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是二十天之后!
这么匆忙的时间!
这么短的时间,当真不会太急了?
叶挽歌很是怀疑。
“我还觉得晚了些,你觉得太快了么?那……”秦非夜一脸为难的看着叶挽歌,实则他恨不得更早一些,更快一些。
每一日,对秦非夜来说,都过得十分漫长。
“这件事情我都不知道,我爹自然也不知道啦?这么大的事情,你不跟我爹商量?”叶挽歌一脸被瞒着的不爽。
秦非夜笑了起来,“此事我已经跟岳父说过了,这个日子,也是他答应下来的。”
叶挽歌一脸无奈,好家伙,没想到私底下都暗搓搓的给商量完了。
“秦非夜,不要脸了啊,咱们还没成亲呢你就喊上岳父了。”
“安宁侯本就是我的岳父,如何不能喊?”秦非夜一本正经的说着。
叶挽歌觉得秦非夜是脸皮越来越厚了,没办法啊。
秦非夜执起叶挽歌的手,对秦景司的存在是完全无视的,他在她手背上轻轻落下一吻,“明日太后寿宴之上,你做好心理准备……从明天开始,你便是我寂王府名正言顺的女主人了。”
“阿嚏!”
秦景司十分煞风景的打了一个喷嚏。
秦非夜满脸不悦的看向他。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忍住,不好意思啊,那个,我还有事,侄儿,先告退了。”
秦景司表示,这波狗粮实在吃不下去了,再吃他要吐了!
妈诶,太腻歪了!
皇叔,你变了,你变得太多了!
“滚吧。”秦非夜十分嫌弃的看了秦景司一脸。
被嫌弃的秦景司,两样泪盈盈的离开了。
唉,虽然从前皇叔也不曾和他多么亲密,可如今,那个向来冷傲的皇叔,却能对一个女人如此温柔。
若不是亲眼所见,秦景司是打死也不会相信的。
可是如今,事实摆在眼前啊。
难道,爱情的力量真的这么伟大?
秦景司摸了摸下巴,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也要寻常一下自己的爱情。
秦非夜看着离开的秦景司,有些不悦的说道,“以后,少见这臭小子。”
“冤枉啊,是秦景司来找你,我们碰巧遇见的,又不是我去找他的……再说了,以后我就是他的皇婶,他可是我的晚辈,如何不能见了?怎么了,寂王殿下,莫非你还在吃几百年前的飞醋啊?”
叶挽歌好笑的伸手捏了捏秦非夜的脸颊。
说起来,她在没有到这个世界之前,原主的叶挽歌对秦景司那真真是一个疯狂。
当年的她能追的秦景司落荒而逃,而且秦景司分明厌恶她得很,可是原主却是一点都不自知。
说起来,这也都是从小被养废了的结果。
如今,原主的魂魄应该已经烟消云散了吧?
若她知道自己成了秦景司的皇嫂,不知道会如何。
秦非夜这回倒是大大方方的承认了,“我便是吃醋,你和他,毕竟曾有婚约,看到那个臭小子,我便不高兴。”
叶挽歌忍俊不禁,“好好好,既然寂王殿下不高兴,那我以后见了他便绕道走,好不好?”
“好。”秦非夜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呐,你说我们六月十五的婚期,这么着急的时间,我们是不是还有好多事情要做?林荫师兄他们前两天还跟我说呢,说来了汴京城许久有些无聊,想去周围玩玩,那便让他们去好了,待我们婚期快开始的时候,再让他们来~”
叶挽歌单手撑着下巴看着秦非夜,忽然觉得好多事情要做。
这种忽然要成亲的感觉,到底怎么回事?
竟然有些紧张。
或者是说,有些忐忑。
叶挽歌不知道自己准备好了没有,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些被赶鸭子上架一般。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吧。
既然总要结婚的,便体谅体谅一个二十六岁的老男人,渴望了二十六年的心情吧。
原本,叶挽歌觉得自己这身体的年龄也不过十七八岁,还年轻得很,虽然这个年纪在古代来说已经是可以结婚生子了,可毕竟她是现代人,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子便要嫁人,十分的奇怪~
但是一想到秦非夜却是个大龄青年,他如此着急,也是正常。
那便也罢了罢了,为了可怜的秦非夜着想,这亲,便成了吧。
“都听你的。”秦非夜幸福满满的看着叶挽歌,他的小丫头,也在寻思着如何和他成亲。
这种感觉,实在好极了。
“那我们成亲以后,我是要住在你这里?就这个院子?你没打算装修装修?”叶挽歌摸着下巴,打量着秦非夜的院子。
十分符合秦非夜性子的院子。
他的院子里只栽种了一些绿竹,一点花卉和多余的装饰都没有的,颜色也十分的单调,几乎只有黑灰白三个颜色。wWW.ΧìǔΜЬ.CǒΜ
平日里叶挽歌倒是不觉得太清冷了一些,但一想到日后自己也要住进来,便觉得这里处处都透着冷意。
不行不行,她若是以后也要住在这里,便必须得将这里改造一番。
“这个问题……”秦非夜眼神弯弯,嘴角上扬,他笑盈盈的看着叶挽歌,调侃道,“未来的寂王妃,你不知道,王妃与王爷,是不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吗?”
“嗯哼?”叶挽歌的眉头都拧了起来。
秦非夜眼底依然满是笑意,“在王府之中,就算是王妃,也有自己单独的住处,不会与王爷住在一起,否则……那些话本里,如何会有多个女子为了夫君在哪里过夜,便生出许多是非的描写呢?”
叶挽歌嘴角抽了抽。
这个道理,她自然是懂的。
就像是皇帝,也不会和皇后住在一起,最多也是隔几日便去去皇后的寝宫罢了。
皇帝和王爷,本质上也都差不多。
在王府之中,就是一家之主。
而皇后也好,王妃也好,也不过是王府后宅的女主人,可管不得秦非夜如何。
且不说王妃,就算是那些世家的夫人,也都是如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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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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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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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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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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