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你是不是疯了?前方敌军来袭,我才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还没等喘口气,你竟然要临阵脱逃?”
不知是谁方才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对我好,说要带我回家省亲,带我去漠北寻我娘,可还没有一盏茶的工夫,他竟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将我扔在如此危险之地?
他的心里,的确有我,可始终没有绿珊来的重要!
叶瑾对我死而复生的余温,依旧在眸子里闪动着,有些不舍,也有些两难。
他终是拉住我的手,虽怕我急火攻心,难以启齿,却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方才在你命悬一线之时,我说过,会好好对你,我又怎么可能在兵临城下之时将你丢下不管不顾?我只是去给绿珊找个大夫而已,不会去太久,个把时辰就会回来的,相信我!”他的眸子里,满是信誓旦旦,让我不得不相信他,在我经历生死一劫之后的坦诚相待。Χiυmъ.cοΜ
可还未等我开口,他便与那传话之人,消失在夜色之中。
形色,匆匆。
为何,那个女人总是比我更重要?
为何,他给我的温存,只能有这么一点点?
为何,在他的心里,我始终不是他的唯一。
他一次次的给我感动,却又一次次的让我失望。
非要让我攒足了失望,而离开吗?
如今翎羽的大军越来越近,叶瑾说个把时辰就会回来,可眼下已然快要天亮了,他却毫无踪影。
身上,忍不住的泛着冷意。
我想要生点火取暖,可身上却没有火折子。
“王妃!”我猛然回头,竟是那个刚才传话的侍卫,我知道,这是叶瑾的近身侍卫,极其的信任。
“王妃,王爷说放心不下绿珊姑娘,便亲自带着那大夫赶回鸾州去了。”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更多的,却是怒火中烧。
他明明说好不会将我抛下的,可如今大敌逼近,唯恐会被围困,他一个主帅竟然为了绿珊,而临阵脱逃?把我和他的几千弟兄留守在这岭南?
抛去我的身体状况不说,他就不怕岭南失守,我和他的一干将士死在这军首府?
之前那个只要我能活过来,就能为我生,就能为我死的男人,去哪儿了?
他曾愿为我杀光那群无知且冷血的村民,而如今,他却能为了救绿珊,不顾我的死活。
我将拳紧紧的攥了攥。
他,还是不够爱我。
“王妃,这是王爷交于你的,紧要关头可号令他的兵马。”近卫将一块铜制的圆饼交给我,上面刻着繁复的花纹。
这便是,叶瑾的兵符?
我眯着眸子打量着,会不会,就是叶昭所要的那个?
他将我置于危险之中,不管不顾,我又何苦为了他,受那万虫噬心之苦?
如若他真待我不薄,我宁可死于毒发,也不会动出卖他的心思,可如今,是他先违背了誓言,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我终是接下了那个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兵符,随着近卫到了军首府。
这里,已然被叶瑾所占领。
我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天已大亮。我在阳光下看着那兵符,仔细思量,要不要拿着它,去找叶昭?
“王妃,反贼翎羽的三千精兵已经在三十里外驻扎,我们要如何是好?”
我也想知道如何是好?
偏偏如此紧要的关头,叶瑾却回去见那个女人了。
他可以撇下我,可我不能放弃抵抗。
“咱们有多少胜算?”
“如若正面迎击,咱们的兵力,几乎不可能与岭南军相提并论。”
这是,必死无疑了?
既然不能正面迎击,那就只能偷袭了。
可这翎羽与叶瑾师出同门,必定也是带兵打仗的好料子,我一个女子,哪能是他的对手?
但,他与叶瑾有不同之处。
他,十分迂腐。
那他手下之人,唯恐和他一般。
我的心中,已有盘算。只是,就这一次机会。不成功,便成仁。
我让近卫时刻监视着翎羽一方的动向,毕竟,他们不知叶瑾不在阵营,不敢轻举妄动。
但,如若是时间久了,难免泄露风声。
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我命人在城里放出农历七月阴兵过境的谣言,但具体日子,并未散布,又顺便找了城里最好的裁缝,连夜缝制战衣,两天两夜不眠不休,也仅仅缝制出二十几套。
前方来报,翎羽那边似乎察觉了什么,已有拔营之势。
成败,就在今夜。
不是他死,便是我亡!
一过亥时,我命几人偷偷潜进翎羽营地四周,亥时一刻,烧起干草,待营地被浓烟所笼罩,影影绰绰之时,便是我发兵的最好时刻。
那翎羽既然是叶瑾的同门,又岂是吃素的,战场杀敌是何等的英勇,我让那内穿藤甲,外套前朝铠甲的士兵先行应战,那翎羽的手下一看这架势,许是联想到了七月阴兵过境之言,周围又是浓雾四起,让他们心理上已然产生忌惮,士气霎时减少一半,再加之,藤甲在内,即便不是刀枪不入,也能抵挡一阵子!
这,便是心理战术。
谁让我,正面迎击,打不过呢。
翎羽的军队,霎时间,死伤无数,溃不成军,随即节节败退。
之前叶瑾调派到别处的一部分兵马,在他败退之后,将其团团围住!
我以为,大局已定。
岂不知,那翎羽竟能以一敌三,如此骁勇善战之人,竟不愿为叶昭所用,怪不得,叶昭非要除之而后快!
只是,我一个只会用箭的一介女流,唯恐抵挡不住他的突围。
此时,早已剑拔弩张。
且听那翎羽高喝一声,“启明王妃真是好手段!没想到,沉江你都死不了,待我突出重围,定取你项上首级,好好的以慰龙王!”
霎时,厮杀声震天。
我举起了手里的弓,拉满,直对着翎羽的脑袋。
我并非男子汉大丈夫,所以我也无需顾及什么下三滥的手段。
嗖的一声,箭已离弦。
在接近翎羽之时,他一个转身,一剑劈了下来。
箭,断成两节。
他冲我露出一个玩味的笑意,从腰间拔出匕首向我掷了过来。
我来不及躲闪,眼看那匕首直奔我的面门。
当啷一声,被一支剑拦截下来。
我猛然回首。
叶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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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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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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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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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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