫以后考核,就用抓鸡来考。”
清姨点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把鸡绑了,放在旁边,他们坐在旁边开始听系我呀讲故事。
这女子来自落日城,
此城在妖城东北,石桥下的河流上游,因为落日甚美而得名。
这女子姓唐,叫唐信儿,生于殷实之家,他父母只有她这一个闺女,一直到三年前。
“在她处于双十年华时,她母亲却意外怀孕了。”系我呀说。
在临产前后,孟婆被余生放走,曾在落日城停留,宣传她的杀人做鬼理论。
“虽然落日城主明令禁止此事,然而孟婆身为鬼仙,实力甚至在落日城主之上。加之她在暗处纠集信徒,落日城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乱世之中,人们崇拜武力。
加上孟婆言之凿凿,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人进化成鬼,天下无敌的演讲,还真聚集了不少信徒。
这些信徒中,有生活困苦,感觉不到活着喜乐的人;也有亲人离世,对人间再不留恋的人
唐信儿正是其中之一。
“当然,也有一些真心追随孟婆,决定自杀成鬼的狂热信徒。”系我呀说。
余生冷笑,“孟婆那套说辞的滑稽之处就在这儿了。活着无望,对生不留恋的人。他们没有执念,所以他们死后是不会变成鬼的。”
至于那些狂热信徒,必须有特别大的执念,才能借助死亡成鬼而走向永存。
譬如楼上的诈尸女,就不失为一种法子。
但这种法子也有弊端,因为佘大汉死了,诈尸女也就去往轮回了。
“或许,唯有心怀天下,渴望解救苍生,而且还认同孟婆追求的人,才能在死后成为孟婆的追随者。”余生说罢摇头,这法子有太多局限。
若不是同孟婆一起呆过,他会以为孟婆故意蛊惑这些人死,是为了练她的杀人道:
每多一个因她而死的人,她实力就增长一分。
余生正为他们上着课,却不料系我呀和清姨一起摇头。
“你忘记了还有两种鬼”,清姨说:“水鬼与饿死鬼。”
余生一怔,还真是如此。
水鬼不能去往轮回,饿死鬼因为对食物的渴望,这种执念很难消失,也难去往轮回。
“我记着去年秋初的时候,有消息从落日城传来,说有不少人饿死了。”清姨看着余生。
她当时以为是饥荒造成的,现在看来未必,或许与孟婆脱不了关系。
余生敲着桌子,扭头问怪哉,“三毛最近有没有回来?”
“没有”,怪哉说。
现在怪哉管理着东荒所有客栈的后厨,职位高了许多。
胡母远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
他心安理得的在客栈当小白脸,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这身子,这容貌,天生就是吃软饭的。
“不吃软饭我都觉着对不起我娘。”胡母远曾说。
怪哉告诉余生,三毛已经有半个月没回来了,这次不知道去哪儿买客栈了。
“等他回来,安排他去落日城一趟,还有,让他路上也多打听打听孟婆。”余生吩咐一句。
系我呀继续说起了唐信儿。
“在所有信徒下定决心跳水或饿死时,唐信儿退缩了。”系我呀说。
也就这在这时,唐信儿因为怕死,慢慢摆脱了对孟婆的崇拜。
“她在这儿说谎了!”富难明察秋毫,一副神探模样。
“她早就醒悟了,所以把弟弟投水里淹死绝不是什么被孟婆蛊惑的。”
“天才!”叶子高和胡母远一起拍手称赞,让富难得意一笑。
“那他是怎么死的?”叶子高问。
“这个…”,富难摸着刚留起来的胡子,“还是让系我呀继续说吧,谜底太早揭晓不太好。”Χiυmъ.cοΜ
“呵”,叶子高鄙视他。
自从借千日醉开始勾搭精卫后,富难这小子脸皮越来越厚了。
重点在唐信的母亲生出她弟弟以后,过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唐信的母亲因病去世。
很快,她们的父亲,在四个月以前也出意外去世了。
“偌大家业和抚养他弟弟的重任全落在了唐信儿的身上。”系我呀说,“然后…”
“我就在河里发现了那孩子的尸体。”余生说。
系我呀点头。
不同的是,孩子在溺死前并不是因怨气成鬼缠在唐信儿身上,而是因为…
“虽然还懵懂,但孩子知道,唐信儿是他在世唯一的亲人,唯一的依靠。因此在被淹死前,惊慌,害怕让他并没有变成水鬼,而是魂魄提前出了身体附在他姐姐身上。”系我呀说。
对此,余生可以作证,“在唐信儿身上的确有一个小鬼。”
唐信儿也是因为有鬼在身上,阴气袭体,所以身子才越来越虚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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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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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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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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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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