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也不是没惦记着薛锦荣,但是王府里面,他都把奶娘给找好了,稳婆也早就接进王府了,还提前约了一众太医,让他们在薛锦荣生产时候着。
问题应该不大吧。
而且他也没准备走太远,没准备走太久,就在京郊悠悠闲闲地玩上几天,然后就打算回去了。
最开始的两天,楚悠扬简直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吃了睡,睡了吃。
第三天他本来打算再好好吃一顿,然后就回府的。
可是……
去酒楼吃饭的时候,他不留神踩了一个人的脚。这没多大的事,楚悠扬还是讲礼貌的,给人道歉准备了事。
可那人却不依不饶的,“小爷的脚也是你踩的?给小爷把鞋舔干净!”
楚悠扬能忍得下这口气?当下就要动手。
可他的武功实在是稀松,没打几下就被对方的人给制住了,而且还被人家给抓了起来。
舔鞋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楚悠扬宁可死都不肯给那厮舔鞋,结果可被人家打了个惨。
这时候他能说自己的真实身份?说了那不是自取其辱?堂堂瑾王,前几天还在跟大臣们早朝,今天就被个毛头小子给揍了,他不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你有种就报上名来!等爷爷我出去,看我怎么收拾你!”楚悠扬恶狠狠地威胁道。
那厮轻蔑一笑,“告诉你也无妨,小爷我是江家的人,江家你知道吗?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你们这些草民见了我们家人都得行礼!”
这么说,就是丞相江白家咯!
楚悠扬正暗暗想着,等回去一定要跟三哥告上一状,把江家这些狗仗人势的东西全都给捏死!
可那个姓江的又开口了:“知道小爷我为什么敢告诉你吗?那是因为你这辈子是没有报仇的机会了!”
楚悠扬一惊,以为他要弄死自己,正想报上身份,结果却被这厮的跟班给打晕了。
完了。
楚悠扬最后一个念头就是这样。
他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活着,万分庆幸。
可庆幸之余,他才发现自己被那厮给坑了,被卖了。
是真的被卖了……
他现在穿着破衣烂衫,被卖到了修河道的地方,成了苦力。
吃不饱,穿不暖,整天都干活,这还不算,因为他力气不够大,还时常得挨几下。
楚悠扬这一辈子,哪里有过这种生活,于是他想尽办法去见工头,想要说明自己的身份。
“我告诉你,你送信去京城瑾王府,他们能给你很多银子!”楚悠扬一本正经道。
可工头却是哈哈一笑,又揍了他一顿,“脑子有病吧?还瑾王府,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
楚悠扬现在才觉得,上朝真是太好了,同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上朝只需要坐着,可他现在,整天都要搬石头挖坑……
这种日子他是过不下去的,他只能跑。
幸好逃跑这事他挺在行的,只是他身无分文,没地方可去,只能在破庙里对付一下。
寒风吹来,楚悠扬缩了缩脖子,心想着等回去了,他非得钻进热烘烘的被窝里睡上个三日三夜。
丞相府。
江高韵正美滋滋地查看从楚悠扬身上搜出来的东西。银票、玉佩、扳指、带钩,样样都做工不凡。
“这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啊!”江高韵美滋滋道。
黄庄跟着附和,“是是是!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冒犯了您,照样得挨揍!”
尽管两人穿得都还不错,但却掩饰不住骨子里透出的乡土气息。
说起来江高韵虽然是江白的儿子,但是出身却不怎么光彩,他亲娘是江白乡下庄子上的一个丫鬟,一次在江白醉酒之后,他娘主动爬上了江白的床。
可江白却觉得她长得丑,那次之后,就把她丢在乡下,再也没见过,也没管过,甚至不齿提起这件事。
江高韵就这样在乡下度过了他的童年,被所有孩子嘲笑没爹,被他们欺负被他们打。
说起来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黄庄了。黄庄身高树大,自从江高韵给他偷了几块点心吃,黄庄就和他成了统一阵线。
从那时候起,江高韵就翻身做主了,他带着黄庄偷鸡摸狗,打架闹事,欺男霸女,活生生把亲娘给气死了。
他娘临终前,告诉了他爹到底是谁,江高韵心一横,便抢了别人两吊钱,带着黄庄来了京城。Χiυmъ.cοΜ
江白本来不想认他的,可他却撒泼耍赖,说是要不认就去告御状,就说江白欺男霸女……
江白被自己一时的糊涂给镇住了,只得认了他。反正那桩糊涂事,他自己也还记得,关键是江高韵的娘长得太丑,大暴牙、塌鼻梁,是他这辈子睡过最丑的女人,没有之一。
仗着江白的身份,江高韵更加横行霸道了,这不,抢了楚悠扬,他还沾沾自喜呢。
这些银子没几天就被他给赌完了,就连那些首饰他都给挥霍了,眼瞅着又要银根紧缩了,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对了!”他一把拍在黄庄后脑上,“我记得那孙子好像有个什么东西,金灿灿的,我怎么没见着呢?”
黄庄连连摇头,“不记得,就那些,都给你了!”
“胡说!”江高韵又是一巴掌拍了下去,“你说!是不是你藏了?”
“没有没有,真没有!”
“我可告诉你,你家就是乡下的泥腿子,要不是我,你能穿上这种好衣裳?能吃上那么好的饭?你给我老实说!不然我就把你弄回乡下去!”
他这么一威胁,黄庄还真怕了。
怕回去挨饿,怕回去挨揍,毕竟他跟江高韵没少做坏事,回去之后乡民肯定要找他算账的。
“在这儿……我是想换了银子给我娘……”黄庄悻悻掏出了个东西。
江高韵接过,翻来覆去看了看,不认识上面的字,只认得那东西是金子做的,于是便拿着去了当铺。
当铺柜台高,别人都是仰望,可江高韵不同,他踩着黄庄的后背就坐在了柜台上。
要是不坐,他还看不见当铺先生那惊愕的表情呢。
“您要当这个?”当铺先生一边问,一边上下打量他。
江高韵得意洋洋道:“我还不一定当呢,看看你出多少银子!”
当铺先生赶忙把牌子给他推了回来,“不成不成,这东西我们不收!”
江高韵揣起牌子,悻悻跟黄庄在外头溜达,一边溜达还一边抱怨,说是这牌子是个假金牌。
走着走着,黄庄突然停下了脚步,指着一户人家的匾额,问道:“少爷少爷,你快看看,这匾上面的字是不是跟金牌上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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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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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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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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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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