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酆都回来已有一段时间,朱静镜和朱棣安分了不少,他们两个当时在牢里哭了那许久,而后又抱着朱标道歉道了有小半个时辰,总算长了记性,写了两封检讨书上交老朱同志后,各领一顿鞋印,现在每天乖乖在书屋里背三字经和道德经,让不知道内情的孙氏、碽氏百思不得其解。
一月一日时,朱元璋称吴王,立朱标为世子,封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常遇春、俞通海为平章知事。
称王典礼意义重大,光是准备工作就用了几个月,当天更是杀羊宰牛、祭祀诸神、敬告祖先,百官司属的重建、名分地位的确立,都使得团结在朱元璋身边的文臣武将们弹冠相庆,喜不自禁。
朱标虽然也在那天参与了整套程序,穿着厚重华丽的冕服既跟着老朱同志拜来拜去,又被别人拜来拜去,但这事情对他的影响并不大,于情呢,他不是喜好奢侈的人,于理呢,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唯一让朱标惊喜的就是,册封世子的宣告一出来,他的耳边就极为清晰地响起了一声龙吟,在那一瞬间,他与钟山龙脉的联系变得前所未有地紧密,就像是被看不见的线所连接一般,几乎与自家爹都差不了多少,从此以后隔着千里也能感应其情况状态,调动其精魄灵气。
这样的意外已经足够令人高兴,更惊喜的是不出三日,龙脉反馈的龙气就在他身上凝聚成了一条小龙。
这种人道气运所幻化的龙朱标不是没有见过,朱元璋身上有,陈友谅身上有,未曾谋面的张士诚和元朝皇帝孛儿只斤肯定也有,而且都比他的这条大,但他们的龙大虽大点,却好像并不灵动,也并不清晰。
他的这条龙,龙首、龙身、龙尾和龙爪全部栩栩如生,金光灿灿,长约三尺,宽有三寸,受大小所限制,不能说威武,倒是非常可爱俊秀。
为了研究清楚这条金黄小龙,朱标已将一个多礼拜没去习武和修炼了,每天一有空闲,就蹲在书房里照镜子。
今天也不例外。
窗外风雪交加,积雪从棕色的树枝上掉落下来,树枝又被风吹动着,敲打窗户,发出稳定的摩擦声。
屋内放着炭盆,温暖舒适,六出白躺在窝中睡着了,毛发随着呼吸起起伏伏,像一团柔软的棉花。
房间里除了一排排书架、正中间的大桌子,还多出了一面镜子。
朱标一直以为古人制作的铜镜是很模糊的,而事实上只要工匠的技艺足够好,打磨的时间够长,铜镜亦能够拥有现代镜子的水平。他面前的这面镜子就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不仅能清楚照出人的面貌,看清头发丝也不是难事。
“究竟是哪里不同?”朱标靠近几步,细细观察正将头放在他肩膀上,将尾巴卷在他腰间的金龙,“前几日动过一回的,你说是吗?”
飞到镜前的折扇上下点了点,表示自己也看见了。
“是不是在心理作用下才会行动?”朱标喃喃道,“要什么样的心理?害怕、鼓舞还是强制性的命令?”
折扇已经陪朱标研究了很久,它本来就不是很喜欢这个夺走主人注意力的新伙伴,加上因为它都没有出去兜过风,只能看着六出白在雪里撒欢,更憋着一口气,这次见它还没个正经反应,终于忍不住摇摆几下,扇骨敲向金龙头部。
朱标来不及阻止,一句停下挂在嘴边还没说出,金龙竟然有了反应,刚上岸的鱼一样滑溜,嗖的一下在朱标身上转了个圈,盘到了另一边的左肩膀上去,还把头放在了他胸口上闭起眼睛蹭了蹭。
扇子傻了,一股无名怒气自扇头升起,轰地一下燃到扇面上,它气得开开合合,上下翻飞,指着金龙,无声咒骂。
而朱标在这个意外情况的启发下,把手再次伸向了小龙,他甚至能在指尖感受到龙鳞光滑冰冷的触觉,这也是朱元璋那条大龙没有的--是的,他早就摸过了。
“老板!”
窗户突然被暴力撞开,橘非顶着一身冷气闯进来大喊一声,吓了他们一跳。
等在地上蹲好,它也傻了,呆呆看着朱标的手,惊诧道:“老板,你的气运竟然是可以拿下来的?”
“拿下来?”朱标低头一看,龙形气运果真被他捉在手里,脱离了身体,漂浮于半空中,不时游动几下,像是面风中招展的旗子。
他赶紧放开手,龙又回到原处,恢复原状,但还是不动。
橘非露出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老板,气运化形护体可是多少人都求不来的福气,恨不得把它们黏在身上打个死结,你竟然还想把它拿下来?”
“……”朱标皮笑肉不笑,“怎么不行,你能打工,它就不可以?让它去买个菜、卖个茶,不是很方便吗。”xiumb.com
橘非知道它可能闯祸了,缩了缩脖子,转移话题:“老板,你娘让我叫你呢。”
看来娘是彻底不把橘非的隐藏身份当回事了。
“什么事?”
“我也不清楚,就在那个杂院里,来了好些人,说是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你先回去,我稍后就来。”
“得嘞,我走了,老板回见。”橘非轻轻跳上窗台,一眨眼就溜了个无影无踪。
朱标吩咐折扇留下,拿了件披风,拒绝侍女仆从们跟随的请求,一个人朝马秀英住处附近的那处别院走去。
雪有些大,他深一脚浅一脚走着,近处路上许多正在扫雪的小厮,一看见他的身影就跪了下去,更远些地方的人,也随着动静跪下。
地位高了,规矩就更严了,这大概也是一种关于朱标的最明显的变化。正如马秀英所说的,从今往后,在他身上的限制,会与荣耀一般多。
快到别院门口的时候,朱标竟然看见了长孙万贯,张子明也在,两人都撑着纸伞,似乎等了很久。
“殿下。”长孙笑着迎上来,把自己的伞举在朱标头上,“您可是算来了。”
“到底什么事?”
“您还不知道?”长孙万贯道,“这是给您选侍从呢。”
“我有张子明就够了。”
“哎呀,这可不一样。”
长孙万贯领着他进去,院子本来是放杂物的,现在腾出一小片落满雪花的空地,有二十几个少年穿着统一颜色的麻布衣服低头恭敬站着,在冷风里一动不动,如同雕塑,一看就是受过严格的训练。
“这些都是阉人。”长孙道,“您如今是世子了,将来……迟早要选的。”
说到这里,他留了个大家都懂的空白。
“总之是不能没有贴身陪伴的太监。他们或是自愿的,或是被家里人卖来的,又或者是活不下去的,王爷叫我带来给您看看,让您先挑一个。”
朱标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件事,沉默片刻走上前去。
应该是考虑到朱标年纪尚小,长大以后再换亲信就不好办了,所以出现在这里的候选者们最多不过十四五岁,还没有到蓄须的时候,长相与普通男性并无区别。
“抬起头,按身高排个序吧。”他道。
他们抬头后能看出长相都是端正的,而且十分听话,很快就重新站成一列。
张子明手中有一沓相关资料,他看着朱标的背影,正想上去一一介绍,袖子却被拽了一下。一扭头,是长孙万贯在使眼色。
“家中父母健在的,只要有一个健在也算,站到我的左边去。”
有七八个人站过去。
“不识字的,左边。”
这次去的人多了许多。
“不是自愿来的,也过去。”
人群里稍微骚动了一下,右边剩下的人更少了。
朱标转身向长孙万贯要了一把碎银子,随后把银子猛地一抛,通通扔在雪里。
有几个人出来捡起银子,跪到朱标面前用双手捧着,试图还给他。
朱标摇了摇头:“去左边吧。”
他再次动作,脱下了自己的披风,随手抛在地上,右边的人中只有一个冲了出来,瘦削的脸,瘦削的身材,大眼睛薄嘴唇,扑通一声死死跪倒,举着捡起的披风,低声道:“天气冷,殿下,您穿上衣服。”
麻衣单薄,站了这么久,他已经开始发抖,雪花覆盖住头发,几乎没了黑色,看起来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表情也是,稳重的不像个年轻人,只有高高抬着的手,似乎还在倔强展示主人的力量和胆魄。
“你的父母呢?”朱标问道。
他道:“交不上税,被小吏逼死了。”
“念过书?”
“读了几年私塾,后来在门外听过课。”
“为什么不捡银子捡衣服?”
“先前的银子于您不重要,您也没让奴婢们捡。衣服是御寒的,您在屋外面,没有扔了的道理,即便是不要了,为了殿下的身体着想,奴婢也该劝您穿上。”
长孙万贯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眼神。
“你叫什么?”
“奴婢魏忠德。”
听到前两个字,朱标愣了一下,地上跪着的人敏锐察觉后,立刻道:“您愿意叫奴婢什么,奴婢就叫什么。”
“名字是爹娘取的,叫这个很好。”朱标接过他手里的衣服抖抖然后穿上,露出进院子后的第一个笑容,“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一会儿先去夫人那里禀告一声,然后就来我的住处报道。”
“是。”
长孙万贯上前几步,叹了口气道:“属下好嫉妒啊。”
“怎么了?”刚才是故意唬人,现在朱标已将回复了非常温和的状态,“你嫉妒什么?”
“以后属下就不是您最贴心的狗腿子了,一想到这件事,我就悲从中来痛不欲生。”
“那你就自宫,年纪虽然大了点,但是我不嫌弃。”
长孙万贯干笑几声:“这个,这个,属下还能在别的事上替您分忧呢,还是这位小兄弟看着细心些,属下笨手笨脚的,就不惹您烦了。”
朱标瞥他一眼,转过身去离开。
披风一角在深深跪服下去的魏忠德头顶拂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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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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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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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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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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