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哑口无言,这真是亲娘,确认无误。
只是询问个遍,谁也不知他娘为他张罗的媳妇是谁。
一顿闲聊后,已到晌午时,马婶儿一文钱买了一块豆腐回去自己做了。
里正他们也各自散去,只是刚在客栈门口分别,个个就站定身子,望着镇子西面石桥目瞪口呆。
叶子高见状出去扫一眼,“搞没搞错,大秦人也来扬州贩粮?”ωωω.χΙυΜЬ.Cǒm
“大秦人?”余生赶忙出去,在座的楚辞三人也不居人后,迅速站在余生前面。
他们抬头,果见三位三丈,十米高的巨人走在前面。
他们肩头坐着四五个三尺矮人,后面跟着驮兽拉的粮车向镇子走来。
驮兽勉强能过牌坊,巨人不行,于是他们轻巧一转身,在河面上跨了过来。
余生擦亮眼,决定永久铭记这一幕,心说他娘的,我居然见到传说中大秦人粮队了。
当然,据身高可知,眼前的大秦人非余生前世所知的大秦人。
异世界大秦人来自昆仑以东十万里的大秦城,他们最高者为三十丈,即百米之高,平常之人也有十丈高。
换言之,眼前三位巨人在大秦城里简直是矮矬子。
虽有如此惊天地之身高,但大秦城的人有个大问题,即不会田作。
他们在遇见小人城之前,主要在荒野之中捡拾木头,细沙,石子,野兽尸体为食。
只是这些东西如何能支撑庞大身躯,于是他们整天只能借睡觉来降低消耗。
饶是如此,大秦人也饿死者多。
至于后来出现的寿达八千岁者,也是遇见小人国才出现的。
与大秦人相反,小人城的百姓,至高者才三尺,一米高,但他们却很擅长耕作。
小人城的田地也是天下最为富饶的土地,种下的粮食丰收之巨,足以养活大秦人数千年,甚至有余粮贩往他城。
小人城的百姓也很喜欢耕作,若让他们放弃耕作,无异于自杀。
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土地总是被外城人觊觎,种下的粮食也有妖兽鸟雀掠夺,小人城百姓只能徒呼奈何。
但两城人一拍即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脑子不灵光,有勇无谋的大秦人负责护卫小人城和土地,小人城为大秦人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粮队不应叫大秦人粮队,叫小人粮队才更贴切。
但谁让大秦人更容易成为招牌呢。
大秦人粮队不仅组合惹人注目,粮食也是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好,各城都喜欢把他们的粮食留作粮种。
不过在扬州城很少见。大秦城虽和扬州城同在昆仑之东,但相距又有十万八千里,大秦人粮队从来不到扬州城。
往日里若想得到大秦粮种,或许只有城主驭剑出行时,偶然记起时带回的一两袋来。
至于为什么不多带,那是因为有个剑奴在偷懒!
站在牌坊到客栈前的空地上,大秦人缓缓将矮人捧在掌心然后放在地上。
为首的矮人戴一红色头巾,他向前一步道:“叨扰乡亲了,不知这里是不是剑囊镇?”
镇子没有名字,余生听老爷子说,老祖宗们是准备为镇子起个名字的。
但有的小清新,有的太霸气,意见相左,只能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后来短暂用过白龙镇,但这霸气实在驾驭不住,招来不少麻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直到城主剑囊挂在牌坊上,剑囊镇才成为荒野旅人对镇子的称呼。
里正上前一步,“对,对,这里是剑囊镇。”
红头巾松口气,向后面驮兽喊道:“剑囊镇到了。”
驮兽上坐着同他一样的矮人,他们纹丝不动。
直到一男一女从小丘一样高的车队里转出来,余生才知是他们两个在找剑囊镇。
只是看到两个人后,余生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不是因为他们俊美,恰恰相反,余生深怕移开目光后会伤他们的自尊心。
走在前头的是女子,猜不透年岁,但沧桑在她身上很不合群,她一脸泡,仿佛整个脸曾被浸在滚烫的石灰浆里。
她背着一把破旧的筑,用一根木棍牵着后面的男子。
男子也年轻,双眼已盲,背着一面破旧的鼓。
“哥,剑囊镇到了。”女子扫一眼镇子,回头高兴的对男子说。
“他们在找剑囊镇,我们正好要到扬州城,就顺路把他们捎过来了。”
红头巾说罢,招呼后面的人下车,“我们晌午在客栈歇息。”
后面的矮人答应一声,各自忙碌的收拾东西,倒是大秦人手舞足蹈,看样子是为有饭吃了而高兴。
余生忙把他们请到客栈。
至于三位大秦人,沙石都咽的下去,对美味自不在意,只享用车队的粮食就够了。
女子牵着男子走过来,里正招呼道:“二位是乐师?不知找剑囊镇做什么。”
女子窘迫道:“我们,我们……”
男子接过道:“长者,我们是云游的说书人,想在镇上盘桓几日,不知可否?”
“说书人?”不待里正答应,石大爷已靠上来,“行行行,只要你说书,暂住几日都成,就住我家。”
石大爷是铁杆儿的听书迷,若有机会进扬州城,非得在茶馆酒肆泡上一天,呆到第二天回来。
若有例外,他总觉那趟扬州城白进了,会浑身不得劲儿,非得让小根再拉他进城里听一天才爽利起来。
他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在家门口听书,只是挣不上钱,镇上甚少有说书人来。
现在有自投罗网,不对,自己送上门来的,石大爷怎能让他们走了。
猎户李老三也是,“对,只要说书,哪怕住上一年都成,饭菜我们包了。”
余生也有些意动,想从说书人口中仔细了解外面的世界。
大荒之上,十万八千里算近,一百万里不算远,城池无数,神灵无数,异形亦无数,传说更是恒河沙数。
这些异兽,城池的传说,只能依靠着文字或说书人相传,所以云游四方的说书人,往往比镇子上的人知道的更多。
于是余生道:“留下,留下,场地我包了。”
“去!”镇上乡亲齐齐嘘余生,镇子的场地哪需付钱,这小子就是捡现成的。
里正笑骂,“就你小子赚钱多,这样,茶水钱你全包了。”
“成。”余生财大气粗,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听到众人答应,一男一女放心少许。
余生觉他们逗留在镇子上另有目的,但谁在乎呢,先把书听了再说,反正有剑囊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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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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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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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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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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