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这也算不上忽略,毕竟鞭长莫及。
老祖宗道:百眼赢妖便是如此,贪恋地气,故而藏在此处小龙之下,要杀它,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怎么说?”
“之前那个雷姬道长不是跟你讲过,要杀百眼赢妖,需一百个魂魄,外加一个长生鬼吗?那其实是我告诉他的。”
原来老祖宗在幕后操纵着这一切,也就是说,从悟道山回来之后,老祖宗就打算将不死妖心送给无相王,算是还了对我的照顾之恩。
“我跟他说的话不假,但那其实是最笨的办法,费时费力,我们需要在这里耗费很久很久,我们需要找到不死赢妖的每一只眼睛,摧毁每一只眼睛,即便我们一天找到十个,也得十天的功夫,你想想,多费劲。”
我说:不死赢妖的眼睛,不是在一块长着吗?
老祖宗摇了摇头,说:你道不死赢妖为何不死?正是因为不死赢妖的最初形态就是一块白肉,也就是世人所说的太岁,只是太岁的种类各有不同,而这不死赢妖起初只是一小块,可能只有婴儿拳头大小,像是一只没有找到壳的蜗牛,后来机缘巧合,进入地眼,按理说此时它还不会异变,我猜测它必然是吃过活人精血,所以才一步步壮大。
“为什么这么说?”
“太岁吸收天地灵气,藏于山中,水中,土中,甚至树上,都有可能,但它能蜕变出活人的眼睛,那定是吃过活人精血,可这东西是没有太强烈的自主意识的,它们一般都藏于地穴之中,若非刻意饲养,怎么可能会碰到活人呢?所以我猜测有盗墓贼意外掉进了地眼之中,死在了地眼之中,其精血便被这太岁吸收了,久而久之,越长越大。”
“现在的不死赢妖,可能有十辆卡车那么大吧,至于那一百只眼睛,完全是分散着长的,所以你能在很快的时间里找齐吗?”m.χIùmЬ.CǒM
咕咚一声,我咽了口吐沫,道:不是吧,十辆卡车?
老祖宗跺了跺脚,说道:它的形状是不规则的,不定是什么样子,它可以是一条上百米长的巨蛇,也可以是一大块如同黑色石头一样的软肉,更可以像是埋藏在地下的一棵古树,这都有可能,它可以随意变幻自己的形态,而那上百个眼睛,就藏在这些肉体当中。
我说:那除了你说的办法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老祖宗道:当然有,只是比较危险,只需要潜入不死赢妖肉体之内,寻找到它的妖心,直接斩断,它的肉便如同融化的蜡像,很快就化成脓水了。
我疑惑道:进入它的体内,那不就是被它吃了吗?你刚说过它吸收过活人精血,也就是说,它的记忆里是有人肉人血味道的,这玩意它会吃人啊,这要是进入它体内,还能活吗?
“问题就在这了,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难的,如果一个人能顶住不死赢妖的消化而进入其体内,那不死妖心唾手可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摊开手说道:我现在身上的宝物乱七八糟,到底有什么我自己都不清楚了,不过我认为即便我身上的宝物齐齐出动,恐怕也难以顶住不死赢妖吧。
老祖宗道:当然顶不住。
“那你还说这个?”
“我没说我顶不住。”老祖宗淡然道。
“我去,牛批牛批!”我把这一茬给忘了,老祖宗何许人也,那是比干之后,跟比干有没有什么密切关系我不知道,但也是哪个时代的顶层人物之一了,他身上的宝物那随便一个都算上古神器。
我好奇道:老祖宗,你在别的朝代,也这么帮助自己的子嗣吗?你叫啥名字啊,我可以知道不。
老祖宗眯眼笑了笑,背靠一棵大树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说道:我叫堂九秋,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九个秋天。
我嘿嘿笑道:你叫堂九秋,我叫堂九万,我爷爷给我起的名字,跟你还挺像,有点……
话刚说到这,我忽然一愣,我爷爷早就没了,我这名字应该是老祖宗起的啊,据说当时他在打麻将,一手海底捞月,单吊九万胡牌,所以给我起名叫堂九万,我以为他这么厉害的人物,起名不该这么随意吧?
他说:你名字是我起的,确实没别的深意,就是因为摸了一张九万胡牌了,所以给你起名叫九万,寓意你就是重中之重,是放在最后,独一无二的杀手锏。
我笑道:老祖宗,要是这么说,我堂九万能有今天,不能全是无相王的功劳,也有您的功劳,您是不是一直这么帮助自己的子嗣?
堂九秋摇了摇头,很平淡的说:一般不会,我的任务是守护比干大人的心,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我没什么兴趣理会,所以我没让自己的家族变成权贵阶层,我觉得普通人也挺好,只要活的没烦恼,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过一生,就足够了。
“有些乱世的时候,我可能会出山帮助自己的子嗣,我记得有一次土匪下山洗劫村庄,那是我大开杀戒的一次,因为我再不出面,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得死,所以我出面了,所以我后来失去了那个地方,四处流浪,偶尔还会回到家乡看看。”
也就是说,生死关头的时候,老祖宗不会坐视不管,但平常时候,家里的人爱穷穷爱富富,他从不过问。
“本来,你这一生也会平平淡淡,我也不会在你面前表露身份,只是因为你入职宇兴运通,成了那一辆44路末班车的售票员,我如果不管你,你会死,你的灵魂会被花脸虎收集,你会痛苦万分,如果他无相王选择给你一刀痛快的,我或许不会管你死活,可我不想你的魂魄也遭受折磨。”
“所以,你出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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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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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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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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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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