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有妖气客栈>第六十四章 大秦城
  张罗媳妇!

  余生哑口无言,这真是亲娘,确认无误。

  只是询问个遍,谁也不知他娘为他张罗的媳妇是谁。

  一顿闲聊后,已到晌午时,马婶儿一文钱买了一块豆腐回去自己做了。

  里正他们也各自散去,只是刚在客栈门口分别,个个就站定身子,望着镇子西面石桥目瞪口呆。

  叶子高见状出去扫一眼,“搞没搞错,大秦人也来扬州贩粮?”ωωω.χΙυΜЬ.Cǒm

  “大秦人?”余生赶忙出去,在座的楚辞三人也不居人后,迅速站在余生前面。

  他们抬头,果见三位三丈,十米高的巨人走在前面。

  他们肩头坐着四五个三尺矮人,后面跟着驮兽拉的粮车向镇子走来。

  驮兽勉强能过牌坊,巨人不行,于是他们轻巧一转身,在河面上跨了过来。

  余生擦亮眼,决定永久铭记这一幕,心说他娘的,我居然见到传说中大秦人粮队了。

  当然,据身高可知,眼前的大秦人非余生前世所知的大秦人。

  异世界大秦人来自昆仑以东十万里的大秦城,他们最高者为三十丈,即百米之高,平常之人也有十丈高。

  换言之,眼前三位巨人在大秦城里简直是矮矬子。

  虽有如此惊天地之身高,但大秦城的人有个大问题,即不会田作。

  他们在遇见小人城之前,主要在荒野之中捡拾木头,细沙,石子,野兽尸体为食。

  只是这些东西如何能支撑庞大身躯,于是他们整天只能借睡觉来降低消耗。

  饶是如此,大秦人也饿死者多。

  至于后来出现的寿达八千岁者,也是遇见小人国才出现的。

  与大秦人相反,小人城的百姓,至高者才三尺,一米高,但他们却很擅长耕作。

  小人城的田地也是天下最为富饶的土地,种下的粮食丰收之巨,足以养活大秦人数千年,甚至有余粮贩往他城。

  小人城的百姓也很喜欢耕作,若让他们放弃耕作,无异于自杀。

  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土地总是被外城人觊觎,种下的粮食也有妖兽鸟雀掠夺,小人城百姓只能徒呼奈何。

  但两城人一拍即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脑子不灵光,有勇无谋的大秦人负责护卫小人城和土地,小人城为大秦人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粮队不应叫大秦人粮队,叫小人粮队才更贴切。

  但谁让大秦人更容易成为招牌呢。

  大秦人粮队不仅组合惹人注目,粮食也是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好,各城都喜欢把他们的粮食留作粮种。

  不过在扬州城很少见。大秦城虽和扬州城同在昆仑之东,但相距又有十万八千里,大秦人粮队从来不到扬州城。

  往日里若想得到大秦粮种,或许只有城主驭剑出行时,偶然记起时带回的一两袋来。

  至于为什么不多带,那是因为有个剑奴在偷懒!

  站在牌坊到客栈前的空地上,大秦人缓缓将矮人捧在掌心然后放在地上。

  为首的矮人戴一红色头巾,他向前一步道:“叨扰乡亲了,不知这里是不是剑囊镇?”

  镇子没有名字,余生听老爷子说,老祖宗们是准备为镇子起个名字的。

  但有的小清新,有的太霸气,意见相左,只能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后来短暂用过白龙镇,但这霸气实在驾驭不住,招来不少麻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直到城主剑囊挂在牌坊上,剑囊镇才成为荒野旅人对镇子的称呼。

  里正上前一步,“对,对,这里是剑囊镇。”

  红头巾松口气,向后面驮兽喊道:“剑囊镇到了。”

  驮兽上坐着同他一样的矮人,他们纹丝不动。

  直到一男一女从小丘一样高的车队里转出来,余生才知是他们两个在找剑囊镇。

  只是看到两个人后,余生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不是因为他们俊美,恰恰相反,余生深怕移开目光后会伤他们的自尊心。

  走在前头的是女子,猜不透年岁,但沧桑在她身上很不合群,她一脸泡,仿佛整个脸曾被浸在滚烫的石灰浆里。

  她背着一把破旧的筑,用一根木棍牵着后面的男子。

  男子也年轻,双眼已盲,背着一面破旧的鼓。

  “哥,剑囊镇到了。”女子扫一眼镇子,回头高兴的对男子说。

  “他们在找剑囊镇,我们正好要到扬州城,就顺路把他们捎过来了。”

  红头巾说罢,招呼后面的人下车,“我们晌午在客栈歇息。”

  后面的矮人答应一声,各自忙碌的收拾东西,倒是大秦人手舞足蹈,看样子是为有饭吃了而高兴。

  余生忙把他们请到客栈。

  至于三位大秦人,沙石都咽的下去,对美味自不在意,只享用车队的粮食就够了。

  女子牵着男子走过来,里正招呼道:“二位是乐师?不知找剑囊镇做什么。”

  女子窘迫道:“我们,我们……”

  男子接过道:“长者,我们是云游的说书人,想在镇上盘桓几日,不知可否?”

  “说书人?”不待里正答应,石大爷已靠上来,“行行行,只要你说书,暂住几日都成,就住我家。”

  石大爷是铁杆儿的听书迷,若有机会进扬州城,非得在茶馆酒肆泡上一天,呆到第二天回来。

  若有例外,他总觉那趟扬州城白进了,会浑身不得劲儿,非得让小根再拉他进城里听一天才爽利起来。

  他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在家门口听书,只是挣不上钱,镇上甚少有说书人来。

  现在有自投罗网,不对,自己送上门来的,石大爷怎能让他们走了。

  猎户李老三也是,“对,只要说书,哪怕住上一年都成,饭菜我们包了。”

  余生也有些意动,想从说书人口中仔细了解外面的世界。

  大荒之上,十万八千里算近,一百万里不算远,城池无数,神灵无数,异形亦无数,传说更是恒河沙数。

  这些异兽,城池的传说,只能依靠着文字或说书人相传,所以云游四方的说书人,往往比镇子上的人知道的更多。

  于是余生道:“留下,留下,场地我包了。”

  “去!”镇上乡亲齐齐嘘余生,镇子的场地哪需付钱,这小子就是捡现成的。

  里正笑骂,“就你小子赚钱多,这样,茶水钱你全包了。”

  “成。”余生财大气粗,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听到众人答应,一男一女放心少许。

  余生觉他们逗留在镇子上另有目的,但谁在乎呢,先把书听了再说,反正有剑囊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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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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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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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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