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哈利波特之晨光>第二百二十七章 a time for us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他们躺在沙发上,晒着从屋顶照进来的冬日太阳,一边听着楼下弹奏的巴赫的音乐一边吃糖果。

  这是个让人浑身慵懒的游戏,仿佛泡在温泉里,让人懒得爬起来。

  他们幸福甜蜜得简直不像是刚失去孩子的父母,完全感觉不到一点悲痛,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就足够了。

  但如果波莫纳当时生了孩子,即便丈夫没那么让人满意,她可能会和纳西沙一样将精力转移到孩子的身上。

  让波莫纳和芙蓉一起打扫布莱克家族也是这个原因,“同类”总该会比较亲近,只是波莫纳和芙蓉是彻头彻尾的两种人。

  芙蓉是特别的,马克西米安夫人尤其宠爱她。

  很多事不是混血是难以理解的。

  这也是菲利乌斯远离人类,专心于音乐的原因。他可以将自己的精力和热情都倾注在音乐上面,而不像某些傻瓜沉沦于爱情。

  一切都是从舞会开始的,但又不完全是因为舞会,三十年的时间对人类来说并不算短,只是那个来自法兰西的女孩儿将他们从朦胧不清的状态弄清醒了。

  法国是一个自称浪漫并且诗意的民族,这对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或许很有吸引力,但上了年纪的人却要看清楚、透彻,有时年轻人们会很需要成年人的建议,比如换一个国家工作。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看似是机会平等,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还有一部部励志的故事激励人们,努力就能获得成功。

  年轻人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来说更是如此,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到中年的油腻男人,希望能得到他们年轻时不曾得到的东西。那时他们和现在的年轻男人一样要辛苦得追求女性,公司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后宫”。

  相比之下卢修斯·马尔福长相俊美、有品味、有贵族气质,他们搂在怀里的女郎们又会不自禁得注视着他,这时候这些人又开始嫉妒了。

  他们开始模仿卢修斯的穿着打扮和举止,也就是所谓的贵族派头。也许他们已经忘了年轻时,当他们带着自己的原配妻子进自己家门时是什么感觉了。

  她是特别的,这让她有了特别的权力,至少不用担心会被从家里赶出来。

  这对某些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毕竟这叫正义、绅士风度、对女主人的尊重等等。

  佩妮离开女贞路的房子是迫不得已,哈利波特急于逃离的“监狱”对她来说却是她的家,里面不仅储存着很多记忆,离开是难以割舍的。

  至于卢修斯送给西弗勒斯住的那所眷养情人的大豪宅,她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一些东西,比如装满了口红的化妆镜,这东西要是让纳西沙看到了不知道会惹她多生气,甚至于连波莫纳这个“外人”看见了也把那些昂贵的奢侈品从楼上扔下去了。

  要抹去一个女人故意留下的痕迹需要另一个女人,如果有天纳西沙去整理房子的时候发现了女性用品也会以为是波莫纳留下的。这两个“老女人”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她们都很喜欢德拉科,虽然德拉科在学校里总是欺负低年纪,其中还包括赫夫帕夫的学生。但是赫夫帕夫的女级长汉娜·艾波特不是把德拉科变成了鼻涕虫么?万圣节晚会那天他们就和解了,比起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的“不伦之恋”,赫夫帕夫和斯莱特林的情侣组合还算常见,斯莱特林学院的安朵米达·布莱克嫁给了赫夫帕夫的泰德·唐克斯,生下了女儿尼法朵拉·唐克斯,后来她又进入了赫夫帕夫学院。

  波莫纳对婚配问题比较看得开,不论是麻瓜、麻瓜种、纯血、混血都没问题,除了狼人,但尼法朵拉后来还是嫁给了莱姆斯·卢平,举行婚礼时连她的老院长也不邀请,霍格沃茨之战时唐克斯可以不用去,可她偏偏将孩子交给了安多米达照顾,自己则追随着丈夫参与了战争。

  三个女孩儿那一天在布莱克家的客厅里听了一个故事,却选择了三条截然不同的路,贝拉选择为伏地魔效忠,在阿兹卡班等待她的主人回来。纳西沙则选择了中规中矩的生活,留在巫师世界,离麻瓜们远一点。安多米达则和泰德·唐克斯则离开了贵族圈子,过上了寻常人的生活。

  有时女人选择离开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和某些人同桌吃饭会影响胃口,这倒不是因为某人难看餐桌礼仪,又或者是菜肴不够好。

  这种纯生理的恶心太难形容了,两看相厌的人在一桌吃饭会倒所有人的胃口,西弗勒斯·斯内普就从来都不在凤凰社的餐桌上吃饭。

  至于因为爱恋同一个女孩儿他们就能成一伙的就更不可能了,爱情和死亡会让人宽恕一些罪恶,只要是为了爱情,哪怕是不伦之恋也是值得讴歌的。

  中世纪的骑士经常与领主夫人产生精神恋爱,又或者是少年维特般爱上有夫之妇,拿破仑喜欢约瑟芬,也见过歌德,这种维特式的烦恼也许会让一个普通年轻人难受到自杀,但掌握权力后的波拿巴将军却不会走那条路。在埃及的时候他就抢占了一个士兵的妻子,还带着她在开罗街头招摇过市,这就是国王的派头。m.xiumb.com

  就算是为了复仇,他完全可以买女奴,他还买了三个马木留克奴隶带回法国,为什么要伤及无辜?

  人们对于国王的感情是复杂的,一个头脑清醒的国王将他们带向强盛,这让他们感觉骄傲,而一个为所欲为的国王、王子、贵族则给人民带来了苦难。

  不论是光荣革命、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推翻暴君,不让不负责任和滥用权力的人占领那个至高的宝座。

  伦敦瘟疫的时候斯图亚特王朝的皇室贵族逃跑了,法国大革命之前的贵族不纳税、不服兵役,还有种种特权,纵使国王在三级议会上同意给资产阶级选举权那有什么用呢?

  人无完人,每个国王都有自己的“小嗜好”,路易十四爱修宫殿,但他却容不得他的财务大臣修的宫殿比他自己住的还要豪华。

  富凯将“客人”邀请进自己庄园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一点,这个“客人”是坐在主座上的,富凯向路易十四炫耀自己的财富是展览自己的罪证,他可不像其他人,不敢拿富凯怎么样。

  后来路易十四以贪污罪将其关入巴士底狱,家财也理所当然得被没收了,这一点虽然被贵族们畏惧,却并没有人表示抗议。

  一方面是因为国王找到了一个好的借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王的“恩典”。如果不是伏地魔命令摄魂怪将卢修斯从阿兹卡班救回来,那么卢修斯也不会“心甘情愿”得把庄园让出来作为食死徒的秘密据点,同样路易十四也给了巫师们“恩典”,停止了国内的巫术指控。

  这一方面停止了国内的混乱,同时也阻止了更多家庭因为互相猜忌怀疑而被肢解,法国巫师们也顶着贵族头衔加入了国王奢华的舞会中,反之英国巫师则没有贵族头衔,因为当时的执政者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病没有在法律上承认保护巫师。

  拿破仑恢复了法国贵族的头衔、徽章,却没有恢复他们的法律地位,这是法国贵族主动放弃的特权。

  恩威并施、宽严相济本来是好的,但法国平民对情妇政治一向诟病,玛丽安托瓦内特是皇后,也因为她奢华的生活,绰号从“洛可可玫瑰”变成了“赤字皇后”。

  以前路易十四一个人吃饭,三百个“公侯伯子男”全部在旁边看着,路易十六终日打猎也不只是游戏,这就和围观国王吃饭一样是贵族等级生活的一部分,以前杜巴丽夫人得势的时候,学习法式宫廷礼仪得太子妃玛丽安托瓦内特还不是要被她欺负。

  受国王宠幸,一个男爵也可以比一个不得宠的公爵更加趾高气昂,各种肥差轻松到手,贵族们争先恐后得把自己的妻女送到法老、国王的面前,但通过这种手段上位的人有多少能力呢?

  打赢了西班牙王位战争的欧根亲王在血统上是意大利人,接受得却是法国教育,最后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元帅。他的妈妈是路易十四的情妇,红衣主教马萨林的侄女,如果她不是忽然发了疯,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做着当皇后的白日梦也不会失宠。

  纵使欧根亲王很有实力,也因为国王好恶而无法施展抱负。马基雅维利也是如此,他得不到美第奇家族的宠爱,虽然在佛罗伦萨共和国短暂展现出来才华,却因为保不住这个国家而又一次失事。

  文人的可悲之处在于此,要么如达芬奇、维克多雨果一样出入上流场合,与统治者社交,要么就是一文不值,穷困潦倒,住在破烂的房子里,做梦都想着一书成名。

  拿破仑放在床头的《君主论》里写过,君主要避免仇恨,不要随意动别人的财产和妻女,任何时候,只要大多数人的财产和名誉没有受到侵犯,他们就会满足,这样君主只需要同少数人的野心斗争,而这有许多方式并且容易可以控制住。

  他还说过名言:一个人愿为他的利益而不是为他的权利努力战斗。

  对他这样平民出身的人或许很难理解,贵族也有为了荣誉和忠诚而战的时候。

  纵使国王当时大势已去,当民众冲进了杜伊勒里宫里的时候贵族们还是殊死抵抗了。

  贵族们向国王摇尾乞怜的样子固然难看,但他们不会向低头的,他们顽固得遵守着一些传统、道德标准,都20世纪了还在管美国嫁过来的女儿是“钱袋子”。

  他们不拿平民的人格尊严当一回事,但是被他们接纳了,就会透露一些口耳相传的“秘诀”,只有自己人才知道,像邓布利多那种战胜了两代黑魔王的英雄都没资格知道。

  他派了几位老师出来社交,与纯血贵族关系最紧密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可是他再出色也不如西里斯•布莱克这个天生的王子,他二十多年的努力都不如西里斯恢复名誉后得到的速度快。

  西里斯刚出狱,没恢复名誉的时候觉得命运不公正,到那时候西弗勒斯要哭着说命运不公正吗?

  决定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的,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

  西里斯•布莱克已经不是布莱克家的人了,他是纯血叛徒,是哈利的教父,詹姆波特没有血缘的兄弟,可是他身上还有布莱克家的烙印存在。

  这些纹身就像是德拉科胳膊上的食死徒标记一样,因为有魔力,所以洗不掉的,它将永远陪伴着他。

  母亲会为了儿子牺牲自己的生命,纳西莎为了德拉科敢于冒险骗伏地魔,为了她的儿子她也会接纳波莫娜。

  只要女主人接纳了,卢修斯的想法如何没什么用,他们家的家庭地位就是这样划分的。

  卢修斯的婚事是伏地魔帮忙撮合的,他家其实挺惹人羡慕的,长得好看又有钱,但卢修斯还不是羡慕韦斯莱家能生那么多。

  不过即便纳西莎过了生育的最佳年纪,卢修斯还是没打算让外面的那个女人给他生继承人。

  他很清楚,那是个“假期”,他最终还是要回到家里的。

  他还要给德拉科树立榜样,伏地魔不可能会学他的麻瓜父亲,西弗勒斯也不学他的父亲,他们都是儿子不承认的失败者。

  人到了一定阶段,总是会成为别人学习的对象。

  在拿破仑那个时代,当人们想尽办法逃兵役的时候,他不仅主动参军,还以皇帝的身份上前线,就这样已经可以与古代帝王齐肩了,并且他还在好几个战役里身先士卒,在欧仁眼里他是勇敢的人。

  或许正是因为在世的男人里实在找不到人能让波莫娜心神动摇的,命运之神才做了这样的安排。毕竟很多人眼里代表“极品”的卢修斯•马尔福都被她取了个“孔雀”的绰号。

  波拿巴不是普通人,而是凯撒和亚历山大之后的继任者。这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诱惑,因为男人负责征服世界,女人负责征服男人,总有人心里偷偷得想做克里奥佩特拉。

  当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像特洛伊帕里斯王子那样应有尽有,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会把金苹果给维纳斯了。

  但爱神是爱的战神马尔斯,荷鲁斯还是苏格拉底说的富神呢?

  女人的心真难看透,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安排命运的才是个女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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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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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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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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