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魂>第337章 签军
  “这厮找死!”听完袁坤和袁宝兄弟俩的汇报,韩青冷笑一声,目光迅速落在桌案的舆图上。

  黄河在历史上多次改道,此刻入海口在招安县(山东沾化县)附近,位置与韩青上辈子的黄河入口处大不相同。

  而黄河流域,更有无数大大小小支流。或者最终汇入黄河,或者承担分流泄洪功能,另寻出路奔向大海。

  平原县北,恰恰就有一条这样的支流,名为小清。水量算不得充沛,行走大小只有五六料的渔船,却毫无问题。(1060年至1099年期间,曾经成为黄河主河道。)

  “平原县城北门就临着码头,没有瓮城。城墙为夯土而建,高一丈七尺。”袁宝甚为机灵,看到韩青将目光落向了平原县北侧的小清河,立刻低声在旁边补充,城门是椴木板,厚四寸左右。”

  “城内大概有两千左右兵丁,为幽州来的签军,士气低迷,军纪也极差。大白天公然进入民宅抢劫,带队的都指挥使王兴祖也约束不住。”袁坤不甘落后,也在旁边小声汇报。琇書蛧

  签军乃是辽国为了弥补兵力不足,在出征之前强征入伍的幽燕青壮,既不配发军饷,也没经过任何训练,大多数情况下,兵器和甲胄都需要自己准备。

  这种队伍,当然不会有多少战斗力,所以辽国那边通常也不会让签军与宋军野战,只是在攻城时那他们来当做“耗材”,或者派出去维持新占领地区秩序。

  摊上攻城任务,一队签军至少得死掉四成,所以签军上下人人避之不及。而摊上维持新占领地区秩序任务,签军上下则比过了年还高兴。

  原因无他,大宋百姓素以柔顺著称。签军去维持秩序,基本上不会遭遇到任何风险。

  而偌大的城市里,总能找到七八户心怀故国,或者对大辽“不够尊敬”的富贵人家。这时,签军上下就可以打上门去,杀光里边的男人,奸淫里边的女子,顺带再把这些人家的财产洗劫一空。

  被辽国临时委任的汉奸县令,即便知道被洗劫的人家冤枉,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不会出面阻止,甚至过后还一道参与分赃。

  最近数日,驻扎在平原县城内的签军,就在其都指挥使王兴祖的指挥下,连续洗劫了十三家富户。

  上至王兴祖本人,下到寻常兵卒,各自都发了“不小”一笔横财。

  当然,这个“不小”,是相对于各自的眼界而言。通常十匹绢布,就能让一个签军普通士卒,认为这辈子第一次见到的大数目。而在王兴祖本人眼里,十匹绢布,不过是寻常一场酒局所耗而已。

  “宋人真的有钱呐!”将抢来的银壶放在嘴边吮了一口,签军都头崔怀胜坐在平原县北门的敌楼二层,大发感慨。

  银壶里的黄酒,也是今天下午才从一户姓方的读书人家抢来的。指挥使和都头都喜欢喝葡萄酿,看不上这种酸溜溜的东西,所以才连着酒坛子一起便宜了他。

  而那户姓方的人家里,还有大把的银饼子、绢布、首饰、玉器,可惜都没轮上他。都指挥使、都虞侯和几个指挥使按照品级各自挑选分配完毕之后,落在他崔都头手里的,只剩下了一只被摔瘪了的银壶。

  银壶看起来个头不小,实际重量却不到二两。并且为了让瓶体更为牢固,冶炼时掺了不少白铜进去,因此,将来拿回幽州去卖,可能连三石小米都换不到。

  然而,签军都头崔怀胜却很知足。

  一个人一个命,那些真正的纯银、纯金器具,是命格高贵的老爷们才配用的,他崔怀胜即便分到手,也用不长久。万一回到幽州之后,被哪个契丹邻居看上了,说不定还给他自己惹祸上门。

  更何况,比起城里那个方姓大户,他毕竟还剩下了一只银壶。而那方姓大户全家上下,连性命都没能保住。

  那方家的老太爷,直到被割断喉咙的最后一刻,还在连声喊冤。以为投降了辽国,便是大辽皇帝的子民,不该遭受这等无妄之灾。

  却不知道,哪怕他们的态度再恭顺,在大辽皇帝眼里,他们也是“草谷”,被将士们“割”了,天经地义!

  “都头,整点下酒菜!”他同乡,签军伙长孙小宝笑嘻嘻地凑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只带着汗臭味的风鸡。顺道,把一个铜碗放到了风鸡旁边。

  “都头,尝尝这个!”又一个下属笑嘻嘻地凑了过来,一边放下木碗,一边从自己怀里掏出两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羊肉干。

  “都头,我今天得了这个!”一块腊肉被放下,紧跟着又是一个青色瓷杯。

  “都头……”

  “都头……”

  叫声接连不断,转眼间,当值的兵卒,钻进敌楼来七八个。每个人,都从怀里掏出了不同的吃食,顺带放下了一个装酒的器具。

  “你们这帮孙子,干啥啥不灵,鼻子却比狗鼻子还尖!”崔怀胜眉头紧皱,低声训斥,“城门不要了,万一有乱民造反,当心你们脑袋搬家!”

  “造反?都头,不是有您在么?哪个吃了豹子胆,敢在您面前造反”孙小宝嘴巴甜,立刻笑着回应。

  “就是,有都头您,是头龙,都得盘着!”令一个伙长张枫在旁边笑呵呵补充。

  “可不是么,大宋百姓,什么时候有胆子造反了?”

  …

  其他兵卒们,也笑着大拍崔怀胜的马屁,仿佛此人是赵子龙转世,冉闵重生一般。

  他们这一都弟兄,虽然来自几个不同的村子,却算得上是同乡。大伙都如此奉承了,崔怀胜便不好再拿什么提防百姓造反为借口,把大伙儿赶出去巡夜。

  因此,肉疼地探出银壶,在面前每个盛酒的器具地点了一到两钱黄酒,气哼哼地诅咒,“喝,给你们喝,喝完了脚软腿软,小心从城墙上栽下去,人脑袋摔出狗脑花来!”

  “哪能呢,哪能呢,才一丈六尺高的城墙,单手勾着城垛跳下去都崴不脚。”

  “再来点,再来点,都头,你出发前说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

  兵卒们笑闹着,端起酒具,细品慢饮,仿佛喝的是琼浆玉液一般。

  大辽富甲天下,可寻常百姓之家却极为贫困。特别是他们这种来自汉族、奚族的庄户人家,户户穷得叮当响。

  平时打下来的那点而粮食,交完赋税,连喂饱一家人都不够。哪里有多余的粮食来酿酒?

  因此,哪怕是在大宋卖二文钱一瓢的劣质黄酒,对他们来说,也是难得的奢侈品。足够让很多人喝了第一口之后,就飘飘欲仙。

  正熏熏然之际,却看到自家都头崔怀胜竖起了耳朵,随即又将手指竖到嘴边上,“嗤,都闭嘴。城外好像有声音!有谁在外边盯着?小宝,赶紧,出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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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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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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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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