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异世又有什么关系?>第一章 埃尔多拉多
  埃尔多拉多。

  季身记了起来,这是他目前所处国家的名字。

  他从白鹅绒床上坐起,背靠挡板,单手撑着头,努力适应这几天来每早清晨都会伴随的头痛。

  大学应届生、进厂打螺丝、月薪三千、存款一万,要学会吃苦!努力!

  紧接着,这几个意义不明的字词在脑海内像是水乳一样融化开来,它们旋转,它们浮现,像是杂乱无序的藤蔓一般,歪曲着,凝固着,在脑海里面重新浮现出一组字词:

  『上海房价七万一平』

  “嘶...居然...还有...”

  痛,前所未有的的痛。

  一个个从未听过的词汇在脑袋里面像是浆糊一般扭曲变形,单调生涩、歪歪扭扭的文字仿佛是连接起了大脑的某处神经末梢,让一幕幕蒙了尘的画面,在脑海的剧场里掀开了纱幕。

  “少爷,头痛,又来了吗?”

  温柔的声音从耳边响起,对方的小手捏着毛巾,一脸关切地看着满脸痛苦的年轻人。

  “没事...这次要好多了。”

  “少爷,你还记得你的名字吗?”对方手捏毛巾,在金盆里沾了点温度合适的热水,轻轻为他擦拭额头上的汗滴。

  “我叫...季身...不,不对,我叫李秋斯。”

  “姓氏呢?”

  “季...金恩...李秋斯·金恩斯切尔。”

  “那公爵大人的名字少爷还记得吗?”

  李秋斯抬起头,打量起屋内。

  花边,金色,像是绿藤一般的繁杂装饰爬满了整个屋子的角落,极具特色的碎花,手持天琴面带笑容的天使,扶着葡萄藤视角朝下的美人,紧蹙在一团向着左右两方喷出水流的鲤鱼。

  水流激起浪花,树叶的层叠,天使衣服上的褶皱,葡萄果实凹凸不平的曲面,浮夸的雕纹装饰与墙上的花瓣形成一个个向内卷曲的涡流。

  它们对称,均匀地散落在屋里的每一个角落。

  它们都被精细的雕刻所定格,真实,细致,震撼。

  李秋斯能看到每一条花纹的走向,能看到墙壁天顶万千碎花的曲线细节。

  这是自己的房间。

  李秋斯撑着脑袋摇摇头,想起来七明月刚才提出的问题:

  “...父亲是...李普斯·金恩斯切尔。”

  小女仆轻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她手捏毛巾,为李秋斯的额头擦拭汗珠,用柔和的声音向他说道:

  “少爷,感觉今天要比以前好上一些了。”

  “嗯...”李秋斯单手扶着额头,勉强回应,“七明月,能帮我把桌子上的笔记拿来吗?”

  “好的。”

  小女仆回头看了看房间,少爷他每天都会写的笔记就放在窗户旁的书桌上面,她走过去,将那本包装精致古朴的笔记本连带着其间夹着的钢笔拿到他的面前。

  李秋斯此时感觉头痛已经好上了许多,他将笔记翻开,上方已经写了有密密麻麻好几页让人感到意义不明的字词。

  『地球,太平洋,国家......』

  小女仆七明月完全看不懂笔记本上李秋斯记录的字体,向他询问道:

  “少爷今天也要把头痛的坏事情记下来吗?”

  “不,不一定是坏事情,只是一个个奇怪的词汇,好像停留在我的脑袋里了一样”李秋斯皱眉凝思,钢笔在纸张上划出声响,他在脑海内构解今天记起的单词意思。

  上海:一个...城市名,按照脑海中的印象,似乎是个大城市。

  房价:貌似是房子所值的钱币,

  七万元...七万元是多少?

  油墨刚才划在白色的纸张上沙沙作响,直至最后一个字收笔,李秋斯才感到放松。

  但刚才那些记忆,那些字词,就像是残片一般在脑海内纷纷扰扰的呈现,勾牵出的些许画面,经常让他分不清楚那边才是真正的现实。

  自己...是埃尔多拉多的十六贵族之一...还是位于地球,月薪三千的季身?

  李秋斯想不明白,他只是隐约知道了似乎有另外一个自己的存在,他掀开被子,走下床。

  “少爷,小心,我扶着您。”

  李秋斯被小女仆七明月搀扶着,来到窗边,他凝视外面大片的园林,嗅着窗外扑面而来的清香。

  鸟语花香,空旷辽阔。

  这里是公爵林普斯的封地,也是他父亲的领地。

  一个圆形的森林庄园,位于首都库斯科的克秋斯登街道22—11号。

  宫殿一般的建筑包围了整座庄园,上方的雕纹浮世繁华,采用这个国家最为顶级的石料,瀑布一般的五层喷泉,浮在天空之上空中圆盘一般露天花园,无论是池塘,还是微缩树林,都被囊括其中。

  很难想象,这是位于首都城市圈周边的地带。

  李秋斯心想,如果换做是那个世界的词汇来描述,眼前的建筑风格类似于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贵族庄园。

  特点是极致奢华,大量使用贵重的材料,繁华浮世的壁画,浮夸华丽的雕刻装饰,尽一切可能彰显出雕刻艺术的富丽堂皇。

  只是这边更加奢华,更加豪放,最重要的,还会飞。

  尽管会飞的建筑在这边的世界,大家习以为常。

  巴洛克...巴洛克风格,文艺复兴。

  建筑风格为何会如此相像?

  甚至连时间和长度单位都是相同的。

  李秋斯望着半空中的花园皱起眉,一想到这些词汇,自己的脑袋就开始犯疼。

  “少爷还记得今天的安排吗?”小女仆七明月站在李秋斯的身旁,手里拎着一件黑色外套轻轻为他披上。

  “安排?”

  李秋斯回过身,看向七明月,她的脸型很小,稍显圆润,稚嫩之中又有点点润红。

  耳朵与人类相似,又有一些不同,耳郭稍大,但向内收卷。

  像是......幼年精灵?

  不知为何,李秋斯的脑袋里面又蹦出了几个字,并且这几个字相当恰当。

  “嗯...”七明月脸蛋淡红,可爱地点点头,她没发觉李秋斯在观察自己,“少爷...今天不是要去参加公主殿下的宴会吗?”

  “多久?”李秋斯仔细回忆了一遍,发现自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记忆。

  “下午啊,少爷您...不记得了?”

  “我记得?不记得?”李秋斯皱起眉,自己的记忆,貌似是被地球之人所影响了。

  ......

  埃尔多拉多帝国首都库斯科,白金区街道。

  一辆马车从街道行驶而过,李秋斯身着黑色风衣正装,头戴礼帽,灰色的披风围脖,纽扣处系了一朵简单的胸花,他右手扶额,在轻微的颠簸中看向前方。

  小街道上有不少戴着圆顶礼帽,手撑拐杖,西装马甲的男士在看见这辆马车上的家纹后,纷纷向上方的人弯腰行礼。

  精品店门口的贵妇们,则是虚拎裙摆,将视线投向地面,以示自身的礼仪与尊敬。

  李秋斯继续思考地球的事情,比起清晨,他的思维已经清醒了不少。

  小女仆七明月则是一脸好奇地看着街边川流不息的路人们,她眼瞳泛光,对外界充满了好奇。

  “少爷,要买点蜂蜜回去吗?”

  “回庄园喊艾达女仆长带一些回去就好了。”

  “烤鱼呢?那边的烤鱼也好香。”

  “庄园里有鱼池。”

  “那边的绸缎雕花也好看啊。”

  “家里的更华丽。”

  李秋斯无心于面前的热闹世界,他在思考中,只有车轮与马蹄碾过路面的声音隐约入耳。

  地球...

  那颗蔚蓝色的世界...

  比起于虚无缥缈的地球世界,李秋斯更愿意相信自己在这里度过的17年记忆。

  礼仪、贵族的行为方式、自身的地位、社交的风范、衣着的搭配,以及吃饭时所需要的八种不同的汤勺。

  每一样的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而地球呢?

  只有一幅幅遥远到变灰发黑的画面,一幅幅奇奇怪怪,似近似远的印象。

  到了一个T字型路口,管家停下马车,避让前方穿行的行人。

  李秋斯也从思索中回过神来:

  “到哪里了?”

  “少爷,白金大道,马上就到卢是广场了。”

  管家回复道,前方过往的车马刚好穿行而过,管家戴着白色手套的双手将缰绳往后一拉,两只马匹立即发出短促的气嘘声,马蹄前抬,随即开始调转方向,开始向右行驶。

  汇入车流,越往里,这条道路上的路人与商铺明显增多了。

  “白金大道吗?”

  这里是著名的白金大道,是贯穿了整个库斯科的城市中轴线。

  李秋斯抬起头,视线跟随着道路两旁一排排的路灯一直延伸到街道的尽头,抵达了中轴线的正中心。

  首都库斯科最大的广场。

  这里辽阔,空旷。

  四周,十六根混合式圆柱体浮于半空。

  它们通体鎏金,雕刻上了各种繁琐的花纹。

  它们是埃尔多拉多权利的顶端,是十六贵族的象征。

  人站在下方抬头一看,只觉得这些石柱就是一尊尊沉重精致到无与伦比的庞然大物,并且能在那每一条细致入心的鎏金线条中,找到雕刻者的心血,震撼于匠者绝美巧妙的美学理念。琇書網

  十六根浮空圆柱体建造的最初目的,本就是为了让世人崇拜,让世人敬畏仰望。

  七明月能在上方看到属于少爷家的黄金花纹。

  不过,随着马车在白金大道上继续前行,她的目光很快就被广场正中间更为硕大的钟塔所吸引。

  一座总体高达61.8米的黄铜钟塔。

  塔身38.2米,塔顶23.6米。

  黄铜钟塔的前后左右分别环绕四座喷泉、四座花坛,纷繁复杂的雕纹浮与上方,灿阳一招,通体金光流转。

  因其根本无法忽视的金光,世人将这座伫立千年的黄铜钟塔称之为黄金之钟。

  不止于他精妙绝伦的比例,更重要的是它有着这个国家最为繁琐的雕刻花纹,有着最令人无法理解的艺术气息和各种传说。

  钟塔上的黄金之钟每隔一小时自行敲响一次,即便是在全国边缘地带的山脉里,也能将遥远在首都的钟声听得一清二楚。

  金恩斯切尔家的马车继续沿着白金大道向卢是广场前进。

  驶过白金大道的前段,后半段,就是著名的瓦伦坊市。

  首都八条著名街道汇通于此,总面积超过六千平米,是围绕卢是广场形成的独特圆形集市。

  特殊的历史渊源让这里形成了奇特风格。

  瓦伦坊市一共内外五层。

  边层杂货,外围吃食,中层衣装,里层工具,内层首饰。

  而集市的中央,卢是广场,则是市民、艺术家、吟游诗人活动休闲的地方。

  乐器大调小调的奇妙搭配,让这里洋溢了尽显库斯科首都风貌的克莱门特音乐。

  如果站在黄金之钟的下方抬头,向前眺望,便能看到雄伟辽阔的帝国宫殿。

  每日的中午十二点,太阳会移在宫殿上方,将下方的一切都照耀得金碧辉煌。

  无数商人在此周围售卖商品,无数吟游诗人赞叹这里的宽宏大量,无数首都市民无不在此歌颂帝国的伟大。

  交谈声,音乐声,小声,吆喝声,笑声,一切俗世的因素共同组成这幅盛世美景。

  七明月坐在李秋斯的身旁眺望着前方,她左看右看,很想下去逛逛前面的集市,看看里面华美的衣服,戴戴里面精致的首饰。

  同时她又很安静,坐在一旁不多动一下。

  李秋斯看着她这个稀罕劲儿,说道:“等下去参加公主宴会,我给你带一些吃的回去。”

  “少爷,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宫殿里的食物和街边的食物,是完全不一样的。”

  “是吗?”

  李秋斯瞅着她这张期盼的小脸蛋笑了笑。

  马车继续行驶,来到服装圈街道。

  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黑影攒动,各种浮华夸张的衣裳都围在了一团。

  外围的人们满脸好奇,不停探头,似乎想看看被人们团团围住的,究竟是什么。

  “那里面是什么?”有人询问道。

  “是个奇怪的男人!”有人惶恐高呼。

  “奇怪的男人?”

  “没穿衣服,跪在地上,脖子还戴着链条!”女人的脸上显露惊慌。

  “不会是从什么地方偷跑出来的吧!?”

  “不像,不像。”

  交头接耳的嚷嚷声纷至沓来,李秋斯的思绪被打断,侧头注意到了街道的对面人群。

  他们讨论声更加激烈,有人甚至后退两步。

  “他...站起来了!?”

  “好奇怪...好奇怪的表情,疯了,一定是疯了吧!?”

  “这个人是在救赎吗?”

  “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

  “没救了没救了,看样子,应是在脑门上弄的。”

  “他...他!他这是什么姿势!?”

  “跑?”

  “等一等!他好像...”

  “过来了!过来了!”

  突然间,围观的人群四散而开,他们躲避着,退让着,像是在躲避什么一样。

  李秋斯更加好奇,伸手示意让管家停下马车,抬头看向弧形街道的对面:

  “发生了什么?”

  小女仆七明月在他的身旁站了起来,往街道对面眺望,她动了动向内卷的耳朵,听着那些驳杂交错的讨论声,尽量在其中提取一些有用的关键字:

  “好像是...有人在救赎?”

  “大白天的,又在自我陶醉?”李秋斯望向慌乱的人群。

  他话语未落,一个全裸的长发男人突然从人堆里冲了出来,他撞到了围观的人们,踩着他们的身体与脑袋跳了出来,他头发狂乱,吐着舌头,双目圆瞪,左右瞳孔向着两边疯狂扭转,嘴巴里吐出意义不明的声音,疯了一般地光脚在街道上疾驰狂奔,脚掌踏得石板路噼啪作响。

  “至福!至福!!至福!!!”

  “疯了!疯了!绝对是疯了!”

  人们畏惧他的这幅面孔、这份姿态,眼里带着恐惧四散而逃,小孩缩在母亲的身后,路人躲在树的后面,小摊贩将自己的摊子盖住,拉手风琴的吟游诗人也、赶紧收起了自己装有硬币的礼帽,向着远处逃跑。

  “至福!至福!!至福!!!”

  那个男人不断狂奔,高举双手,像是要拥抱什么。

  李秋斯凝起了眉头,盯着那个向另一边街道跑来的诡异男人,“他在喊什么?”

  小女仆七明月小脸蛋微红,双手捂着眼睛,完全不敢看向街对面,支支吾吾地解释道:“好像...好像是在喊至福。”

  “至福?”

  李秋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起身走下马车。

  “少爷,手杖!”小女仆从马车的坐凳下面,拿出了一个有着华丽花纹的木盒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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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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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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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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