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在山东、河南、陕西一带老百姓的口口相传中,曾经作为一个一语双关的荤话,得以广泛流传。
而在这饥荒之年,这句话,甚至能当一口粮食,让那些没有耕地的贫苦百姓,在梦里饱上大半夜……
草包皇帝朱由检蹲在一大片肥沃的坡地边,头戴一顶破草帽,手脚身上沾满了黑泥,闻着黑土地特有的那股子淡淡的臭味儿,心满意足。
苦干一大早,朱由检只觉得浑身舒泰,舒服的不行。
他现在最大的苦恼,就是肥沃土地太过辽阔,动辄方圆数百里,却苦于无人耕种啊!
黑龙江,建奴的龙兴之地。
还真是一块风水宝地。
随便寻一片地方,组织人手开垦后,翻出来的泥土,都是这种黑油油的肥土。
根据徐光启的说法,这种土地,只要在四五月份以前,将小麦、玉米、番薯和大豆的种子戳进泥土,太阳暖烘烘的照上几天,就会生根发芽。
两个半月后,便是堆成小山的粮食。
有山有水,还有各种矿藏,这种地方闲着也是闲着,既然建奴慌着要想办法叩关南下,那就随他折腾去。
对于大明当前的军备实力,朱由检还是比较放心的。
只要不弄死毛文龙,在高丽半岛上养一支虎狼之师,建奴铁骑想要南下,基本上都会无功而返。
那么,朕便趁机种田吧……
“陛下,这一大早的就下田劳作,好兴致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就在朱由检捏着一根小木棍,蹲在地头上画圈圈时,徐光启、宋应星二人快步走来。
“闲着也是闲着,能多翻几亩地,等到秋收的时候,也该能多产几千斤粮食嘛。”朱由检扔下小木棍,笑着说道:
“来来来,看看朕的这块地,该播种些什么?玉米还是大豆?”
徐光启蹲下身,抓起一把潮湿的黑色泥土,凑在鼻子下闻了闻,笑道:“陛下这块地,种玉米最好。”
“好,回头朕便让安娜、凯瑟琳母女领两百斤种子,抽时间过来播种上。”朱由检伸了伸懒腰,随口问道:
“两位爱卿前来,应该有什么事吧?”
二人点点头。
“陛下,还是关于修筑城堡的事,”徐光启苦笑道:“那些野人女真的猎户、渔夫,最近一直在暗中窥伺,微臣有些担心,他们会偷袭咱们的农夫。
前几日,老鸦山那边就死了七八个山东人……”
朱由检负手而立,眺望远处的莽莽群山,陷入沉思。
那些野人女真部落,自古以来,便以渔猎为生,对开荒种地之事,既没什么经验,也没什么兴趣。
但是,当山东人开垦出一大片一大片的肥沃土地,并在里面种上玉米、番薯、大豆等农作物时,那些家伙却又开始不安生了。
草包皇帝猜测,也不是那些野人部落的贪心,非要将开垦出大片良田的明人赶走,从而自己去种植。
而是,一种天然的戒备、与惊恐?
这一次,他随身带了三千多名最精锐的神机营,外加两百多名锦衣卫高手,最近都让他给派出去了。
根据锦衣卫高手穿回来的消息,那些野人部落,对这一支‘从天而降’的垦荒大军,充满了怀疑、戒备和惊恐。
因为,他们从未想过,为什么要费劲巴哈的去开荒种地。
每天打打猎,灌几碗烈酒,难道就不香么?
在他们的生存法则里,只有那些麋鹿、岩羊、虎豹、野猪和黑瞎子,才是上苍恩赐人间的最好食物。
当然,如果有多余的粮食,偶尔弄几袋子炒面,在狩猎、打渔的时候,就着干净的雪,吃上那么几大团,他们倒也一点都不介意。
此外,多余的粮食,还可以用来酿酒……
……
“陛下,要不要…派兵剿杀?”
宋应星对治国理政之事,从来都不怎么懂,一开口就是外行话。
朱由检摇摇头,苦笑道:“派兵剿杀,那种征服方式,早就过时了啊宋爱卿。”
“别看建奴铁骑征服了这片辽阔土地,每年派兵征收大量的裘皮、熊掌、山参和黄金,并强迫每个部落的青壮年勇士,替他们打仗卖命;
实际上,这是最愚蠢的统治办法。”
草包皇帝朱由检蹲下身子,捡起之前丢掉的小木棍,随手画着圈圈,沉吟着说道:“所以,说到底,这种野蛮的征服,终究会成为一种新的野蛮。”
宋应星摇摇头,笑道:“万岁爷说的很好,反正微臣听不懂。”
朱由检、徐光启二人,哈哈大笑。
这个宋应星,除了沉迷于他的科学世界,对其他任何事情,还真是不怎么在行。
“所以,朕这几日反复思量,觉得咱们的路子是对的,”朱由检正色说道:“继续筑城,继续种田,等到稳固一个基本盘了,就可以考虑修筑下一个大明城堡。
然后,在两个城堡之间,先修筑一条铁路出来。”
徐光启、宋应星二人默然不语。
对于他们来说,草包皇帝的有些想法,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几乎就等于是败家之举。
他们并不知晓,其实,在朱由检的想法里,还真的就是要败家。
大败特败,将整个辽东之地,败成一片富饶之地。
然后,再帮那些野人部落、额温春部落、乃至建奴部落的人,开垦荒地,修筑城堡,开发矿山,修筑铁路……
因为,朱由检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
在以往的两三千年间,北方游牧部落,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原农耕文明的最大威胁,其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战马。
而是,在于其生活习性。
逐水草而居。
居无定所。
只要有丰美水草的地方,有河流的地方,有适合放羊牧马的地方,那些北蛮、建奴、野人部落,就可以永远生存下去。
北方游牧者,可以被打败,但绝对无法被彻底征服。
只要给他们一段岁月的休养繁衍,遇上一位雄心勃勃的大汗,短短三五年时间,即可召集起一支十万、数十万铁骑!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行。
太祖皇帝朱元璋,也不行。
如今,这一难题,将成为历史了。
因为,朱由检不会去想着征服他们,而是,帮助他们。
让他们住进安全的城堡,住进温暖舒适的大房子里,吃香的喝辣的,享受生活。
“徐爱卿,宋爱卿,你们记着,咱们来到这辽东之地,不是跑来打打杀杀、抢占地盘的!”
“而是,开荒种田,开发北大荒的!”
“那些草原上跑马的汉子,不是能征善战吗?”
“朕,要让他们,跑步进入能歌善舞的美好时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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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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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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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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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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