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她也心动了。
她主动去找余小鱼。
“哥,我想找个铺子,自己开一家手工艺品店。”
余小红说这话时有些脸红。因为她挣的钱除了给两个小侄儿买了点礼物,哥哥嫂子一分都没肯要她的。
她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全靠着哥嫂带她来京城,可她不但没能回报,现在又要麻烦哥哥了。
余小鱼一点都没嫌麻烦,笑道:“好呀。是不是钱不够?还缺多少,我给你补上。”
余小红连连摆手,道:“够的,我现在没多少本钱,只要租个房子就行,一个月也就几十元租金。”
余小鱼摇头:“租的哪有自己买的好。听哥的,自己去买个临街的院子,前面开店,后面留着住人。”
余小红的脸一白,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还是先租吧,我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真没有小姑子一直住在哥嫂家的道理,她早该自己想到的。
余小鱼气得在她头上一拍,说道:“瞎想什么呢?我说要赶你走了?让你买房子是为了让你有自己的底气,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会被婆家人瞧不起。京城人对咱们外地人不可算友好。”
余小红揉着额头开心地笑了。
“哥,你干嘛打我!我说错话了,向你道歉还不行吗?我才不想嫁人呢,自己挣钱自己花,不比去别人家伺候一大家子,还要看人脸色强多了?”
妹妹自从遇了一回渣男,竟然害怕成这样,余小鱼也拿她没办法,只好说道:“随你嫁不嫁,反正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不过,房子还是要买的,这样才不会受制于人。”
说完,不管余小红要不要,他直接拎出一只大口袋,说道:“拿去吧,算我借你的,什么时候挣了钱什么时候还。”
余小红打开口袋,一下子捂住嘴,惊呼道:“哥,你竟然藏了这么多私房钱!嫂子知道吗?”m.χIùmЬ.CǒM
余小鱼干咳一声道:“什么私房钱,这是你嫂子给我的零花钱。要不要?不要我拿走了!”
余小红赶忙往身后一藏,说道:“要!我帮你收着,你没钱花了来找我,我偷偷拿给你。”
“都说了不是私房钱!”余小鱼怎么辩解都没用,妹妹根本不听。看来他妻管严的名声算是打出去了。
放假了,又到了回家的时候。暑假就没回,寒假不回就说不过去了。林爱华两口子收拾回家的行李,去商店给家里人挑选礼物,再买些家里没有的年货带回去。
余小红这次却说什么都不肯跟着,她要留在京城看房子,争取早点买到合适的院子,早点把店开起来。
离开了那个家,她才知道生活竟然如此美好。她再也不想过回原先的生活了。
林爱华两口子当然不会强求。原先带她出来就是想让她脱离原生家庭的桎梏,过点舒心的日子。
余小鱼把自己在京城收的小弟叫来一个,介绍给妹妹认识,让他帮着找房子。
靠着余小红自己,想要在这里找到合适的房子,可能性几乎为零,还是要个本地人领着。
事情都交代完,这两人又一次驾起飞剑回老家。
不过,这次可就不敢抱着笑笑和欢欢飞了。两个小崽子现在说话贼溜,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了。
林爱华先把他们两个哄睡,放进青冥境,才跟余小鱼麻溜地飞了回去。为了骗孩子,他们都没敢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县城。
余小鱼的小院空了几年,里面落了一层灰。他俩好好打扫了一番,又换上新的床单被褥,这才把两个小家伙抱到屋里,让他们接着睡。
每次去余家都不消停,他俩决定了,今年就在县城过年,回去只当走亲戚。反正这里原本就是他们的小家,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林爱华安顿好孩子,先去林家的小楼看了看。正好林爱民今天没出车,正躺在屋里睡大觉,被她直接敲门叫了起来。
林爱民揉着惺忪睡眼,嘟嘟囔囔地打开房门,看到妹妹站在面前,一下子就清醒了。
“爱华!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说一声!”他一边扣着大棉袄的扣子,一边伸着头往外看。
“笑笑和欢欢呢?没带回来?”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道:“怎么可能?!他俩还在那边睡着呢,我来看看你,没想到你还真在家。”
林爱民嘿嘿一笑,道:“也就是赶巧了,我刚出了个长途,才睡了几个小时。”
“那你接着睡,睡醒了再去找我。”
林爱民直摇头:“不睡了,晚上再睡。走,先看看我的乖侄儿!”
他又回屋拿了件军大衣披上,林爱华往屋里一看,笑道:“哟,一个人住着还收拾得挺干净。我还以为会看到满地的脏衣服臭袜子呢。”
林爱民的脸迅速地红了,摸着后脑勺傻笑个不停。
林爱华一挑眉,问道:“又是哪个姑娘帮你洗的?”
她一下子就想到了被送去下放的于小莉。这么多年,她也该回来了吧。
林爱民这次竟没有否认,只是憨笑道:“她下午会过来,到时候我介绍你认识。”
不是于小莉就没事。林爱华点头,道:“是我三嫂吗?”
“嘿嘿,现在还不是,不过早晚会是的。”
被林爱民的对象勾着,林爱华白天都没怎么出门,只是去小姑家看了看,送了年礼,就立马回来了,连晚饭都没肯留在她家吃。
小姑见了笑笑和欢欢,欢喜得一个劲地夸赞,每人给了一个大红包。
她家现在日子过得红火,出手比从前更大方了。
方景程看了林爱华送她的笔记,第二年就考上了重点本科,假小子方萍如愿入了伍,每个月都有钱往家里寄。
现在家里就剩两个小的,成绩也都不错。虽然婆婆已经不住在她家,不能再帮衬着,但儿女都大了,都能自己照顾自己,也一点不耽误她挣钱。
提起小姑的婆婆,又是另一桩官司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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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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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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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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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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