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明预备天子>第 94 章 早市
  沐英很早起床,从家中出发,骑马来了帅府,把缰绳递给下人,嘱咐他牵走马匹喂料后,才进门去,顺着小路来到了朱标的院子。

  昨天散会后,朱元璋叫他留下,派给他一个任务,那就是今天陪着朱标出门,目的地是城隍庙,时间从日出到日落。

  虽然不太懂朱标为什么要去城隍庙,但沐英也不打算多问,反正他照做就是了,义父还能害标儿、害自己不成?

  今日阳光灿烂,微风和煦,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那么大的热力,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院中竹林的竹叶们轻轻颤动着,微微反射光芒,有种莫名的、令人放松下来的舒适氛围。

  沐英见朱标还没出来,在石凳上坐下,整理身上的武器,掏出专门携带的小刀、铁丝、匕首等,拿帕子把它们擦了几遍。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

  朱标提着一个小包出来,问道:“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我们在帅府吃,还是出去吃?”

  “出去吃吧。”朱标道,“我请你,我们去市场边上吃馄饨。”

  这就是徒手起家的好处了,如果是世代富裕的贵族或是已经统治了百年的皇族,他们大多不会有这样随意的饮食习惯。

  而朱元璋,他自己都爱在外面买烧饼吃,哪里会阻止朱标和沐英出去打牙祭。

  “标儿也到请哥哥吃饭的年纪了。”沐英笑道,“我可得松开腰带多吃几碗,让你狠狠破费破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这都是爹的钱,我不心疼。”

  两人说说笑笑出了帅府,期间六出白想要跟上来,被朱标给送回去了。

  它近些年长得越发好看漂亮,毛皮雪白,眼睛明蓝,四肢矫健而又劲瘦,行动时如风般流畅,安静时也带着一种将要狩猎的沉稳与爆发力,望之即不似凡狗,带出去实在招摇,半点不够隐蔽。

  非要说的话,也可以拿灰和土把它搓一搓,佐以泥点子为装饰,这样和普通土狗的差距就会缩小许多,但朱标回来时不免还得洗狗,太麻烦了,让他心生退意,于是以“不理你了”做威胁,几根骨头做交换,让它放弃。

  不多时,他们到了早市边上。

  早晨的应天府,除却了有许多百姓们急着进来探亲、送货、赶集的城门外,就是早市这里最为热闹拥挤。

  街上有三五家茶楼,一两家酒馆,地面收拾得很干净,并无油污烟渍,路边上有些地摊,卖着绢花簪子、果子蔬菜、儿童玩具、糕点坚果等小东西。除了地摊,还有不少饭摊,通通架着热气腾腾的大锅,卖面条烧饼、馄饨羊杂之类的食物。

  朱标和沐英有所准备,穿的是普通衣服,轻易融进了人群里,追随着叫卖声逛来逛去。

  去城隍庙的事情说急也不急,何况距离不远,时间宽松。他们于是就很放松地玩起来。朱标买了一个小竹筐当作袋子,在里面装了好些各式各样的糖和饼干,打算回去分给弟弟妹妹。沐英看见几个漂亮簪子,问过朱标的意见,两人决定买下来送给马秀英。

  至于老朱同志,没有礼物——挑不到他喜欢的物品。

  出来时说是吃馄饨,逛过以后却口渴了,看到豆腐店,朱标就带着沐英踏进铺子去。

  铺子的棚顶是用油布和竹竿撑起来的,里面摆着长条木头板凳与有些轻微坑洼的桌子,左上角处架着锅,锅边一个框中放着油条,淅淅沥沥地滴油,汇到一个小铁盒里。

  这口锅是一个老汉在用,他手中两根长筷子挥舞得极其顺畅,一捞一放间就空好油条,摆好了盘子,麻利地在旁放些咸菜,端着它们就开始上桌。

  右上角另有一口锅,里面是咕嘟嘟冒泡的豆浆,一位老婆婆拿着大木头勺子舀豆浆,一碗一碗也是不曾停歇,加上糖后,就为客人们端过去,然后笑着在围裙上擦擦手。

  这里的环境虽然不如酒楼,可是也很卫生,香气半分不少,而且看着老两口的笑容,更有亲切感,盛东西的大陶碗,令人非常舒心。

  朱标要了五根油条,两碗豆浆,与沐英选好靠角落的位置坐下。

  他们来得迟,饭还没轮到他们,也就多等了一会儿。

  在这过程中,突然有一肩挑扁担的年轻人走过来,看见店主夫妻,惊喜地打招呼。

  “胡叔!于婶!你们怎么做起生意来啦?”

  “小赵!”胡老汉咧开嘴,“你咋来啦,你娘让赶集来的?咋还挑着扁担?”

  “不是,我家那棵树结果了,好多的桃子,吃也吃不完,我娘让我担过来卖些,才来了没几个时辰,就全卖完了。这不是,准备回去呢。”

  他解释完又道:“我娘让我给您二位也送点,晚上送过去行不?”

  “行,行!”于老太放下手里糖罐,乐道,“今年收成好,果子也结得好,真不错!”

  “哎,您还没告诉我呢,胡叔不种地啦?”

  “不种啦。”于老太道,“地租出去了,我俩做点小生意。”

  “挺红火的,也好啊,客人真多!”小赵说着,也坐在了板凳上,放下扁担,搓搓手道,“于婶,我也来碗豆浆吧,多放点糖。”

  “那你等等,我给这二位上了再说。”

  于老太笑笑,端来两碗豆浆放在朱标面前,她的年纪大了,眼神可不差,一下子把朱标沐英看得清清楚楚,发现他们气质突出,不是普通百姓。但她也没什么想法,毕竟她和胡老汉都是普通百姓,没犯过事也没惹过人,只以为这是自家的东西好吃,达官贵人也不嫌弃,当下又高兴几分。

  胡老汉这头忙完了,站在锅边,大声道:“小赵,我可和你说,老辈人说好人有好报,那可是不假啊。我能有钱在这里开铺子,那是有仙人相助的!”

  铺子里的客人们,包括朱标两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一张张脸从碗里抬起来,把目光从食物上移开,或直白、或隐晦地看向了胡老汉。

  穷人一夜暴富,富人一夜破产,老婆偷人,老公出轨,街口吵架,巷尾抓贼,这些事情从来就让人津津乐道,兴趣大起。

  胡老汉这一段话里头,还包含了志怪神话元素,怎么能不叫人好奇。

  感受到大家的注意,胡老汉脸上红润起来,咳嗽几声,讲起这个不知道和别人说过几遍的故事:“那是个狗都睡着了的晚上……我从外头归家以后,刚躺下就有人敲门……”

  过了这么久,这故事经过时间的加工,已经逐渐完善,被胡老汉说起来,跌宕起伏,有头有尾,细节真实,一时间着实是吸引到了朱标。

  他听着听着,发现故事中的乞丐似乎在哪见过,等听到这乞丐自称颇杂,贫僧、贫道和我都用时,才发现这不就是周颠嘛!

  没想到他刚来应天府时还有这样一段遭遇。

  胡老汉还在讲:“然后呀,我老伴低头一看,那萝卜叶,萝卜杆,都变成了金子!”

  铺子里响起一阵抽气和嘶声,大家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你们看我一个普通老头,怎么有钱在这寸金寸土的地方卖豆浆嘛,当然是有奇遇,否则八辈子也攒不够钱啊。”

  几个知道地皮行情的人不由点点头。

  于老太嫌弃道:“你就知道说这些,那是仙人心肠好才给你点好东西,你自己上杆子上秤,也不看看斤两!”

  她嘴里这么说,但大家都能瞧见她越发放大的笑容,显然老太太也是高兴的,既为这笔钱高兴,也为这缘分高兴,不失有点炫耀的感觉,但更多是质朴的可爱。就好像一个地里的萝卜骄傲地展示自己的红艳般喜人。

  沐英偷偷问朱标:“标儿,这是不是真的?”

  朱标也悄声道:“我看不假,周先生确实是这样的人,这事情他做得出来。”

  胡老汉这时又说这位仙人最后去了镇妖处,他们以后说不定还能再见,到时候少不了好好感谢一番。

  这让朱标的判断有了证据,也让他放心下来。两位老人家怀揣重金总不太好,引来歹徒无法对付,但加上个镇妖处,就没几人能想不开去偷盗行凶了。

  油条已经消灭完了,豆浆也下去一半,周围声音嘈嘈杂杂,经过一个故事,大家气氛融洽许多,相互聊起天来,快到中午了,早餐店也即将收摊。

  小赵道:“说起镇妖处,诸位可能还不知道,我家离那里近,昨天早上,门前小河边儿,道长们给搬过来一个石桥。”

  “桥还能搬么?”立刻有人问。

  “普通人当然不行,但道长们就不一样了,听说道家的法术,什么都能干呐。”

  “哎,你别不信,那桥我也见了。”一人接着道,“样式有些老,但还怪好看的,十分大气,架在河上头,走起来方便不少。”

  “是好看,就是有点邪乎。”

  “对,我听说到了半夜,它会拔腿自己动,河里的鱼还会和它聊天。”

  “是不是妖怪,报给镇妖处吧。”

  “就是镇妖处放下的,还报什么。”

  “就算是妖怪,也是好妖怪。半夜动不动我不知道,我对门的寡妇去洗衣服时,不小心掉进水里,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一股浪,河里起浪,把她送到岸边,什么事也没有。”

  众人又是一阵惊叹。

  沐英也再次看向朱标,有些好奇。

  “是很厉害的灵物,我一会儿给你讲讲。”

  沐英点点头,非常期待,他对朱标的所有事情都抱有了解的欲望。

  给胡老汉递过钱去,他们离开早市,步行前往城门,也没有亮明身份,就那么排着长队出去了,自是又有一番趣味。

  当年去燕雀湖,是乌品出手消除了沐英的记忆,它那时和朱标刚认识,彼此都有防备,又怕外人插手,故而用了法术。

  朱标对自己的情况不了解,还没遇到张中与刘伯温,也就没有擅自告诉沐英真相。后来沐英到处去打仗,没空与朱标多相处,朱标也就没空去说,现在有了契机,便将事情和盘托出。

  谁知沐英听完朱标的话,没有太大的反应,只道:“标儿你生而不凡,那是理所应当的,虎父岂有犬子,我只愿你青出于蓝。”

  “……嗯。”

  作为朱元璋和马秀英的顶级拥趸,这样的思维好像也并无毛病。

  “只是这乌龟、泥鳅和鲤鱼,我倒想见一见,交个朋友,它们肯见我么?不会再用法术吧?”

  “你在军中已有了官职,气运加身,从前那样的情况,轻易不会再有了。”

  “那就好。”沐英很满意,“等你有空了,带我去镇妖处转转如何?文武百官那里其实都很好奇,军中甚至还有人打赌,说它外头看着好,里头其实就像地狱,到处是妖怪的尸体,还有拿着长刀的酷吏。”

  “随时可以!”朱标道,“不用等,明天就行,午时会有条蛟龙送过去,哥,你来,我请你吃肉补身体,保管力能扛鼎。”

  沐英大笑几声,拍拍朱标的肩膀,没有思考就答应下来,表示天塌了也会去。

  而前方,地平线边上逐渐升起一座庙宇,外头有个门楼,上有牌匾,青瓦红墙灰柱子,书着城隍庙三字。

  外表稍有破落,但不影响威严,一条不大不小的路连过去,正对其口,路旁停了一辆马车,似乎是这里为数不多的人烟气。

  朱标比沐英见过的奢侈东西多,指了指马车上的装饰,说道:“这不是大官就是富商,是大官的可能性少,他们怎么敢用比爹还漂亮的车。”

  沐英比朱标见过的马多,指着马道:“这马虽不是名贵品种,但既能拉重物,也能奔驰,若是遇险,骑上以后就可金蝉脱壳。”

  “等在车边的仆人,神态平和,动作规矩,衣服整洁,主人家的性格不错,生活不拮据,而且懂得享受。”

  “我再看看……啊,这车车身较小,不宽敞,主人应该是独自出来的,赶车的是男仆,并无丫鬟做伴,所以该是个男人。”m.χIùmЬ.CǒM

  朱标道:“说得不错。车轮上的泥土是潮湿后粘结上去的,应天这几天没有下雨,他是外地来的。”

  “标儿聪慧,我没看出这点来。”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把车主分析了个大概,进去殿里,正好见到本人。

  高大的泥塑漆身下,供奉着一盘盘的果品馒头,点着一盏盏摇晃的烛灯,地面的蒲团上,跪着一个身穿绸衣的人,手捧几根香,在拜着城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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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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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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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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