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去看谢莹舟,但叶无渐知道现在她的样子。
她肯定是手撑着脑袋,随便扎着的头发乱糟糟地垂落在地上,风一吹动,柔软的白发轻轻扬起,嘴里的糖球咬得咔咔作响,目光追随着自己的动作,慵懒得像一只家猫。
为了行动方便,叶无渐用细布条把裙摆扎高,露出又直又长的小腿,穿着一双木屐,晨光投射在白皙的脚趾上,很有夏日的感觉,谢莹舟的目光继续往上游走,此时的叶无渐把长袖也扎了起来,头发盘起戴着一顶斗笠,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农妇的打扮,如果不去看她那过于白皙剔透的皮肤跟她那张不饮凡尘俗露的脸的话。
“你今天不出去么?”叶无渐清楚从谢莹舟那边传来的注视,也不在意她的打量跟自己不太“端庄”的打扮。
“李英武还有其他工作没做完,过些天再去找他。”
叶无渐点了下头,继续浇水。
“要浇这么多水的吗?”谢莹舟突然问道。
对种菜耕作并不了解的叶无渐因为谢莹舟的提问迟疑了起来,停下手中的动作,“今天太阳会很烈,可能会晒到。”
“我记得哪里看过,好像说幼苗不能一次性浇这么多水。”
“那这些怎么办?”叶无渐已经浇了大半块菜地。
“你一半浇,一半不浇,看看明天它们的表现。”谢莹舟鬼主意最多,怂恿叶无渐。
“......那好吧。”叶无渐思索了下,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把木瓢收进桶里。
见叶无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内,谢莹舟打了个哈欠,重新拿起那本叫梧桐拾集的诗词集,仰面平躺,翘着腿毫无形象地继续看着。
“好看吗?”叶无渐收拾好,走过来坐在旁边,把谢莹舟的脑袋抬起让她枕着自己的大腿。
“不好看,一个没经历过挫折的文艺女青年伤春悲秋的酸词罢了。”谢莹舟毫不留情地批评道。
叶无渐轻笑,没去问她文艺女青年是什么意思,只是接过她手中的诗词集,看她翻看到的那一页。
“仙骨不禁清瘦,谁把玉箫吹透,记得太玄楼,一曲瑶琴弦奏,回首,回首,人在天涯路九。”叶无渐的嗓音清冷,念起来别又一番风味,谢莹舟突然觉得没那么酸了。
“没听说过兆穰有什么太玄楼。”因为头枕着叶无渐的大腿,所以看到的是诗词集的封面,谢莹舟盯着封面边角写着的秦则之三个字发呆。
“可能是作者杜撰的。”叶无渐回道,又翻了一页。
“你知道这本诗词集的作者是谁么?”谢莹舟突然得意地问。
“谁?”
“秦月,夏有凉的夫人,也就是这宅子原来的主人。”
“我还以为叫秦则之,会是哪位男性诗人。”
“还专门出了诗词集,太自恋了。”
叶无渐嘴角翘起,把手中的书凑得更近,端详了一会,道,“这应该是手写的,不是印上去的,你看这诗词集里面的字写得不均匀,而且书册的装订也很不平顺。”叶无渐反过来把诗词集凑到谢莹舟的面前,让她仔细看上面的墨水字。
今日相思似梦中,西风吹泪落梧桐。白云深处无人迹,独倚栏干听断鸿
刚好翻到这首叫《思风》的七言绝句,谢莹舟仔细看了下,也没看出什么字不均匀跟装订不平顺,对于这个时代的书籍,她还处于很浅显的阶段。
只不过虽然对墨水字不熟悉,但谢莹舟却有着其他方面的独特感触。
“奇怪?”拿过叶无渐手中的诗词集,谢莹舟坐了起来。
“奇怪什么?”
“我早上都在看秦月的诗词集,她每首诗词都会先注明写的时间地点,前期她写的虽然也有伤春悲秋,但看起来都还是挺乐观向上的,后面好像就越来越悲伤低落了。”谢莹舟说着,开始翻着手中那本诗词集,反正今天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她也有意找点事做。
“这里写垣崇二年暮月,城郊星亭,然后她就写了这首词。”
“几度悲欢,天涯倦马。一声羌笛凄凉处,万家砧杵梦中闻。不知何事银河路,泪落红笺,魂销白苎,几回肠断西风雨,今宵又是别离情,明朝寂晚愁无数。”叶无渐顺势念了出来,“这首词怎么了?”
“好像从这首词开始,后面就一直都是很低落的情绪,你看这首词读起来是不是特别悲惨?又是凄凉,又是愁无数的。”
“是的。”叶无渐不明白为什么谢莹舟会突然兴奋起来,点点头。
“之前我买了一本这里的《兆穰志》,讲兆穰城历史的,因为事关我们家的前屋主,我仔细看过了关于夏有凉的故事。”谢莹舟一边说一边赤脚跑回里屋,很快把一本厚厚的书拿了出来,盘膝坐在叶无渐旁边,翻了起来。xǐυmь.℃òm
叶无渐恍然,同时因为谢莹舟的谨慎与聪慧而微笑。
“你看,垣崇二年暮月,夏有凉与秦氏大婚。”
“这说明了……”叶无渐点头,故意把声调拉长。
“说明了秦月根本不想嫁给夏有凉。”谢莹舟立刻接住后面的话。
“这也没什么。”这种事在不管是在神话历史书中,还是日常生活所见,多如牛毛,早就见怪不怪,叶无渐只觉得谢莹舟无聊得可爱。
“不对,后面这些,秦月都在思念另外一个人,那个人应该叫风,或是名字跟风有关的。”
“喜欢另外一个人也不稀奇呀。”叶无渐仍是不解谢莹舟的兴奋。
这时谢莹舟看着叶无渐莫名其妙傻笑了起来,一边翻着手中的《兆穰志》,“那,要是那个人是个女的呢?”
“女的?”
“看这里,秦月的父亲是上任城主,秦久正,而秦久正跟当初渡厄之府的主人长柳淳交好,长柳淳有个小女儿,叫长柳逐风,比秦月大了两三岁,锵锵,破案了!嗯,我真厉害,请叫我修仙界的福尔摩斯。”谢莹舟对自己的智商表示了赞叹,肯定般重重点了下头。
叶无渐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什么人物,没有答话,只是接过谢莹舟手中的《兆穰志》,仔细看了起来,发现上面的内容跟她所说的一一对应,只不过是简单提到秦久正跟长柳淳交好,并且有的女儿叫长柳逐风,谢莹舟就能根据秦月写的诗词猜出着其中的联系,多少让叶无渐有点大开眼界,不过她仍不太相信。
“秦月跟长柳逐风肯定才是情意相投,只不过无法在一起,被迫嫁给了夏有凉,所以她就一直不开心,郁郁而终。”谢莹舟说出了她的猜想。
“风这个字并不少见,秦月喜欢上其他名字有风的也属正常,而且,她写的诗词里面,有可能风这个字只是能抒发她的情感而已,并没有特别的意义。”
“秦月心中所属,肯定是长柳淳的小女儿长柳逐风。”
“不太可能。”
“那我们来打赌。”谢莹舟的好胜之心被激起,立刻说到。
“好,赌什么?”叶无渐坚持自己的观点,也不退让。
“如果我赢了,你到时在城门口大广场正中心,当着所有人的面亲我。”谢莹舟坏笑,企图吓退叶无渐。
“胡闹,”叶无渐有些无语,抿嘴看向谢莹舟,又说了一句,“没羞。”
“敢不敢?”谢莹舟挑衅,脸上的笑更加地嚣张。
“那要是你输了,你就当着名环山所有长辈的面,说你爱我,一生一世不负我。”叶无渐不甘示弱,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
谢莹舟也无语地看着她。
“你才没羞吧!”
“怎么样?”
“……好!一言为定,那,怎么验证?”
“你刚刚说叫你修仙界的福尔摩斯,那是什么意思?”叶无渐慢条斯理问了一句,她不懂福尔摩斯的是什么意思,但她却很懂谢莹舟。
“哼!”谢莹舟冷哼,拿过《兆穰志》,又翻看了起来。
叶无渐嘴角挂着笑,凑了过来。
“《兆穰志》里面说长柳原是兆穰城一个大户,几十年前突然一家人全部自戕在家中,然后就一直闹鬼,后来渡厄之府就被朝廷封起来了,这个长柳逐风的小女儿,也死了吗?”
“难怪觉得这个罕见的姓氏在哪见过……”叶无渐好像想起了什么,道,“长柳是那个传说中预言了仙山崩塌的古老占卜世家,这个家族的人都擅长占卜,传言他们在三十多年前预言到不久的将来会天地倾危,神州大地的人将全部湮灭,他们不愿意死于乱世,所以整个家族的人突然全部自戕,只是没想到他们原来在兆穰。”
“…这也太蠢了。”谢莹舟听了有些无语,心里感叹世界末日这种说法不管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都会有人相信,并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现在长柳逐风跟秦月都死了,要怎么验证她们相爱?”
“去渡厄之府看看?”
“长柳氏一门自戕之后,渡厄之府就被朝廷原封不动封存了起来,朝廷下令严禁任何人靠近,但里面肯定留存了很多长柳氏的宝器谶纬,所以这几十年来,有不少人也想过偷偷进去探宝,只不过进去的人无一人生还,所以闹鬼并不是空穴来风,那里很危险。”
“你觉得里面会有什么宝物?就连你也觉得特别宝贵的那种。”跟叶无渐打赌的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随着两人的闲聊已经消退,谢莹舟又像没骨头似的,躺下枕着叶无渐的大腿。
“可能会有庄周梦蝶。”叶无渐玩着谢莹舟的白发,略一思索,回答道,“听闻这是长柳氏的祖先在仙山崩塌之前从昆仑山上带下来,用一些繁琐的秘法使用之后,能让修仙者在梦中如过百年,对修炼灵气大有好处。”
“这个啊,我之前在计青岚的书看到过,上面说在睡梦中过了这么多年,醒来对身边的人都会变得陌生疏离。”
“是的。”
“还有呢?”
“应该有很多关于占卜的谶纬,近些年越来越多人认为长柳氏的预言有道理,神州各地近些年发生了很多不同寻常的灾难…包括三年前的魔族入侵。”
“我穿越过来前也常有这种说法,世界末日,一些迷信的人集体自杀啊等等,不过等世界末日那会,我们估计都作古了,所以不用担心太多。”谢莹舟心态乐观,满不在乎。
“可我们都会活很久,你修炼有成,至少也会活二三百年,我自身的寿命本来就长。”
“呃……如果是这样,等那时我已经能自保,就算世界末日,对我来说也没所谓,我又不是救世主,也不想做救世主,人类灭亡关我什么事?”
“虽说是这样……如果有一天你想救的人你救不了,你会怎么样?”
“求能救的人帮我救一下。”谢莹舟立刻回答。
“你也会求人吗?”
“我的尊严跟我想救的人的性命比起来,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东西。”
“那,要是没人能救呢?”
“你好烦……”
“要是没人能求,没人能救呢?”叶无渐嘴角挂着笑,看谢莹舟仿佛被自己逼问到了墙角的样子,只觉得十分好笑。
“那就没办法了,所有能想的方法都不能用,我只能怀着内疚的心情过一辈子了,你是不是就是想听我说这个?”
“你想救的人是我吗?”叶无渐低头凑近谢莹舟的脸,轻笑问。
“你明知故问?”两人问来问去,却不正经回答对方的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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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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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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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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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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