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名叫秋叶子,爸妈身体都不好,还有个弟弟在读书,她实在不忍心拖累家庭,明明考中了高中也不肯去上,跑到居委会去求人帮她找个工作。
正是知青返城的高峰期,哪有什么工作给她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女孩。正好林爱华两口子要找保姆,居委会大姐也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推荐了她。
林爱华倒不在乎她年纪小没经验,她看中的是人品。令平常人困扰不已的家务,对她来说不过就是挥挥手的事,保姆的主要任务是带好笑笑和欢欢,自然要找个温柔善良的。
秋叶子能为了弟弟的前途自己辍学,肯定是个心软的,不会欺负小孩子。
小嫂子姓夏名春花,家住得也不远,自己家有两个小孩,都可以交给婆婆带。原本她也想去工厂上班,但她的户口还在农村,城里不给安排工作,只能出来打零工,能当保姆,反倒算是一项稳定的好活计了。
夏春花为人倒是活泼伶俐,又有带孩子的经验,林爱华很满意。
他俩找保姆的初衷也不过是为了让笑笑和欢欢多跟人接触,不用整天呆在青冥境里,玩伴只有一只猫。两人能干些什么活儿不要紧,只要白天带好孩子就行。
林爱华选定了夏春花和秋叶子,把两人带进正院,让她们见了笑笑和欢欢,说道:“这就是你们要带的孩子。”
夏春花会来事,立马笑道:“太太你可真有福气,一下子儿女双全了!这两个宝宝真可爱,每天看着他们,干什么活儿都不累了!”
秋叶子试探着伸出一根手指,摸摸笑笑的小胳膊,她一点都不排斥,还咯咯地笑了。
“她笑了,好可爱!”秋叶子兴奋地抬头,又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帘。
既然笑笑和欢欢不认生,林爱华当即决定,就用她们了。
“你们每天早上七点半之前过来,我跟孩子爸爸要上学,不能迟到。”
秋叶子和夏春花都点头。这个时间对她们来说不算太早,还可以在家做好早饭再出来呢。
“下午的话,我们俩只要有一个人到家你们就可以走了,最晚也不会超过晚上六点。一周工作六天,每个月工资三十,月底支付。”
三十,对保姆来说真的不少了,秋叶子根本没想过能拿这么多。她不安地问道:“只要带孩子吗?林太太,要不要我帮你们做晚饭?”
林爱华不太听得惯林太太这个称呼,皱眉道:“你还是叫我林姐吧,林同志也行。夏嫂子,你比我们都大,就叫我小林,叫他小余。”
夏春花倒不纠结于称呼,她只关心自己的工作职责。
“行,小林。时间上我肯定没问题,不过,你家这么大,我跟小秋还要带孩子,恐怕打扫不过来呀!”
林爱华跟余小鱼相视一笑,道:“不用你们打扫,也不用洗衣服做饭。你们只要带好笑笑和欢欢就行。”
夏春花明显松了一口气,爽快地点头道:“带孩子我最拿手了,保证给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秋叶子也赶忙学着夏春花的样子保证道:“我肯定会照顾好两个宝宝的!”
接下来,林爱华给两人讲了一下笑笑和欢欢的生活习惯,又指给她们放宝宝专属物品的地方,带着她们跟两个孩子熟悉了一天。
这两人就算是正式上班了,一直呆到晚上五点才回去,说好了明天一早就来。
为防意外,林爱华的神识一直监视着二人,看她们各自回家,跟家里人说了当保姆的事,又听了她们两家各自的对话,全都没发现任何异常,这才算是放了心。
余小鱼也一直陪着,见媳妇收回神识,他懒懒地笑道:“你也太小心了吧?”
“你懂什么?为了宝宝,怎么做都不算过分。对吧笑笑,对吧欢欢?”
笑笑和欢欢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反正妈妈笑,他们也跟着笑就对了。
又陪着保姆在家带了两天孩子,安排好两人中午吃饭的事,见她们完全适应了,跟笑笑和欢欢都相处得很好,林爱华终于是放心了。
新学期开始,她跟余小鱼都有许多事要做,家里只能交给肖春花和秋叶子了。只要她们好好带孩子,林爱华肯定不会亏待了她们,如果她们起了什么坏心,那么,迎接她们的将是林爱华此生最严厉的报复。ωωω.χΙυΜЬ.Cǒm
笑笑和欢欢是她的逆鳞,动了孩子,比动她自己后果更严重。
当然,她也不是真的一心扑在学业上,完全放心地把自己的心头肉交给两个陌生人。整个王府大院都在她的神识监控之下,府外布着大阵,府内还有她的终极大杀器——肥仔!
林爱华把肥仔叫过来,反复叮嘱它在自己不在家时照顾好笑笑和欢欢。
肥仔听了半天,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
“找保姆干嘛?你把笑笑和欢欢放在青冥境,我给你带得好好的!”
“你懂什么?我们要做社会人,不能做死宅!行了,就这么说定了,保姆带孩子,你看着保姆。”
肥仔拗不过主人,只好点头道:“行行行,你对,你都对。不要我带正好,我还懒得费劲呢。天天给你带宝宝,我都没空出去浪。”
“要浪你晚上去浪,外面小野猫多的是。”林爱华说完,又逗两个宝宝去了。
生活开始走上正规。白天,两人在学校上课,参与各自的项目研究,晚上放学后,马上赶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还要在青冥境里搞点自己感兴趣的研究,实在是太充实了。
每天晚上孩子睡了,肥仔也溜出大院满京城游荡,就是他们两个的交流时间。
林爱华一边翻看自己的笔记,一边随口问道:“你那边怎么样?研究出点什么没有?”
余小鱼一边修剪枝条一边答道:“还不错,安教授找到一种更适合本地气候的母本,准备进行新一轮研究。你呢?你那边进行到哪一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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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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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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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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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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