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宠柳娇花>第 82 章 再会
  夜里,苓岚从案前的小盒子里拿出了一张便签,她细细地辨认着上面的一笔一划,轻声念道: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她将便签拿到蜡烛的火苗上,可那颤抖的手不听使唤,最终下不了这个决心。

  罢了……她把他写的情话放进了盒子,见瑚清端着水盆进来,交给她:“拿去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不要告诉任何人,也不要告诉我埋在了哪里。”

  瑚清知道近日苓岚有些异样,不敢多问,接过小盒子领命而去,顺手关上了房门。

  苓岚抚着腕间的手镯,她想把它摘下来收好,手指关节处卡住了,用力拽了几下,皮肤已发红,她不忍把它砸碎,只好作罢。

  这会成为他曾爱护过她的唯一见证吗?大概吧?

  她洗了把脸,自行把发上的簪子一一除下。铜镜中,依旧是青丝朱颜未曾改变,可她的心已被摔得七零八落,沉溺于湖底,仅凭着一根救命的稻草呼吸着……

  .....................

  槿年动身回两仪城后,过了十来日,不知不觉已是二月。

  由于春节花市的盛会引来了各族的王族,他们回到自己的领地后均艳羡木族王府的花园花木幽深,均自命人前往木族采购,大肆兴建花园。如此一来,木族的不少花匠园丁开始奔赴各地务工。

  由于柏年把功劳归在苓岚和槿年身上,族人对苓岚多了几分赞赏,均觉这位未来的木族王妃是苍颀将军与愫眉女医之女,既英姿勃发又慈眉善目,有着不可多得的秀外慧中云云。

  苓岚收拾残勇开始助柏年处理一些事务,各种言论也听了不少,她不禁莞尔,说她不好的时候夸大其词,说她好的时候也是天马行空。

  因当初木族陷于危难之中时,她却在金族的王宫里与煦之日渐生情,她愧对木族先王的养育之恩,如今她只能做尽她力所能及的事情,以拔出她心中的那根刺。

  提起水族王立储之事,柏年说他因事务繁重未能成行,已经向水族王致歉,也送上了大礼,水族王理解他一个年轻君主的压力,也没有见怪。苓岚说起母亲会借此机会回一趟水族,而自己已有数年没进入过水族领地,也想回去看看。柏年自是不会否决,还嘱咐她路上多加小心。

  这一日春雨霏霏,苓岚和愫眉领着将军府上的丫头随从护卫,一同奔赴水族王城。

  他们提前了十来日出发,就是为了可以多在水族呆上几日。

  行了三日后进入了水族境地,潮湿的空气有一股淡淡的芬芳,行了半日,镜湖已在眼前。镜湖是个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湖泊,占了水族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岸边有几个重要的城市,其中最北端的便是水族的王城。

  苓岚只去过水族王城三四回,其余时间她多数留在木族与水族交界处的小镇。

  那一年,她就是随着母亲去了水族王城以西的小镇,又在山林迷了路,才遇到了受伤的煦之。

  想到此事,她忽然记起了,她对他的邀约。

  她几乎忘了,她曾在木族花市的街头悄悄对他说过,她想去镜湖边上走走,他还嫌弃她的要求也太简单,后来才笑说准了。

  他的亲昵神态如在眼前,可此番,她要以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他呢?

  自从听了王叔所说的,王祖母已是把槿年当作未来的孙媳妇,而槿年也提到了煦之对她的无话不谈,再加上槿年也说了,煦之真有苓岚说得那么好……她终于觉得,她是不应该心存幻想的,如果她对他有情,他便不愿辜负,最终,她就成了他和槿年之间的绊脚石了。

  既然她能因煦之而把柏年抛诸脑后,那么煦之发现了槿年的种种好处之后,放弃了平凡如斯的自己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他们二人才是众人口中天造地设的一对。

  而她既然能忘记柏年,那么假以时日,她照样能忘记不属于她的煦之。

  抵达水族王城后,苓岚持着柏年的令牌,以槿年长公主义妹的身份住进了木族的行馆。

  愫眉一来就开始挨家挨户地拜访旧友,而苓岚陪了母亲几日,觉得强颜欢笑是在太折磨。

  苓岚准许瑚清回家呆几日,而云浅父母双亡后被愫眉收养在身边,此时也无别的去处,随苓岚一同在水族王城内饮茶聊天。

  水族人大多生得小巧玲珑,模样俊秀,多以渔业、水利、船运和医护为生,水族重视学识和智慧,在此文人墨客更能受到关注。城内的酒楼食肆,聚集着不少书生打扮之人在高谈阔论。

  苓岚发现,煦之与槿年的传言在水族更盛,毕竟在两仪城或是木族,谈论槿年会有些忌讳。

  苓岚原以为水族人会因为煦之拒绝了婧歌而对他嫉恨,但她没想到,煦之虽然当不成水族王的女婿,可他在水族的声望依旧很高。鉴于槿年这两年成了五族之境出类拔萃的人物,连水族的族民虽偶尔为婧歌公主不平,但提起煦之和槿年都语带称赞。

  果然……苓岚的笑容苦涩:这两人是天下最完美的人,也是这世间上除了母亲以外和她最为亲近的人,她深深以他们为荣,就算再难过再无助,她都会祝福着他们。

  数日后,她与愫眉一同进王宫参加凌歌的册立大典。

  王宫内白墙如雪,蓝色的琉璃瓦显得极为夺目,水族王宫虽不如金族的锐宫那般金碧辉煌,却有一股优雅睿智的味道。

  苓岚在仪典上得知,这次来的只有金族王和火族王,木族王柏年因公务繁忙未能成行,而土族王昊均和王后娴歌是在出发之际忽然发现娴歌有了身孕,不宜车马劳顿,只是让王族成员前来庆贺,水族王为女儿的孕事大喜。而槿年身在两仪城也是重任在身,派了副城主翼枋前来。

  苓岚本是随母亲来观礼的,此刻莫名其妙地和柏年的一位堂叔成了木族的代表,觉得尴尬。众人对苓岚的身份自是议论纷云,但基本上离不开“将军之女”、“长公主义妹”、“未来木族王妃”这几个关键词。苓岚一一微笑相迎,不置可否。

  ...................

  煦之早已派人打听过苓岚在木族的动向,回报说自他们上元节次日离开木族后,将军府的小姐的确是数日未出门,其后参加过王府的宴会,又送别了槿年长公主,之后她时常去王府,一呆就是半日之久。

  而外界相传,木族这次的新政是由她向木族王提议的,槿年长公主也极力推行,如今初有成效,木族王决议在孝期过后立她为妃,木族民众对这位未来的王妃赞誉颇高……

  煦之听了极其不悦,他虽知外界传闻未必有一半真实,可柏年在街头亲手为她簪花的场景却一日比一日更觉清晰,他回想起上元节那一日,苓岚对他不理不睬,只有在最后的告别时才对她露出笑容,她甚至因病没有前来送行。

  抵达水族王城后,他听闻她住进了木族行馆,可苦于平白无故不能前去探访,想着再过两日定能在仪典上遇到。

  不料,到了水族王宫,发现她容颜清瘦,被众多好奇的人们包围,她只对他遥遥行礼,终日未能靠近他的一丈范围内。他还注意到她身边有个三十来岁的女子与她长得十分相似,猜想那是她的母亲。

  仪典结束后,他在一众女宾之间发现了婧歌,他想起了旧事,冒出了一个念头,让承列取过纸笔,写了几个字,命人悄悄送去给苓岚。ωωω.χΙυΜЬ.Cǒm

  筵席间歌舞升平,苓岚在席间,并没有到处张望,低头吃着坚果。进来一个随从,在云浅耳边说了几句,云浅对苓岚道:“小姐,有人送信给您。”

  苓岚愕然,打开一开,也是只有潦草的八个字:东门之枌,宛丘之栩。

  如今她不用辨认字迹都知道这样的话是谁写的,但是这话对于她而言却不太能理解,于是她抬头望向上首的煦之,煦之也在看着她,朝她微微点头。苓岚低头避过他的目光,待酒过三巡,只带着云浅离开,命其余的人跟随愫眉,心道:这大概是要我去东门等他?

  于是她出了大殿往东而行,果然没多久,煦之也带着承列快步快步流星地赶到。

  苓岚心跳加速,煦之如常地穿着白色长袍,换了金色的腰带,他头上的金冠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到东门旁边,果然有一棵很大的白榆,苓岚忍不住笑了:王记性倒好。他们假装偶遇,苓岚朝他行礼:“王。”

  煦之见她竟无别话,开口道:“听说你前些日子生病了,如今好了吗?”他自知说了一句废话,她不是好好地站在他面前吗?

  “谢王关心,苓岚很好。”

  她客客气气的,让煦之不大舒服。煦之转头望向四周,但见此处僻静,只有两个站岗的侍卫在远处对他们多看了几眼,他对她道:“你不是说要去镜湖走走吗?本王明日有空。”

  苓岚迟疑,她的确是向他提出过邀约,可她如今已没了那样的心情,她踌躇半晌,心道:就当是留下最后的回忆吧,否则我将抱憾终身。

  她不敢看他,只是点了点头。

  “那……你想去哪儿呀?听你的。”煦之笑了笑。

  苓岚脸上微热,想了想,悄声道:“明日卯时,西门外十里有个亭子。”

  “好。”煦之向她走近了一步,嘴角含笑,“你不该会是想把本王拐走吧?”

  苓岚倒退一步:“王又说笑了。”

  煦之却道她是身在异族的王宫里会拘谨,并没有太多心,时间地点约好了,不如把该说的该问的留到明日,转身带着承列到了别处。苓岚领着云浅出了宫门,径直走向木族的行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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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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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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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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