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误入宋途>第三百五十四章 临江仙
  其实卢多逊有些想多了,这种使团出使,派个礼部官员来送行就顶天了。而赵德昭前来送行,纯粹是看在李俊文的面子上,他自己特意向赵匡胤要求的。

  自从上次赵匡胤与他深谈,令他多与李俊文接触之后,他便有事没事都往我家酒楼跑,和李俊文拉近关系,反正他也没什么差事,酒楼又有干股,经常出入也没人会说什么。

  这次来送行,也是为了拉拢李俊文,给足李俊文面子,让李俊文感受到他在自己心中的重要性。正如父皇教导的那样:想要一个人替你卖命,那就得和他推心置腹,让他从你这里感受到温暖。琇書蛧

  然后李俊文没有感受到赵德昭的温暖,卢多逊却感受到了。他当然不会认为赵德昭来送行是给李俊文面子,却把功劳全都算到了自己头上。认为这是赵德昭在像自己释放友好的信号,希望拉拢自己,加强在朝中的实力。

  卢学士心中暗想,既然大皇子如此看重自己,日后在官家面前,少不得替多多说几句好话。若是将来赵德昭有幸登上皇位,那自己就是有功之臣,到时候什么赵普,我呸,定要踩在脚下解气不可!

  心情大好的卢多逊刚要装逼开口客套几句,不料一旁的李俊文动作却比他快了几分,举起手中酒杯,爽朗笑道:“多谢德昭,我先干为敬!”说完便一饮而尽。

  卢多逊的笑容还僵在脸上,心里早已经开始骂娘了,特么的,你个副使而已,装什么大尾巴狼,老子才是主使好不啦!

  若不是想起那日李昉和自己关于李俊文的一番交谈,以他的脾气,早就说一大堆骂人不吐脏字的之乎者也,然后摔杯子走人了。

  可是他忍住了,不说别的,光李俊文身后的五百“随从”就让他投鼠忌器,万一惹恼了这群武夫,一人揍他一拳,他也差不多嗝屁了。

  所以他调整好心态,接着李俊文的话说道:“皇恩浩荡,还请德昭回禀官家,我等此行,必不辱使命,请官家在宫里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说完还暗暗瞥了一眼李俊文,眼中满是鄙视,武夫就是武夫,光会先干为敬有个屁用……

  “如此,就辛苦二位了!时候不早了,还是早些启程吧!”赵德昭笑着说道。

  “得嘞!”李俊文回了一句,将手中酒杯重重往地上一摔,只听得“咣啷”一声,银质的酒杯发出刺耳的巨响,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滚到了卢多逊脚下。

  卢多逊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方才暗中鄙视李俊文被发现了,对方摔杯为号要将他剁成肉泥呢。

  “啊……喝醉了喝醉了……还以为这酒杯是瓷的呢……”李俊文有些尴尬的挠着头道。

  方才他想将酒杯摔在地上,以显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汉气概,却一时没想到这酒杯居然是银质的,没摔烂!这丢人可丢大了!

  赵德昭和卢多逊听他说完,都满头黑线。赵德昭想的是,这厮脑子里到底怎么想的,父皇为何会让自己与这样一个人交好呢……

  卢多逊心里却是对李俊文多了几分鄙夷,终究是狗肉上不得台面,就这种人,何惧之有?与那大老粗党进有何区别?和这种人较真,简直有失身份!到了江南,还不是得靠他这个翰林学士,罢了罢了,就让这粗人占着这副使的名头,跟在自己屁股后头沾一点光好了……

  李俊文却懒得管二人在想什么,整了整衣服,在展无忌的搀扶下,跨上了自己的坐骑,一头小毛驴。没错,就是一头小毛驴!半年了,他始终没学会骑马,一是翟雪儿走后就没人监督他了,给了他放羊的机会;二是骑马怕摔,而毛驴骑着舒坦,优哉游哉,好不快活,最关键的是,毛驴底盘低,危急时刻脚能着地,有安全感!

  在驴背上坐定之后,李俊文朝赵德昭拱了拱手,便一拍驴腚,出发了,他身后的队伍也跟着徐徐而动,倒是把正主卢多逊给晾在了一旁。

  卢多逊看着在毛驴上摇头晃脑的李俊文,眼中尽是轻视,一个武将,居然骑驴,实在是耻于与之为伍!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和赵德昭告罪一声,也骑上了自己的坐骑,一头小毛驴,追着李俊文的驴腚而去。没错,卢大学士,也不会骑马……

  赵德昭望着远去的队伍。心里不禁一阵腹诽,这样的人,真的会是国之栋梁么……

  金陵皇宫,柔仪殿内,传来了一阵婉转动听的歌声:

  金雀钗,红粉面,

  花里暂时相见。

  知我意,感君怜,

  此情须问天……

  香作穗,蜡成泪,

  还似两人心意。

  珊枕腻,锦衾寒,

  觉来更漏残……

  唱词之人,正是此前的南唐皇后,如今的江南王后,周女英。当然,王后是对大宋时的称呼,皇宫内乃至整个江南,还是称他为皇后,称李煜为陛下的。所谓的对宋自降封号,只不过是做给赵匡胤看的,原来该怎么叫还怎么叫。

  此时的周女英眉头紧锁,正在一边拨弄着琴弦,一边自唱,神色间隐隐有一股哀愁,这种情绪影响到了她的弹奏,好几次都弹错了音。在最后一次弹错音后,她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站起来走到床边,望着殿外即将融化的白雪,叹了一口气。

  陛下已经差不多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来她这儿了。自从一个西域商人半年前给他献了一名献献西域胡人女子之后,陛下大为心动,不仅将这胡女封为嫔妃,取了个名字叫窅娘,整日与之厮混。往日一下朝便要来这儿与自己琴瑟和鸣的陛下,如今却一下朝就迫不及待往那胡女的住所而去,只是偶尔还来这儿用个膳,话都来不及说几句,便又匆匆离开。

  此女甚讨陛下欢心,盖因其会一种独特的舞蹈,听说这舞蹈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以白帛把脚缠到尖细如弓,然后利用脚尖作舞。听陛下身边的中官说,陛下观罢此舞深感震撼和迷恋,为窅娘亲解足上白帛以爱抚其足,甚至用嘴去亲吻那胡女的脚背!

  后宫不少女子,已经在争相模仿这裹足之风,只求能得到陛下的青睐。

  周女英看了看自己的一双大脚,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也不屑去做那下作之举的,只是如此一来,不知何时陛下才能迷途知返,回到这柔仪殿中。

  她心中烦闷,抹了抹眼角的泪珠,又坐回古琴前,轻拨琴弦,自顾自唱了起来:

  庭空客散人归后,

  画堂半掩珠帘。

  林风淅淅夜厌厌,

  小楼新月,回首自纤纤……

  **镇在人空老,

  新愁往恨何穷。

  金刀力困起还慵,

  一声羌笛,惊起醉怡容……

  “陛下……”就在这时,身后婢女的一声呼唤,令她心里一惊,竟然拨断了一根琴弦。

  周女英连忙转过头,只见李煜一脸愁容的从殿外走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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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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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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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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