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去,这人有钱,说不定雄子跟着还能捞点好处。”
“嘘,人还没有走远呢,胡说八道什么。”
“都闭嘴!”袁瑞昌瞪了几人一眼,顿时几人都不敢再乱说了。
“公公,我们不说了不说了,不过这位叶大夫的确是出手阔绰,你瞧瞧才在咱们这里睡了一觉,便给了十两银子,大方的咧!阿财做工累死累活,大半年才赚到一两银子!”一个年长一些又肥胖的女人开口问道,看五官与袁小桃长得十分的相似,大抵是袁小桃的母亲。
另一个年轻些的妇人这是催促道,“公公,你看看那银子是真的不?会不会是假的呢?”
袁瑞昌将银子收进怀中,“瞧瞧你们那出息!都吃饭!”
几人盯着袁瑞昌怀中鼓鼓的地方,都是一脸羡慕。
袁上雄一蹦一跳的带着叶挽歌离开了村长的院子,很快便到了袁建斌的家中。
袁建斌还在吃早饭,见了叶挽歌几人急忙起身,“啊哟,叶大夫你们好早啊,我还想着等会再去二叔公家找你们,没想到你们比我们还早,可吃过饭了?”
“还没有,他们还没有吃呢!叔,我也还没吃!”袁上雄眼馋的看着桌面上的大白馒头。
“吃吧吃吧,媳妇,快去取三幅碗筷来,叶大夫,秦兄弟,坐下来一起吃早饭。”袁建斌憨憨的,急忙喊他老婆袁李氏去拿碗筷。
袁建斌的母亲今儿个见着叶挽歌两人态度也好了许多,也帮着招呼人坐下,一边说道,“快坐快坐,咱们这乡下地方,早上也就是白粥咸菜的,两位不要嫌弃。”
“不会不会。”叶挽歌扯了扯秦非夜,示意他配合一下,不要在这个时候嫌弃这里的东西。
出门在外,有口热乎的其实很不错了。
秦非夜只是在村长家里闹别扭,到了这里倒是不会,听话得很。
叶挽歌一扯,他便已经坐了下来。
一桌子围在一起吃饭,倒也是热闹。
叶挽歌注意到袁建斌的父亲不在,不知道是出去了,还是过世了,不过这种事情,她也不好问,便也没多说。
虎子今儿个气色比昨天好了许多,也坐着自己吃饭呢,不过那脚腕的纱布包扎方式看起来不一样了,大抵是拆开看过。
袁李氏拿了碗筷回来便注意到了叶挽歌的眼神,急忙解释道,“昨天是我婆婆不放心,便叫了村里大夫,诶就是阿雄的姐夫,二叔公家的孙女婿来瞧瞧,他呀姓文。”
袁王氏急忙说道,“是是是,是我老婆子太过紧张虎子了,便让小文来给虎子瞧瞧,那小文是村里唯一的大夫,颇懂得草药,平日里村子里的人有什么病痛的都是找的他的,所以我昨儿也喊了小文来。”
“这啊,小文大夫看了虎子的伤口,说是这捕兽夹咬得这样深,竟然能这么快的止血,说叶大夫您用的药特别的好,小文大夫说了,若是这没有及时从捕兽夹解救出来,再晚一些怕是整条腿都要废了呀,我家虎子啊,实在是多谢叶大夫了,实在多谢。”
袁王氏怜爱的摸着虎子,哦不袁金磊的头,看着叶挽歌的眼神里充满了感谢。
昨儿的时候,她瞧这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对他救了自己孙子的事情还十分不在意,但是昨天晚上叫文大夫看了以后,袁王氏那是心悦诚服,这才开始有些后怕。
若不是这叶大夫救了自家孙子,他们三房的可要怎么办哦。
“您太客气了。”叶挽歌笑了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吃饭时一桌子人又闲聊了许多,他们对叶挽歌和秦非夜的身份充满了兴趣,对他们为何回到这里来问了许多。
叶挽歌也没细说,只是草草带过。
早饭之后,袁建斌带着两人在院子里准备出发去不归森林。
袁李氏从屋子里抱着一堆东西,递给了叶挽歌和秦非夜一人一个背篓,还有一根竹竿,还给他们准备了手套,捂脸的面巾等等。
“叶大夫,你们可得把裤脚给勒紧了,咱们今天虽然只是进森林的边缘,但是毒虫什么的也挺多的,要仔细着点,这根竹竿是探路用的,怕草里有什么蛇虫鼠蚁的,这面巾是用来捂住口鼻的,你们是不知道,那森林里蚊子都有这么大。”m.xiumb.com
袁建斌比了个大拇指盖的大小,“咱们村里有人在进森林的时候没带面巾,还张嘴说话,那蚊子还有小飞虫就直接钻嘴巴里去了,所以前往还捂好了。”
“不归森林里的边缘竟然都如此可怕。”叶挽歌急忙蹲下将裤腿都勒紧了再塞进鞋子里,再将袖口也勒上。
“森林里面的东西太多了,待会把这树叶的汁抹在身上,味道虽然难闻了一些,但是挺管用的,一般的小虫子什么都挺怕这个味道,这个也是我们在森林无意发现的。”袁建斌给了两人一人一捧细长的绿色的叶子。
叶挽歌将这些牢牢记住,这些可都是她们下次进去不归森林之前的能用得上的经验啊。
“我们都记住了,谢谢袁大哥。”
“走吧。”袁建斌憨憨一笑,带着两人便往不归森林的地方走去。
袁上雄追了出来,“叔,我也想去,我也想去!”
“不行不行,你在家里陪着虎子玩,他腿摔了闷得很,你就留在这里。”袁建斌挥了挥手,不让袁上雄跟。
袁上雄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叔,我们不是小孩子了,总拿我们当孩子,真是的!”
叶挽歌爽朗一笑,揉了揉袁上雄的头,“等你个头有我高了,就不是小孩子了。”
“哼!你矮,我将来肯定比你高!”袁上溪朝着叶挽歌哼了一句,便转身跑了。
叶挽歌摸了摸鼻子,“男人来说,我的确比较矮哈……这怪我爹,怪我爹不够高。”
秦非夜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袁建斌也哈哈大笑起来,带着两人继续往不归森林而去。
不归森林,我们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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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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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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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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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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