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凝抽抽搭搭,再也没力气说话,没精神辩解。厄喀德纳缩短尖锐的指甲,摸摸他额头上的疤,又探手覆上人类的手,小心翼翼地捏捏细指头。
他的动作不带狎昵,仅是单纯的好奇。在他悠久的生命中,厄喀德纳从未心甘情愿地亲近过任何一个人类,更不用说与他们相处,而不伤害到他们。
他叫什么名字,是从哪里来的?
看他的五官面相,不像是奇里乞亚的住民,因着波塞冬的血统,这里的人强勇好斗,尽是高大粗拙之辈。他同样不像一些南方国家的人,而且,他的语言也是无人使用过的种类。
不管他从哪里来,他都是我的了,厄喀德纳暗暗地想,他的意志与贪婪的决心,比巍峨的高加索山还要不可动摇。
他注视着谢凝的发顶,在心中得意洋洋地高唱:我的、我的、我的。
很快,那些石雕大蛇就回来了,它们头顶着硕大的银盘,里面横卧着热气腾腾的烤肉,甜蜜熏软的无花果,以及一种用奶酪、面粉、蜂蜜和甜酒掺在一起调制的可口乳糕,银盘旁边就是金杯,里面盛着荡漾清澈的葡萄酒。
这些蛇平移着摇曳过来,任何侍者都比不过它们的迅捷和快速。谢凝嗅到食物的香气,精神为之一振,他的两腮发酸,不禁大量地分泌唾液。
厄喀德纳伸长手臂,为他撕扯滚烫流油的烤肉,放在自己的手腕和掌心,以供食用。
谢凝早饿得两眼发花了,哪管得了那么多,抓起来就往嘴里塞。烤肉太烫了,暂时挨不近嘴唇,他就先吸溜了两枚熟透的软烂无花果,又吞掉几块乳糕,咕嘟咕嘟地大口喝葡萄酒,方才转向烤肉这样的硬菜。
厄喀德纳见他吃相凶猛,心中升起十二分的高兴。直到谢凝塞得肚皮溜圆,再也吃不下了,他才叫大蛇将杯盘撤下去。
“唉,”他望着谢凝,热切地说,“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
食水下肚,谢凝总算活过来了,他满足地抹抹嘴,摆脱了饿死鬼的状态。
……喂,我怎么坐在厄喀德纳的尾巴中间了?
既然饥饿不再严重干扰他的神智,谢凝缓过一口气,马上注意到了他眼下的奇怪处境。
他吃惊地望着身下环绕活动的蛇尾,妖魔的腥气,犹如糜烂腐败的花香,深厚地萦绕在他周围。谢凝发觉自己的后背正贴着厄喀德纳的皮肤,以及黄金珠宝的精巧棱角。
他立刻为这种不寻常的亲近感到毛骨悚然。
物种之间的差距,大于云泥的分别。作为普通人类,谢凝就像一只坐在恶龙头顶的兔子,应激反应都快出来了。
刚刚发生什么事了,我出现幻觉了吗?
还是说,我又穿越了,这次穿越的是一个“谢凝与厄喀德纳相亲相爱”的神奇时间线?
厄喀德纳殷切地盯着他,面对这样一张脸,这样的身材和刺青,谢凝结结巴巴,很难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然而,他又不能忽视地宫主人的询问。
“我、嗯,我……”
磕巴到一半,谢凝竭力在脑海中抠搜适当的词句,来替换这个时空的语言,他忽地愣住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从头到尾,自己与厄喀德纳沟通的时候,他脱口而出的都是自己的母语,而不是这里的官话。
他不可思议地问:“你能听懂我说的话?”
厄喀德纳觉得很新鲜:“为什么听不懂?”
“因为我说的不是你们的语言啊!”
“话语通过舌头发音,不过是为了传达人心中的意思。”厄喀德纳说,“哪怕是一只光会咩咩叫的老山羊,它在遇见草场时也是喜悦,遇到饿狼时也是惊惶。言传心意就够了,文字只是人为造成的隔阂。”
说完这话,他又耐心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
谢凝低下头,他看到一线金光,在厄喀德纳的漆黑蛇鳞上依次晃动,仿佛波纹粼粼的湖面。
他决定先不告诉厄喀德纳他的真名,反正老国王也给了他一个本土名字。
至于来路,就更不能直言相告了,厄喀德纳是喜怒无常的妖魔,到了这时候,谢凝还不清楚,他对自己的优待究竟是为了什么缘故——莫非是为了昨天晚上的芳香精油spa?
那更没道理了,身份摆在这里,厄喀德纳把控着地宫,乃至一个强大国家的命脉,想要什么没有,还会缺给他抹油的人吗?先藏着点儿吧。
谢凝打定主意,回答说:“我叫……他们都叫我多洛斯,我来自一个名为艾琉西斯的小国家。”
厄喀德纳分叉的舌尖在空气中嘶嘶摆动,他舔舐着这个名字,像要彻底吮净其中的甜蜜意味似的。
多洛斯,真是个好名字!难道他不是命运赠予我的礼物吗?
厄喀德纳欢欢喜喜地记牢了它,至于那个名为艾琉西斯的故国,他并不如何在意,事实上,多洛斯现在只有一个值得留恋的故乡,那便是阿里马的地宫。
他又问:“你为什么哭泣?”
谢凝:“……”
谢凝回忆起自己饿昏头时干下的好事,尴尬得深呼吸三次,脚趾差点没把牛皮凉鞋抠烂。
人真是不能饿的!他沉痛地想,服了,这次鬼哭狼嚎一顿就算了,下次可别被人逮着机会,骗到借网贷、搞传销、当皮包公司法人去了。
见他皱着脸,久不回答,厄喀德纳便像之前那样,握着他的肋下,轻轻晃了晃——他已经开始喜欢这个动作了。
谢凝回过神来,急忙快速回答:“呃呃呃其实我是画画的!我很想……我的意思是,你很美,我很想把你画出来,可我的水平太低了,没办法做到。所以,我就比较沮丧……”
听到他自然流露出的赞赏,厄喀德纳心花怒放,真像一股甘甜清泉,流淌在他皲裂干涸的心间。只是,一股小小的泉水,怎么能滋润整片枯槁的沙漠?他恨不得再让多洛斯重复一千一万遍。
同时,他宽容地体谅了少年的妄想,只因他年轻又天真,不知道魔神的形体是不可描摹,亦不能重现的。原始神族身上携带着不可直视的魔性,那些不具美德的人类见了祂们,纷纷要激起心中所有的野心、残忍、粗暴与顽固,激起人类诞生之初的罪孽。
不过,既然厄喀德纳决定要偏执地宠爱这少年,他会满足这个小小的愿望的。
“你的画作在哪里?”他问,“拿来与我看,让我指点你的疏漏。”
谢凝有些意外,但他和自己的画册分离了这么久,心里早就惦记得不行,连忙回答:“就在我的行李边放着!是一个大约这么宽,这么长的本子,封皮用墨蓝色的布包着。”
厄喀德纳再下达指令,又有两条大蛇游曳而下,朝着目的地去了。
“你……我想问一下,就是,”谢凝斟酌着,小心翼翼地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听了这个问题,厄喀德纳哑然地轻嘶,不能告诉他原由。
因为你抚摸我的蛇尾,对我大胆地求爱,歌颂我的美丽——你甚至为不能重现它而悲苦地哭泣,可是,我却不能回应你的爱。xǐυmь.℃òm
如此脆弱、如此渺小,你无法承受任何激情。我的亲吻会烧净你的身躯,至于我的爱抚,假使我没有控制自己的流毒,恐怕死神早就上升到我的行宫,绞尽脑汁,思索怎么才能从我手中抢夺你死去的灵魂了。
“这是个秘密!”蛇魔苦涩地说,“以后你会知道的。”
谢凝一头雾水,对厄喀德纳的脑补一无所知。
大蛇再度折返,它们带回了谢凝的画册和行囊。
“对对对,就是它!”谢凝高兴地抱着本子,他打开给厄喀德纳看,蛇魔便将头探出他的左肩,准备观赏少年的作品。
他怀着指点的心情,结果反而令他大吃一惊。
——皎洁光滑的纸页上,呼之欲出地描画着他的形体,黑发褐肤、表情逼真,刺青宝饰无一不全,要不是纸面不会反光,他真以为自己是照了镜子!
尽管画家没办法重现出妖魔的神韵,但这仍然远远超过了人类可以达到的水准。
受到缪斯青睐的艺术家能够画出来吗,独得阿波罗喜爱的祭司能够画出来吗?也许厄喀德纳已多年不曾在大地上行走,可他完全可以断言:这便是低处神祇之下,高踞人类之上的技艺。
奥林匹斯的众神向来钟情于记叙者,不管是诗人、歌手,还是画家、雕塑家,神祇总为这些人类在神庙中安置了各种各样的职位,不叫他们淹没在平凡人当中。只因能够流传于世的东西都是不朽的,即便末日来了再去,被记载者的光荣仍然会留存于世间,供后代绵延不绝地纪念。
那是神与英雄的特权。
他本不必来阿里马的地宫啊!这儿黑暗、凄苦,一半是炙烤的火炉,一半是刺骨的冰窟,远离文明,没有阳光,缺少歌舞,自然也全无欢笑。雪白巍峨的建筑不会在此处耸立,盛大的宴会亦不得于此处举行,这里只剩下被放逐的古老魔神,以及更多粗野的地母眷属。
这孩子走进宫廷,国王便喜悦地奉他为座上宾;走进神庙,奥林匹斯的诸神同样要争相从云端探头,抢夺他的归属权;他与天才的歌手俄耳甫斯一齐走进冥界的深处,走到哈迪斯的面前,冥王或许会为俄耳甫斯的琴声打动,允许他和他的妻子离开死亡的领域,但祂是一定要留下多洛斯的!你看他的手指纤细洁白,却能描绘出多么真实的东西,在他笔下,赞美更加令人心醉神迷,责备也更加强壮有力。他画出神明的宴饮,务必要使凡人生出攀登奥林匹斯山的狂想;他画出罪恶的行径,画中囊括的所有对象,一定在数千年之后依然叫人指点唾弃。
这可是神才能享用的供奉呀!厄喀德纳的心脏剧烈颤动,酸涩得几乎要即刻死去。
我如何得到珍贵至此的宝物?我需要做什么才配得上这个?妖魔怔怔出神,他完全凝固了,呆滞得像一尊青铜的雕像。
他的内心忽然开始怀疑,这其实是一场阴谋,正如奥林匹斯神创造出潘多拉,唆使她引诱普罗米修斯的兄弟,降灾于人间,现在,祂们也创造了多洛斯,专门引诱他走向毁灭的未来。
“怎么了?”见厄喀德纳长长地沉默,谢凝紧张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良久,厄喀德纳嘶哑地回答:“……没有。”
就这样吧,蛇魔想,就这样吧!哪怕他和潘多拉一样,身穿灿美雪白的长袍,头系举世无双的金带,捧着装满恶毒灾祸的盒子,我也毫不觉得畏惧,亦不会缩回占有他的双手。无论结局是悲惨,是不幸,我都甘之如饴!
“我没有什么可以指点你的,”他低低地说,“你的才华,使我感到极大的惊讶。”
得到了正主的肯定,谢凝心里好受多了,他美滋滋地乐了一阵,又问:“那……我可以请你当我的模特吗?画的画就送给你!”
厄喀德纳轻声说:“这是我的荣幸,你会为我的名声增添十分的光彩。”
耶!金主看起来很满意,说明我又可以以画代工,卖画糊口了!
找回老本行,谢凝一下踏实了许多,他坐在厄喀德纳的尾巴上,高兴地扭来扭去。
他突然发现一件事。
低下头,谢凝好奇地按了按胸口。
“咦,不疼了?”他错愕地自言自语,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内伤消失得无影无踪。原先一转身,肋骨就隐隐发疼,谢凝真怕骨折了,现在则活动轻松,一点都不难受。
厄喀德纳听到了他的话,伸出一根指头,抹在谢凝的额头上。他被顽劣王子们砸出来的伤疤,顿时脱落干净,露出下面光洁完好的皮肤。
“我给你洁净的食物,神祇享用的酒水,这不是很好地保护了你吗?”妖魔嘶嘶地吐出信子,“告诉我,你这一身的伤痕,除了波吕萨俄耳,还有谁使你痛苦?”
谢凝很谨慎,没有马上吱声,因为他从厄喀德纳的问题中,嗅到了一丝危险的先兆。
他不是任人欺负的软蛋,还没进到地宫之前,那群狗屁王子天天跑过来,跟看猴儿似的,不光对着他大呼小叫,还甩石头打他,想看他有没有遗传到“神的钢筋铁骨”。谢凝气得七窍生烟,要是有机会,他必须照着打回去,拳拳捶中面门,把那些傻叉的鼻梁全部打断,让他们一辈子歪嘴斜眼地活。
……但是,他可以冤有头债有主地报复,魔神就未必能克制他的行为了。
他试探着回答:“嗯,可能是奇里乞亚的王子——”
“好呀,”厄喀德纳发出可怕的笑声,浑如嚎丧的老鸦,自胸膛轰鸣共振,“克索托斯的那些傲慢崽子,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流着波塞冬的神血,就能在我领地里四处乱跑,像野狗一样聒噪。倘若是他们伤害的你,我一定要让经过奇里乞亚的所有河流,都毒如我鳞片上滴下来的血!”
“——也可能不是,”谢凝一口气急转弯,心道幸好留了个心眼,“我记错了!我饿昏头,所以记错了。”
厄喀德纳怀疑地问:“是这样吗?”
“是的没错就是这样,”谢凝抓紧强调,亲娘诶,真要让河水变毒水,那得死多少人啊,“我想……对!其实是那个拿着蛇鞭子的巨人,就是皮肤有些灰白,门牙很大的那个,只有他拿鞭子打我,除了他,没别人了。”
厄喀德纳说:“那就是波吕萨俄耳!他的胆子比天还大,竟敢假冒你的身份,还愚蠢地以为,我会相信他连篇的谎话。他早已死了,我使他死在毒蛇的尖牙之下。”
说完,他又止不住地一阵失落,仿佛一个得以展示自身威严的机会,被白白浪费了似的。
我应该暂时留着骗子的命,让多洛斯亲眼看着的!他想,那既彰显了我的神能,又可以使他知道,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欺辱了他的人。纵使我不能回应他的求爱,也应该给他这样独一无二的特权。
这么快就死了……谢凝心里咋舌,见他不出声,厄喀德纳又问:“你还需要什么,可以随意开口,我必定实现你的愿望。”
谢凝乐呵呵的,开玩笑道:“什么都可以吗?那我要是说,我想回去呢?”
厄喀德纳像被一道霹雳正面砸中,慌得眼珠子都不会动了。
我没想到这个!他惊惶失措,连连唾骂起自己的鲁莽,情急之下,他悍然做出决定,如果人类要求回去,那他就跟着人类一同前往艾琉西斯,在那里新建他的巢穴。
察觉到背后的金主似乎噎住了,谢凝赶紧说:“我开玩笑的!现在我是无处可去了……唉,好吧,我只想洗个澡,没其它要求了。”
厄喀德纳仿佛得了特赦,瞬间重重地松了口气。
“没问题,”他说,“这里有地热的泉水,让我带你去。”
说到洗浴,厄喀德纳的目光便固定在谢凝的斗篷上,蛇魔忽然问:“这件斗篷的大小远超你的体格,这是谁的呀?”
谢凝愣了一下,他想,菲律翁是英雄,万一他之前跟厄喀德纳起过什么间接冲突,那就不好了,所以,他轻描淡写地回道:“我喜欢大一点的外套,怎么啦?”
厄喀德纳困惑地寻思了一阵,记下了他的这个爱好。
实际上,谢凝的直觉完全正确。冥冥中,他避免了一场英雄的灾祸,因为蛇魔的嫉妒之心,实则是和他的毒性一样暴虐猛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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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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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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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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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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