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的工作辞了,林爱华的农场交给手下管理,以后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就行。
笑笑和欢欢的幼儿园也给他们办了退学,下半学期回老家去上。
大学的老师们都去一一拜访过,老同学们也聚了一次。还有什么事没做?
林爱华想了半天,才懊恼地一拍脑袋:“好久没去看小红了,也不知道她的厂搞得怎么样。
自从北辰改了名字离开余家,林爱华连听都不想再听那家的事。跟余小红的关系虽然没断,但也没以前那么亲近了。
余小红这两年很忙,忙着四处跑订单,忙着管理厂里的生产,忙着更新机器,忙着搞设计,一个人恨不能当成三个用。
北辰跟林爱华不打电话去叫,她几乎是不回来的,一心扑在工作上。
现在他们要离开京城,虽说随时可以回来,但还是要跟小红说一声的。
对这个妹妹,林爱华跟北辰都比较有感情。
只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渐渐对什么都有些看淡。林爱华来凡间太久,对有些事也没那么在意了。
再怎么喜欢这个妹妹,也没必要每天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心里记挂着对方,有什么事肯及时伸手就够了。
想起余小红,林爱华跟北辰第一时间开车去了她的毛衣厂。
厂子跟上次比起来又变了样,在原先的基础上扩建了一排厂房,里面不断传出机器的鸣响。
林爱华笑笑,说道:“挺热闹的,看来小红生意不错。”
北辰点头。
从第一次余小红主动提起要去镇上卖鱼,他就看出来了,这个女孩有一股子韧劲。要不是天性一直被压制,她早就成功了。m.χIùmЬ.CǒM
门卫认识他们俩,赶紧打电话通知办公室。没一会儿,余小红就小跑着迎了出来。
余小红今年已经28岁,岁月却没在她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她穿着一身呢子西装,外面披着件大衣,在寒风中快速迈动脚步,老远就亲切地叫道:“哥,嫂子,你们怎么突然来了?快进来,外面冷。”
几年不见,她已经完全褪去了青涩,成了一位成熟稳重的女企业家。
两人跟她走进办公室,余小红亲手倒了两杯茶送过来,又帮林爱华脱掉外套挂在衣架上。整套动作流畅自然,让人生不出半点反感。
小红也算是练出来了。
这样的她,就算再次面对余四婶的打骂和欺凌,也一定不会再需要向别人求助,她自己就能完美解决。
林爱华欣慰地笑了。
“小红,干得不错!”
余小红抿嘴一笑,挨在林爱华身边坐下,顺势挽住她的胳膊,刚才表现出的成熟和强势一下子都不见了。
“嫂子,你怎么才来看我呀,我都想你们,想笑笑和欢欢了!”
林爱华伸手戳了下她的额头,取笑道:“喂,你还比我大两岁呢,这么撒娇不太好吧?”
余小红在他们俩面前放松得很,毫不在意自己的女强人形象,反倒把头靠在林爱华肩上蹭了蹭。
“你自己说的,永远当我是你妹妹!”
“行行行,妹妹就妹妹。你起开,被别人看见要笑你了!”
余小红终于坐直身子,还是紧靠着林爱华,笑眯眯地说道:“怎么没带笑笑和欢欢过来?他们放假了吗?”
林爱华摇头:“还没放呢。我们要走了,过来跟你说一声。”
余小红一呆:“走?你们回老家过年?”
她以为哥嫂是想要带她一起回去,正要拒绝,却听林爱华说道:“我们要回老家去发展,等笑笑和欢欢上高中了再回京城。”
余小红呆住了,一把抓住林爱华的手,着急道:“不是说明年才回去的吗?怎么提前了半年?我还没准备好呢!”
林爱华好笑地问道:“我们回老家,要你准备什么?难道是准备请我们喝喜酒?”
余小红的脸微微一红,嗔道:“嫂子,你别打趣我了。喜酒没有,我是准备给你跟哥分红。”
“哟,看来这两年你没少挣,都有分红拿了!”林爱华继续笑着打趣,“不准备还钱,改成分红?那我们几年能回本?”
余小红知道林爱华的脾气,嫂子根本不是个计较金钱的性子。原本她也会顺着嫂子的话跟她开个玩笑,但她这会儿一点都笑不出来。
“明年年底就能回本,以后的全是利润。嫂子,你开农场缺钱吗?要不我去贷点款,先把你的钱还了。”
林爱华好笑地翻个白眼:“不行,不能还钱,我还等着以后年年拿分红呢!”
见余小红是真着急,北辰在一边说道:“好了,别跟她开玩笑了。”
“小红,钱先放你那儿,我们不急着要。开农场的钱你嫂子已经准备好了,用不了多少。”
余小红还是有点急:“不行,我现在就有钱,先还给你们。”
她跟北辰并不是真的亲兄妹,用他的钱救个急还行,人家自己要用,她怎么能再占着不还?真这么干,原先的那点情分也会被消耗尽。
她的亲妈亲爸亲哥哥都只知道消费她,只有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把她当亲人,对她无数次伸出援手,她不能拎不清。
余小红坚持,林爱华两口子只好妥协了。
三人商量好,让余小红先算算账,把这两年的分红给了就行。
当初也没给她太多钱,还不还的,两人其实都无所谓。不过,他们都知道余小红的脾气,这钱要是不拿,余小红恐怕连睡觉都会惦记着。
三人说了一会儿闲话,已经有两拨人来找余小红,他们也就不留了。
约好三天后让她回家吃饭,顺便拿钱,林爱华跟北辰告辞离开。
北辰开着车,突然叹了口气。
“都是一个妈生的,他们兄妹两个的性格怎么会相差这么多?”
林爱华哼笑:“都说人之初性本善,我却觉得其实不然。应该是有人性本善,有人性本恶。世间种种皆有定数,你也别想太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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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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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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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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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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