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宠柳娇花>第 11 章 把酒
  此时一阵夜风袭来,摇曳树木,夹杂着寒意,苓岚不自觉地缩了缩。

  “冷?”煦之注意到了,指了指搁在一旁的披风,“披上。”

  “不,王您……苓岚给您披上。”她站了起来。

  “本王喝了酒暖和……”他举手挡住即将披落的披风,“你不自行披上,是想让本王亲自动手吗?”

  苓岚只好乖乖自己披好,坐回下首的位置。

  留守花园外的内侍远远看到王把披风让给了苓岚,连忙进殿重新捧了一件过来。

  煦之抢过来丢在一边,对内侍道:“没酒了。多拿些过来。”

  煦之酒量颇佳,内侍去了又领了三个人一起回,这次拿了一大埕,还取了烛火、温酒壶等事物,有几碟糕点之类的。

  “倒也醒目,下去歇着吧,这有苓岚就够了。”内侍们退到了花园之外,只留一人在殿后待命。

  煦之递了一碟栗子糕给她:“尝尝这个。”

  苓岚拿起一块,放进口中细味品尝,甘香软糯,甚是美味。

  煦之望了她半晌,仿佛在下一个重要决定。

  他嘴唇微动,迟疑道:“再过数日,王祖母大寿,因为是整寿,又是长辈,各族的首领和少主都被邀请过来庆贺……你若想见你的族人,本王替你安排一下,如何?”

  苓岚瞬间露出的喜悦逐渐暗淡:“谢王厚恩。苓岚想见,但不忍见。”

  “他们不是都待你很好吗?”煦之的目光停留在她如清溪般明净的眼眸里。

  “见了,又得别离一次。我们连上回,都没有好好道别。”苓岚一下子红了眼眶,怕被看见,随即低下头,长睫毛抖动,微带湿意。

  她回想起那日在两仪殿上,柏年的沉默和木族王的迟疑,那一幕仿似烙在她心里,痛过之后,长时间地发麻。

  煦之猜到了她的难过,柔声安抚道:“还在为此事烦恼吗?苓岚,有时候,男子并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悲与喜。就像我,也不愿在你面前示弱……事实上,他们没有将你遗忘。”

  苓岚转头看着煦之,他的温柔抹去了平日里的凌厉飞扬,在月色之下更觉明晰,她还没来得及细想他话里的意思,就已被他的眼神淹没。

  “有些事,我没说,是不想你分神。既然当初定下的是三年,你好生在此度日吧,只要你不犯重罪,何愁没有再会之时?只是,到了那时候……那时候……你……”

  煦之没有说出口——那时候,你便离我而去了。

  苓岚心里猛地被撞了一下,这数月以来,她已逐渐适应了锐安殿的一切,适应了这样的日常,适应了眼前的王。

  她也曾暗自庆幸自己被煦之带回了金族,虽时不时在寂寥的夜色中挂念远方的亲人,可是一想到回族后,她再也见不到煦之和煦然,一下子柔肠百结,鼻子发酸。

  在此刻之前,她从来没发现,原来自己心存不舍。

  煦之也长久没有说话,二人恢复了最初的安静。

  凉夜碧空,暗虫低鸣,只有明月照人心事,冷冷清清。

  云涌云散,月明月黯。

  煦之从思海挣扎而出,打破沉默:“我们离开两仪城的当晚,木君当即修书一封,备上厚礼,派人一路追到锐城,他知道我素来秉公办事,只求我不要为难你。”

  “啊?”苓岚惊呼,“还有这等事!”

  她那日见木族王在她离开时踌躇不语,事后想明白了。

  过去一年来,她与柏年之间似有还无的情愫,木族王岂是不知?可他不仅仅要娶儿媳妇,他要选的是未来的木族王后啊!这便是为何一开始木族王据理力争,尽全力保住苓岚,不让她受鞭笞之刑。当金族王提出收她为奴三年时,他就没有再说话。

  三年……三年也许足够让柏年忘记她了吧?然而她又是至交好友的孤女,养在身边多年,实是不忍她在异族受苦,所以……

  煦之又继续道:“我怕告诉你这件事,你的心就飞回去了,留一个空壳在此,日子该有多难熬?因此……想等到期满再一并告诉你。”

  “王,那后来呢?”她抿了抿檀唇。

  “后来啊……我把礼物退回去,对他们说,只要你不再犯错,自然不会苛责于你,为奴者不得有牵挂,他们不可写信与你。”

  “……”苓岚无言以对。

  “我现在后悔告诉你了……”煦之无奈,“你,你生气吗?”

  苓岚失笑:“生气?对王……怎么能生气呢?”

  “如果可以生气,你会吗?”

  摇头,苓岚笑了笑,其实煦之是对的,如果注定要在此度过三年,有太多的牵挂,日子真没法过下去。

  煦之又饮尽一杯酒,呛了一下,咳了数声,苓岚用手轻轻拍着他的背,眼神温婉,软言道:“王,其实……苓岚并无牵。苓岚这三年一定会尽心尽力奉您为主。”

  三年。

  三年又有多长?

  三年前,他刚继位不久。

  三年前,堂妹铉琪被迫参加好逑之会,接受了早定好的邀约,泊颜大醉三日之后生了一场大病。面对这种种,他无能为力。

  而这些宛如昨日。人生似是悠长却苦短,他竟无法行所想之事,护至亲之友,爱所念之人,为王者有何幸?

  想到此处,煦之几乎想把手中金杯给砸了。

  可他马上冷静下来:不行,我不能让她察觉这些,更不能告诉她更多。万一我和她之间注定无缘,我却任性妄为,和那木族的少主柏年有何区别?她如此单纯的一个姑娘,我若无把握,自是不能让她再趟这趟浑水。

  夜色又浓烈了几分。

  煦之望着空杯,良久无话。

  苓岚似乎明白他为什么不安,又觉得不是她想的那样的。

  “说了这么久,竟未向兄长敬酒。”煦之拿着酒壶酒杯出了酒亭,走到花园尽头的假山,假山之外便是悬崖峭壁。

  苓岚怕风大,把另一件的披风抱在怀中,快步跟了过去。煦之的披风对于她而言太长了,所过之处拖拽着几瓣落花,几片残叶。

  煦之对着远方的河山跪拜在地,向天默默祝祷。

  苓岚连忙为他披上披风,跪在他身后。

  他脸上充满了虔诚与哀伤,口中念念有词,却被风声掩盖,听不真切,末了,他把酒奠在地上,又自饮了一杯,神色肃然,回头看苓岚也跪着:“你也来敬一杯。”

  苓岚依言照做,在心中默念:愿王爷安息。奠酒在地后,苓岚也满饮一杯。

  骤风乍起,金银桂花纷纷扬扬,落了他们一身。

  “此处风大,回去吧。”煦之亲手扶了她一把。苓岚拿着酒壶酒杯,回到亭中,把酒重新热了一下。

  “困吗?”煦之用手拨了拨她头上的桂花,指尖尚有余香。

  “还好。”苓岚脸上透着一抹水红,她并不打算就这么丢下他。

  “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煦之脸上有了些笑容,“一整晚都是本王在说……其实本王往日何曾这般唠叨?”

  “王是一时感怀往事罢了,”苓岚眼波流转,“只可惜,苓岚幼时很无趣。”

  “不怕,说你想说的就好。”

  苓岚想了想,说了些家中旧事。

  父亲生于书香世家,与木族王是结拜兄弟,有一身武艺,任的是武职,母亲是水族女医,他们相遇在两仪城的一次动乱中,相识相爱相惜,参加了好逑之会,禀明了两族的长老后成了亲,定居木族。

  苓岚小时候很活泼,是家中的宝贝,她不好文反而好武,六岁前还跟父亲学了点拳脚功夫,只可惜父亲意外去世后,她就忘光了。琇書蛧

  煦之微笑:“怪不得你敢拿茶壶砸晨弛,原来是武功虽失,侠气犹在。”

  “王太抬举苓岚了,我就是有勇无谋的一个傻丫头。”她笑着想:不是吗?您看,我把自己砸到金族当奴仆了。

  “傻丫头有傻福。”煦之伸手摸摸她的发髻,苓岚似是没有在意。

  说着说着,苓岚也喝了点酒,小脸在烛光中显得红扑扑的,眼里闪着亮光,又说了些林间杂事。她住木族王府后常于水木二族往返,沿途途径大片的森林,有着千姿百态的植物。

  她说了些好玩的,又说起了从母亲口中听来、自己尚未亲见的奇特植物,例如有些果子,单独吃会腹痛如绞、浑身无力,但若连叶子一起吃则无虞;例如有一种花,奇香袭人,但闻之会昏睡数日不起。

  煦之听得饶有兴致,还笑说,若有机缘倒想亲眼一见。苓岚笑他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念头,简直是自讨苦吃。

  月华如霜,西风凄紧,心微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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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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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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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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