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曼认真地看他:“不会是你。因为我知道你对那种事没兴趣。特情局的工作对你来说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已——恰好比较刺激,而你喜欢刺激。但要叫你再投敌做个三面间谍,你会觉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太无趣。”
李清焰想了想:“你说得对。”
“而且也不会是元修。他的出身决定他不可能做那种事——裴家一直是莲华宗的宗主家族,他待在特情局本来也只是为将来接任宗主做准备。百多年后他爷爷父亲都不在了,他就是政府信得过的宗主接班人,亚美利加能拿什么叫他放弃这些?”
“而他是你的上线。在特情局里只有我父亲和他知道你的身份,我还担心什么风险呢?”
“嗯……”李清焰一笑,“比如担心我?”
林小曼捋了捋耳畔细发,垂眼又为他煮茶:“你的力量,我和元修本来就摸不透。现在还得到了邓弗里的异能,我也就不担心你了。”
邓弗里把这件事也说了。李清焰的心微微一跳。他看一眼林小曼雪白的脖颈与平直的锁骨,慢慢将目光移开。
“怎么获得那种异能一直是个难题,也许以后你可以帮我们的忙。可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就没有上报这件事儿,只做我们两个之间的小秘密。”林小曼瞥他一眼,笑,“干嘛。我可不是威胁你。谁能威胁得了你呢?”
“邓弗里说你夺走他的异能的时候,对他讲‘你的能力很不错,但现在是我的了’。我记得你从前也说过这种话——进修班最后一年的时候我又对你告白,你拒绝了。可是第二天就跑去对周立煌说‘你的女神很不错,但现在是我的了’——我有一个月没理你。”
“那天晚上你又说这种话,是吃醋了吗?”
李清焰笑笑,说:“那时候我年纪还小。”
但他知道那的确算是某种“威胁”……或者说“要挟”。林小曼了解他,知道他在得到邓弗里的异能之后不会想声张。而现在她用这一点来“提醒”自己。
其实没这个必要的。
然而李清焰没有对她的这些心思生出厌恶之情。因为他也很了解她。
在共和国修行世家的新一代当中,林小曼是个异类。她的感情炽热激烈,不在意什么世俗的眼光。刚才她说“如果愿意现在就可以走出这儿登记结婚”……这不是玩笑话。倘若自己刚才动心、点头了,大概现在两人已经在民政局——即便他是个妖族。
但另一方面,她对那些李清焰并不感兴趣的东西也有着太强烈的欲望。她渴望成功、渴望得到自己心仪的东西,为此可以不择手段、牺牲许多。
邓弗里这个“未婚夫”也许就是这样的林小曼拿来用的一颗棋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对自己的强烈情感也可以得到解释——想要得到却一直得不到,到最后已难分究竟是纯粹的感情,还是已掺杂了“占有欲”了。
想到这里,他又沉默起来。随后拿起一杯凉掉的茶喝了,说:“我答应你。本来就是我正在查的事,卖你一个人情不是更好。但……你也得小心点儿。也许邓弗里也在利用你。”
因为邓弗里该就是世界树的那个“幸运猫”——他以他从前的异能得到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奇怪。
林小曼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知道了用不着自己说出来,不知道的话——邓弗里竟然待在北山没走,也许有别的目的。甚至还在等着自己上门去找他谈。李清焰想自己弄明白这件事。
林小曼站起身走近他。弯腰在他额上轻轻啄了一下,摸摸他的脸,动情地说:“谢谢你,清焰。”
李清焰移开落进她领口里的目光:“不客气。老朋友嘛。”
“那么我先走了。”林小曼直起身,“宗道局的简报会被我推了一上午,现在见了你我得去开会。”
她走到包厢门口又停住,一笑:“我这几天都在嘉和酒店住。邓弗里没碰过我。你随时可以来。”
然后她走出去,脚步声渐渐消失。
李清焰长舒一口气,靠在椅背上坐了一会儿,转脸看包厢落地窗外浅溪中的锦鲤。
准备起身也离开的时候,一位侍者端着托盘敲门走进来,托盘中是一件白衬衣、一条黑裤子。
“林小姐为李先生准备了这些。”他放下托盘后离开。
李清焰想了想,将它们换上了。
……
……
离开泰格丽晶之后找到一辆出租车,回到红阳路。
走到院门前的时候还是上午十点钟,院里没其他人。他在院门口站了一会儿,看到方主任如以往那样在躺椅上养神。
得离开这儿一段时间了。但他心里倒觉得有些快活——在这儿待了太久,平淡的生活令他觉得无趣。现在他有了新的目标,想快点儿抽身。
他试着去看运。
从前只能看到人的运,只能见到那些从人身上发散出来的、短短的一些。可现在那些触手变长了。
在街上时他试着观察过——在目力可及的范围之内,看到人与人的运连接起来。每个人的运都像是活物,不停地探出或粗或长的触手去触碰周围的人与事。那意味着他们在注意、观察、思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他见到了人们的“外在思想”。
尚不能洞悉内心的念头,可能搞清楚他们在短时间之内的注意力焦点是什么。
譬如眼下,老头子的一根“触手”连接到他身上——他知道自己来了。
于是李清焰推门走进去、走到老方身边:“方主任……”
老头儿睁开眼睛看他:“这是要走了?”
“嗯。”
“前两天来了几个人。”方主任合上眼睛说,“我就猜你要走了。小李,你是干了什么坏事儿?”
“您应该早就猜到我的身份了。是工作上的事。”
“那就好啊。”老方的手指在躺椅扶手上敲了敲,说,“有些话送给你。”
他略想一会儿:“当初我为什么要来这儿呢,是因为听说这里多了个妖族的协调员,我不放心、所以想来盯着你。可这一年相处下来,我觉得你是个好小伙子。比起妖族更像人……这么多年,没见过你这样的。”
李清焰找了一张板凳在他身边坐下,笑:“原来您一开始是把我当社会敌人啊。”
但今天老方似乎不想和他开玩笑,又说:“我活了快一百年了。从前在旧王朝做官,后来在新社会做官,事情比你这个孩子见得多。也能大概猜到你这次走了要干什么事儿。”
“可有句老话叫飞鸟尽、良弓藏——这算是落了个好下场。还有更不好的,叫狡兔死、走狗烹。你这行,风险高。最亲近的人,哪怕是父母、妻儿,也得留些小心。要懂给自己留后路……别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别人。不然用过了你,把你一丢,你能去找谁呢?”
李清焰开始认真听。原本只觉得老方会简单叮嘱自己几句,可现在意识到他说的话信息量很大、很具体。
老方全名叫方德昭,退下来之前是北山城防区的总参谋长。北山城防区并不仅包括北山市,实际上是共和国本土五大城防军区之一,占据本土近六分之一的面积,而老方从前是个少将。
共和国一共有六个大军种。除去陆海空天之外,还有治安军、城防军。治安军不是在本土之内治安,而是在各盟国境内协助当地武装力量治安。
城防军的主体其实是旧王朝末期各地投诚或起义的督军部队。在二战结束、新社会建立之后,这个系统当中的绝大部分高级将领都纷纷退居二线了——属于老方所说的“飞鸟尽、良弓藏”。
老方算是混得比较好,又干了三十年。可同时期的起义军将领们大多成了中将上将大将,他如今却在北山的红阳街道养老,心里有这样的感慨不奇怪。
奇怪之处在于对自己说出来了。
他这种人不是那些在街头喝茶下棋的寻常老头子,说话该是极有分寸的。至少在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极少提自己从前在军区的事。
之前林小曼提醒自己特情局内部有投敌者,如今老方又对他说“用过了你,把你一丢,你能找谁呢”……琇書蛧
李清焰意识到这句话的指向性极明确。他虽然是特情局探员,可实际上连特别情报局北山分局的那栋大楼都没进过。自北西伯利亚训练营回到本土之后他就成了一名潜伏者,上线是裴元修。除裴元修之外知道他身份的就只有北山特情局的局长、林小曼的父亲,林启云。
如果有一天这两个人把自己的档案销毁了或者指证他早已投敌,自己的确不知道“能找谁”。
裴元修不会这么干……林启云呢。
老方在暗示他?!
林启云虽然不像裴元修的父亲、北山治安总长裴伯鲁那样对妖族表现出极其强烈的仇视态度,可作为上一代人,也难有什么好印象。
且据传他对林小曼爱慕一个妖族这种事一直极不满。可小曼不是周立煌。她的能力实在太强,已渐脱离父亲的掌控,因而林启云没什么办法。
李清焰此时很想直截了当地问方主任,从哪里得来了这些信息、可否说得再详细些。但他知道在大多数时候,做人得有分寸。老方该是的确因为对自己印象不错,才说了这些。他本不必掺和到这些事情当中的——这到这样的地步已算仁至义尽。
他现在在红阳街道安享晚年……不该再叫他卷进漩涡里。
于是李清焰站起身对老方鞠一躬:“谢谢你,方主任。我会好好想一想。”
老方皱眉摆手:“鞠什么躬?我还没死呢。”
李清焰笑起来:“那我还有个事情拜托您——先别皱眉嘛——是这样,我资助了十二个没爹妈的孩子。我这次不知道要走多久,他们就得拜托您。我房间里还有几幅字,您代我卖掉。还有……我的钱包、银行卡,都丢掉了。现在情况特殊,我不想露面去……”
老方睁眼从躺椅上起身,径直走进一楼的办公室。李清焰跟上去。
看到他拉开抽屉,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他:“这里有三万。你的那几幅字我挑挑,自己留一幅。”
李清焰愣了愣,但还是伸手接过来。他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老方平时很少用钱,这些该是他提前取出来的。
他就在办公室里环视一圈,又说:“方主任,明年的化形指标可能这两个月就下来了。我跟和福煦小区的那个保安老温了解过情况,他家里比较困难。所以我想要是只有一个指标,就先给他。那个小区还有一家猫妖——户主姓米的那个——有多的再给他。”
老方想了想:“哦,那个小温啊。昨天还来找过你。那个小米前天也来过,估计都是为了这个事儿。行,我记着。”
李清焰又看一遍自己的办公桌,说:“那我上楼收拾收拾。”
其实他的房间里没什么可收拾的。他惯于把东西录进自己的脑袋里,也惯于尽量少添置些可有可无的物件。要带走的是一些与特情局工作相关的资料、文档。这些只用了一分钟就拣出来,打算晚上交给裴元修保管。
另有那六张纸条,他自己揣进衣兜里。再带上内衣、两套衣裤、两方手帕……就没什么私人物品了。
最终他戴上一顶黑色棒球帽、一副墨镜、一双黑色薄皮手套,再背上黑色双肩包,从后窗跳出去,没同老方告别。
他花一个小时到泰清园16号、裴元修的住处。用自己的指纹和瞳孔开了门,将东西放下。裴元修该知道他会来,留下一部手机,里面存放了下一步行动计划,李清焰收起手机。他这个月还没吃过饭,就给自己弄了一盆吃的,然后在客厅里看电视新闻。
暂时没有关于那夜他和周云亭的消息。在清江桥上遇袭的时候黄华婧的车跟在后面,没挨炸。可也被撞了……也许那晚的录像弄丢了。
北山市看起来一切如常,唯一略吸引他注意力的,就是曾在路上遇到的那几个骑机车的暴走青年似乎改骑马了。几个人纵马在街上呼啸而过,险些将在场的记者撞飞。
到了五点多钟天开始发暗。李清焰出门找到一辆出租车,打算去看杨桃,拜会邓弗里。
终于可以开始做自己感兴趣的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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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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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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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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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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