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可左右眼皮轮流跳,就让他不知道到底预兆的是福还是祸了。
所以,他只能抽空对老天爷多祷告几次,希望后者看在自己做人还有底限,并没亲手处死过岛上任何一位不肯认命的少年男女的份上,保佑自己能挺过眼前这个月。。
到了下月初,北方辽国的迁民县那边的海面,就会解冻。关在芙蓉岛上的三百多名少年男女,就会与货物一起装船,运往辽国,去卖给那边的贵人。(注:迁民县,即秦皇岛。)
届时,他吴有德今年的苦日子,就又宣告结束。拿着上头赏赐下来的“封口钱”,就又可以逍遥快活大半年。
上头做事和做人都很大气,虽然吴有德每次只需要在岛上当三个月的看守,收到的“封口钱”却足以抵得上一整年的军饷。
所以,尽管知道,那些少年男女,大多数都来路不正。并且经常看到,有少年男女尸体被装进草袋,与石块一起抛入大海,吴有德却从没想过去举报自己的上司。
断人财路,等于杀人父母。去将上司的行为举报给更高位置的上司,等同于断了包括自己在内成百上千人的财路。
那些活着和死去的少年男女,跟他吴有德非亲非故。他不主动去祸害那些人,已经是善举。怎么可能想不开,为了这群陌生人,去跟同僚和上司结下不共戴天之仇?
而以前那些“想不开”者,也是他的前车之鉴。非但没成功将上司拉下马,反而稀里糊涂地就做了水鬼。
大宋江山姓赵,可芙蓉岛及周边二十里,却是姓杨。当兵吃粮二十年,吴有德早就把一切看清楚了,才不会为了注定没有效果的事情,去自己找死。
“好冷,这都快四月了,怎么风还扎骨头?”
“太冷了,老子以后,再也不受这个罪了。宁愿干巴巴地回去拿死饷,天天拿海螃蟹当饭吃。”(注:在没冰箱的时代,海螃蟹不值钱,住海边的穷人才天天吃螃蟹。)
“回去,回去升个火盆吧。把窗子关严点儿,别让人看到火光就是。”
“关不严也没事儿,这么冷的天气,怎么可能有人出来赶海。”琇書網
……
议论声和抱怨声,在吴有德的身侧陆续响起。却是跟他一起值夜的弟兄,被海风吹得难受,想要早点儿躲回屋子里去烤火。
这些人,也都来自水师。大多数都跟吴有德一样,是光棍一条,自己吃饱全家不饿。
所以,才被上司挑选出来,轮流到芙蓉岛上充当看守,赚“老婆本儿”。
有时候,吴有德会怀疑,上司之所以挑选跟自己一样光棍儿来充当看守。是为了方便灭口。
但是,这个念头往往刚在脑海里闪现,就会被他快速捻灭。
水师当中,像他这样,知道岛上秘密的光棍儿,有五六百号呢。灭口一个容易,同时灭口五六百号,怎么可能?
除非上司的上司,要带着麾下的弟兄造反。
可登莱这片附近,既没高山,也没大泽,造反肯定是死路一条。
至于上司的上司带领水师去投奔辽国,更是想都不用想。辽国那边,水师比大宋还不受重视,军队也没有饷银。
上司的上司带着水师去了那边,恐怕很快就会沦为海盗和渔夫。
“都头,回吧。深更半夜的,怎么可能会有人过来?”发现抱怨声没起作用,一名伙长硬着头皮凑到吴有德面前,低声请示。“我们几个,藏了一坛老酒。用火温上,刚好能帮您解解乏!”
“嗯,再向前走一段儿,到岛北就往回折!”见弟兄们如此上道,吴有德也不坚持要求大伙继续吹海风。扭头朝着陆地方向张望了一眼,轻轻点头。
话音落下,他却忽然停住了脚步。抬起手,快速又揉了几下眼睛,小声命令,“别急,你们往那边瞅瞅,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闪光。”
“闪光?哪里?”众喽啰被他的话吓了一跳,纷纷停住脚步,朝着同样的方向踮起脚尖张望。
因为食物单一,喽啰们的眼神都不怎么好。尤其到了夜里,很难有人能看清楚三十步外的情况。
大伙努力瞪圆了眼睛,看来看去,影影绰绰,好像的确看到了一些光点,在脚下的岛屿与远处的陆地之间闪闪烁烁。
但是,那些光点却时有时无,让人很怀疑,其是不是真正存在。
“怕是鬼火吧,退潮时,经常有人在海底发现骷髅!”个别喽啰胆子小且嘴欠,哆嗦着小声推测。
当即,所有人,包括吴有德在内,都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脊背处,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上下抚摸。
海底的骷髅,他们每个人都看到过。并且,谁都能猜到,那些骷髅来自何处。
芙蓉岛周边水域,恐怕是整个京东东路怨气最重的地方。所以,每到夜里,海风才又冷又湿。
“别自己吓唬自己!”毕竟是一名老卒,当冷战打过之后,吴有德忽然又想起了自己的职责,用颤抖的声音呵斥,“老子不信,活着时只会哭哭啼啼的半大孩子,死后就能变成恶鬼!都给老子把灯笼放到十步之外去,然后回来再看一次。从明处往暗处看,越看越不清楚!”
这两句话,令整个队伍迅速有了主心骨。喽啰们振作精神,一只手按着腰间刀柄,将另外一只手里的灯笼,暂时放在了十步之外,然后迅速折返,再度向先前隐约有闪光的位置观瞧。
事实证明,吴有德的经验,非常有用。当身边迅速变暗,远处的闪光,就立刻变得清晰。
不是几点,而是一整片。
像长河般,从百余步之外,缓缓向岛上涌来。又冷,又亮。
“好像是兵器上的反光……”有喽啰小声嘀咕了一句,语气却不是很确定。“这大半夜的,哪支队伍会到岛上来溜达?”
“你说啥?兵器?”吴有德一把抓住说话者的肩膀,大声质问。
没等被问话者来得及回应,四周围,尖叫声已经纷纷而起。
“是兵器,兵器!我听到了撞击声,我听到了铠甲撞击声!”
“别胡说,这周围,除了水师,哪有别的队伍?”吴有德推开手里的弟兄,迅速抽出钢刀,“尔等结阵警戒,我去向余指挥使汇报!”
说罢,拔腿就走。
众喽啰俱是一愣,随即,不知所措。
都头吴有德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却把他们丢下,自己先跑了。如果他们不执行命令,过后肯定会被军法处置。
而如果他们执行命令,区区五十来号,对抗那片潮水般的闪光,根本不够给人塞牙缝。
“结阵,后退结阵,守住寨门!”一名伙长反应迅速,也猛地拔出刀,快速掉头逃走。“这里地形太宽阔,不利于死守,后退结阵!”
“结阵,结阵!”叫喊声,再度此起彼伏。
刹那间,所有喽啰,都如同醍醐灌顶。拎着兵器,紧跟在了那名伙长之后,仓皇逃遁。连留在不远处的灯笼,都顾不上去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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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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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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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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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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