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秋一直在旁边陪着他,在他写的时候没出声或者做其他事情打扰他。
小风写完后,她才说道“你真厉害,会的字真多。”
小风挠头:“其实我以前会的也不多,后来我妈给我报了一个很厉害的学字班,我去那里跟老师学,就会了。”
谁能想到他在几个月前,还是个把菜单念成‘王王比王王巴大虫下’的人呢。
“秋秋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学字?你这么聪明肯定也能学好。”琇書蛧
“我还是不去了,你学会之后慢慢教我也行,我妈妈说我学英语也比较慢,她慢慢教我,我现在才学得这么好的。”
而且学字班那些字词她都会。
虽然去了之后,能凭借多一世记忆装出迅速学好的样子,变成别人口中所谓的‘神童’,但那都不是真的。
她的智商并不会因为再活一次就变高,只能尽量在原有智商的基础上完善一些自己以前做的不好的地方。
“那好吧,我以后每天都教你,我现在要拿试卷去给我爸看看。”
小风跳下车往两个大人所在的方向跑去:
“爸爸你给我改改。”
严民琛和白永宁刚才爬山挺耗费力气,回来的时候就饿了。
这会儿他们正在烤东西吃。
“不着急,回家再看也行,我们出来玩的时间差不多了,你妈妈去逛街该回家了。”
严民琛把他拿过卷子正打算把卷子折好收起来。
小风还想知道山上到底有什么呢。
听到严民琛这么说他就不干了,反过来教育起他爸:“爸爸你怎么能这样!你这什么毛病啊?做事老是这样拖拖拉拉的,以后能做成什么事?快点几分钟就能看完了,我相信你,你是最棒的,快点快点,看完好把山上有什么东西告诉我。”
“臭小子,还批评起你老子来了。”
“爷爷说了,你做得不对就要批评,你要正视自己的错误!”
“行行行,我这就给你改改,帮我拿着这个。”严民琛现在到是想把自己跟白永宁在山上发现了什么,直接告诉小风。
可是他知道不能这样。
严民琛已经不打算再在外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形象了。
反正他跟白永宁有合作,该知道的都会知道。
司机和保镖是早就知道他们父子俩的相处模式的。
这些人早都习惯了。
好在小风在自己认为不熟的人面前时,还会给他这个当爹的留点面子。
不过很明显白永宁和白秋秋在小风看来,都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人,所以他没想着给自己亲爹留面子。
“看在你知错就改,悬崖勒马的份上,允许你边吃烤肉边给我改作业,不过希望改卷员同志尽量保持试卷清洁。”
“好好好。”严民琛也是服了这小子了,对他这脾气也有点发愁。
万一以后学校的老师不小心弄脏了他的试卷,他跑去怼老师可怎么办。
严民琛改完卷子的时候,他们今天的春游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回去的路上,严民琛和小风一路都在就这这张卷子辩论。
父子俩谁也不让谁,一直吵到家才停下来。
白秋秋和白永宁也彻底明白,严民琛所说的要顺便教小风一点东西是怎么教。
他们父女俩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同情小风这么小就要学习这些东西,还是该同情严民琛在教小风的时候还要被儿子怼。
最后想想,还是同情一下自己吧。
白永宁回到家后,默默看了白秋秋一眼,如果秋秋也喜欢这样的教育模式,他其实也可以用这种模式教她。
不过大概只能教国学,数理化是他薄弱项。
白秋秋的眼神跟白永宁的眼神对上,顿时打了个激灵:“爸爸,我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学习方式,我觉得我们幼儿园的快乐教育挺好的。”
白秋秋说完就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智商普通还不思进取,说的就是自己了。
可‘不思进取’的生活真的很令人开心!
白永宁点头,其实他也舍不得女儿太辛苦,况且,他很赞成孔子提倡的:因材施教,有教无类。
严民琛的教育方式很好,但它并不见得适合秋秋。
他自己多辛苦点给秋秋攒家底就行了,只要她的起点就在别人的终点。
那么努不努力其实无所谓的,开心才是最重要。
“爸爸也觉得秋秋现在的学习挺好的,你高兴最重要。”
白秋秋抱住白永宁的大腿,感叹:“爸爸对我真好!”
以后她可以放心继续按照正常孩子的步骤学习生活了。
当不了天才学霸,她可以当个正常努力学习、天天快乐的普通人嘛。
严民琛回家后,很快给负责西郊荒地项目组的负责人打电话。
负责人听到他说的消息,瞬间就震惊了。
当初听说这个项目是去做位于石南市西郊,一个其他地产商都不愿意要的荒地时。
公司里很多人都不太愿意来,他主动请求过来了。
他跟白永宁接触过,在刚了解白永宁的想法时就觉得这个项目很不错。
现在又疑似在西郊荒地的那座山上发现温泉,这个项目瞬间变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项目。
而且公司里其他人听说后,就是再想从他手上截胡也不可能了。
白永宁很快给那一块地重新做好了规划,接下来能不能实现他的设想,就要看严民琛公司那个专业的团队了。
白永宁在柳树巷的院子,年前就已经全部装修好。
他听女儿说新房子要时常通风住进去才不会头晕,影响健康。
小姑娘说得有板有眼。
白永宁也不说信不信,但他每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都会顺便绕到柳树巷去给房子开窗通风。
晚上下班的时候再绕过去关窗,以防房子里钻进某几种令人讨厌的小动物。
就当是听女儿的话,哄她高兴了。
柳树巷治安不错,再加上他们家对门就是严家。
自从小风知道那是白秋秋家的房子之后,每天晚上吃饱饭就要去那里溜达一圈。
生怕秋秋家没人会遭贼。
结果小贼没抓到一个,身体反而被溜达壮实了不少。
白永宁原本计划等在秦娅玟正式出月子之后,带着她们搬过来住。
但孩子真生出来之后,搬家却比想象中要麻烦得多。
其中最重要也是他最担心的事情,是孩子太小,突然挪到新环境来的话,担心他们适应不了。
最终搬家的计划还是搁置了一段时间。
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几个月后,他们免疫力会更强,那时候搬过来大人们才能稍微放心一些。
等孩子能出门之后,白永宁开车载着秦娅玟和三个孩子来新房子看过一圈。
这个房子的修建和装修都是由白永宁一首操办。
秦娅玟和白秋秋偶尔出点主意,提点意见,但都不多。
白永宁带她们来看,主要是想让秦娅玟和白秋秋看看她们对新房间是否满意。
以及两个更小的能否适应这边的新房子。
通风几个月之后新房子的味道散了不少。
短暂的停留并不会导致孩子有什么不良的反应。
二楼一共四个房间,以后他们一家人都会住在二楼。
小龙凤胎的房间暂时共用一个儿童房,儿童房里除了婴儿床,就是柔软的垫子,和一些婴儿用品、玩具。
秦娅玟抱着孩子进去之后先把孩子放在地上铺着的柔软垫子上。
等两个孩子玩累了,再把他们抱上婴儿床。
看孩子没有哭闹,就说明他们对这里还是比较适应的。
白秋秋很喜欢她的房间。
当初在装修的时候,她随口说了一句要一个大衣帽间,白永宁便将她的书房挪到了三楼。
将原本要当做她个人学习书房的地方跟她的房间打通。
将这间房间做成了衣帽间。
目前里面还是一排一排的空架子。
白秋秋对这个衣帽间特别满意。
小风跟着来看的时候一脸羡慕地说:“秋秋你书房真大,三面墙都是柜子,以后肯定能装很多书吧!可是这个书房里怎么没有桌椅?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很喜欢趴在地上写作业,我有时候也是这样,但我爸不让,他说趴着写字以后会长成矮冬瓜。”
白秋秋:“………这是我的衣帽间。”
“衣帽间?”
“就是放衣服、鞋子、首饰什么的。”
小风很明显愣了两秒,然后继续夸:“这个衣帽间真好,能放很多很多衣服吧?我妈妈就没有这样的衣帽间,她在家里用好多间房间放衣服,但看着还是乱糟糟的,我回去也让我爸给她做一个。”
白秋秋点头:“翟阿姨的衣服确实很多做这样一个衣帽间,以后她想要搭配会更方便,你家里有人帮忙收拾也不会显得很乱。”
她去小风家的时候,小风带她去看过他妈妈装衣服的房间,那些房间里都是一个个大衣柜。
“我以前还担心过她跟我爸这么会祸祸钱,我家会不会被他们祸祸破产,后来我爸跟我说,他能赚很多钱,我们花的还不到好几百分之一,我就不太怕了,以后我也会赚钱的,秋秋,要是以后你家养不起你了,你就来我家当我妹妹吧!”
白秋秋:“……”
不等她想到该说些什么。
白永宁走进来拍了拍小风的肩膀:“想法不错,但我肯定不会养不起秋秋的,也不看看我们家店里每天能做出多少饭。”
“那到也是。”小风以前还挺为白叔担心的。
担心他家被他吃破产,现在突然有点想让他破产是怎么回事?,,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m..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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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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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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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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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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