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台此言小生不太明白,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兄台问的应该是我此前在这宝地所呆的个人所见所闻吗?”沈卿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他甩着衣袖捻了捻青袍上那并不存在的灰尘。
苏墨觉得自己可能和他沟通有点困难,毕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可能语言方面的差点意思。
苏墨便换了另一个委婉的说法:“我看你穿的衣服,你应该是在这里待了很久了,那既然如此,这个村子里面发生的一些事情,你是不是有所耳闻?”
“比如最近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命案之类的,又比如说你在这个村子里面听到过众人讨论过的一些事情吗?”苏墨尽量用简白的语言和他聊天。
沈卿听到苏墨的这话之后,好像真的陷入了某种沉思,一开始他只是象征性的摇摇头。
苏墨看到他这样子有些失落,难道真的得不到一点可靠的消息吗?
同时他也想的有点生气,这个阿飘大半夜的偷袭他,跑他床上还吓他。
就这么放他走了?那也太不甘心了,还受了一场惊吓,结果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
可沈卿还在慢悠悠的摇着头,摇着摇着,他突然恍然大悟了,大呼道:“经过你这么一提示,似是有点印象呀。”
在苏墨的提示之下,沈卿把自己知道的都透露出来了,可问题是他讲故事又臭又长,还是从头讲起的。
苏墨也不好打断他的话,要是又忘记了,那就完蛋了,还是听沈卿好好讲一下故事吧。
他只能耐心的听沈卿讲话,从他刚开始进京赶考的时候讲起。
原来沈卿当时满载着希望去进京赶考,后来在这个地方暂且歇息,他随便找了一户人家用赶考的盘缠换了一夜的安稳之地,可是他不知道这个村庄是频繁招劫匪的,每到这个时候,山上的劫匪总是要隔三差五有规律地下山来捞捞油水之类的。
而他运气又很不好,他留下来住宿的那晚刚好是山上的土匪下村再次搜刮的时候,那些土匪看见女人就抢回了寨子里,看见男人就把他们抓去做苦力,看见家里养的牲畜就要绑回寨子里面做菜,基本上死的活的都不放过了。
能带走的就全部搬走了,带不走的能砸就砸,能烧就烧,反正是一点都不给村民们留。
每次这些劫匪下山之后就是村民们最害怕的时间,在那个时候大家都纷纷担心自家的牛羊被抢了去,躲在房间里闭门不出,这个时候待在房子里有时候更危险,因为这些劫匪会挨家挨户的搜疯狂敲门如果有人不给他开门的话他就直接砸,更有甚者直接拿火烧,用来逼躲藏在屋子里面的村民出来。
那些黄金珠宝早就被他们抢光了。
当时街上可没什么人,就连那些小贩也都收东西,收拾收拾逃走离开了。
在那一时间整个街道凄凉萧条,让人看了之后连连叹息。
沈卿就是在这时候出来的。
他卧房里面的蜡烛用尽了,这个房子所处的地势又比较低,光很难照射进来,房间里面视线异常昏暗,昏暗的视线让他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安心学习。
如果是别的事情那也就罢了,可他自幼读书寒窗苦读20多年,就是为了高中那一刻,如果失败了的话,他会比别人更加看不起自己。
他不允许一点儿出错,所以他亲自出门去买蜡烛,为了今天晚上可以温习书本。
可是他出来的时候发现门锁得很严,好像是特意禁止人出入一样。
但他没有多想,当他打开门走到了外面的时候,这才发现了不对劲,安静的有点诡异过头了,然后这时候他又看到一群劫匪正在把一个少女从房子里面往外拖,少女年长的父母抱住劫匪的腿,恳求他们不要带走自己的女儿,可是劫匪依旧狠心地这个少女的胳膊将她狠狠往自己这里拉扯。
这些劫匪完全没有把少女当人。
而是当做货物看待,可以随时处置的那种。
沈卿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出来买个蜡烛而已,就能遇到这么多事,而他又是属于那种很正直的人,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头,认为天下的一切都是单纯而美好的。
特别是书中的课本,总是教沈卿要爱护弱小,帮助他人。
毫无疑问,沈卿上去帮忙了,结果惨烈的结局就是他还没靠近那个劫匪就被劫匪拔了刀,一刀捅了个透心凉,被捅死之后,他的舌头还被劫匪拔掉了。
这是要让他死了之后都无法到阎王爷那里告状。
这劫匪好狠的心。
这么倒霉的事情也能碰到他,算是独一无二的了。
沈卿心中一直有个执念,他想上京赶考,可是他被困在了这里,连鬼魂都无法离开这里,成了真真正正地缚地灵。
沈卿一开始都差点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要不是他天天念叨并且记自己的名字,早就把自己这个人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每一天都要抽背一遍自己的经历,只要背了他就不会完全忘记,这么努力记住就是为了盼望他以后如果真的忘记了,在看到了被遗忘的自己之后能够重新记起来。
变成魂魄状态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在慢慢消逝,也许不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一个真真正正的游魂,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每天只知道在空中飘来飘去,他们在这人世间连自己的记忆都没有,可怜的很。
苏墨听沈卿讲了一大堆个人经历都快听睡着了,好不容易听他讲完了,终于连忙催促着他把这个村子里面听到的一些不寻常的奇异消息全都给我说明白。
“然后呢,然后呢,快说重点呀,你在这个村子里面你到底听说过什么东西也行,不要打岔,赶快说。”苏墨急死了,就是想找个线索嘛,至于这么为难他。
他容易吗?他被迫听了长篇大论,却原来才发现沈卿只是跟他讲,他死之前的事情以及他的特殊死法。
当时苏墨还阴谋论了一下,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简直是实力打脸。
结果沈卿倒好,说完他的经历直接倒地不起了,那架势开始要和游戏一决高下了,只要游戏不喊停,他就一直要保持这种纯真的年代。
沈卿接下来给的话还真的有点用,那个时候终于不是废话了,苏墨终于有心情开始听他讲话了。
沈卿随便拿了一瓶矿泉水之后,就开始缓缓讲述他在这个村子看到的故事了。
“河里死过人你知道吗?”还没刚开始讲,沈卿就已经破坏了苏墨刚刚准备好的氛围。
苏墨没有想到沈卿的话题变得如此之快,只能愣怔地点头:“我不知道,但是我猜应该是的,因为我昨天来这里的时候就看到有一群人在河边做法什么的,可能是镇压亡灵之类的吧。”
沈卿冷笑一声:“我说的就是这个了。”
苏墨连忙竖起好奇的耳朵听他讲话:“说说?”
沈卿冷哼归冷哼,他既然答应了苏墨,他肯定是会说的!
“哎呀,那个村长可真是黑心肝儿的人啊,多漂亮的闺女,怎么就想不通投河了呢?”沈卿想到这里还有一些惋惜。
他见过村长的女儿,心地善良,人又好,最关键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很漂亮,漂亮的就像不属于这个破旧的小村庄一样,她天生适合高楼大厦,锦衣玉食,被人宠着爱着。
不止他这么想,村长自己也这么想,村长总是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上流社会的人。
可是村长女儿不这么想呀,她有自己喜欢的人,并且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所以她直接拒绝了村长的要求。
村长这一听哪能呀?
自己的女儿看上了同乡的穷小子,还要跟他一起过去喝西北风过苦日子,哪个做父母的人这么容忍。
就算村长贪财伪善,但他对自己女儿的那份心一直都是真的。
于是村长是一百个不同意,他想方设法的想把这两个人拆散开来,可是他们的感情是多么的牢固,感情稳固的就连用雷电劈都劈不开。
于是村长只能采取不一样的手段了,他强行拆散了两人。
他将自己的女儿强行关在屋里,不让她出去,更不让她和任何男性见面。
并且告诉她已经有人过来提亲了,过段时间就把她嫁出去过好日子。
于是一对恋人就此分开,从此再也无法见面了。
如果事情就这么下去也没有什么,顶多是两人老死不相往来。
可好景不长,村长有一天出去的时候忘了锁门,于是村长女儿就跑到青梅竹马那里和他一起商量着私奔。
两人一拍即合,说私奔就私奔,可是私奔有风险呀。
两人还没走出一段距离,就被村里的人们发现,村里的人很快把这对小情侣捆在了一起等候发落。
转告给村长之后,村长很快带着稀稀拉拉一堆人从身后过来,众人手里都捏着刀具棍棒。
原本村长就怒火中烧,接到两人私奔的消息之后更生气了。
女儿从小就是乖乖女,听话的那种,但偏偏又长得美貌,就像山鸡窝里面出来的凤凰,怎么就被一个穷小子迷惑了。
好啊,肯定是这个穷小子说了一些花言巧语的话,这才哄骗了他的女儿。
当他看到这个穷小子竟然试图和他女儿私奔的时候,村长就想除掉他了。
村民们手里都拿着刀具,还有棍棒,都纷纷朝那个青年砸去,少女想过去阻止,却被人拉开,并且越拉越远。
少女被拉着离开了,身后是她心上人的惨叫声,然后只看到她喜欢的那个心上人,最后只成了一块模糊不清的血肉。
村民们就像对待垃圾一样,将青年打死之后,只是将他一脚踹入了河中。
清澈的河水中一团一团的大红血迹久久无法散去。
因为这个青年从小无父无母,只是这个村里的孤儿,他活着无人问津,死了也只有少女替他偷偷流泪。
而少女则心灰意冷,哭闹之后发现无法改变村长的决定,只能同意了嫁给有权有势的人。
可是当少女穿上嫁衣坐着喜轿,欢欢喜喜的去嫁人时,途经那片河流,她却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冲向那片河流。
少女投河了,和她的心上人死在了同一个地方。
“反正呀,这对小情侣都变成了厉鬼,一时之间是无法消散了,这个地方呀,现在成了大凶之地,啧啧啧。”沈卿咂吧咂咂嘴,觉得嘴巴有些干了,等会儿他去吃几个人,喝几口血。
“那你见过他们两个吗?”苏墨突然很好奇这个问题。
沈卿惊吓地连连摇头,摇完之后又开始点头:“嗯……见过一次吧,算是,啊,别提了,太吓人了,果然是厉鬼呀,就是不同凡响。”
苏墨听到这里适当的提出自己的疑问:“你不是说你不在意吗?为什么你知道这么多?”
沈卿这个时候不满了:“我是读书人,怎么能经常关注这些事情呢?都说了我是偶尔得知,就偶然记住了呗。”
苏墨:“……”
“行吧……”苏墨觉得跟他交流不下去了,反正也差不多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了,可以把这个书生赶走了。m.χIùmЬ.CǒM
“那这个村长的女儿是叫秋年吗?”苏墨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他想到了当时那个神婆在河边做法的时候,嘴里喊出的名字。
沈卿很鄙夷地看了苏墨一眼:“女儿家的闺名我怎么知道?我是读书人可不会做这事儿。”
苏墨:“……”
真的真的无法交流了,他想打死这个书生。
刚刚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现在又装什么读书人假清高。
苏墨不高兴了,这个阿飘刚刚突然把他按倒了,那又是什么意思?
“那你总得跟我说,你刚刚为什么要把我按倒在床上吧?这也是你读书人的做派吗?”
苏墨冷笑一声:“难道你读书就是为了爬别人的床吗?”
沈卿脸都气得胀红了,他才不会做这么失礼的事情。
“才不是呢……”沈卿着急地辩解。
他才不会跟这个男人说他身上很香,所以自己被这个味道从远处吸引过来了,等凑近了之后就有点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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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头有点晕,如果有错字千万别惊讶,我明天会全部修改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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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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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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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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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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