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西装狂龙>第143章 无限风光在险峰
  仙人峰上,真的有仙人吗?

  秦歌不知道,但是秦歌知道,如果不蹬上那座高峰,自己的世界永远是个谜。

  无论是要给自己和自己的队员复仇,还是想解开自己重生的秘密,那里都是自己必须去的地方。

  但是秦歌没想到的是,事情瞬间就变的完全失控了。

  首先,秦歌要攀登仙人峰的事情一下子就传开了,秦歌想都不用想,定是三井香姬。

  那天三井香姬下棋输给了姜婳祎,姜婳祎说了句:自从秦歌踏入了围棋社,你的心思就不在棋盘上了。

  由此推断,自己和姜远焕的谈话,她多半是听到了。

  与此同时,三井香姬提出,自己下个月要过生日,蹬上仙人峰的人,可以做自己的特邀嘉宾。

  这哪里还是登山季?这不成了比武招亲了么?

  天帅和徐凤来针尖对麦芒,两个人又吵了一次,结果吵架的结果是,两个人相约和秦歌一起登山,看谁赢,谁就放弃追求三井香姬。

  秦歌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他们吵架的时候,三井香姬一定就在旁边,是她一步步将这两个二百五刺激的昏头涨脑,糊里糊涂地就打了这么个不靠谱的赌注。

  明王懵了。

  毕业的登山季是学校的统一规划,你们都不带队、不参加了,龙虎榜的人一口气跑了差不多一半儿,自己在这边赢不赢的还有意思么?

  全校学生都兴奋了起来,眼珠子都盯着仙人峰的巅峰决战,谁还在意登山季这边的“小打小闹”?

  明王感觉,自己就算是赢了登山季的冠军,也就是个无人观赏的小丑表演,结果一咬牙,明王也宣布,自己要攀登仙人峰。

  学生会的会长一声令下,仙人峰瞬间热闹了起来。

  仙人峰,比他们预定的登山项目难度要大得多,危险系数也要高得多。

  秦歌找过明王,希望他改变想法,好好主持登山季,明王只是冷漠地回应:你们都去仙人峰了,我去爬土坡给谁看?

  言外之意充满了抱怨和不满。

  暑假的考试一过,秦歌不等成绩下来,就驱车载着钟晴雪和夏禾来到了仙人峰下面。

  车子开到了极限,再也没办法向前一步,秦歌下车,开始换登山服。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汽车马达的轰鸣声接连而至,数十辆车子纷至沓来,学校的人竟然也选在这一天来到了仙人峰脚下。

  秦歌紧锁眉头,看着钟晴雪和夏禾。

  钟晴雪低下了头,夏禾干笑着:“我没告诉别人,只告诉了三井香姬。”

  秦歌板着脸,戴上风镜:“稍后姜远焕和姜婳祎回来这里,带你们上山。”

  明王帮的人,和天帅帮的人,都纷纷和秦歌打招呼。

  秦歌看着众人:“我登山是自己的单独行为,和你们无关。”

  明王摇头:“现在不是了。你选择了仙人峰,之后徐凤来和天帅都选了仙人峰,之后邹步良带着坏小子们也选了仙人峰,我没有选择。”

  明王抬头看了看仙人峰,这近乎垂直的山峰,看一眼都头晕,根本看不到顶,只能看到半山腰的袅袅云雾。

  明王咽了口唾沫:“你还真是选了个好地方啊。”

  秦歌对天帅道:“天帅,现在收手还来得及,仙人峰陡峭难攀,一不小心就可能出事,登山季玩玩而已,你把大家都引这里来太危险了!”

  天帅眉头一挑,心里有些后悔,看照片和真实地站在山脚下,那种压迫感和威慑力绝对是天壤之别。

  天帅有些犹豫不定,明王盯着天帅的表情,显然也萌生了退意。

  他们都有点搞不清楚,秦歌为什么要选这座山来攀登。

  此时徐凤来也到了,他穿着登山服,仰起头看着一眼望不到的峰顶:“我靠,这山原来这么高的吗?”

  秦歌脸色极为难看:“是,所以,还是换个地方吧。”

  此时一个纤瘦的人影儿慢慢走了过来。

  三井香姬穿着一身粉色和服,撑着一把伞,仰头看着峰顶,完美的脸庞带着一丝向往,出神地道:“华夏之峻岭雄峰何其多也,仙人峰,果然如人间仙境,似鬼斧神工。”xiumb.com

  她看着秦歌,笑着道:“能征服这座山峰,就等于征服了世界,站在峰顶,怕是就可以藐视苍生,睥睨天下了吧?”

  秦歌冷冷地道:“摔下来的话,也一定死的很惨。”

  三井香姬嫣然一笑:“真正的勇者,就是要征服最高的山,征服最广阔的海。无限风光在险峰,上面的风景,怕是只有人间之龙才能看到。”

  徐凤来一拍手:“好!香姬同学说的,正是我心中所想!好男儿当勇冠三军,不畏生死,岂能被一座山峰吓破了胆子?”

  秦歌眯起眼睛,心说你刚刚明明都快吓尿了吧?

  徐凤来面色轻佻地看着天帅:“都是某些人,脑子一热就要来攀登这么陡峭的山,也不知道半路会不会尿湿裤子。”

  张天帅哼了一声:“这种大话,能蹬上峰顶再说吧。我先走一步,各位慢慢聊。”

  “喂!”秦歌叫住了张天帅:“你们两个,争风吃醋也要看看情况,这是仙人峰,不是你们玩登山季的小山头!我有自己不得不登山的原因,你们回去吧。”

  天帅冷冷地看了秦歌一眼:“秦歌,事情是你挑起来的,要退也得是你先退,这样,你说你不登山了,我转身就走,怎么样?”

  秦歌还没等说话,徐凤来哈哈哈一笑:“要走你们走,不敢来就早说,在仙人峰脚下演戏,不丢人么?”

  秦歌气的半死:“你给我少说两句!”

  徐凤来道:“我先出发了,你们慢慢磨洋工吧,回头我把登山仙人峰的感受告诉你们。”

  秦歌一把扯住徐凤来,咬牙切齿地道:“你是不是脑子有坑?你看看这山,有多陡?这里是被圈起来禁止进入的区域,山上有什么飞禽走兽谁也不知道,一旦出事救都救不了!”

  徐凤来一抖肩膀,盯着秦歌:“秦歌!你少来这套!我早就发现你不对劲了,你是不是也喜欢三井香姬?是不是?你不让我们登山,自己想做三井家的女婿,对不对?”

  秦歌睁大了眼睛:“你还能不能正常地思考一下?”

  徐凤来道:“我很正常!这座山峰,谁上去,谁就是向贤的王!”

  明王看了一眼徐凤来,又看看明王:“不如这样,我们今天定下君子协定,谁第一个登顶,谁就负责带领向贤的全部战力征服国开!有人反悔,其他人可以群起而攻之!”

  秦歌一惊,他震惊地看着明王,心里一瞬间就明白了,明王可不是在胡闹,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时间不多了,他需要在毕业之前整合向贤的全部势力,形成一个集体的力量,以此来对抗进入国开之后的乱局。

  徐凤来是恋爱脑,一时发昏;天帅是觊觎三井家女婿的强大后援力量;而明王,则利用了他们的矛盾,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想凭借武力让天帅屈服显然是不可能的,明王要的是人心,他要的是天帅手下的战力都心甘情愿地为自己所用。

  眼前就是天赐良机,这座山峰所有人都知道是一次非同凡响的挑战,如果征服了这座山,那名望、地位,就都有了。

  天帅瞬间眼神变的火热:“明王,你可要说话算话,如果我第一个登顶,从今以后,你和你的手下都要听我差遣!”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明王微笑着道:“就是怕你反悔。”

  “我?哈哈!”天帅爬到车顶,看着黑压压的一片人影:“向贤学院的学弟学妹们,我天帅在这里对天发誓!我和明王在这里进行最后一次对决,先至封顶者为王!今生今世,永不背叛!”

  明王也爬上车顶:“向贤学院的所有同学明鉴,我王明阳今日和天帅在这里公开竞技,先至封顶者为王!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人群瞬间欢呼起来,有给明王打气的,有给天帅加油的,所有人都发现,这次的登山季,就是整个三年学院生涯里最巅峰的一次对决!

  过了今天,向贤学院将会迎来真正的王者,一统天下,率领三年组征战国开!

  此时三井香姬幽幽地道:“那要是……别人先到了山顶呢?”

  明王和天帅都扭过头去,看着三井香姬。

  明王道:“我的手下先至峰顶,算我赢!天帅也一样。”

  天帅笑着道:“可以。”

  “那要是……”三井香姬看着秦歌:“他先到了峰顶呢?”

  明王和天帅都愣了,心说对啊,还有个秦歌呢!

  秦歌看着三井香姬,一瞬间,他全明白了。

  三井香姬,一分钟都没闲着。

  明王看着三井香姬的眼神里充满了意外和困惑,显然,他和三井香姬接触过,这是他们早就定好的计划。

  三井香姬用“一统向贤”这样的宏伟目标打动了这个家伙,与他约定合唱一场戏,帮他击败天帅,成为向贤之王。

  结果在现场,她突然横生枝节,引出了秦歌这个第三极势力。

  秦歌脸色铁青,刚要说话,此时夏禾站了出来:“如果是秦哥哥成了第一,那自然是秦哥哥当老大,明王和天帅都要臣服喽,对不对?是这个道理吧?”

  秦歌回头看着夏禾,睁大了眼睛,发现夏禾在笑。

  坏小子军团也爬上了一个车顶,拿着大喇叭喊了起来:“好!三个强者的会战,就在这仙人峰的脚下开始啦!先至封顶为王,其余两家,都要俯首称臣!”

  秦歌震惊地看着三井香姬,他感觉自己在看一个魔鬼。

  这么短的时间,她不仅玩弄了明王和天帅,连自己身边的人也都搞定了!?

  三井香姬笑意盈盈地凑近了秦歌,给他整理登山服:“我说过,会让你成为向贤的王。”

  秦歌愤怒地一把握住她的手,稍微用力。

  三井香姬疼的身体一抖,但是立刻管住表情,依旧带笑:“夫君,你弄疼人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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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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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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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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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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