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说,今生不曾有人教余生识字。
在余生水中遇难,有了前世记忆,知晓魂穿异界后,余生自然认识了这些字。
起初他以为是前世记忆的缘故,毕竟字虽繁简、篆楷不同,但有迹可循。
后来他认识到不是,因为大荒之上,千奇百怪之物太多,前世不曾见过的字也有很多。
这些字余生一见到,不止知道它念什么,甚至知道它的含义,并认为理所当然。
两个余生合二为一,不分彼此,他知道魂穿前的余生不曾有这本领。
这让余生很疑惑,并当作一个大秘密藏在心里。
不过与老余朝夕相处,很少有秘密能藏得住,后来余生识字的事情还是在不经意间暴露了。
让余生惊讶的是,老余一副本来如此的样子,一点儿也不惊讶,甚至还对外说是他教余生识字的。
倒是知晓的那天,老余做了一顿大餐,让余生好好享受一番。
在清姨和余生各想各的时候,叶子高他们也在畅饮碧涧羹。
庄子生身旁的蔡明饮一口,在众人期待之中道:“与黄伯伯不相伯仲。”
得到这位最常喝碧涧羹人的答案后,周九章认输,“我以为至少有差别的。”
“你要对小鱼儿有信心。”
周大富还要说,救命啊”,一声凄厉求救声打破了镇子的宁静。
这声音粗哑难听,但很有穿透力,甚至让正享用骨头的狗子打了个哆嗦。
“怎么回事?”余生回过神来。
“求救声从西面大道上传来的。”白高兴站起来。
楚辞他们剑不离身,站起身来跟着白高兴向外面冲去,富难紧跟其后,余生打着灯追了上去。
“救命。”求救人的人依然在喊。
众人追到石桥上,见一人从大道上跑过来。
他们在牌坊剑囊不远处,倒也不是很怕,待来人走近后,见是一年轻的书生。
在灯光下,他灰头土脸,衣衫凌乱,冠带挂在盘起的头发上。琇書網
书生见到众人后,强撑着的一口气终于泄掉了,跌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救,救命。”
楚辞他们上去把他扶过来,其他人戒备的望着大道黑暗处,等着追杀书生的妖兽出来。
周围很安静,只有水流声和书生喘气声,却听不到妖兽的声响。
左右等不来,周九章问,“书生,什么妖怪在追杀你?”
“不,不知道,她,她会变化。”书生气息不定。
不是黄仙儿,黄鼠狼只有附身和放屁的本事,变化的本事没有。
众人又等片刻,见什么动静也没有,余生摆手,“撤了,撤了,妖怪估计不敢靠近镇子。”
“这小子怎么办?”楚辞看着如软泥般瘫在地上的书生。
“书生,住店不?”余生问指着牌坊下的客栈灯笼问他。
书生答应了,于是余生让白高兴他们把他扶回客栈。
众人跟着回去继续用饭。
瞧着坐在别处桌子上饮水压惊的书生,周大富道:“这书生身子看着瘦弱,发出来的声音倒是够吓人。”
书生听到了,回头不好意思道:“我不是书生,吾名行歌,是伶人。”
正在享用兔头的草儿一怔,回头问书生,“你是伶人,来自中原凤山玲珑城?”
行歌点头,“正是。”
“那你一定是被赶出来的。”周大富说,“这副嗓子唱不了歌的。”
行歌羞红了脸,“不,不是,我,我是自己出,出来的。”
伶人以唱歌,作曲为业,他们来自玲珑城,其城主伶伦因音乐之道而成仙。
他仅凭一根笛子,可引山河动荡,鸟兽起舞,在中原的诸多城主之间很有地位。
白高兴从后厨取出饭菜递给他,“你遇见什么妖怪了,在哪儿遇见的?”
行歌谢过后说道:“黄昏时我骑马行走在大道上,遇见一徒步行走的姑娘。”
“见天色已晚,我邀她一同上路……”
“那姑娘一定很漂亮吧?”叶子高抛出一记“我懂你”的眼神。
“不,不是,我没有。”行歌赶忙解释,把脸憋着通红。
“你别理他。”余生让行歌继续说。
“我真的只是想捎她一路。”行歌解释后继续说,姑娘欣然答应后上了马。
俩人同骑一乘,“我一直止乎于礼。”行歌对叶子高说一句。
走了不远,坐前面的姑娘忽然问他,“你是不是看我漂亮,才停下来邀我上马的?”
行歌否认,岂料姑娘一笑,“我不在意的,只要你下的去手”,她说着回头,露出一张……
行歌脸上显出惊恐,心有余悸的描述出来:一木板上镶嵌着五官,且长在一栩栩如生的脖子上。
“咦~”叶子高一想就恐怖,看来以后这事不能效仿。
他也不想想,他的猪是否会有姑娘愿意坐。
行歌当时被吓着坠落马下,见那木板脸“哈哈”笑着,当即腿下生风,一溜烟跑了。
这一跑就是小半个时辰,大约在天尚有一丝光亮时,他遇见有一老人坐在树下歇息。
老者见到行歌后,喊道:“别跑了,前面有黄仙儿领着一大群黄鼠狼堵路,路过时学狗叫可保无忧。”
行歌远远向老者道谢,并叮嘱他也小心点儿,“有一个妖怪要骑马经过。”
“妖怪?”老人家“哈哈”一笑,“你是说我吗?”
说罢,老者布满皱纹的沧桑的脸就变成了木板脸,然后又“哈哈”大笑起来。
被吓到的行歌又脚底抹油,甚至手脚并用的狂奔起来
“那你遇土丘时,学狗叫没?”余生比较在意这个。
行歌摸了摸后脑勺,“我,我后来忘,忘记这茬了,在土丘上的黄鼠狼围下来时才记起来。”
前有堵截,后又追兵,情急之下行歌死马当活马医,边跑边学起狗叫来。
说也奇怪,两个黄仙儿已经站在土丘上,一群黄鼠狼也截住了他。
但听到狗叫后,它们愣是让出一条路放行歌离开了。
行歌一直跑到镇子外面,见到客栈灯光后才大声喊起“救命”来。
“狗子还是很有面子的。”余生赏狗子一块兔肉,若不是狗子,这小子早栽了。
“木板上长个脸,这是什么妖怪?”端着饭碗的白高兴不忘另一个饭碗。
“管他呢,反正她不敢到镇子里来。”余生说。
“那可不见得,我看这妖怪是个善妖。”草儿对余生的话有异议。
“她只是喜欢恶作剧罢了,不然也不会指点他怎么经过土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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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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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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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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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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