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华国的革命事业进入了一个很偏执的境地,朱中华在赶往老家的途中,见到了许多疯狂的年轻人。
这些年轻人到处拆寺庙,到处破坏文物古迹,这让朱中华感到十分震惊。
当他回到老家后,发现家里还有几个远方亲戚,朱中华立刻认祖归宗,成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
好景不长,朱中华回国的事情被红卫兵得知。那个年代,即便是有海外关系的人,都会受到打击,更别提朱中华是偷渡回来的,他连华国的户口都没有。
红卫兵立刻就以敌国间谍的名义把他抓了起来,朱中华一看情况不对劲,趁人不备逃了出去。
原本他想离开华国,可是由于身上携带的现金被红卫兵搜了去,身无分文的他只得打消这个念头。
为了生存,朱中华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改名为朱成功,把自己伪装成狂热分子,跟着其他人一起四处搞大串联。
几个月后,朱中华来到了他无比向往的首都,在这里,他见到了十分荒唐的一幕:华清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全都上房爬树,说是要消灭麻雀这种害虫。
在大家的驱赶下,麻雀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最后许多麻雀都被活生生的累死了。
看到这一幕的朱中华彻底沉沦了,他不再对任何事情抱有幻想,老老实实的当起了革命小将。
虽然他当时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革命是不讲年龄的,由于他表现良好,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推崇,成为了一个队伍的领头者。琇書蛧
没过多久,武斗开始爆发,朱中华被吓傻了,他看着那些疯狂的年轻人因为派别不同而互相厮杀,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崩塌了。
曾经的同伴一个个变成了冰凉的尸体,这让朱中华感受到了极大的恐惧,他再一次选择了逃避。
后来开展了知识青年下乡运动,朱中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这些人当中的一员,被分配到了夹山镇的刘家村。
在这个地方,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两人很快就好上了,可好景不长,这位女孩子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在一次批斗后,选择悬梁自尽。
朱中华受到了沉重打击,他觉得生无可恋,在一个夜晚,朱中华留下一封遗书,然后跳进了江里。
可能是他命不该绝,他沿江漂流了十多公里,居然都没死,最后被浪头拍到了岸边。
从此以后,朱中华就变成了流浪汉,开始自我放逐。一直到革命结束,他才结束了流浪生涯。
“后来呢?您怎么跑到开江大学当舍管员了?”
“革命结束后,我回到了美国,可能是年纪大了,我总会想起老家的亲人,最后又从美国回到了华国,可是回去一看,我发现老家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了。出于对故人的思念,我来到了开江,无意间听说开江大学筹建了计算机系,我年纪大了,不想再到处跑,于是就留了下来,想在这里默默地度过余生。”
两段悲痛的感情经历,让朱中华有种看破红尘的感觉,他说话间语气平淡,似乎讲的是别人的故事一样。
“原本我以为自己真的会平平静静的度过余生,可是几个月前的一个发现,让我沉寂的心变得活泛起来。”
刘放疑惑道:“什么发现?”
朱中华微微一笑:“学校放寒假的时候,我闲来无事,就去当年看守的那个机站转了转,结果却发现我当年留下的那些东西居然还在,并且被人使用过。”
刘放恍然大悟道:“难怪您之前提到了机站的事情,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几个月前,刘放出国未归,朱中华也是在巧合之下,发现了机站里面的秘密。
“我当时对机站的现有主人十分好奇,因为无线电技术可不是那么好学的,后来我又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本英文版的计算机教材,我对于这个人就更加好奇了,为了一探究竟,我耐心的等待起来。”
“前两个月,我终于等到了你,你的出现让我倍感震惊,我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小,通过暗暗观察,我觉得你应该是个人才,于是就产生了收你为徒的念头,不然我这一身本事就彻底埋没了。”
“当然了,想做我的徒弟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为了确认你够不够格,我对你进行观察和试探,最终我确定你有资格当我的徒弟,特别是你今天的表现,让我无话可说,你比当年的我厉害多了,有了你这样的徒弟,我这一身本事也不会白白浪费了。”
刘放谦虚道:“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不足,希望您不要介意。”
朱中华哈哈一笑:“你这孩子,够谦虚的,不过天才就是天才,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情,实话告诉你,我的压力很大啊,为了镇住你,接下来我将给你展示一项很特别的入侵技术,走吧,跟我去外面转转。”
朱中华说话间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很普通的哨子。
刘放跟在后面,心里疑惑道:不是说要展示一项很特别的入侵技术吗?拿着个哨子干什么?
两人走到了宿舍楼不远处的一处公用电话亭跟前,这种公用电话亭是投币性质的,在国外很常见,但在国内却极为罕见。如今华国的公用电话普遍都设置在小卖部里。刘放回国后,只在开江大学看到了这么一座投硬币性质的电话亭。
刘放心里越发的感到疑惑:怎么跑到电话亭里来了?这跟入侵有什么关系啊?
“这座电话亭是用来测试的,听说电信部门正准备大规模推广,我要向你展示的入侵技术,跟电话有关。”
朱中华笑了笑,接着说道:“你已经知道电话线可以用在计算机入侵方面,只要能够入侵电话,那也就代表你能用它入侵计算,因为电话和计算机网络都属于电信产业,它们其实是互通的,虽然华国目前还没有开通计算机网络,但这是迟早的事情,接下来请你看好,基本每个第一次见到这种技术的人,都会感到不可思议,估计你等下也会傻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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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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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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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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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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