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面看,苗圃中绿意盎然,生机勃勃,但一走进去,我就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肃杀气息。
两个年轻人守在一大片紫藤架下,见到红袖招,立刻躬身行礼。
“开门。”红袖招吩咐。
年轻人撩开披拂垂落的紫藤,前面露出一扇两米宽的黑色铁门。
铁门向右侧滑开,门内灯光随即亮起来,原来那竟然是一架设计精巧的隐蔽式电梯。
我们进了电梯,铁门关闭,轿厢便缓缓下坠。
“谁收买了三位长老?我们拿到壁画后交给谁?”我问。
这些问题不搞清楚,我心里就没底。
起初,屠长老拿冰儿来威胁我,要我去取壁画,我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威胁解除,我完全可以掉头离去,避开那密室里的恐怖吸力。ωωω.χΙυΜЬ.Cǒm
“我说了,这壁画不交给任何人,那里就是终点。如果你是马拉松选手,已经到达终点了,还要往哪里跑?”她再次解释。
这回答无法令我满意,但看红袖招的态度,又不像是故意隐瞒关键要素来骗我。
我还想再问,嘴张开,又忍住了。
“你对那壁画怎么看?”她问。
“你怎么看,我就怎么看。”我冷静地回答。
我的态度始终不卑不亢,既不触怒她,也不过于逢迎。
此时,她的衣服已经收拾停当,可她使出“画地为牢、指腹为镜”奇术时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
龙战于野,天地玄黄。
我觉得,那龙形怪兽已经觉醒,危楼里的人要么被困,要么就直接走向毁灭。
在它面前,人类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根本无法对它构成任何威胁。
“我看到了一切,但却只限于看到,无计可施。”她说。
我无法接话,岂止是我等无计可施,大概全球范围内也不会有人妄言能够消灭那怪兽。
“不能消灭黑暗,就将被黑暗同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她接着说。
电梯停下,我们走出去的时候,已经站在一条黑暗的地下巷道里。
暗处没有光,但却人影闪动,每隔数步就站着一名年轻人。
我轻轻吸气,嗅到空气中特殊的浮尘味道。上次,密室中那面古怪的墙壁将活人吸为人皮的时候,空气中也曾出现过轻微的烧焦味道,与现在一模一样。所以,我判断此处距离密室不远。
“我相信,你已经知道我擅长‘癔症之术’了。”红袖招的双眼在黑暗中灼灼发光。
“对,不只是‘癔症之术’,我还了解你使用了类似于‘天眼通’的‘画地为牢、指腹为镜’奇术。那些都应该是丐帮中的前辈传下来的,我并不感到惊讶。众所周知,丐帮昔日是中原第一大帮,很多厌倦了势力倾轧、勾心斗角的各派高手会选择自我流放之路,抛弃之前所有的名位和身份,带艺投入丐帮门下,成为无牵无挂的乞丐。所以,无论你擅长什么,都是可以接受的。”我说。
“呵呵呵呵……”红袖招笑起来,笑声中满是苦涩,“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年轻时体会不到这些,痴迷于奇术,每发现一种,就夜以继日、不眠不休地学习研究,直到抵达前人未曾到过的至高境界。那时,我以学习奇术为乐,以为这种乐趣会终生伴随我,给我的生命增添无限的光彩。谁能知道,到了现在,奇术竟然成了我的一种巨大负担,压得我无法喘息……”她一边向前走一边说。
两侧的人纷纷鞠躬,将她视为尊贵无上的女王一般。
过了一个转角,她停下来,低声吩咐:“点灯。”
嚓的一声,有人擦亮了一只打火机,但那火头极小,如同豆粒。
四周一片黑暗,这如豆灯光能够照亮的仅仅是两尺见方的范围。
“坐,我们还需要等一等。”她说。
灯光下,一张桌子贴墙摆放,两侧各摆着一把古式圈椅。
红袖招先坐,我在她对面坐下。
“熄灯。”她又吩咐。
打火机熄灭了,四周重新归于黑暗。
“奇术不同于传统武术,会随着年龄增长、体能下降而消失,恰恰相反,越是心智成熟,从前学过的奇术就越自动精进,很多想不通的难点往往在一夜之间豁然顿悟,完全变成了‘自学习’的飞速循环状态。”她说。
“那岂不是好事?多少名师、弟子所企盼的,岂不就是这样一种日夜精进的状态?”我说。
我说的是实话,因为自从远古智者创立各种奇术、武术、异术、学术以来,无不为“白昼学习、过夜健忘”而懊恼。睡眠是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习性,世间再聪明的人都会因睡眠而耽误学习,以至于“学十忘七”,无法达到最高学习效率。
昔日古墓派曾经费尽千辛万苦制成了“北海寒玉床”,让门下弟子在上面睡觉,逼迫弟子即使在睡眠之中也不得不运功抵御寒冷,采取揠苗助长的办法,夜以继日地练功。
如果能够像红袖招一样,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然后自动提升功力,达到事半功倍的奇效,岂不是天大的好事?
“我一直在想,如果世间有一个人,能够完整地吞噬我全身的奇术,也许就能真正地帮我解脱了——”她幽幽地叹息。
“别人求之不得的法门,却是你想抛弃的?任何人如果学会了你的修行方式,岂不很快就能成为天下奇术之王?”我问。
当然,我从不觊觎别人的东西,就算她主动要传授给我,我都会三思而行。
“奇术之王?对,但我想不出,就算成了‘奇术之王’,又能对自己的生命有什么帮助?能让自己变得快乐吗?”她幽幽地问。
世人对名利的追逐是无休无止的,对于某些人来说,有名有利,他就快乐,而且毫不知足,得陇望蜀。
能够成为“奇术之王”,就能折服天下奇术界的豪杰,成为傲视群雄的王者,是一件足够风光的事。至于能不能带来幸福快乐的生活,那就要因人而异了。
红袖招这样问,潜台词自然就是“不幸福不快乐”了。
“是啊,成为‘奇术之王’也不见得就比别人快乐,但至少是对自己艰苦修行的肯定吧。”我回应。
“真正的奇术师不需要那种荣耀,因为奇术师不是街头卖艺的,要靠博大众眼球来获利。就像现在,我们坐在黑暗中,根本不用动手,我也知道你的深浅,此时此事,我知你知就可以了,无须第三人插手。我们这个行业从远古传递到今天,根本不是舞台上的表演者,而是过着普通生活的一群匠人,默默无闻,墨守成规。奇术并不需要王者,只需要一群守护规则的人。”她说。
按照我的理解,红袖招因为自身的宁静淡泊天性才会说出这样的话。亘古以来,任何一个行业都会出现最强者。即使是“文无第一”的文学界,也会用头衔、称号、奖章来确定一批最高明者,成为所有文学家前进的灯塔和榜样。
“我很羡慕你,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由衷地说。
红袖招还年轻,并且她已经走到奇术修行的正确道路上来,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将所有奇术界的前辈拉下神坛,然后一战封神,成为天下公认的“奇术之王”。
其实,这已经成为一种可怕的悖论——真正够资格称王的人已经没有了“称王”的欲望,而那些觊觎着王冠的业内人士却无法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永远达不到“王者”的境界。
这一点再度让我想起了经文中提到过的隽永名句——“巧者劳而智者忧,无为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汎似不系之舟”。
越是拼命追求王冠的人,最终往往倒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的不自量力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反之,无为即有为,不争而天下莫能与之争,像红袖招这样具有极高精神境界的人,才是王冠的最佳继承者。
至于我,正在努力修行,但目标并非是成为“奇术之王”,而是尽全力达成目标,不让自己的人生留下空白和遗憾。
右侧远处,传来一阵数十人一起倒吸凉气的动静。
如果没有异常事件发生,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在这里,唯一能让大家吃惊的,就是那吸人血肉的密室墙壁。
红袖招没有动,我也不动,静静地等待她开口。
“你亲眼看到,我从画中来。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从画中去,如何?”红袖招问。
我当然知道,如果直接闯入密室去摘那壁画,必定会被暗伏的机关阻止,无法一蹴而就。稍一耽搁,就有可能成为第二批受害者,变成若干年后某个大户人家墙上挂着的人皮画。
“请明示。”我点点头。
“简单讲,你进入‘癔症之术’内,我们在梦幻中解决壁画的问题。一劳永逸,绝不会再次被其困扰。”红袖招说。
我点头答应:“愿意一试。”
这不是勇气多少或者胆子大小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上次进入密室时就意识到,这神秘力量的存在会严重威胁济南城的治安,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只有彻底揭开其中的秘密,才能消弭灾患的源头。
为了满城百姓,我愿意拼尽全力一试。
“小姐,第三个人也处理完了。”有人悄声走过来,向红袖招汇报。
“唔,知道了。”红袖招低声答应。
“如小姐所料,一切变化全都被高速摄像机记录下来,正在输入电脑进行轨迹分析,大约耗时四十分钟左右,就能得到完整结果。”那人又说。
“唔,全力进行,不要为任何事分心。”红袖招吩咐。
那人转身离去,四周重新归于沉寂。
洪家楼是济南城的西北方商业重镇,此刻地面上已经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人流熙熙攘攘,车辆头尾衔接,一派繁荣景象。
每个人都在社会大机器中寻找着自己的位置,满怀希望,期待自己的生活能够变得更好。
在我看来,那是社会的表象,而真正的社会的“里象”却是掌握在红袖招、秦王、百晓生这一类江湖大人物手中。当然,也有可能是掌握在另外一些我见不到的、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更高层人物手中,譬如之前众人在樱花别墅地底密室中提到的“秘魔”与“天宗”。
“人真的是太渺小了,众生如同蝼蚁一般。再有,众生之下,有更卑微的尘泥;众生之上,有散仙、尊者、佛祖、天尊……大自然的序列尊卑永远存在,从远古神话至今,从未消失过。”我在心底暗暗地叹息。
史书上说的没错,英雄改变世界,庸人被世界改变。
里象能够推动表象的变革,而庸人只能被动地跟着表象去变化,永远无法追上人类列车前进的脚步。
就像现在,如果不能处理好密室里的危机,里象一旦爆发,表象就会大面积崩塌,成为黎民的末日。
红袖招不开口,我也一直保持缄默。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www.xiumb.com!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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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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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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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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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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