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误入宋途>第一百八十章 新的任职
  李俊文把如何与二人相遇的经过,简单的向潘美说了一遍。

  潘美听后,沉思片刻,随后开口道:“某对二位的报恩之举深感钦佩!但是即便如此,这位姑娘,还有叶姑娘还是不方便留在军营!我潘美治军向来严谨,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坏了规矩!况且如今战事不利,士气不振,一个不慎,就容易引发军心不稳!我念你刚从军,又是初犯,不知军纪,尚未酿成严重后果,这次就算了!若有下次,绝不轻饶!”潘美很严肃地说道,长期上位者养成的军人威严,在此刻令众人不寒而栗。

  李俊文也不敢再讨价还价,因为他知道,若是在军营里惹怒了潘美,即便私下关系再好,潘美也会拿他开刀!军令如山,可不是开玩笑的!

  “还有惟正!”潘美又转向潘惟正,说道:“春哥儿初次从军,不知道军纪也就算了!你却跟随为父多年,难道也不知道军规?居然犯下如此错误!回头去领二十军棍!”琇書網

  “是!”潘惟正也不敢狡辩,苦笑着领命。

  本来还抱着侥幸心理的叶紫苏和闻止,这下彻底断了心思。人家连自己儿子都打,还会对你网开一面么?

  倒是李俊文觉得无所谓,本来他就不太愿意叶紫苏和他一起呆在军营里。

  军中都是大老粗,即便女扮男装,你这满身的**也难以掩饰。万一哪个不开眼的动了心,铸成大错,可就追悔莫及了。

  李俊文不禁有些感慨后世的影视剧,那些穿个男装,压低声音说话,就以为别人认不出来的女子,不知是怎么想的。不说别的,叶紫苏一靠近他,他就能闻到她身上女性所特有的香气,即便是闻止这样的女汉子,身上也不会有和男人一样的汗臭味,顶多是香气淡一些罢了。

  所以女扮男装没被人认出来的,要么对方是真傻,要么就是对方想占你便宜……

  “待会儿我就让她们俩离开军营,在附近的镇子里找个住所!”李俊文趁势说道,一边说还一边朝叶紫苏眨眼,告诉她这可不是我不让你呆在军营里的,气的叶紫苏直嘟嘴,却又无可奈何。

  “那倒不必如此!附近都是山林,最近的镇子离军营都有五十里,若是让你们两地分居的话,只怕到时候你爹你娘会拿着刀追着某满大街跑……”潘美恢复了方才的和善,看着李俊文和叶紫苏调笑道。

  叶紫苏被他如此一说,耳根子发红,赶紧躲到闻止的身后,将头埋在闻止的背后,将身子扭来扭去,令闻止一阵恶寒。这等小女人作态,她实在学不来……

  “啊?”李俊文有些跟不上潘美的思路,这特么什么情况?不用住军营外,又不让住军营里,难道挖个洞埋起来?

  “某本来正打算派人去南汉都城打探消息,寻找破解那象兵之法!既然官家只是让你来某帐前听用,并未安排你在军中的具体职务,也就不一定非要做大头兵,在阵前效力!”潘美解释道:“武德司自成一系,不归属禁军管辖,你也只是暂时归某节制而已!况且武德司本就有刺探情报之责,所以……”

  “所以潘叔叔想让我去南汉都城,刺探军情?”潘美啰里啰嗦说了一大堆,李俊文终于听明白了他的话中之意。

  “正是!”潘美捋着胡须,笑呵呵说道。

  “此时两军交战,南汉都城必定对斥候细作有所戒备!若是派军中精锐斥候前去,都是健壮的汉子,很容易就被识破!而你们这一行人,各有特色,再加以伪装,深入南汉腹地,则不容易被拆穿!如此,你不必呆在军营,叶姑娘也不必为与你分离而苦恼!若是探得情报,某记你大功一件!”

  “可是我初来乍到,并不熟悉南汉国情啊……”李俊文又不是傻瓜,离开军营固然能和叶紫苏在一起,但是带着这么一帮子货色,跑到南汉的国都去刺探情报,翘**的几率非常大!人家又不是傻瓜,非常时期,一大群北佬此时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家的地盘,就算你不是奸细,都把你当奸细论了!

  “哎,去了不就熟悉了!某也没来过韶州,这不也来了么……”潘美笑着说道,一脸“我看好你哟”的表情。

  废话,这能一样么!你来韶州是带着十万大军来的,除非全军覆没,不然身上的毛都不会掉一根!老子若是带着这群货色去南汉国都,毛都估计会掉光!李俊文心中对潘美暗暗竖起了中指。

  “潘叔叔,你不会从一开始奏请官家让我来南汉,就是为了让我去南汉国都,刺探军情的吧?”李俊文突然觉得自己被坑了。

  “哪里哪里!这也是某方才为了成全你和叶姑娘,临时想到的主意!”潘美嘴上这么说,额头却渗出一层细汗。心想,这臭小子,怎滴猜的如此精准。

  潘美确实是早在房州之时看中了李俊文的机灵劲和他身上的那股子慵懒,才会和赵匡胤点名要人。

  战局陷入僵持之后,潘美不是没有派遣过军中精锐,化妆潜伏,进入南汉都城刺探情报,以求找到破敌之策。

  可虽然派出去的都是军中精锐,但是却恰恰因为是军中精锐,都是勇武过人,身材出众的禁军大汉,在南人之中反而显得过于显眼,以致于举步维艰,根本没机会接触到内中机密。打探了几个月,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情报,一点有用的都没有。

  所以,当潘美在房州发现了李俊文之后,通过接触后对李俊文的一系列观察,当即觉得,去南汉都城打探消息的活,非这小子莫属!实在是这小子够鸡贼,够灵活,够不要脸!加上李俊文身上没有军队的烙印,不容易被人识破!正好李延彪又托他和党进,给李俊文在军中寻个差事!于是,在多次的刺杀事件以后,潘美就顺势向赵匡胤提到了李俊文,并且点名将李俊文要到自己麾下任用。

  只不过,让潘美没想到的是,赵匡胤并没有直接将李俊文划归于他,而是直接将李俊文招入武德司,临时借调给他潘美驱用。

  看来,连官家都注意到了李俊文的过人之处……

  但是这样也就足够了,尤其是李俊文带来的一个团队,简直完美的不能再完美了!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吊儿郎当,放在哪儿,都不会有人会认为这是大宋的细作,更像是一大家子走亲访友。

  “真的?”李俊文对潘美所说还是持怀疑态度。

  “千真万确!这是两全其美之事,你还犹豫什么?在军营之中,又枯燥,又无趣,洗澡不方便,吃的也寡淡无味,时不时还要早起操练,若是南汉的战象又来冲营,说不定一不留神,还会被大象踩死!叶姑娘,老神仙,你们说对不对?”潘美很会抓重点,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为了让李俊文心甘情愿的去打探情报,他也是拼了命在忽悠,以商量的口吻和李俊文说话,全然忘了自己是一军主帅,只要一个命令,李俊文就得乖乖的滚去干活这么一个事实。

  潘美的话起到了效果。对于叶紫苏而言,能和心上人在一起,又不必呆在这满是臭汗味的军营。还能去大城市,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而老道士一听军中吃的寡淡无味,当即也表态,应该以大局为重,早日获得情报,破解当前困局,早日解救南汉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呃……好吧……就依潘叔叔所言,我去就是了!”李俊文挠着头,放弃了挣扎。

  不是功劳有多大,也不是能和叶紫苏在一起,而是他怕自己不去,潘美会假公济私,真的把他派往最前线,让大象给踩死……

  “呵呵……这就对了嘛……等等,这玉扳指你是从哪儿得来的!”本来笑呵呵的觉得奸计得逞的潘大帅,望着李俊文正在挠头的右手,突然脸色大变,惊叫起来,连声音都破音了。

  “这是官家赏赐给我的呀,怎么了?”李俊文见他反应这么大,有些疑惑,难道这扳指有什么说头?李俊文有事没事,就会将这扳指拿出来戴一戴,装装逼。

  “嘶”,潘美倒吸了一口凉气,居然是官家赏赐给春哥儿的!

  “潘叔,到底怎么了?不就是一个玉扳指嘛,除了成色好一些,我也没看出有啥特别啊!难道这扳指有什么来头?”李俊文问道。

  “你可真行!还‘不就是一个玉扳指嘛’!嘿嘿,小子,这扳指的来头可大了去了!你可知这扳指,可以调动我大宋两万最精锐将士!你说来头大不大?”潘美正色道。

  “什么?”李俊文一听,差点咬了舌头。可以调动两万精锐将士的玉扳指,那岂不是相当于调兵虎符?

  不光李俊文,众人也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滴个乖乖,这么个扳指,居然能调动两万大宋精锐!

  苍蝇更是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开始暗自庆幸当初没有打劫成功。若是真的劫了这个扳指,自己有一百条命也不够死的啊……

  “您不会是逗我玩呢吧?官家怎么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送给我?”李俊文有些难以相信。

  “你这扳指内壁,可是刻着元朗二字?”

  “对啊!这有什么关系吗?”

  “那就指定错不了!元朗乃是官家的表字。凭这玉扳指,可以调动武德司上下,两万精锐之士!你说,武德司的人算不算我大宋最精锐的将士?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居然就这么戴在手上!佩服至极!”潘美对李俊文竖起了大拇指。

  “这这这……官家为何将这么重要的扳指送与我呢?”李俊文有些慌乱,这信息量有些大,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这个就要问你自己咯!”潘美神色复杂地看着李俊文。武德司素有监察之责,官家莫不是让春哥儿来我这儿监察的吧?难道一个王继勋还不够?看来官家对我还是不放心呐……

  “对了,官家将玉扳指送我的时候,好像说过这扳指只是作为礼物相送,不具有任何意义,之后他会另找扳指替代……”李俊文突然想到。

  “官家真这么说的?”

  “嗯!”

  “既如此,那说不准只是官家一时兴起所为。即便如此,春哥儿你也得将这扳指收好咯,御赐之物,即使再普通,也不可随意弄丢,知否?”潘美正色道。心中却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太紧张了。

  “我知道了!”李俊文连忙将玉扳指摘下,收入怀中,妥善保管。这玩意儿,关键时刻,说不定真能救命。

  “好了,闲话少说!李俊文,上前听令!”潘美收起笑容,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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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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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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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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